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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傲慢 ...

  •   城市露出纸醉金迷的一角,霓虹虚幻下是无数具暗潮涌动默藏念欲的躯体,彼时互联网高速发展,那无疑是最接近完美伪装的假面,上一秒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也许曾与你在网络有过一面之缘,又或许同样评论过某脸赞社交平台成为为数不多联系你我的枢纽。在网上,随处可见人们肆无忌惮地宣泄恶意,自以为优越地发表见解,把那当作消遣、忠言。

      又或者是并不幽默的玩笑。

      但他们在公司面对领导与繁复工作时,与心仪对象相约在街角咖啡店见面时,看上去总是那么得体,清爽整洁的,谦逊有礼的,丝毫不见疯狂肮脏的另一面。

      人人都是演员,偏执的行为艺术家。

      现实中一眼可见尽头没有起伏的生活将他们好笑的自尊心摔碎,可这群人继而扭头在网络上肆意猜测诽谤着或许远在地球另一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一边吐露着恶毒言论一边怨天尤人,悲愤又可耻地认为自己只是时运不佳,一身才华终被埋没,说我只是骂两句怎么了,又不会死人。

      网络成为新型武器,烂的更烂,优秀的却变得沉默,金子不再显眼,变得黯淡无光。

      怎么会被这种虚拟的东西操控呢?真是一群可怜虫。

      我垂眸看着逐渐收拢的指尖,夜晚里格外夺目的璀璨灯光被拉成无限长的线条,最终成了零散着或明或暗的小点,我俯瞰着这座城市的缩影,试图将它虚虚握在掌心里。

      发表这般言论只因柳家近来将精力投放在了互联网行业与电子科技,我明白父亲在想什么,科技进步,记录生活的方式变得丰富,instagram、youtube,你能看到的,不能看到的又或者想要看到的,不过游走于指尖滑动的瞬息之间。

      同样的,父亲也想让我看到。

      似乎没人会拒绝双赢的好提议。

      当然了,我并不属于上述那类人的其中之一,毕竟自小锦衣玉食惯了,金箔玉石雕刻打造出来的温室将我养成恣意生长的富贵花,我承认我傲慢又自以为是,不愿随波逐流,有着冲破世俗打破偏见的勇气与底气,以那种不入眼的下三滥把戏为耻。

      不谦虚地说句哪怕是不爱搭理人的臭脾气,也多得是上赶着把我往天上捧的路人甲乙丙丁。

      略有颠簸的航行路线将我如毛线散乱交缠的思绪抽回,同时伴随着的是广播里空乘小姐安抚人心的话语,甜美柔和的,似是一泓清泉流过,却让人莫名生出股疏离之意,像闭塞在一隅天地无休无止重复着编程代码指令的机器。

      中央空调扇叶不疾不徐送出冷风,窗外景象被云代替,夜色衬托不出它们的蓬松质感,反倒显得森冷无比,宛若平静无澜的海面上雾气腾腾,似乎下一秒就会有如山海经里化蛇那般凶猛的海怪一跃而出,轻而易举地将机身吞噬碾碎。

      人面豹身,有翅膀。
      应该是凶猛的吧?毕竟没见过真的,我也想象不出来,遗传性心盲症或者说是所谓的想象障碍,它令我无法像大多人在脑海里具象化地描绘出所谓场景所谓形象。

      就连书中关于化蛇的记载,也只是我死记硬背记下的,出于什么心理呢?大抵是小时候认为这是缺陷,固执地想要证明自己与常人无丝毫差别。

      挺好笑的,现在的我只会想告诉那时的柳亭郁,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遗憾的事,毕竟心盲症使我的逻辑能力更强,比起调皮捣蛋总喜欢东碰碰西瞅瞅的同龄人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并且那些令我感到不适或情绪低落的事不出意外会在几天内被忘得一干二净。

      这简直就是上天馈赠好吗?

      我捏着羊绒薄毯陡然一抖,裸露的肌肤瞬间被柔软触感包裹,我蜷缩着窝在座椅一角,打开并未连接网络的手机翻阅起来。

      我的社交圈子很干净,换种说法就是能跟我交朋友的人少之又少。

      要么恭维逢迎的成分太高,虚伪刻意得让人提不起亲近的想法;要么就是受不了我太过冷淡,譬如侃侃而谈时分享自己的暧昧对象长相比例多么优越完美,相遇时如何如何像烂俗台偶。

      这种时候我多半会敷衍一声嗯便久久不见下文,尽管试图努力想象过,但结果无疑是一无所获。

      他们唾弃我无趣,又碍于我的家世不敢显露在面上,只敢默不作声灰溜溜地夹着尾巴逃走。

      常用联系人第一栏是与雷克斯的对话框,时间停留在登机前十分钟,指尖拂过屏幕上的文字,寥寥几字如开水般滚烫炽热灼得我倏地一缩。

      [我现在回台北。]

      血气翻涌时头脑不清醒做出的决定显然是勇敢到不可思议的,但冷却后是无休无止的窘迫与尴尬,毕竟这不是想象,这是真实存在于手机里的,无法磨灭的记录。

      我不敢上翻细看与他之间的对话,更不敢品味其中含义。

      我抬起手背贴在脸颊上,丝丝沁凉总算是驱散了莫名的燥与热,稍微平复了心情便气馁地摁熄屏幕,毕竟这显然算不上排忧解闷的好法子。

      许是环境过于舒适,自带的羊绒毯太温暖柔软,使得我紧绷的神经倏地放松,很快疲困倦怠之感如蝼蚁啃噬骨髓般席卷暂时清明的大脑,我半耷拉着眼皮,没一会儿就跟小鸡啄米似地打起瞌睡。

      挣扎无果后我摆烂似的干脆阖上眼,任由着自己沉沉陷入梦境里。

      梦里光景似被倒转的沙漏般瞬息万变,最终定格在台北远郊的独栋别墅。

      尽管八岁时的雷克斯面容早已变得模糊褪色,但我却仍能认出面前规矩穿着小学制服,黑发乖顺贴在额角的男孩子就是他。

      其实这很容易确定,尽管未褪去婴儿肥的面庞稚嫩,并不如往后那般棱角分明,但他五官是柔和清秀的,眼睛是格外的黑与亮,喉结有颗小痣,轻而易举就能引人视线。

      更何况于我而言,清晰的从来都不是他出众的气质外貌,亦不是他坐在琴凳上,音符在指尖流淌时的矜贵高傲;我记得的是对他的感觉,想象障碍使我对他人情绪变化感知能力出众。

      也就是说,哪怕他换了张脸,只单单站在那里,我也能一眼认出。

      雷克斯此刻神情沉沉地站在我面前,说不出的阴郁冷淡,周身像是团了片乌云,透着响雷与闪电的那种。

      当然,这种比喻句是我从书上学到的,至于遣词造句是否符合语境这种事当然是无所谓了。

      胡诌嘛,显得文采好一些。

      氛围沉寂的连空气都几乎凝滞,末了他终于从校裤兜里掏出盒黑白色包装的进口巧克力,晃悠着伸到我面前,问我要不要吃。

      我下意识想要接过,在指尖触碰到纸盒锋利的顶角时却猛地一缩。酸涩感上涌鼻端,轻而易举刺激着泪腺,八岁的小姑娘哪里有道理可讲,不过下一秒便哇地哭出声来。

      余光里原本安静笔直站在跟前的雷克斯倏地变得手足无措,神情慌张着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跟我说些什么。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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