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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40 精干细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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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稻一手拎饭,一手拿汤,溜达着走了过来。
正蹲在角落里端了饭埋头苦吃的士兵很自觉地蹲行向左向右移,什长也抬起屁股,将自己原本坐着的小土包献给这位军官。
不错,中平六年那个曾经因为想要找妈妈而哭得惨兮兮的少年已经升职加薪,从伍长开始一步步晋升,走到了军官的位置上。
最重要的是,他可是他们将军的亲信呢!阿稻在心里默默补充,不仅如此,还是除了周家四兄弟以外,数一数二的亲信,嫡嫡道道的亲信!
各位看官莫笑,这可不是他信口开河呀,将军临走前专程把他叫过去,亲口说,阿稻,我要把你留在这里听军师调遣,你得帮我保护好他,半点油皮都不能破——除了你,这份差事交给谁我都不放心呐。
嗐,可不是嘛,他能跟随在将军身边,还是何大将军为先帝募兵的缘故,想一想,何大将军,先帝,都是上辈子的事了吧?可见他资历深厚,恐怖如斯。
听阿稻这样说,这一什的士兵连连点头,非常捧场,阿稻长官就非常满意,一满意,就非常慷慨地将自己分得的,碗底沉甸甸地塞了几块肉的肉汤分予他们了。
士兵们并不三辞三让,两眼发光地接过来,你一口我一口细细品味。
阿稻长官叹了口气,“想当年,将军也给我留了一碗肉汤。”
冷掉了,上面泛着油腥,可下面塞满了大块大块的肉,香得他的口水哗哗的,从眼睛里流出来。
他爷是个穷小子,他爹也是个穷小子,到了他这代,没有基因突变,还是个稳定的穷小子。可前些日子里,有从丹杨过来的商队给他捎来家中的信,自然,他妈妈是不会写字的,可那信中说多亏他送来的钱,家中置了几块地,盖了三间瓦房,买了小猪仔,小牛犊,还凑出束脩礼,将他的小侄儿送去识字,下一代就不是穷小子啦!
唉,若不是那碗肉汤,他阿稻怎能有今日?若没有将军,他现在该是个什么光景呢?唉,将军,将军……
一只手按在他的肩头,力道轻轻的,不像将军那般沉稳有力,拍得他立时就要矮下半截。
阿稻抬起头,看到手主人笑眯眯的一张脸,于是嗖——的一下,蹦了起来,“子敬先生,军师!军师!”
真是好生奇怪,难道天底下只有一位军师爱穿红,却令他形成刻板印象,总得先叫“子敬先生”,再反应过来,连忙加上“军师!军师!”吗?
子敬军师皱了眉。
完了完了,军师生气了吗?阿稻心中紧张起来。
然而子敬军师只是疑惑地看着他,伸出手,隔空点了点他的眼睛。
“阿稻,你哭什么?”
今天对阿稻来说,原是很开心的。
天气很好,太阳很好,云也好风也好,哪哪都好,所以他像往常一般,学着将军的样子,随机挑选一什幸运士兵做饭搭子,边吃边聊,顺便增进一下感情。聊天过程也很好,他的心情更上一层楼,欲与天公试比高时,他想到了将军。
他想将军了,呜呜呜,将军竟然不带他,呜呜呜,伤心难过又委屈的阿稻垂下头,想要偷偷抹下眼泪,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
然后子敬军师走过来,当众戳破了他想念将军想到掉小珍珠的脆弱小心灵,打碎了他平日里稳重冷峻又可靠的美好形象。
子敬军师,坏!
坏坏的子敬军师将他拉进帐中洗洗脸,喝杯茶,塞给他一块饴糖。
小军官那张一入夏就晒得黝黑的脸蛋泛出两团尴尬的红晕。
“军师,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知道,”子敬军师还是笑眯眯的,“给你那位,咳,那位吃嘛。”
黑中泛红的脸忽然爆出夺目的红朵,阿稻看看坏军师,再看看饴糖,心中深藏着的一道倩影飘出来,噙着糖,甜滋滋地对他笑,诶呀呀,那种画面,光是想想都飘飘欲仙啦!
