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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一月二 ...

  •   傍晚,裴井然欢欢喜喜地来到客厅迎接客人,却见来客并不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位,笑容当场凝固。史佩均放下拨弄百叶窗帘的右手,两手插兜,转过身,戏谑一笑:“晚上好啊,裴井然先生。”
      史佩均今晚正装出席,纯黑西服的双袖略微上捋,金灿灿的双排扣小巧别致,雪白色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恰到好处的将他那极具线条感的优美锁骨充分衬托成了最瞩目的焦点;他的头发也特地打理了一番,梳成了干净爽朗的背头,由此充分暴露于空气之下的针脚状疤痕和异色皮肤不仅没给他的整体观感拉低分数,反而凭空增添了几分别样的妖邪之气。相比之下,刻意打扮成居家好男人的裴井然就逊色多了。
      史佩均挺胸抬头,身体稍稍后倾,看裴井然呆立良久而不语,不由得笑出了声:“怎么,不是玉笙,让你失望了?”
      史佩均比预定早来了一个小时,是家政阿姨给他开的门。阿姨听过裴井然对来客的描述:端庄、美丽、大气,因此还以为来的是哪家小姐,但见史佩均的气质与其大相径庭、又是个男人后,便误以为屋主不止邀请了一人。而此时,两人间的紧张气氛令她意识到自己放了错的人进来,然而她又没有打破这份沉静的勇气,两颗眼珠六神无主地四下乱转。裴井然回过神,转身走向沙发:“阿姨,你可以走了。”
      阿姨心虚,即刻脚底抹油,灰溜溜地逃走了。
      裴井然的家里摆了很多他在法国读设计时,所参加的各类比赛的奖状和奖杯,照片也清一色关于他在法国的生活,仿佛他整个人生就是从法国开始的。他坐上沙发,冷漠地点燃一根烟抽起来:“为什么是你来?阿玉呢?”
      史佩均从兜里甩一张名片,“你在火锅店拉住玉笙的时候,悄悄往他口袋塞了这个吧?”
      裴井然一声哼笑:“原来这两天和我调情的,是你啊。”
      “呵,调情?”史佩均真心冤枉,“我顶多开了个‘你好’的头,剩下的全是你单方面自作多情吧?你该庆幸玉笙没看到那些辣眼睛的恶心话,否则你在他心中的形象早就崩盘了。”
      “会么?”裴井然不以为然,“你不正是因为怕阿玉会选择我,所以才偷拿走了我给他的名片吗?承认吧,你比不过我。”
      史佩均知道这男人是在温室里长大的少爷,但不曾想竟是专养八宝树的温室,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向玉笙问过你的事了。他说你们小时候是朋友,经常在一起玩,但后来你家移居,就此断了联系。”他说完,忽然话音一转,“当然,这只是在玉笙看来,或许你也的确搬家了。但搬走之后,你又回来了吧?”
      裴井然的眼神出现了瞬间的波动:“什么意思?”
      “你发来的信息中,50%用于发情,20%用于回忆,剩余的30%则用于自我推销,说你现在怎么怎么优秀、将来会如何如何表现,甚至还恬不知耻地保证会每周陪玉笙去他最喜欢的西西弗书店。然而玉笙首次接触西西弗书店,是他上大学时候的事。那时候你早不在了,除了我,他也没向谁提起他有去西西弗斯书店看书的爱好。”史佩均的目光倏地尖锐起来,“那么,你是如何知道的?”
      裴井然:“……”
      “还有。前天在火锅店,你的确这么说过了吧——‘唉,早知道就不去法国了’。这句话,不是明摆着在你出国前,玉笙还没脱单的意思么?你如果真在初三那年举家搬迁了,又凭什么断定玉笙没有男女朋友?”
      史佩均的正经挑衅完全没能激怒裴井然,相反,后者还轻蔑地笑了出来:“没错,我是搬家后又回来了,因为我想看看阿玉。这有问题么?”
      “哼,来看玉笙?难道不是跟踪吗?”史佩均道,“玉笙说他以前总是丢三落四,某次还将他祖母留给他的遗物弄丢了。但我想,其实不是玉笙丢三忘四,而是他的东西全被你偷走了吧?否则他的这个坏习惯也不会在你搬家后的一段时间内不治自愈,接着又在半年后卷土重来。”
      裴井然夹着香烟的右手略微一顿,纵使烟灰落到了腿上,也一点没觉得烫。
      “玉笙确实很好,好到哪怕被全世界人觊觎也不足为奇的程度,所以我能理解你宁愿在背后默默注视他、也不愿和他并肩齐行的感受,也理解你为何出国拼了五年后、才敢再次出现在他眼前。”史佩均慢慢走向裴井然,跨过茶几,伸手擦过对方耳郭,按住软皮靠背,来了个“沙发咚”,“但你恶心就恶心在,偏偏做出了私生饭一样的行为。”
      裴井然岿然不动,直勾勾地盯着史佩均。
      “我和你不同,我不会只把自己好的一面展示给玉笙,我会把我的全部展示给他,包括最肮脏、最污浊、最不堪的那一面,而他也更愿意接受最真实的我。”史佩均对裴井然耳语完,微微抬眼,对上他的尖锐视线,“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也是玉笙选择了我的原因。你,赢不过我。”
      裴井然:“……”
      史佩均直起身子:“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告诉你这些话。顺便一提,我之所以拿走你的名片,不是因为怕被你夺走玉笙,而是因为不想让玉笙失去久别重逢的朋友。当然,如果你非要自坏长城,我完全不介意。”
      说罢,正想大步流星地离去,却听裴井然开口道:“我调查过你了,史佩均。”
      史佩均脚步一顿。
      “史佩均,原史家大少爷、史氏集团未来的接班人,”裴井然云淡风轻地说,“八年前因为手刃了父母而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一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按理说,你现在应该待在精神病院才对,为什么反倒像个没事人一样到处乱蹿?”
