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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相遇 ...


  •   乌云遮蔽了远方的天际,蔓草与黄土混合铸造的城郭,依稀掩映在滚滚而来的黄沙之中。

      此地距离汉军驻守的阳关不过三十里,自古便是西域商贾进入中原的必经之路。

      城镇虽小,车马如流。

      十岁的孱弱少年霍冲,已经在地上跪了两个时辰。

      身后的破旧草帘内包裹亡母遗体。他自幼丧父,与母亲在这边关小镇相依为命,然而命运并未怜惜贫寒的母子,少年孤立无援只能在闹市中写下四个大字:卖身葬母。

      热闹的集市人声鼎沸,但无人关心少年的悲惨遭遇。

      他只能死死盯着眼前的黄土,原本炯炯的黑眸在泪水的冲刷下早已变得酸涩红肿。

      长久的饥饿使他头晕目眩,几近晕厥之际,不知何处飞来一个系满银铃的蹴鞠小球,正正砸中他的膝盖。

      随即一双小巧的金丝胡靴闯进视野。

      “对不住,砸着你了。”

      稚嫩的声音像泉水一般清澈透亮。

      霍冲抬眸,身着彩色胡服的女孩正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自己。她看起来不过六七岁,乌黑的长发左右各挽一羊角髻,脸盘圆润,眉心正中生着一抹淡淡的粉红色胎记,好像一朵盛放的小花,显得十分灵动。

      他垂下眼眸不予理会。

      可那女童的一双短靴正巧踩在卖身葬母四个大字之上,少年倏尔握紧了拳头。

      “你为何长跪于此呀?”

      女孩浑然不觉,反而走近了一步,低头端详着自己脚下。

      “这些是何意?图腾吗?”

      她不识字?意识到这一点后,霍冲越发沉默。

      小女孩无奈,躬身捡起小球,正欲起身时却瞥见少年身后的草席。

      恍惚间,小女孩似乎明白了什么。

      少年始终低头不语,他枯草一般的头发、消瘦的脸颊、浑身的补丁······无一不在透露出他的窘迫。

      小女孩心急如焚地四处张望,渴望寻求阿爸的帮助。

      环视了一圈无果,她只好收回视线:

      “你是不是需要银钱呀?这个给你吧。”

      好似下了一番决心,女孩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玉佩,白润的玉面上刻着骏马图腾,她怯怯地递向少年。

      见他不接,她只好将玉佩放在他的膝前。

      随即一路小跑,不见了踪影。

      霍冲望着印入眼帘的白玉,犹豫之际,却见女孩又匆匆跑了回来。

      一只白嫩的小手握拳伸向他:

      “呐。”

      她满脸笑意张开五指:“这是饴糖,给你吃吧。”

      霍冲闻言终于抬头,视线落在女孩白嫩的手心中央,那是一枚半透明的褐色小方块。

      “快拿着吧,吃了饴糖就不伤心了。”

      稚嫩甜美的声音催促着他,全然没有察觉到少年脸上的错愕与窘迫。

      远处传来一声呼唤,女孩闻声望去,是阿爸在找她。

      她等不及了,兀自拉起少年垂在身侧的黑手,塞进饴糖后便一路小跑离开。

      少年征征地盯着手里的饴糖,再抬头时,人群中已不见那小小的身影。

      云幕散去,烈日灼热地炙烤着城中的一切。

      少年一手握着玉佩,一手捏着饴糖,

      内心怅然。

      *

      十年后。

      顺帝一十七年春,北方匈奴仗着兵强马壮屡屡南下侵扰。他们如强盗一般,劫杀商贾,抢夺财货,更有甚者,数次进犯阳关劫杀汉民,抢夺牲畜,践踏农田。

      龙颜大怒,陛下于长安大军中抽选能征善战之将,派往阳关清剿匈奴。

      四月,全军上下举办骑射竞赛,陛下登临高台观战,喜闻羽林军中竟有百步穿杨之士,招至御前细细询问,此人名为霍冲。少年从军,由行武一路选拔进入羽林军。

      陛下见他虎背蜂腰,骑射绝佳,更可贵的是此人面圣时姿态从容,目光如炬,隐隐可见大将之风。

      顺帝当即便封其为前锋校尉,随大司马大将军刘褚毅一同出征漠北,剿杀匈奴。

      二十岁的霍冲踏上了人生的第一次征途。

      三万大军浩浩荡荡从长安出发,一路跋山涉水,因辎重较多,历时半月之余方才抵达金郡。

      霍冲心里盘算要抵达阳关,少说还需十余日。

      为减少匈奴备战机会,他请命带领一骑先锋军快马前进。

      大将军刘储毅年逾六十,年少时便驰骋疆场,军功彪炳。如今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再次出征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看着面前双手抱拳,单膝跪地的霍冲,他内心感慨不已:

      “我年少时与你一样,满腔热血。如今虽然年老体弱,但出了长安,我这把老骨头就没想着回去,我且为你压阵,前线的战况,霍将军尽管从容应对。”

      得到大将军的首肯,霍冲当夜便点兵出发,他带领两千轻骑兵,一人两马,日夜兼程。

      不出三日,拓跋的身影便出现在阳关的城墙之上。银光战甲迎风而立,衣角咧咧作响。

      “将军,接下来该怎么打?”

      黑胡子副将姓王单名一个猛字,如今是他的副将之一。

      “告诉弟兄们,今夜吃饱喝足,切记不可贪睡,随时出发。”

      说罢,霍将军走下瞭望台,身影消失在夜色里。

      当夜,明月高悬。

      阳关紧闭了数月之久的城门在夜色中悄然开启,一队骑兵在黑暗中悄然前行。

      按照斥候营所传递的消息,骑兵往西北方向快马前行,大约百余里地,就看见戈壁中屡屡篝火映出的微弱光芒,在熹微的晨光中,火苗几乎散尽,只留烟气弥散。

      霍冲心中已有计划,千人队伍一分为三,两队左右包抄,一队留在外围机动应对。

      日光熹微,匈奴先锋军营里忽而杀声四起,汉军骑兵仿佛从天而降一般将他们左右包抄,快马乱刀之下,匈奴士兵甚至来不及应对,便被斩杀大半。其余部众四散开逃亡,却被外围等候的另一队汉军尽数围剿。

      日头还未当空,一整个匈奴先锋军便被霍冲的轻骑兵全歼。

      首战大捷,汉军大营收到消息,顿时欢欣鼓舞,捷报传到长安,顺帝更是喜出望外。

      接下来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汉军陆续歼灭了匈奴南下的数支部队,斩杀俘虏超过一万人,在阳关之外侵扰多年的匈奴此刻尽如丧家之犬,仓皇北逃,一时间阳关内外,不见匈奴一马一兵。

      历时半年,顺帝登基后对匈奴的首次剿杀大获全胜。

      陛下大喜,下令犒赏全军,霍将军之功首当其冲,一连三越从前锋校尉直接晋升为车骑大将军,风头一时无两。

      军功加身的少年将军并不急于享受胜利的战果,受封之后依旧常驻军营,日日骑射练兵。

      经过第一次实战,他总结出诸多问题,此次全歼匈奴乃天时地利之运。

      匈奴善于骑兵作战,汉骑兵的整体水平欠佳,仅是勉强一战,战马就已损失大半。

      想到此,霍冲眉头紧锁。

      “驭··············”

      烈马嘶叫之声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起身走出行军帐篷,只见众士兵围绕在马场一圈。马圈中央一匹骏马正不停地嘶叫,一双前蹄高高地抬起,倔强不肯让人驾驭。

      “怎么回事?”

      “回禀将军,这是若羌进贡的汗血宝马,陛下今天差人送来,让良驹在骑兵营效力,但咱们几个骁勇骑手,都没能上背呢。”

      霍冲顺着王猛的声音看向马场,一位企图上马的将士被良驹甩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围栏上。

      众人围上去,只见那烈马挣开束缚跑向远处。

      “将军,这西羌的良驹虽然出名,却难以驯服。”

      “听闻西羌良驹价值千金,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日仅饮水一次,便能在沙漠戈壁跋涉百里。”

      “这要是咱们骑兵营都能骑上这骏马,别说漠北匈奴了,就是瀚海王廷,那不是说歼就歼。”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着良马的宝贵。

      霍冲望着毛色油润的西羌良驹陷入了沉思。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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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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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