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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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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杨戬同意将青鸟让与敖寸心后,刘沉香便一直不曾理会过杨戬。即便杨戬劝刘沉香离开北冥,另想办法,刘沉香也赌气地不肯应承。
他便是这样的少年意气。
杨戬看着沉香负气而走的背影,不由得叹气。
哮天犬不忍地宽慰道:“主人,沉香只是一时之气,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就像当初主人提出新天条的时候,沉香不也气得想和主人打起来。后来他听说九炼草能提升人的修行资质的时候,跑来北冥,主人怕他惹出事情匆匆赶来,不也和好如初了。
哮天犬:“毕竟血浓于水,沉香知道您对他对三圣母都是好的。”
杨戬微微侧目,看向哮天犬:“你是不是也认为我不应该将青鸟让给寸心?”
哮天犬:“主人对三公主已是仁至义尽,可三公主一再与您为难、、、”
杨戬:“你怎知她是故意与我为难?”
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先是淮水误死的那个凡人,然后是王母,现在又是青鸟。
若不是故意为难,哪有那么多巧合?
三公主又不需要提升资质,一只发狂的妖兽她留着能有什么用?
哮天犬:“主人不是也亲耳听到了,三公主和王母设计您和嫦娥仙子的事情?依我看,三公主根本就是怀恨在心,故意给您添堵。”
杨戬看了哮天犬一眼,没有说话。
那些话,他自然是听到的。
只是,再次重逢,她看他的眼神依旧坦荡,有抵触,有厌恶,有嘲弄,有无视,唯独没有怨恨。他相信她在西海之时所说,她无意针对他与嫦娥,但若能让他们不开心,她也是乐意的。
她向来就是这么小心眼的龙,从不豁达。
只是,她如此费尽心机想要争得那只青鸟,到底是想做什么?
就在杨戬还在沉思的时候,刘沉香已经在小玉的一路劝说下越走越远。
他就是不服气,明明是已经到手的妖兽,舅舅为什么要凭白送给别人?!
如今新天条已立,生死簿也在地府的主持下慢慢修复,刘家村的很多人已经寿命殆尽,被地府收魂,重入轮回。谁也不知道他父亲什么时候会阳寿耗尽。敖寸心说得没错,他父亲没有修行的资质,也没有成仙的机缘。但就是因为没有,所以如今九炼草就在眼前,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
小玉:“那你想怎么办?”
刘沉香略一沉思,“青鸟的体格那么大,就算那敖寸心想要将它带走也不容易。更何况,那只青鸟凶性大,不可能配合敖寸心,她还要费心制服,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走远。只要我们能追上去,没有舅舅捣乱,我一定能把那只青鸟抢到手。”
小玉:“可是舅舅他已经说了、、”
刘沉香:“我才不管敖寸心和他有什么恩怨,这只青鸟我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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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寸心从小铃铛哪里出来后,便独身来到了北海北岸。
念:“你觉得,他的执念是情?”
敖寸心:“不知道。”
敖寸心:‘但是如果,千羽真的像小铃铛说的那样在乎琉纱,那他的执念就是情,琉纱就是他的一线生机。但是如果,他连在疯狂中喊着琉纱的名字都是做戏的话,他利用感情骗了两个女子,死了也是活该。’
北海北岸是四海之中离北冥最近的地方。
在敖寸心去往北冥之前,便将琉纱安置在此。
她想呆在离北冥最近的地方,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千羽的消息。
她日日坐在礁石上遥望着北冥的方向,终于,在她的等待中,看到了天边那一抹熟悉的红色。
等到敖寸心落在她面前,琉纱见她身后并无他人,心中有些失落。
琉纱:“三公主没有找到他吗?”
敖寸心:“找到了。”
琉纱眼睛一亮:“那他怎么样?有没有受伤?受委屈了吗?成,仙了吗?”
敖寸心:“他、、、成了没有神智的妖兽。”
妖兽和妖是不一样的。
草木鸟兽,凡开灵智者即为妖。妖者,顺天地之道修行,化而为人,或精进血脉,或飞升成仙。但无论哪一种,都晓智慧,通情感,有属于自己的行为准则。但妖兽不一样,虽机缘巧合拥有非比寻常的力量,却灵智未开,只有妖兽本能。通常此类妖兽,为祸人间,修仙者除之。
敖寸心将她了解的有关千羽在北冥的种种尽数告知琉纱。
敖寸心:“按照小铃铛说的,心有执念者,或能抵挡灵气与传承对神智的侵蚀。如今千羽虽然没了神智,沦为妖兽,但若能找到他执念所在,说不定还能试上一试。”
琉纱眼中含泪,神情却异常坚定:“那就请三公主,带我去北冥。”
敖寸心:“你就这么确定,你是他的执念?”
琉纱:“我不确定啊,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可是我想试试,就算失败也没有关系。三公主,我喜欢他啊。”
喜欢到,愿意为他不远万里而来。
喜欢到,不在意结果,也不害怕危险。
敖寸心沉默着将琉纱收入藏湖贝。
这藏湖贝原本只是收东西的法器,可琉纱没有双腿,也离不开海水,她只能将海水与琉纱一并收入藏湖贝中。
等到将琉纱收入藏湖贝,敖寸心才开口道:“千羽这只妖,说他运气好,资质差,底蕴薄,修为弱,连修行的资源都是靠自己坑蒙拐骗挣来的,就是个底层的小妖怪。可是说他运气不好,他两次垂死,却被两个善良的女孩救了,还都喜欢上了他。一个不惜违背族规,一个不计自身安危。”
念不明白敖寸心的话:“被两个女孩子同时喜欢,就是运气好吗?”
敖寸心被念的问题问得一愣,想了想:“不是被两个女孩子同时喜欢运气好,而是,能被人不惜一切地喜欢,藏在心里,捧在手心,这才是幸运的事情。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别人如此真心。有的人穷尽一生,也求而不得。”
念:“被喜欢是幸运,可你怎么知道,喜欢就不是幸运呢?”
敖寸心:“?”
念:“有人和我说,洪荒浩渺,天地无极,能于有限的岁月中遇到自己喜欢的人,能热烈地追求,能不远千里地奔赴,能在不见的时候心心念念,能始终期待下一次的重逢,是一件很让人开心的事情。”
念:“这样的喜欢,不算幸运吗?”
念的疑惑,清晰可见。
可敖寸心却回答不上来。
喜欢,算幸运吗?
如果喜欢也算一种幸运的话,那为什么她的喜欢,却只让她感觉到了痛苦?还是说,她曾经也曾觉得过遇上杨戬是幸事,只是她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