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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第十四章

      打完抑制剂之后,宋煜时才感觉自己正常了许多——至少乍一看看不出来他在易感期。
      他望向窗外。不知从何处吹来的风拂动树梢,而他的思绪也随风而去。

      纪之昼于自己而言,到底算什么呢?
      宋煜时不知道。

      ——他是自己的对手。这是宋煜时对纪之昼的第一印象。
      宋煜时其实很早就知道纪之昼。

      一中和圣伊的恩怨自圣伊存在起就一直存在。圣伊的瞧不起一中的苦读书,一中的觉得他们圣伊就是一群二世祖。或许就是阶级的问题吧,它自奴隶制建立以来就一直存在,也一直是社会的根本矛盾。

      初中的时候,他们说,一中的年级第一纪之昼,一个全能式学神。有的人体育好,有的人学习好,在他们的思维里,学习好的就应该是戴着黑框眼镜的书呆子,苦读书,就像是“无法行动的标准答案”。

      然而纪之昼不一样。他生来就该是打破这个固有逻辑的存在。如果纪之昼书读不好,他还可以去搞体育。

      他唯一的弱点大概是家世,他们说,如果纪之昼也在圣伊是S级,那大抵所有人都不如他。他们说,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却打开了所有窗。

      宋煜时对此只是一笑而过。

      他的腿脚不好,从来没有参加过运动会,也从来没上过体育课,中考考体育时,不要体育分,依然能考上最好的高中。
      所以他也有自信。

      可是他后来才发现,原来他能拿第一,是因为纪之昼没有跟他参加同一次比赛或考试。

      初一那年,第一次拿第二的宋小少爷很不服气。获奖感言时,他抬头,紧紧盯着那个考过了他的第一。

      他说:“大家好,我是来自一中的纪之昼,也很荣幸站在这个舞台上。”
      然后说了些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的套话。

      然而这只是他仰望他的开始。

      “宋煜时!你干嘛去!”带队老师喊他。
      而他只是摆了摆手,匆忙道:“我去认识认识纪之昼!”

      他遥遥看到了那个穿着蓝白校服,笑得很灿烂的少年。他刚想喊他,那少年身边的人就一把把他揽过,说道:“为了庆祝我们阿昼拿第一,走,我们去吃烧烤!”

      “好诶!我要吃牛肉串!路瑾燃!这次你付钱!”
      “不是你拿了第一吗?不应该你请客吗!纪之昼你太抠门啦!怎么每次都让我付钱?”

      他们逐渐朝地平线走去,而夕阳在他们身前。

      ……这一次没有机会了啊。
      宋煜时讪讪收回手,这才有些失望地转身,看到自己被夕阳拉长的影子。

      不过,他还不需要为此烦恼。因为他真正需要烦恼的,是宋董对他没有考好的惩罚。

      男人问他:“你知错了吗?”
      宋煜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自己只扣了两分,这放在任何一届比赛中都是令人震惊的分数。出成绩的时候,宋煜时还颇有些小得意。
      然而有个考满分的纪之昼。

      那么这样相比,宋煜时的成绩也就逊色了。因为所有人只会记住第一名。但,宋煜时清楚地明白,他扣两分,是只能做到扣两分了。

      破碎的花瓶,坍塌的积木城堡,被掐死的蝴蝶,被撕烂的画,凋零的玫瑰花,还有瘸掉的腿。

      宋煜时这才恍然想起来,他以前,好像跟其他人是一样拥有健康的身体的。
      他早就应该习惯。
      可是看到纪之昼和路瑾燃并肩而行的那一刻,他竟然没来由地生了自卑和不甘。

      宋煜时跪在庭院中,咬牙说:“我知错。”

      “你错在哪里?”男人又问。

      “我错在……”宋煜时说,“我错在出生。”

      意料之中的,是男人的耳光。
      “跟你妈一样是贱/种!!”

      “我妈错就错在嫁给了你。”宋煜时继续说,语速越来越快,“她就不应该相信你,她就应该寻个门当户对的丈夫,而不是让你一个凤凰A登堂入室,从此谢家变宋家!”

      “宋煜时——!你他宝贝的再给老子说一遍!”

      男人握着长鞭。最可笑的是,那十米的鞭子他却是用不会。所以他又换了一条两米的鞭子,条条抽在宋煜时的后背上。一时间,庭院中只能听到鞭子的破风之声。

      他只能一遍一遍拎起宋煜时的领口,发泄着自己的压力和暴虐。

      “你打我一万遍都改变不了事实!”在急剧的疼痛之下,生理性眼泪夺眶而出,宋煜时带着哭声道,“你就是不孕不育,你就是不行,你就是偷盗亡妻的财产!”

      “宋煜时!我要你死!”男人一把扑过来,紧紧攥住宋煜时的脖颈。

      “哥哥!”宋亭闻哭着跑过来,朝着男人拳打脚踢,“你别伤害我哥哥!!”

      “你就是一个……”宋煜时眼尾泛红,“跗骨之虫!下水道里的蛆虫!”

