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机会的说法在第三十章女主心理描写有提到过。
由于本人对须弥原型国家的法律印象都是很混乱不完善的,没有参考价值,所以参照的是我国的律法。之前去咨询过当律师的朋友,我国法律对虐待儿童罪名的构成条件要求很苛刻,能以这个罪名告成功父母的未成年……据我所知当事人的情况都很惨烈,朋友的回答则是直接应证了我的想法。
我:“假如爹给了孩子生活费,这个生活费算孩子的个人财产吗?如果这个生活费被妈克扣了,这算处理被监护人财产吗?”
朋友:“不算,只要保证小孩活着,怎么克扣都是道德谴责,法律管不着。”
我:“那如果孩子吃喝住都不在家里,没有生活费纯靠他人资助和自己赚钱呢?”
朋友:“夫妻没有离婚,父亲给的生活费只能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本没有克扣这一说法,不过一直养小孩的那个人倒是可以起诉让爹妈还小孩的抚养费。”
中间一通分析……
我:“所以只要孩子四肢健全活着,哪怕被家暴留下身体虚弱后遗症,只要没有生命危险,孩子告亲妈也很难把她送进去是吗?”
朋友:“刑法门槛这么低中国监狱早满了姐,别天天想着把人送进去,监狱表示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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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一下,作者是怂包,不会骂人,骂人也骂不过只会心里阴暗爬行最后痛苦纠结很久再决定要不要删评。但是我对我的每个女主都倾注了很多的心血,如果你看得实在不爽可以退出,再气不过就骂我吧,别骂我女主了,她已经够惨了(。
能看到六十多章还给我留评论的大家相信都是一路坚持追文追过来的,感谢你们的一路陪伴,我对评论没太多要求,说我剧情问题的我都认了,这是确实是我的过失,这几篇文也有在赶上进度,努力弥补之前拖沓和文风太负面情绪的错误。
但是我不能接受在我的女主没有害人没有原则性错误的情况下被骂,缈缈是个不完美的女主,她重生一世或许本可以做到更多却没有去做,总是在逃避而不是解决问题。有人觉得她浪费了重生了大好机会,但从文章一开始的开头就有写过,重生对女主而言并不是机遇和幸运,她并不愿意重来,但她无法反抗,所以只能接受,选择一个让她觉得安全舒适的方法活下去。请大家给她多一点点宽容,她不够好,但她会慢慢变好的。
不知不觉又写了好多字……可能会影响感官,抱歉,后面不会再这么啰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