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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ause I love to live so pleasantly Live this life of luxury ...


  •   他被打的浑身是血,体力不支地倒在冬天的阿比亚街道。

      而我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

      “她偷走了我的车,桑德罗。”

      我的好朋友可还是笑嘻嘻的,在壁炉旁边烤着火,我为他端来一杯咖啡,自己也坐下,来了一口,又站起来去拿糖和牛奶。

      “她离开了我。”

      “这毋庸置疑。”

      “但是偷走了我的车,或许还有我的心,我发誓,我一开始没有这样喜欢她,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这娘们偷车是有多么效率。”

      “那你要做什么,弗朗切?你要变身绿色的小精灵,飞到她的窗户边,然后可怜地申诉着:‘哦,菲比,我可爱的菲比,我可怜的菲比,我能亲亲你吗,菲比?只是一个吻。’”

      “听起来真浪漫。”

      他起身靠近我,浑身还是血淋淋的,我的伊朗地毯被浸湿了,但我和他其实都不挺在乎。

      “她带走了我所有的钱,我房子的钥匙,我的车,还有我的心,回到她妈妈的怀抱里。”

      “我认为你需要包扎,逞强不是一件好事情。”

      弗朗切还是那副神态自若的样子,稍微晃晃头。

      “她哭泣着对我说:‘哦,亲爱的,我有一个胖妈妈,她试图击垮我。’”

      “当然,母爱,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听着有点像奇想乐队的歌词。”

      “然后她说:‘然而我希望自己过的自由自在,我从来不喜欢被束缚,我希望总有时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消磨时光——慢慢品尝着我的冰啤酒。’”

      “哦,是这样!那啤酒是你的,还是菲比?”

      “当然是我的——‘救救我,’然后她说。”

      弗朗切讲起来自己的遭遇总是兴致勃勃,我想我应该十分明白才对。

      “她编造了一个故事,关于我如何在醉酒后对她使用暴力,她爸爸是个斯拉夫男人,和她一样喜欢喝酒,她喜欢啤酒,那个男人喜欢更烈一点的,不喜欢这些‘娘们一样’的酒。”

      “对不起,我首先确认一下,‘娘们酒’里面,不包括我的苹果酒吧。”

      他还是笑嘻嘻的样子:“恭喜你,当然包括,所有度数在二十度以下的,都被那个男人所包括。”

      我感到有些愤怒,我觉得我亲爱的,甜滋滋的苹果酒遭受到了侮辱,但是,这显然并不是弗朗切希望讲述的重点,我于是继续听他的长篇大论。

      “帮帮我吧,我的老朋友,我无家可归,身无分文——顺便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她要离开我?难道就是那个摇滚乐队的主唱太带劲了吗?”

      我站起来,把唱片机的唱针搁下来,奇想乐队的专辑就这么被播放。

      “你听。你来之前我就在听,我简直以为,你是在根据歌词来编造故事了。”

      弗朗切的眼角已经渗出来血珠,但还是扯着大大的微笑。

      “又有什么不可以?人生如戏。这是一个无聊的,抄袭了大部分歌词的可怜故事,为了还原自己所扮演的那个角色,甚至还去了女朋友家里,就只是为了被她那个雄壮如熊的父亲来上几拳……老天爷,这么说,我真是像一个兢兢业业的完美演员,我是不是应该从事这个职业?在我辞去我桥梁工程师的职位之后?”

      我当然觉得这家伙下决定总是不太明智,但作为朋友,很显然,我并不能在这时候继续说些丧气话,快点儿啊,桑德罗,你快想想,你能做到的,桑德罗!

      “因为那个摇滚歌手?确实,一个桥梁工程师和一个摇滚歌手,听起来确实是后者更能给姑娘们带来更高等级的欢愉,希望里面没有药物的作用。”

      “得了吧,医生,菲比难道不会吗?那个男人绝对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我也要去做个主唱,反正我长得不赖。”

      我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一个乐队的主唱,长得足够帅,这不就够了吗?

      “那你找到肯接受你的乐队了吗?”

      弗朗切吊儿郎当地说:“乐队?呃,我的意思是,当然,桑德罗!当然已经有了,你说叫战车乐队怎么样?”

      “我不喜欢那群东德佬。”

      我平静地说:“总之,你现在的状态就是……想要自己组建一个乐队?”

      “嗯哼,是啊,我是说,呃,没错,我还需要一个吉他手,一个鼓手……贝斯我可以自己弹,只要装模作样来两下,听起来不错,是吧,桑德罗?”

      我再次站起来,把音乐关上。

      就这样一个下着雪的冬天,我为什么耳朵这么好用,听到了来自外面的哀嚎?为什么不让他冻死在街头?

      那张软绵绵的用羊毛织成的伊朗地毯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恐怕洗衣机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它只有一个结局——进入我家的垃圾桶,浪费掉之前我被那个伊朗人骗走的四百八十三英镑,还不错,是不是?

      我漫无目的地想,我早就不想做这个该死的牙医了,我不想看一个漂亮的美妞在我面前,只能徒劳地张着大嘴,而我只能说:

      “哦,女士,来,请跟我念——‘a’,嗯,是的,您有两颗智齿,真不幸,他们就像是父母死后争夺家产的兄弟姊妹,表面上看着亲亲热热,实际上,大哥早已经把父母的遗产转移到自己账户上了。是吗?太难以理解?哦,您的智齿已经把您别的好牙挤到一边去了。”

      我想做医生吗?我早就不想做了,桑德罗,不是一天两天,人生的目标还没有完成,你记得你自己高中的时候听到披头士乐队的《HELP》?还有奇想的《You really got me》,老天爷,他们是什么脑子?为什么能写出来这么厉害的歌?

      我现在已经挣到足够我挥霍的钱了,对,是时候来想想高中时候无法完成的梦想了,桑德罗,你得下定决心。

      “老兄,你说威兹百货那只日落色的贝斯怎么样?我或许可以买下来,叫她,唔,薇薇安怎么样?”

      我感受我的身体不能有我自己控制了,我也想起来在自己老宅的那支陈旧的,有年份的吉他,是个漂亮的,红颜色的小淑女,她也叫薇薇安,是妈妈给我的高中毕业礼物。

      “那个名字很好……我是说,吉他的名字。”

      我慢慢地说:“‘疼痛的菲比’,这个好不好,作为我们的,乐队的名字?”

      “简直蠢透了,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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