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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第 1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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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希花了爷爷很多钱钱之后,两个人都很高兴的回到了韦恩庄园,女孩身上的衣服从便于作战的常用衣装变成了一件漂亮的连衣裙,太久没有穿这样的衣服了,洛克希还有点不习惯,腿上的枪袋依旧还在那里,裙摆长过膝盖,就算是行走的时候也看不见裙子下方的大腿上扣着两把大口径手|枪。
打扮起来的洛克希那副凌厉的样子都收敛了不少,看上去灵动又亮丽,就是手上拎着的小挎包总让她有些不习惯,见到个靠得比较近的人就忍不住想要抡起来砸。
好在托马斯·韦恩那不怒自威的气场十分迫人,没有几个不长眼的上来推挤他或是洛克希,算是和平的回到了韦恩庄园里。
洛克希住的房间是一直以来都收拾的很干净的、属于布鲁斯的房间,踏进去之后,她还看见了已经被岁月侵蚀过的布偶倒卧在窗台边,这里看上去属于一个八岁的小男孩,似乎从那一天过后,时光就完全在这个空间之中停滞下来一样,只有逐渐泛黄的书籍能够隐约窥见时间的变化。
距离那一天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的时间。
洛克希在床上坐了下来,托马斯会把她安排到这间房也是因为家里实在没几间打扫干净的房间,如果是很久以前,他还有一个任劳任怨的老管家,但早在他遭受双重重击,分别失去儿子跟妻子之后,托马斯就疲惫的让阿尔弗雷德离开了。
现在他们只能亲力亲为,好在洛克希跟杰森都不是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至于洛基,北欧邪神表示他并不需要,施施然的离开了韦恩庄园之后就消失了,好在带到这个世界的员工属于出差,洛克希可以通过系统随时跟他们沟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会顺带把他们全部带走。
毕竟员工与末日酒店是有签约的——虽然算是强制契约了——就算是强买强卖,作为系统的资产之一,至少得保证员工不会偷偷跑路。
洛克希跟杰森合力的整理出一间客房,虽然他二哥更倾向于自己在哥谭的大街小巷晃一晃,找个便宜的旅馆睡一觉,顺便通过这种方式快速融入哥谭的贫民区,但在想到洛克希之后还是把自己的这个想法先压了压。
这个世界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托马斯·韦恩看上去也不像是特别能打的样子,年纪那么大了,万一出点什么差错他都不好跟迪克、提姆两个人解释。
他可不准备让那两个促狭的家伙看笑话,还是谨慎一点好。
洛克希在陌生的房间里睡了一觉,这间布鲁斯童年时的房间在她爸爸长大成人之后就不再使用了,她在自己的世界也没有进来过,看上去满布着童趣,倒是没有任何蝙蝠制品,跟迪克吐槽的“家里就差马桶是蝙蝠牌子的了”完全不同。
“叩叩叩。”就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洛克希哒哒哒的快步走到门边,打开门就看见托马斯手上拿着个托盘,上头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东西,闻上去像是奶茶。
“晚上好。”他停顿了下,有些犹豫的开口,“布鲁斯小的时候,在睡觉前总喜欢喝点奇奇怪怪的东西,我想……”
“我也喜欢!”洛克希知道对方踌躇些什么,毕竟他养孩子也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万一她爸爸是比较怪异的那类型小孩呢?但洛克希是真的喜欢喝奶茶,尤其是阿尔弗雷德泡的锡兰红茶加上纯鲜奶,况且她几乎可以从拖马斯的动作中看出对方的拳拳爱意。
她在酒店的时候还会被哥哥弟弟们跟老管家管着不让睡前喝饮料呢,反倒是现在爷爷不管了,得趁着他们不在的时候猛猛喝才行。
什么?杰森?他就是那个不管她的溺爱类型啦,反倒是迪克这个事事都要操心的大哥管得最多。提姆的话就是偶尔讲两句,但洛克希只要把目光落到他手上那一点糖跟奶都没有加的黑咖啡,她的弟弟就会识趣的闭嘴了。
“谢谢爷爷!”洛克希露出了甜甜的笑容,从托马斯手上接过还在冒着热气的马克杯,爷爷这个称呼她已经喊得十分熟悉了,实在是在末日酒店里跟玛莎呆久了,只要一喊对方奶奶她就会特别高兴,洛克希想着哄哄历经各种苦难的老年人也没什么,就从善如流的将托马斯喊成了爷爷。
事实证明,虽然在喊第一声的时候对方身体僵硬了一下,但后来托马斯还是很高兴的。
“喜欢就好。”果不其然,托马斯露出了几不可见的笑容,“房间还习惯吗?”
