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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在爱情里 ...

  •   三月初的上海还是有一些冷的,毕竟春季就是一个乍暖还寒的季节。

      沈林玉醒来就看到薄唯宁、非苑、薛白和宋书文都站在床边,薄唯宁的手一直都拉着他的,就像是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拽回来了一样。

      他的身体恢复的还算可以,薄唯宁几乎每天都是四个地方来回转,沈林玉的病房,薄父的病房,医院厨房和医院隔壁的酒店,酒店完全是为了用来洗澡清理。

      薛白的个儿长得高了,脸上神采奕奕的,但是那个叫清辞的孩子没有来,说是被家人接回去了。

      从他醒来,薄唯宁几乎就是长在病房了,天天都坐在床边陪着他直到他父亲出院了,他才去送过一次。

      “当时没想那么多,我就想着要见你了。”

      病房里,沈林玉又喝了一口甜汤,他精神状态看着非常不错,说话也有力气了许多。

      薄唯宁帮他擦擦嘴角,“以后不许拿自己身体开玩笑。”

      “在爱情里面的人都是笨蛋,你想为我,我也想为你。”

      薄唯宁心里一暖,坐上床揉着他的头发:“你不用为我,我为你就行了。对了,我爸妈……想见见你。”

      沈林玉猛地被自己口水给呛到了,咳的厉害,薄唯宁赶紧拍着他的后背给他顺气儿:“别急,你要是不想见,我也不会强制带你去见他们的。”

      “我……我怎么能见他们啊,我这……我这……我不行的。”

      “好,等你准备好了,我再带你去见他们。不过应该也要等一段时间了,他们明天要飞巴黎处理一些事情,要离开很长时间。”

      沈林玉‘哦’了一声,五指扣着薄唯宁的左手,右爪子转动着他手腕上的银镯,这银镯是他们爱情的象征,那也要有个爱情的标记才是啊。

      一抬头,看到薄唯宁左耳上是有耳洞的,沈林玉舔了舔唇角,这是他考虑事情时非常喜欢做的小动作,也得给他送些什么东西才是。

      “我什么时候能出院啊,出院了还用检查还用吃药么?”

      从手术到现在已经快过了半个月,他是觉得自己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能跑能跳,也没必要再在医院呆着了。

      “过两天再检查一次再出院,对了,你二叔给你送了一些东西过来,说是祝福你获得重生,他没办法亲自过来给你祝贺,让你好好养着。”

      沈林玉脸色微变,就见薄唯宁从口袋里拿了一张银行卡,他刚要伸手去拿,薄唯宁手一挥:“暂时不能给你,身体好了才行。”

      闻言,沈林玉收回自己的爪子,反而掰着手指头认真的数着数。

      “算什么呢?”薄唯宁被他逗笑了。

      “从十月初到现在三月中旬,我已经当了五个多月的穷光蛋了,我的余额永远都停留在两位数。”

      说着,沈林玉还数着两根食指,很认真的看着薄唯宁。

      想他堂堂沈家少爷,居然当了五个月的穷光蛋,还是个吃白饭的。

      丢人,着实丢人。

      “那就委屈沈少爷再当两月的穷光蛋,等你好了,东西我再还你。”

      “我要买衣服了,我还要买护肤品,你看我这脸,做完手术有些蜡黄的,我得买些美白补水面膜好好补补。”

      “沈少爷的脸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脸,不用敷面膜也是水灵好看的。”

      沈林玉被夸的美滋滋的,也不再纠结银行卡身份证之类的,反正有薄唯宁嘛,一切都有他呢。

      就当身边跟了个小跟班么?

