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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如果只是因为我剪了短头发才接近我那真的大可不必,我没有好的性格,好的人脉,好的样貌。仅仅是因为我剪短了头发,仅仅是因为学校里剪短头发的女生是少数,仅仅是这样的原因就接近我。
      那真没意思。

      很久前我就在朋友圈里发过类似的,因为我的短发所以就有人会想我是用这短头发才有的女朋友,你嘴巴能再脏一点吗?所以我才会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公开早点官宣。
      我长头发时就已经和她在谈恋爱了,那时候她倒是短头发,中长发也是现在才留的,但那仅仅是因为短头发打理方便。

      我剪短发也只是因为剪毁掉了,一开始说要是理成碎盖的样子,结果剪成齐短发,那狗啃的四不像的“微分碎盖”是我自己剪的。
      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概念,但一定不是一种优待,我也认为喜欢比合适重要。因为年轻气盛,所以喜欢比什么都好。

      风格明明就是不定的,我不喜欢死板带来的一切,即使我人是呆板挑刺的。

      不是我剪了短头发才他妈变姬的,朋友圈置顶就说了,我也不是纯同铁T,别因为我的一些行为乱给我打标签。

      我朋友圈置顶里的八张图片,全部都是自己的独白加上自己的理解,以及我的澄清,没有一丝源于网络。

      来自置顶其中一张图片里的文字:[以及对自己性取向的确定,要先记住,喜欢同性并不是让自身觉得可耻的事。性取向完全来于你对你的好感对象的性别,分清楚是一时还是长久才重要。]

      对于女生还是男生来讲,喜欢上同性并不奇怪,更不是一件让自己觉得可耻的一件事。该以什么为耻?以自己模糊的性取向为耻还是以来自同性身上的模糊好感为耻?
      这怎么是一件令人可耻的事情?怎么会是呢?

      很多事情不是可以用年纪小或者阅历少的烂俗借口来解决的。

      期末考试完的那天,也就是放假前一天,我的一个同学就这样说,她的现任因为她和女生交往过而质问她。
      她的第一反应不是觉得和女生交往过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而是谁告诉她现任的。
      她的原话很难听,我就不细说了。

      我和这位同学的关系一般,可以说我不算喜欢她,有几分保持距离的意思。
      我说:“和女生交往过不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为什么要辩解呢?如果你的现任不接受你的过去,那他有什么是能接受的呢?”
      她登时没了下文。

      这位同学身边确实有几个短头发的朋友,对外也宣称自己是同性恋(从另一朋友那里得知,同学也跟我说过她是同性恋)

      和同□□往过,与同性有过一段感情,怎么会是一件可耻的事。
      如果那同性是本身有问题,的确有几分可耻的味道,但怎么会是现任问话时的借口。这为什么会是,一件让人觉得难堪的事。

      难堪的情绪完全可以来源于前任的不好,但为什么会是来自前任的性别。

      所以我带有自己的有色眼镜,我不喜欢那个同学,不喜欢就代表不想深交,不想接触,接受不了,接触不来,我不喜欢。
      我承认我这个人烂了点,也坏的不像话,人没有个正确的恋爱观,相处之道也奇特。

      对于“喜欢过同性或与同性有过一段感情究竟是不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
      我甚至分了好几个层次,好几个方面,几个难以理解的,各个面各个方位都想了几遍。即使这个问题由我不喜欢的同学才发现。

      完全不像话,不像话,哪里都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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