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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路念安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客厅里的落地灯泛着昏黄温暖的光,林星窝在沙发里,小小一团,毛毯的流苏碎垂在地面上。

      她不由得放缓了呼吸,在小心翼翼地换下外套,又在玄关处待了几分钟,等到身上的冷气散去了,才小心翼翼地过去,把毛毯重新给林星盖好。

      林星的意识还在睡眠里,但手已经习惯地搂住了靠近的人,路念安好脾气地轻声哄着:“乖,回房间睡。”

      “我身上凉,乖乖的啊。”

      林星半睁开眼,确认是路念安后,胳膊更紧了,整个人缩在她怀里,黏黏糊糊地说:“你怎么才回来啊?”

      沙发边沿本就岌岌可危地手机,不出意料地和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路念安捞起手机,想要把人抱回去的时候,想了想又放弃了——沙发已经被睡的暖和了,卧室里的床估计还是冷的。

      林星挂在她怀里,睡得昏昏沉沉,手机振动了下,提示电量危机。

      路念安给她手机充上电的瞬间,屏幕亮起,面容识别解锁——林星回复完的帖子就这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她眼前。

      路念安瞥了眼帖子最后的时间,无奈地摇了摇头,轻轻勾了下林星的鼻尖,小声嗔怪道:“十二点半,估计又是一点才睡的吧。”

      帖子里的回复依然热闹——

      76L:这就没了?不能吧,不能吧!还没看够呢!

      78L:结束的好突兀…

      79L:突不突兀另说,两位的家长真的没有挣扎过嘛?

      84L:全程看下来,要是真人真事的话,楼主好娇妻啊…

      85L:回复楼上,我也这么觉得。

      路念安微微蹙眉,她有社交媒体,但除了新歌要发布,或者参与的节目要上的时候才会上线配合宣传。

      林星评价她的话其实还差一个关键词:网络时代的漏网之鱼。

      她没太明白“娇妻”是什么意思,但直觉不是什么好意思。

      好在她善用搜索引擎。

      确实不是什么好意思。

      路念安因为见到林星的好心情,因为这个词语变得不太好了。

      于是,她回复了这条帖子——

      【我是312,很无意的看到了她的手机,我不太喜欢楼内大家对我爱人的一些片面的认知。

      她的回答是她眼中的我,那我也有义务讲一下我眼中的她。

      我们自小相识,相爱的时间要比相识的时间短。我的性格也如她所言,很闷,不善和人交际,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年我们五岁。

      她扎着两个羊角辫,红色的泡泡裙在阳光下格外好看,拿着木制的小手枪带领着三四个同龄的小朋友“冲锋陷阵”。

      四目相对的瞬间,我其实有点害怕,这点害怕伴随着她一步步向我靠近越来越大,在她在我面前站定的瞬间最大化。

      我后退了一步,她往前一步,变魔法一样递给了我两颗柠檬糖。

      她说,吃了糖就是她的人,以后她罩着我。

      我觉得这个小孩好幼稚。
      然后接过了糖。

      这就是我们的相识,心动大概也是那个时候降临。

      糖也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我木讷不懂风情,又自尊心过强,这块糖变成了道歉的标志。

      中考保送的时候,我问她想不想去那个学校的时候,如果她说不想,我大概会放弃这个名额。

      那个时候的我觉得,不管在哪里,我都有自信可以带着她冲出去,但她从来不是需要依靠存活的莬丝花。

      她如果回答了不,那她也就不是她了。

      三个月的突击,如果她没有咬牙坚持下来,那段时间便成了笑话。

      相比她,对人生没什么目的的人其实是我,我唯一能确定的航标是她。

      高中是她想去的高中,所以我去了;大学是她梦想的高校,所以也成了我的目标,我们不存在谁拖累谁,这么多年,我们都在并肩前行。

      至于我们的母亲,她们两位在我们在一起的那一个寒假便知道了。至于挣扎,大概是有过,但她们并没有拆散。

      我母亲只问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有信心面对如果有天分开了时候的尴尬吗?

      我说我有不和她分开的信心。我的世界很小,心也算不上大,只容得下一个为之热烈的人。
      从吻过她的那一刻起,我的往后余生便只有她一个人。

      相比我的性格,她更像是一个小太阳。

      在她的概念里似乎没有什么事可值得伤心——数学不好,那就好好做题分数提上去;痛苦无可避免,那就带着玫瑰花迎接。

      军训检讨书我其实可以自己写,但还是缠着让她帮我写,因为这样,我便有了一个可以提让她放学和我一起回家的借口。

      这种方式幼稚且拙劣,但看到她点头的瞬间,因此而生的自厌被铺天盖地的欣喜替代。

      我对她的学习特训如今看来,堪比炼狱,但她直到现在都不觉得有什么,我曾问她为什么,她想了想,说,因为制定这份计划的人是我。
      或许真的很难熬,但因为我,似乎咬咬牙,就能迈过去。

      我们之间确实鲜少争吵,最激烈的争吵也已告白收尾。
      说来惭愧,明明是我先喜欢的,告白却让她先说了。

      如果没有遇见她,我的人生轨迹大概和很多人相同。
      她是我沉闷生活里所有新鲜感的来源,她是solar乐队的狂热粉丝,我跟着她一起听歌,久而久之,萌生了自己尝试写歌给她听的想法——好吧,我承认,这个想法最初是因为吃醋。

      我和她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她几乎没有迟疑的支持了我。

      她说,人生苦短,要去做喜欢的事情,那怕浪费光阴,再说了,浪费光阴的概念是什么呢?

      光阴嘛,本就是用来浪费的。

      后来,我写了很多首歌,看到这篇帖子的你,或许也听过。

      我是路念安,是一位音乐制作人,

      我的爱人是一位英语老师,她选择成为英语老师的原因是讨厌数学,而且高中时代英语很吃力,所以挑战自我,家妻职业相比我更为特殊,便不告知诸位她的姓名了。

      我有诸多缺点,但好在,我好喜欢她。】

      这条帖子不出所料的成为了新的爆点,为各家新媒体在周一送上了第一个热点。

      林星下课后,听到自己的学生也在讨论:“两个女孩子在一起十年哎,还怪美好。”

      她粲然,靠在讲台上给路念安发了一条微信:【我学生也看到你的回帖了。】

      【她说,我们特别美好。】

      她的笑容太过明显,再加上平时就以平易近人而闻名,学生A大起胆子,调侃问:“老师,您遇到什么好事情了嘛?”

      同时,路念安发来了回信:【你学生的三观很正,学到了老师的精髓。】

      【中午做你爱吃的油焖虾,我去接你吧。】

      林星回了一个好,又对学生道:“算是好事情。”

      “所以,最后一节课,给你们也提前三分钟下课。”

      学生欢呼,以至于没有听到她最后的呢喃——“我着急回家陪崽崽吃饭。”

      全文完。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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