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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1. 1 ...

  •   1.
      18岁时,我离开了生活已久的小城,23岁时,又重新回到这里,这个充满阳光,空气清新的沿海小城,决定不再漂泊。

      曾经走过很多城市,我对大城市的印象一向不好。我讨厌大城市里混浊的空气,拥挤的人群,嘈杂的街道,那种紧张压迫的繁华令人无法呼吸。跻身其中,感受自己的渺小无助,这让我沮丧。

      最常做的,是通宵坐在电脑前,不停的放音乐,玩最弱智的连连看,因为不需要动脑筋。思考太多的时候,我的头会很疼很疼,为了抑制这种疼痛,我常常会吃止痛片。

      我对慕名说,我知道什么样的人会是我的同类,我只需要一分钟就能够分辨得出,只需要一分钟我就会知道他和我的一生是否有关系。

      慕名是个很有品位的男人,我欣赏他的衣着打扮,符合我的审美观。我们在夜校的日文补习班相遇。我们住得很近,在同一个生活区。吃完晚饭散步的时候,总是会路过他的家,他的红色雪弗兰就停在楼下。然后我搭他的车,一同去夜校上课。

      我们常常在课堂上,埋下头,分享MP3中激烈的摇滚乐,讨论藏饰和流行服饰。

      2.
      子墨,原来,我们早就认识的。慕名说。

      是吗?可是我以前并没见过你。

      我见过你,在我开店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一个长发的女孩儿站在店铺的门口,衣着独特,所以有些印象。

      你开的什么店。

      服装店。

      可能吧。我淡淡的微笑。我有预感,这个男人会和我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没有课的时候,我独自坐在窗台上,风吹进来,夜凉如水,连心情也带着冰冷的气息。我想,我也可以过淡静平凡的生活。

      3.
      慕名是有老婆的,已经怀孕二个月了。他说,哪天介绍你们认识好吗。我说,好啊。

      我很少有朋友,不觉孤独,亦不觉可耻。宁愿一个人静静的待着,保持沉默。

      那个晚上,我见到了他的老婆,她叫安可。我们一起去酒吧,我和慕名喝酒,安可在旁边微笑,很安静贤惠的样子。平淡的爱情是我所羡慕的。我看着她,心底衍生出敬佩。毕竟肯为心爱的人生育是很伟大的。我冲着她干杯,大口喝掉满杯的酒,祝他们幸福。

      整夜的做梦,无休止的逃亡和追杀,满眼鲜血。那似乎不是现在的年代,也不是人类的世界。梦里,结伴相逃的三人,身体腐败溃烂,流淌着脓血,散发令人作呕的气味。其中一个是我。我浑身是汗的醒来,睁大眼睛看着昏暗的房间,过度的酒让我头痛欲裂,无法再度入睡。

      我打开窗,点燃一只烟,放在唇边,习惯性的仔细回想梦境。每次做了梦,过不了多长时间,梦就会变成现实。我相信有前世,更加相信梦是记忆的延续。

      4.
      我们逃课了,深夜总是迷离的,开出黑暗颓败的花朵。慕名把车开到海边,我喜欢海,冬天的海充满了抑郁的愤怒和无奈。看着黑色的海面翻滚黑色的浪花,说不出的恐惧,让我雀跃欢欣。

      寒冷的时候,我会喝酒,酒总是能给人感觉温暖。在这种温暖中,我越来越清醒,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很多事情都是可以控制的,只是懒于理会,任一切自由发展,等到混乱不堪的时候,一次清理掉,如同倒垃圾一样的轻松自然。

      很小的时候,我就比一般的孩子懂得的多。过早的成熟导致过早的衰老,心的衰老。不相信承诺,不相信爱情,没有未来可言。对生活所给予的,从不拒绝。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所谓的幸福。

      跟着慕名来到他们的家,为了不吵醒他的家人,我脱下鞋子,拎在手里,把手机上的铃铛塞好,不让它们发出声响。

      很多年前,离家出走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离开的。当我回来的时候,家人还没有醒,他们直到今天也不知道我曾经离家出走过。

      我转过头看着慕名,你的家真漂亮,我喜欢。

      他望着我,有些无措的狼狈。

      子墨,我从未想过会再爱上除安可以外的女子。

      是吗。我微笑。

      可是,我爱上你。

      他走过来抱住我,他的气息淹没了我的全身。我听到一些东西破碎的声音,但那并不来自我的内心,他的幸福从此灰飞烟灭。而我呢?我该去哪里?

      凌晨的时候,我走出他的家。路灯昏黄的映出街道的寂静。冷风吹来,我埋下头点一只烟,摇摇晃晃的沿着空荡荡的路前行。

      梦魇,无止尽的逃亡和追杀,满眼鲜血。我的心在疼痛中醒过来。我知道自己爱着他,我的倔犟和沉默,让我无法承认。

      5.
      傍晚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没有任何预兆。天空的颜色,是一种近乎绝望的深蓝,沉溺在痛苦里,无法走出。

      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对一切感到厌倦,想远远的离开,去看陌生的风景,与任何人都不再有瓜葛,可以自生自灭,不必留恋。

      衣柜里再次堆积起黑色的衣服。我渴望着各种色彩,我知道它们穿在我身上会很好看,然而现在,只有黑色才符合我这颗空洞的灵魂。

      聪明的情人不会选择爱上对方。

      而聪明的女人则不会选择作任何人的情人。

      这场忧郁的战争,终于陷入了混乱之中。

      6.
      想要再次离开,我买了票,带着简单的行李,跳上火车。我的身上,带着慕名的MP3,手机里,有慕名的照片,包里,有慕名的CD。我把他一起带走。

      许多天以后,我在网络上看到慕名的留言。

      慕名说,我想你。

      呵呵,如果可以逃,我会带着你远远的走。我说,但是,你不可以。

      是的,我有我的责任。

      如果你真的逃了,我也不会要你的。因为那样做的话,你就不是原来的你了。我微笑。

      慕名说,你和我不同。

      我对慕名说,你应该庆幸,你遇到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你更应该后悔,因为你遇到我。

      我感觉到他的矛盾和痛苦,我们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的相近,却总是无话可说。

      再回到小城时,已经是两星期以后。我面色苍白地在站台上,手里抱着巨大的毛绒靠背垫子,看到慕名向我走过来,觉得可以停留。

      我不再熬夜,不再抽烟,也不再喝酒。我指给他看我眼角的泪痣,我知道我会一直为他哭泣,直到再无泪可流。这是一场劫难,无法避免。我终于了解什么叫在劫难逃。

      慕名说,你付出的太多了。慕名说,以后上网不要玩到那么晚,对身体不好。慕名说,你现在的脸色红润多了,我喜欢你健康的样子。慕名说,我渴望拥有你的一切。慕名说,我会记得你,永远不忘记。

      我说,我付出了么?我说,好的。微笑着。我说,是不是常常会觉得痛苦得想要干脆放手,一走了之?我微笑着,亲吻他的脸颊,嘴唇,耳垂。我说,我要你永远无法忘记我。

      慕名很反对我不眠不休地玩游戏,我知道他是关心我的。可是,这个身体,我并不珍惜,我已经抛弃了灵魂,身体在世间游走。不想奔波劳碌,亦不想被饿死。不觉得累,亦不觉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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