“军师怎么知道,”他嗫嚅了一句,小秘密被人发现了,感觉特不好意思,“我从未与旁人说过呀。”
他可谨慎呢,就连约人家姑娘出来说说话,也是背着兄弟们,偷偷摸摸跑出几里远,跟搞谍战似的。
“我就是知道。”军师眨眨眼,“不过你演得很好,真的。”
……这,这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好在军师不用他接,军师继续说,“再演一场吧。”
按他的剧本。
时间:夕阳西下。
环境:古道,西风,胖马。
人物:商队打扮的汉子,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人傻钱多,是兄弟就来砍我的气质。
通关奖励:这支商队所拥有的一切,包括商队本身。
双方战力分析:实力悬殊,优势在我。
综上所述,得出结论:不干是王八。
说干就干。
按照一个精密周全的战术来说,首先要埋伏,其次等待,最后嗷嗷叫着冲出来,杀他个措手不及。
完美。
军官走上前,两个机灵的小兵连忙腾出手,揪住这个一推就倒的商队首领,迫使他抬起头来。
“你叫什么名字?”
首领噙着泪汪汪的大眼睛,“回军爷,您叫小人阿麦就好。”
“从哪里来?”
“回军爷,小人从丹杨来。”
“到哪里去?”
“回军爷,小人到广陵去。”
“到广陵,”军官瞪眼看他,“老实说,到广陵做什么!”
“回军爷,卖,卖粮。”
“为何不在丹杨卖?”
“回军爷,这些时日广陵粮价高,能卖更多钱呢。”
“为何价高?”
“回军爷,这,小人也不怎么清……”
啪!的一鞭子抽下来,立时便有殷红的血洇过衣襟,触目的红。
阿稻咬紧牙关,露出个惶恐又谄媚的笑,比哭还难看,“回军爷,小人真的不知道,他们都往广陵附城跑,我便也来了。”
“广陵附城?”
“说是附城,上任广陵太守不知兵,其间并无军备,只是座土堡罢了。”
“没有兵士驻扎?”
“没有。”
“有粮?”
“有!”军官说,“那个什么鲁子敬,别的没有,就是钱多。人还傻,好糊弄,陈米竟给新米的钱,那新米的价更不必说了,因此不仅广陵,扬州的商户也都跑来卖粮给他。”
“他收了多少?”
“属下不知具体,只知他有多少收多少。”
……有多少收多少!多么丑恶的土鳖暴发户大财主嘴脸啊!他的钱难道是大风刮来的吗?天天刮,夜夜刮,日夜不停地刮?
“既如此,那附城离广陵城可近吗?”
“尚有一段距离。”
有粮,无兵,不在眼皮子底下,就算在,那么个傻财主,能奈我何?
这配置,傻子也会心动吧?
薛礼不是傻子,所以他心动得恨不能破胸而出了。
——这位彭城相非常谨慎,他在陶谦手下干不下去,觉得生活无望,暗中将几位老板背调了一下。袁冀州似乎比较注重家世,当然你要是生得异常美貌,也可破格录取,可惜他两样都略显平平;曹兖州注重才干,当然你要是姓曹或者姓夏侯的话更好,可惜他都没有;而对于袁扬州来说,他的家世又有些高了。唉,怎么办呢?
好在有刘扬州横空出世,二人一拍即合,暗中联盟,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刘扬州自淮浦始,带着大包小包的,还顺带给路上遇到的贵人们做做思想工作,劝说他们跟自己一起南下建设美丽新扬州,走得就有些慢。
薛礼就不同了,他跑路跑得非常迅速。而徐州这个工作环境吧,前有员工笮融携款潜逃,后有外来户谈道笙霸占广陵,外有曹兖州千金散尽还复来,内有刘扬州偷偷摸摸挖墙脚。四面透风,处处漏洞,如此散装,那现任徐州牧陶谦也没精力管他,他跑得可谓是顺风顺水,一路绿灯。
跑太快了,刘扬州还在后面叭叭叭地拉人入伙,他却快要跑到广陵了,然后呢,自己先跑扬州去给盟主摸个底?嘿!你当人家袁扬州是Hello Kitty,粉嫩嫩地站在一边,请您自便啊?换个方向,雄赳赳气昂昂打下广陵城?怎么着,你看谈道笙这家伙是吃素的?!
两边都不好拿捏,好在这世道里,总能让他找到软柿子。
这些软柿子是没有骨头的,一刀子下去,连一声怒吼都发不出,轻易便可拿取。
可他们的血肉单薄又艰涩,要杀多少个,才能满足他的胃口呢?
现在可好,广陵城中的硬骨头走了,只留下个鲜嫩多汁,香甜可口的小玩意,还没被人上手捏呢,自己先流了一地的汁液。
而在享用这场盛宴之前,谨慎的彭城相得先试一试,这究竟是浆果的汁水还是毒蛇的陷阱。
“你去,”薛礼对军官说,“派个精干细作到附城中看一看。”
精干细作换上商队的衣服,挑担牵马,镇定沉着地走进了附城。
第一天,探查城防情况,记下来:聊胜于无。
第二天,探查城中情况,并无异常。
第三天,探查周边情况,并无异常。
第四天,探查长官情况,
据热心群众说,“什么太守军师的,不知道。”
还是热心群众,“哦,你说鲁肃啊,那就是个只会撒钱的傻小子!”