      “宋董!”旁边的下人匆忙道,“陆小姐来了!”
      ——是陆柠栀。

      男人这才恨恨地松开手,将宋煜时扔到一边,又一把踹开宋亭闻,咬牙切齿道:“算你幸运。”

      “你最好现在就弄死我。”宋煜时朝他浅浅地笑,随即又剧烈地咳嗽起来。一旁的下人慌忙间将他和宋亭闻拖上了二楼。

      宋亭闻是omega,是红玫瑰,是宋家联姻的棋子和筹码,所以他不需要成绩特别好,他只需要学习如何插花,如何沏茶,如何照顾alpha,如何成为优秀的陆淮之的联姻对象。
      并且,他最好永远不要成绩好,永远不要有脑子,永远当一束花,而不是棋局背后的主脑。

      如今新时代,封建余孽除了极度贫困的贫民窟地区,就是他们这些所谓的顶级豪门。

      宋煜时和宋亭闻趴在二楼,偷偷看十三岁的陆淮之荡秋千。
      宋董在和陆柠栀谈话,可是陆柠栀同时在推陆淮之荡秋千。

      宋煜时忽地就有些不甘心地红了眼。

      宋亭闻抱着玩具熊,问他:“哥哥,所有家庭都像我们家一样吗?”

      宋煜时带着不甘和怨恨道:“至少陆家不是这样。”

      “……哥哥,我想要陆阿姨当我的妈妈。”宋亭闻说,“我没见过妈妈。但是我的妈妈一定像陆淮之的妈妈一样好看!一样温柔!一样爱我们!”

      宋煜时没说话。
      他看见陆淮之被陆柠栀一掌推下秋千,摔了个狗啃泥,然后骂骂咧咧地看着陆柠栀自己优雅地坐上秋千。

      陆淮之最后还是认命地去帮陆柠栀推秋千。

      其实……陆家的事情,宋煜时也多多少少听了一些。

      陆柠栀和自己妈妈一样,都爱上了平民alpha。但是又有不同的地方,比如陆柠栀是陆家的养女。

      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是陆柠栀头脑更清醒一点吧,她后来带着陆淮之又回到了陆家。但是,她将陆淮之保护得很好。
      当然,也有可能还有陆柠栀的哥哥,也就是现在的陆董的帮助吧。

      而自己的妈妈——
      一个蠢货。

      身为谢家唯一的孩子,让自己的丈夫登堂入室,一切事务都让丈夫来管理。而换来的是什么?
      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

      宋煜时一遍又一遍地幻想母亲的温柔,又不断地怨恨着她的不告而别。一切的矛盾都聚集在他的身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她不温柔,也不爱我们。宋亭闻,不是所有人都像陆淮之那样拥有一个将他保护得很好的母亲的。
      如果要成为陆淮之,首先你的妈妈必须得是陆柠栀。

      后来陆柠栀带着陆淮之走了。

      宋煜时又回到了学校。
      它于他人是地府,于他却是得以喘息的白塔。宋煜时卑鄙地依靠对宋董的憎恨、对纪之昼的不甘而得以存活。

      ——纪之昼是他的同窗。
      没有人知道开学第一天,看到纪之昼的那一眼,宋煜时的心跳有多快。

      那四年,宋煜时总是对着镜子练习道:“你好,我是宋煜时,我很早就听说过你的名字,很高兴见到你。”
      ……不行。

      “纪同学,你好,我是宋煜时。”
      ……也不行。

      “我是宋煜时。”
      ……这个当然不行了!太冷漠了!

      宋煜时对着所有人都戴起了隐藏的假面,却唯独不想这么对待纪之昼。
      他不知道原因,他也不想知道原因。

      他说:“你好,我叫宋煜时。很高兴认识你。”

      课间休息,不是热爱学习,只是想跟他说说话。他想跟他说,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在新学期看到你,我也很高兴很高兴和你成为同桌。如果你需要帮助,不需要找楚宁钰,你可以找我。

      凡我有之,尽当予你;凡我能之,皆当为你成。

      可是他不能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的情感能那么丰沛。说实话,他们相识还不到一周,会……会吓到他。

      最后千言万语化作一句:“纪同学,能……能请教一下你这道题的解法吗?我们两个的解法好像不太一样。”

      对他的情感,是喜欢吗?
      不、不像。

      那更像是一种更加扭曲的情感。不像是各种救赎小说那些酸言酸语,不是单纯的“他是我的光”,也不只能用“他是我于漆黑长夜里见过的唯一一束光”来概括。

      因为这份“喜欢”,在最开始就不纯粹。
      它来源于宋煜时的不甘,和一切负面情绪。

      于是就变得扭曲又疯狂。

      现在,宋煜时一瘸一拐走到窗前,看清风翻开了那厚重的画册。
      他画过山水,画过蝴蝶,画过暴雨拍落落花的那一刹那,也画过纪之昼锋芒毕露抱着奖杯那一刻的笑容。

      最后画册定格在一个午后。

      纪之昼正在闭眼小憩,可是光芒太盛,像是吵着他了。宋煜时小心翼翼地从桌肚里取出数学书,阳光便只能在纪之昼的身上落下剪影。

      他小声地说:“午安。”
      他也将永远记住这一刻,至少有一刻,纪之昼好像完全属于他。

      那么纪之昼于自己而言,究竟是什么呢?
      宋煜时好像在这一刹那寻到答案。

      ——是他成长路途中偶遇到的一轮明月。明月不需要下凡来救赎他,只需要在夜空中,便已经能够指引旅人回家。

      因为人类有趋光性。
      而我向你。

      那就明天见吧,我单方面的挚友,我单方面的对手,我单方面的同谋与共犯。

      ——“SEE YOU AGAIN.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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