“恩,不过这里居然没有蝙蝠装饰,听迪克说,我爸爸在家里什么东西都要弄成蝙蝠形状的。”洛克希顺口接到,面前的托马斯却露出了意外的神情,“布鲁斯吗?”
“是啊,有什么不对吗?”
“他从小就最讨厌蝙蝠了。”托马斯·韦恩有些难以置信的开口,“韦恩庄园底下的溶洞很大,里头棲息着不少野生蝙蝠,他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不小心踩到废弃的井口掉了下去。”
“唔哇,恐怖故事。”光是听都让人头皮发麻,洛克希虽然没去过自己世界的蝙蝠洞,但跟着托马斯·韦恩过来的时候,异世界传送门是开在闪点世界的蝙蝠洞中的,光是在那阴暗漆黑的蝙蝠洞中扫视一眼,洛克希就能看见不少在黑暗中睁着的、红通通的眼睛。
很难想像还是幼童的小布鲁斯在见到铺天盖地的蝙蝠时能有多恐慌。
“……蝙蝠吗?”托马斯·韦恩是个很聪明的人,在成为蝙蝠侠之前是知名的外科医生,韦恩集团也经营得有声有色,成为蝙蝠侠之后精通格斗搏击跟各种技能,他自然能从十分反常的喜好来看出问题所在。
他的布鲁斯并不是喜欢蝙蝠,只是……就跟他一样,蝙蝠是恐惧的象征,他将恐惧带到了哥谭,笼罩在无数作恶者的头顶,像是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这柄剑会挥向自己,恐惧才是遏制犯罪最好的武器。
有其父必有其子,或许他跟布鲁斯最大的区别就是,他无法停下自己夺走生命的手。
他的儿子远比自己更加伟大,他身处于一个更光明的世界,他做到了自己这个父亲做不到的事情。
——即便手上没有沾染鲜血,也依旧成为了哥谭的暗夜骑士。
就跟玛莎一样,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走上这条充斥着荆棘、无比艰难的道路,但事实证明,他的儿子不但独自一人踏上去了,还做得比他更好,身边有更多的人陪伴,养出了令人感到无比骄傲的孩子。
布鲁斯·韦恩是托马斯·韦恩留在世界上最好的遗产,这一瞬间,他无比的肯定这一点。
“不知道你们会在这个世界呆多久,我需要你的身体数据。”托马斯没有将话题继续下去,而是说起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你们的世界目前已经不适合再生产装备了,没有工厂的话,现有的装备改装也很麻烦,现在加急生产的话,后天下午特制的装备就可以送来。”
没错,这才是托马斯·韦恩同意让洛克希跟过来他们世界的一大原因,除了让洛克希完成隐藏任务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给小孙女量身定制一套装备,或许跟他们世界使用的有所区别,毕竟托马斯·韦恩自己的战甲看上去杀伤力就比活力双雄世界的布鲁斯要大上许多。
但对于洛克希来说却没什么问题,因为她并不坚持不杀原则,对战的大多数敌人也都是丧尸,最讲究的就是一击毙命,托马斯这里制造的装备正好适合她。
不适合也没事,回去再让那几个兄弟们改改就是了,重点是他这里材料多啊。
洛克希的身形看上去并不健硕,托马斯可不能把自己身上套的重甲依样画葫芦套在洛克希的身上,他特别设计好了装备,发给自己的得力助手卢修斯,这也是除了玛莎之外唯一知道托马斯·韦恩就是蝙蝠侠的家伙。
卢修斯早早就准备好了材料,并没有询问这东西是要给谁做的,一切就等洛克希的身体数据发给他了。
由于需要适合格斗动作,因此作战服这种东西本身就是越合身越好,好在洛克希至少还用枪,战斗方式比起迪克那种近身肉搏,更大开大合一点,更像是杰森。
因此托马斯给她的战衣上做了点改动,加上了可以组成翼装的披风、可以快速换弹的万用腰带等等,在加强功能的同时尽可能的减轻装备的重量,以免她战斗的时候反而被这身衣物给拖累。
洛克希眨眨眼,没想到自己不过来了一趟异世界,馋了几周的制服居然就已经快要到手了,这就是有钱的韦恩家族吗?
洛克希现在有点太恨世界末日了,要是那个傻逼东西不降临的话,她现在还是哥谭首富家里的有钱小姐,强力装备随便做,哪里需要抠门的从丧尸的脑袋里抠晶核。
都怪那个什么世界湮灭装置!硬生生把她从养猪频道归到生存频道!
——杀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