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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绵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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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时初一五一十把事情原委转述给冯斯文后,冯斯文往脸上贴着面膜,开口时幅度不大,瓮声瓮气道:“去呗,这有什么不能去的,秦修跟咱们也是同班,大家都是同龄人,说起话来又不尴尬,而且你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吗?郑东桥大排档的烧烤是真的好吃!我刚到这儿的时候我让我爸带我连吃了一个礼拜,吃的我上火冒痘牙龈肿痛,不然我能还接着吃。”
林时初听完觉得有道理,这么些天下来她和程彻应该能算是朋友了,一起吃个饭好像没什么不妥。
应当十分顺理成章,自然而然。
于是在晾着某人十来分钟后,林时初在手机上敲字。
小狗永远奔向你:【晚上几点。】
消息发出,林时初很快看到屏幕上端出现“对方正在输入中”的提示,不过就持续了两三秒,他消息没发来,提示也不见了。
直到十五分钟后,手机上才姗姗来迟地弹出一条微信提示。
CCCCC:【五点半我去楼下接你。】
林时初视线往上一扫,她刚刚和冯斯文聊天没回他的间隙,刚刚好十五分钟。
这人幼不幼稚。
连这个都要扯平。
在那漫长的十五分钟里,程彻在做什么呢?
秦修因为腿伤走路不便,在麻将馆拎了把有靠背的椅子坐着,时间久了有点渴,扯着嗓子喊他:“程哥,给我拿瓶水喝。”
程彻就坐在柜台后面,一伸手就能够到,但他嘴上应了一声“嗯”,人却没动。
秦修看他盯着手机不知道在干什么,等了几分钟又问:“程哥,水。”
程某人这次直接置若罔闻。
终于在差不多过了十五分钟的时候,程彻伸手往后面货架上随便捞了瓶水,给他丢过来。
秦修稳稳接下,在拧开盖子那一刻倍感欣慰。
好悬没渴死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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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桥那一片算是最靠近尧山煤矿的地方,工人下班到这附近吃饭聊天,时间长了自然而然促成了一排喝酒吃肉的大排档。
林时初对那个地方印象早就淡了,只记得郑东桥是三座桥,上面平直可以通车,下面呈拱形,依水而建。
林时初想着,打开百度地图简单搜了一下,大排档距离这儿有将近七公里,去吃烧烤应该会有车的吧,不然单靠这两条腿,怕是要把腿走断。
如她所料,林时初下午五点半见到程彻的同时,还看到一辆车。
一辆黄白色的电动车。
整个车身找不出有棱角的弧度,造型圆钝可爱,特别像天天酷跑里的小绵羊。
就是这车,跟他这人太不搭。
程彻跨坐在车上,脚踩着地,正无所事事地撕着电量显示屏上的塑料膜,少年个高腿长,和黄白相间的小绵羊画风分外割裂。
林时初走进了些,瞧见车钥匙上还挂着一个熊猫玩偶的钥匙扣。
她出声问:“不是你的车吧。”
程彻抬眼,漆黑的眸子看向她:“我妈买的,经常停麻将馆门口,没见过啊?”
林时初见过倒是见过,就是没在意过具体是谁的车。
少年懒洋洋一点下巴,“上来吧。”
林时初走到跟前,抬腿,本能地抓了一下他胳膊,随后反应过来又迅速松开。
此时她人已经坐在后车座,程彻盯着右边圆形的后视镜,觉得好笑:“林时初,我胳膊烫手吗。”
姑娘别过脸去,佯装淡定:“没有。”
他倒是挺知道怎么让人难堪的,她松了手,他还偏要再明知故问的提一句。
程彻懒懒散散地笑了下,拧了下车把,开车走了。
道路两旁宽敞明亮,林时初看着周围树木逐渐变得陌生,在靠近郑东桥时又逐渐变得熟悉。
记忆里又高又长的三座大桥,如今变得灰蒙蒙的很不起眼,又或者,它本身就是这么不起眼,不过是小时候的她觉得这桥又高又长,就这么稀里糊涂记了好多年。
桥上距离地面原来只有二层楼那么高,下面的河也早就干了,泥泞的土地上杂早丛生,到处支棱起没名字的野花,吸引着路过的峰蝶。
电动车从其中一道桥上经过,她耳边是傍晚惬意的风声。
下桥顶多二三百米,电动车在一家大排档前停下,店里老板正站在门口抽烟,见有人来忙把烟掐了,扔地上拿鞋底一碾:“几位?”