      他故作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轻笑道,“也对,毕竟是出自赫赫有名的大家族,就算看起来像是被抛弃了,但私底下也不可能真抛弃吧。可你以为,史家能护你一辈子么?”
      史佩均脸色略沉:“你想说什么?”
      “本该烂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杀人犯,某天忽然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你觉得这条新闻能免费上热搜吗?”
      史佩均当即揪住他的衣领:“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裴井然毫不示弱,“当然,凭你们史家的人脉资源,撤一个热搜、找几个能干的公关又有什么难的?我不会从你下手的。”
      “你到底想怎样?”
      “想怎样?想把属于我的阿玉抢回来!”裴井然勃然大怒地吼完,前一秒推开史佩均,后一秒就从兜里掏出一叠照片摔到地上。史佩均一看,竟是前天他在车里与和玉笙亲热的画面!
      “你居然偷拍?!”
      “既敢在车里亲热,怎么不敢想有人偷拍?”裴井然嗤之以鼻,“我只拍了阿玉的脸,所以这些照片传播出去后首当其冲的,也不用我多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远离阿玉。”
      话音刚落,裴井然就为他的畜生行为付出了代价——这是史佩均有生以来第一次气到头昏脑胀的地步,抡出去的拳头明显有些用力过猛,导致上身重心失调,险些一个趔趄扑倒在地。裴井然为对方装逼失败而幸灾乐祸,一边擦鼻血,一边“哈哈”地站起来,看着目眦尽裂的史佩均,不动如山:“放心好了,照片我有备份,你就是把我打死了也没用。”
      史佩均再次揪住他的领子,使劲摇晃起来:“你不是喜欢玉笙吗?怎么能对他做这种事?!”
      “阿玉给人的感觉不就是这样吗?要不就永远高高在上,要不就一同堕落到地狱最底层!”裴井然也不知从哪儿借来了理,气势汹汹地喊道,“阿玉是这世上最纯洁、最神圣的存在,怎么能被你这种肮脏的丑八怪碰触?我绝不允许你用沾满鲜血和罪恶的双手继续抹黑他,也绝不允许你用龌龊恶心的液体继续玷污他!为此,就算要我亲手泼他脏水,我也在所不惜!”
      话音落下,隔了一瞬间的寂静后,裴井然垂下头,泣不成声。史佩均讷讷地松开手,站起来,丢下一句“玉笙不是你的东西”,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与此同时,和玉笙洗好白菜,来到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橄榄球”身边,轻轻推了它一下:“佩佩,起来吃晚饭了。”
      和玉笙从小饱读诗书,出口成章,随随便便从他记着的古诗中取两个字,都比“佩佩”好。但无奈他实在不善于取名,为了给“橄榄球”起个好听的名字,甚至还苦苦辗转反侧了一整夜,最终因为它是史佩均的一部分,便定为“佩佩”了。然而“橄榄球”从来没承认过“佩佩”这个名字,因为它连名字是个啥玩意儿都不知道,它只有白菜吃就够了。感受到晃动后,它迷迷糊糊地砸吧了下嘴,睁开眼,在看到白菜的瞬间一骨碌扭起身子,张开大嘴,把盘中的生白菜一扫而光,吃完后还醉酒般地打了个美滋滋的饱嗝。
      “橄榄球”比一般宠物好养,因为它一天到晚基本不会干什么事,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偶尔醒着的时候也是看电视,张着嘴巴的样子好像在开怀大笑,而实际却一点声音都没有。
      “橄榄球”似乎很喜欢和玉笙,对他格外耐心,甚至还不惜屈身当皮球给他拍;但对史佩均,就没那么友好了。
      “橄榄球”睡觉算是非常好动的那种,两米长的沙发,它一觉睡下来,至少来回滚个三十趟——大概也是它圆咕隆咚的,比较好滚吧。一次它睡嗨了,掉进沙发缝,被靠垫遮住了。史佩均没看见,一屁股坐了下去,然后他的屁股就开花了。再次,它睡着睡着滚嗨了,滚到一半,被史佩均中途截断了去路,然后他的腰就开花了。不过这实属史佩均活该,谁教“橄榄球”对他好的时候,他从来没有过好脸色呢。然而这也不能全怪他,毕竟他对从自己身上生出来的畸形体,抱有十分复杂的心情。
      “橄榄球”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本想继续和周公约会去,但见和玉笙一副“思想者”的模样,就“呱”了一声,意思是问他怎么了。和玉笙低头看了眼他,问:“佩佩,不是我怀疑你爸爸,而是他在外面真的有朋友吗?”