仍然是热心群众,“他这么傻,为啥得谈将军赏识?嗐!要么就是你傻,都说了鲁肃有钱嘛你也不会自己想想;要么就是——俩人都傻呗!”
精干细作待了几天,摸清所有底细后回到营中,向国相汇报工作。
国相盯着他,“你的意思是,鲁肃靠财,谈道笙靠貌,他二人是一个见色起意,一个见财起意,这才聚到一起的?”
精干细作点点头。
国相想了想,想不明白,先放到一边,继续问,“城中确实没有兵,只有粮?”
精干细作狠狠点头。
这个国相不用想就明白了。
“传我令,明日寅时开拔!”
抢地主的粮,嘿!
天尚且灰蒙蒙的,远处天地交汇之际泛出蓝紫色的暗芒。
阿稻睡在杂草堆中,稍微一动,便会碰到热热的胳膊腿。这窝棚原是给几只顺手牵来的猪睡的,军官抢了他们的粮,问了几个比较哲学的问题,就将他们一行人赶到里面去。
杂草是潮湿的,散发出淡淡的异味,等到躺下来,那味道就变得浓郁,仿佛他身边这些兄弟都是猪精化人,此刻重新回归原形了。
夜里睡在这种地方,天不亮就起床,给营里挑水拾柴,囫囵吞进肚子里的半个麦饼也不顶用,汤也没有,口渴了只给一碗冷水,脏兮兮的,漂着青草和杂沫。
这水不能喝,会得病的,他才挨了一鞭子,更得注意,否则会伤口发炎,面见太奶的。
他不能去见太奶,他还年轻,还没娶媳妇,还没等到将军回来,他可不能随随便便就丢了这条小命啊。
有脚步声重重地响起,将肮脏的帘帐震开,“一群贱奴,还不快起来,今日大军开拔,若是误了时辰,且洗干净脖子,等着挨刀吧!”
小兵骂骂咧咧地走了,阿稻捂着伤口,腾得一下从杂草堆里跳起来。
“快醒醒,”他说,“咱们要回去了!”
薛礼骑在马上,由亲信簇拥着走在中军阵中。
——他虽然长了一双飞毛腿,跑路时快得离奇,却没忘记把脑子带上。脑子又提醒他学习一下笮国相的良好作风,给自己带些护卫,于是他顺手拐走了彭城一部分守军,路上又顺手拐走了些汉子,塞进队伍里做后备军或者民夫奴隶什么的。当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乖巧,不听话的有,都被他留在了泥土里,被雨水一冲,余下即便罕见地生出些骨头,也该被血雨给泡软了。
所以这支队伍中有他的家奴,士兵,广陵百姓,看起来阵仗挺大。
看起来,实际上战斗力如何,他心里不是没底,因为有大致的估量,这一路走来,阳光愈发灿烂,他的胆气反而从满腔变为一星半点了。
眼看距离附城还有几十里路,薛国相忽然招手示意,“停下。”
“停下!”
传令官挥挥旗子,吆喝一声,听着那一声声传下去,队伍里有人还闷着头朝前走,耳朵灵眼神好的猛地停下,那脚上本就摇摇欲坠的草鞋被人家一踩,直接掉下半个鞋底来,开骂。
场面非常混乱,薛国相就没想到军官控场也得见血,闹了个人仰马翻才能完全停下,最后一点胆气也蒸发不见了。
控完场的军官蹬蹬蹬跑过来,“国相,您有何吩咐啊?”
国相看着他,表情还是很沉稳的,“这样仓促用兵,不妥。”
军官就一脸懵,怎么着,您老人家昨天是脑子一热,今天出了汗,脑子凉下来了,就想要打道回府啦?
“小人愚昧,还请国相直言?”
国相叹一口气,伸出手挥斥方遒,“你看,天气炎热,行军颇难,我军士气低迷,岂能就这般样子攻城呢?依我看,不若命中后军原处休息,先遣前军去,试一试有诈否。”国相说,“此为用兵之道。”
他是个谨慎的性子,尽管派出的精干细作说城中确实无兵,没有兵,千真万确缺兵多粮,他还是得先试一试。
试一试,假若有诈,城中埋伏了人马,他就舍了前军飞奔而去。假若情报为真,城中确如细作所说那般,他再率领大军攻城也不迟啊。
嗯,就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