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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拜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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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被我杀了。在梦里。
我醒不过来。冰水和他的血水混在一起,之后整座屋子都失控了。我是说,生物,死物,甚至包括那间屋子的墙都畸变了,张着缝就想挤上来喝血。
我怎么也醒不过来。我逃了。
(一)
我在荒漠上浑噩了大概一百多个夜晚,总之是从学期开始到学期末前,感觉自己快精神分裂,直到遇见我命中注定的食神,压缩饼干……啊不,我的女神——尔陈。
真是苍天治好了白内障,我本以为它待我不公是目盲。现在看只是恶趣味,它让我在期末前一周捡回了心神。
第二次见尔陈,我睁不开眼,嘴里还在背什么道德伦理、法规制度。
尔陈对那些很新奇。这里混乱得像超市清仓大妈突变奥特曼一样,可尔陈对规则感兴趣。
这听起来有点危险。
于是我说我忘了。
确实不好意思,我真的忘了。具体的是,我只记得,尔陈的唇瓣抿了三月桃花似的。但她说,她的家乡没有桃花开,唯一存活下来的是风信子。
我当时没觉得不对,文化课没选生物。
就觉得风信子也漂亮,我又觉得尔陈像风信子。
我情愿把世界上所有我觉得美好的东西都比拟给尔陈,这话糙得可能像牛嚼牡丹,那又怎样。我当时跟虚弱的老黄牛没区别,当二道贩子都抢不上最后一排的软脚虾。
尔陈问我去哪?
我说我想带她去见我哥。
哦,对,我哥被我杀了。去拜坟的路上,我是被尔陈架着、抱着走的。
饿。饿得我把自己舌头吞了。
我嚼嚼嚼,牙还在就好。也可能,再过几天,牙也会被我吞进去,那会麻烦点。
好饿。我想起我哥,兔死狐悲。
第二天,尔陈就发现我说不出话了。
“你怎么了?”她说话还是那么清凌凌的,而我只能干巴巴地啊啊啊了。
我略感忧愁地45度望天。在尔陈的追问下,我只好让她做好心理准备。
我给她看了我的口腔。
黄沙漫过我俩中间,咔嗓子。我咳嗽着,看不清她神情。
尔陈很抱歉地跟我说,我们干粮有限。
精确得说,那是尔陈的干粮。
尔陈没什么好道歉的,我没说什么。
(二)
我不是个好人,我有点难过。
离程顷墓碑还有五公里的时候,我后悔了。
我跟尔陈说,我自己去吧。
我在荒漠里游荡的那些时日,是在找给程顷的替死鬼。
可我只遇见了尔陈。
我快精神分裂了。
我不知道怎么办。
老天不公,它纯厌人。这个鬼地方,我和程顷都不人不鬼的。
程顷回不去了,我不知道我还能留多久。
我没等到尔陈的回复,我提前醒了。
闭眼之前,我看到kite lady在尔陈身后举起镰刀。
我害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