      “橄榄球”听不懂人话,也不知和玉笙口中的“爸爸”是人是鬼,傻不拉几地原地滚了一圈,“呱呱”“咕咕”地叫了几声。和玉笙被它逗笑了,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你先睡吧。”
      “橄榄球”跳到和玉笙大腿上,躺下来,秒睡。和玉笙轻轻摩挲了它几下,看了眼时间,不放心地拨出史佩均的号码。
      然而史佩均没接。
      是没听到么?
      自从得到史佩均的“监护权”后,和玉笙素来没用过监护器。一来是没有关注史佩均动向的必要,毕竟他几乎全天待在家里画画,难得的几次外出也都与他一起;二来是和玉笙不想用这种东西束缚了他,因为人与人之来往的基本是信任。因此即便对史佩均此番外出的理由存疑,他也不会悄悄顺着装在监护手环中的GPS跟踪他,一探那位朋友的真容,只发了则“我等你回来”的消息。时间缓缓流逝,凌晨两点时,和玉笙再也按捺不住了。
      电话那头“嘟”了好几声后才磨磨蹭蹭地接起。和玉笙问:“佩均,你在哪儿?怎么还不回来?”
      史佩均沉默片刻,嗫嗫嚅嚅地问:“玉笙,我……脏吗?”
      和玉笙顿了一下,不答反问:“你在哪儿?”
      “小区的,儿童乐园里……”
      “我马上过去,等我。”
      世上的自卑分两种,一种可以通过对自身的全面认识与提高来获得自信,进而逐渐淡化或消除;另一种却根深蒂固、如影随形,即使穷尽一生,也无法将其奈何。
      即史佩均如今所感受到的这种揪心的不安与愤怒。
      外貌上的缺陷,尚可以用漂亮的衣服、整容一般的化妆技术遮掩,再不济,回一句“什么年代了,还只看脸”也足以捍卫自尊心;但内部的残缺,就没那么好搪塞了。
      史佩均承认,他至今以来对和玉笙的所作所为,除了出于对他最隐私、最不为人知的那一面的好奇心外,更多的,其实是想捏碎他的耀眼光环、撕烂他的洁白羽翼、扒光他的鲜亮衣裳,以最残忍最粗暴的方式深入他的内部,给他烙上最肮脏、最污浊、最不堪的印记,让他体无完肤、分崩离析、支离破碎,让他陷入灌满鲜血与罪恶的泥浆,痛苦挣扎、绝望呐喊,直至彻底丧失抵抗的力气往下沉落,他再跃入泥浆将他拥抱于怀,和他一同深深沉沦。
      路西法由天堂堕落至地狱,经历了九个混沌的晨昏。而史佩均让和玉笙堕落,却只用了床上的一夜。
      ——迄今为止,我究竟干了什么?
      史佩均捂住脑袋,弓起身子,隐入黑夜之中。就在他那被路灯光极力挤压出的暗影要被漫边的漆黑所浸染侵蚀完的前一刻,一声铿锵坚定的“佩均”使衰弱的灯管“啪”的一下重现光芒,史佩均那独自坐在秋千上的落寞身影亦一下子明亮了起来。
      此时已是深夜,整座小区都陷入了寂静的黑暗中,风也没了声音,仅有被浊白的路灯光映照得格外晃眼的鹅卵石在默默叫嚣着存在感。和玉笙轻轻在史佩均身边坐下,问:“发生什么事了?”
      史佩均哽了哽,一声不吭。而后,他以几不可闻的声音说:“玉笙你……不是东西。”
      和玉笙知道史佩均所指的“不是东西”不是骂人的那层意思,遂静静地听他说下去。
      “也不是我,玩弄发泄的工具……”
      至此,和玉笙大概明白对方为什么烦恼了,转过头,望着隐晦的月牙,温声问:“为什么忽然这么想?”
      “……”
      “我是自愿的。”
      史佩均一愣。
      和玉笙肌肤白皙,如若凝脂,即使脸颊被镀上了暗夜的阴影,也仍旧悄无声息地散发着独属于他的那份淡淡的美丽光泽,正如同轻轻覆盖于腊梅上的冬雪,柔软细腻,洁白无暇。如此一看,史佩均忽觉和玉笙好似从未改变过,依然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圣洁,那么令他向往憧憬。他缓缓伸出手,抚摸着对方的脸,感受着他的体温,眼眶含泪,问出了他方才问过一遍的问题:“玉笙,我脏吗?”
      和玉笙抬手搭在史佩均的手上,看着他,温柔一笑:“你不脏。”
      刹那间,巨大的情感洪流以火山爆发之势冲上史佩均的心房,温暖了他全身每一个角落。他迫不及待地将和玉笙搂入怀中,流下了幸福的眼泪:“今晚,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嗯?”
      “只是抱着,什么都不做。可以吗?”
      和玉笙恬然而笑,双手环着史佩均,点了点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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