程彻拔了钥匙将其圈在指尖,悠悠然晃了晃:“四个人,还有两个没到。”
“进来先点吧,里头有空调。”老板上手支开了门。
秦修那腿走路还不行,奈何人坐不住非想凑热闹,上午好说歹说叫黄茂林带上他,这会儿俩人应该正在来的路上。
这会儿还没到热闹的饭点,店里人不算多,老板先送了盘素拼凉菜,放了张菜单下来:“你们先看,选好了叫我,等人到了再选也行。”
程彻点头:“好,谢谢。”
林时初喜欢吃烧茄子,每次烧烤的必选项,别的她都随大流,旁人点什么她就吃什么。
她靠着椅背吹了会儿空调,早上有笔账她现在还没算清,冷不丁冒出一句:“程彻,你找人修了空调,我不仅没付钱还蹭顿饭,总感觉,这账不该这么算。”
程彻瘦长指节捏着那张覆了塑料膜的菜单,看得浮皮潦草。
“空调外机没坏,甚至都没拆机,就是换了新螺丝加几锤子重新加固了一下,这点功夫黄茂林对外也只收二三十,但是他跟我熟,这钱我就算给,他也不会收我的。”程彻视线从菜单上抬起,一瞬不瞬地看过来,“林学霸,你说这账该怎么算。”
这么一听,确实难办。
林时初想了下说:“等下他人到了,我转他30的维修费?”
程彻身子往后靠 ,指尖在桌沿轻敲了两下,语调不紧不慢:“那我今天请他吃这顿烧烤的意义是什么?”
“那要不……下回我请你吃。”林时初眉毛都要皱起来了。
程某人没半句推辞,轻松一扬眉:“行啊,就这么定了。”
林时初张了张口欲言又止,她好像,被他三两句话绕进去了。
但逻辑上讲又没毛病。
门口适时传来一阵摩托车的熄火声,还有随之而来的对话。
“你这腿就别出门了吧,不怕养不好落下病根,以后成个瘸子。”黄毛用胳膊挥开帘子,一只手扶着秦修。
秦修拄着拐进门,不屑一顾:“我当然有分寸,是医生说能适当走走我爸妈才让我出门的。”
林时初瞧着二人进来,几天不见,秦修这拐杖都用得熟练了些。
终于人齐了点单,店家上菜很快,林时初吃了两串羊肉也忍不住称赞,冯斯文说的没错,郑东桥的烧烤确实一绝,比她之前吃过的所有烧烤都要好吃。
感觉是肉质好,又感觉是调料香,也可能两种都有。
黄茂林还要了啤酒,不过她一口没喝,她不喜欢任何酒味,总觉得苦。
等一行人吃完出来,外头已经天黑了。
秦修要去厕所,考虑到这晚上黑灯瞎火看不清,再摔一下可不好,黄茂林出来就陪他去了。
路边接连成排的大排档外面挂起彩灯,给这沉沉夜色增加了不少氛围。
林时初拿出手机对着跟前景色拍了一张。
程彻不经意瞥见她那分外狂野的手机壳,想起来问:“你手机壳上为什么写一个fuck。”
她看着不像那种风格的。
林时初倒是坦诚:“因为有段时间我很郁闷,不知道找谁发泄,正巧路过夜市的小摊儿看到这个壳,觉得很能表明我对这个世界的态度,所以就买了,还顺带贴了膜,贴了最贵的。”
程彻漫不经心地笑了下:“因为什么事儿那么郁闷。”
这句话音落下,半晌都没听见回应。
程彻目光扫过来,发现她盯着前面的平房区看的入迷。
“看什么。”
林时初伸手指了个方向:“程彻,那个房子,是我之前住的地方,我曾经的家。”
大概五六米开外的平房区,窗户口星星点点亮着灯,唯独林时初指的那一栋,是黑的。
林时初本以为这么多年都没回来过,她已经不记得这条路,不记得她从前住过的房子了。
可刚刚随手拍下的照片,无意取景,她一眼就笃定那个黑着灯的小平房,一定是他们曾经的家。
不过门口这条路应该是翻修过,扩宽了不止一倍,让她刚来的时候没认出来,以前门前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现在还多了一整排的大排档和小吃摊。
“要进去看看吗。”程彻说。
“不了。”林时初摇头,“里面估计到处都是灰,有很多年没人住了,而且我今天也没带钥匙出来。”
从前的房子还在这儿,林时初意识到这一点后再细细看过跟前的一草一木,脑海中那些模糊的,久远的记忆又一点一点涌现出来。
在来尧山之前,林时初收拾行李还在一个尘封的纸箱里整理出一把玩具手枪,看造型应该是还能喷水的那种。
这种东西,显然不是她会买的。
林时初拿着这把玩具枪去客厅问:“爸,这是谁的玩具,怎么落咱们家没带走啊。”
“你忘了?是你小时候去你程叔家,拿了人家的玩具枪非要带走的,哭着喊着不撒手。”林聪在客厅看报纸,想起小时候的事儿笑话她,“人家孩子跟你同岁,也没跟你争,看你抱着玩具哭天喊地,人家孩子还说别哭了,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