      沈少爷的小跟班。

      出院那天,沈林玉那叫一个开心,一大早的就把东西收拾好整装待发了,非苑和薛白二人也来了,沈林玉虽然休养的挺好的,但他还没能休养的能抱着已经七岁的薛白。

      刚抱起来就觉得胸闷气短,不得不把孩子放下来。

      获得重生的感觉真好……

      回了家,薄唯宁便直接让人送了一些饭菜过来,三个大人一个孩子开始庆祝起来,沈林玉还想喝些酒来着,刚送到嘴边红酒杯就被人抢走了。

      对方只说了一句:“多喝一口,在家多待一天。”

      某人只能又拿起那满是奶腥味儿的牛奶吧唧着嘴,现在薄唯宁完全就是把他当小孩子看待嘛,喝饮料都得跟薛白一样喝牛奶。

      “来,薛白,咱们干杯。”

      沈林玉跟薛白碰了碰杯子,但是牛奶只喝了一小口,因为味道他还是有些受不了。

      “玉叔叔,你胖了。”

      薛白就坐在他身边,还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脸。

      “啊?是么,真的啊?真胖了啊?”沈林玉听了这话高兴得很,伸手捏了捏自己脸。

      要知道他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胖,最好胖的躺在床上动都动不了,吃喝都是薄唯宁伺候那种。

      “恩,最起码胖了十斤。”薛白笑着。

      “来来,庆祝我胖了十斤。”

      沈林玉又跟薛白碰了碰杯子。

      非苑扶额,还有人因为胖了十斤高兴成这样的。

      但从沈林玉出院到现在确实有些胖了,精神气非常不错,本来他还担心因为白血病会导致他有些抑郁,救治起来比较难呢,现在想来也是他多想了。

      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震动,非苑拿出看了一眼,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是“薛天云”眼神暗了暗,把电话挂了。

      薄唯宁给他夹了一块鱼肉,“哪里胖了,腰上一点肉没有,胳膊细的跟火柴棍似的。”

      “咳咳,那什么,那只能证明你没养好。”沈林玉红红脸。

      “是吗?”薄唯宁挑着俊眉,看着他娇羞的模样恨不得立马就吃了他。

      沈林玉冲着他翻了白眼,这段时间他是真把自己当猪养的,吃了睡睡了吃,当然还得被薄唯宁吃。

      他每天晚上吃完饭,出去走一圈消化消化,晚上第二餐还没吃呢,经常就是直接被薄唯宁抱到床上从里到外吃干抹净,薄唯宁可是忍了快三个月了,从大年初十到三月中,他都忍了多久了。

      两人就像是新婚的小夫妻一样不知节制,起初还因沈林玉需要养身体,薄唯宁还能控制控制,但再坚强的意志力也敌不过沈小妖精的软磨硬泡,这就造成了每天晚上都多了一项在床上的运动。

      沈以则和秦桑二人从上海消失了,他们两个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上海一样,也是,除了秦桑之外,也没人知道沈以则曾经在上海出现过。

      秦桑被沈以则带回了苏州关了起来,他是不会允许有人背叛自己的,因为秦桑背着他暗自将宋家的股票释放了一些,还将那个与沈林玉骨髓相配的捐献者给带走藏起来了。

      然而他还是太嫩了,沈以则心思阴沉手段毒辣眼里哪里容得下沙子?

      秦桑的一举一动,都在沈以则的眼里。

      这天早上,沈林玉穿着一身白衬衫,刚洗完澡的头发还滴着水,他就光溜着两条细长的大白腿站在秤上,看到上面的数字停留在110,眼睛噌的一下亮了起来,还差五斤,准确来说还差四斤八两就到115了。

      薄唯宁也刚洗完澡出来,见他站在那儿头发也不吹的,当即就黑了黑脸,走过去从后面一把把他横着抱起来。

      “哇。你走路没声音的,吓死我了。”沈林玉捂着自己的小心脏。

      “头发又不吹,想生病么?”

      薄唯宁拿着吹风机悉心的帮他吹着头发,目光顺着那白皙的脖子看下去,他的衬衫上面两颗纽扣没有纽上,早上留下的那些红色痕迹现在看的特别清楚,薄唯宁笑了笑,这是他留下来的爱的痕迹。

      亲了亲沈林玉的脸,“一会儿带你出去吃饭,晚上再带你去逛逛其他的地方。”

      “上海没什么好玩的了,都逛遍了。”沈林玉看着手机,在想去哪里玩。

      “四月的顾村公园樱花开的很好看的,一会儿我们吃完饭我就带你去看樱花。”

      “那……那行吧,总比在家里呆着好。晚上可以去黄浦江看夜景么,那儿风吹着舒坦,我喜欢的很。”

      “好,要登上东方明珠么,我提前订票。”

      沈林玉摇摇头,“登高不一定能看到好风景的,有时候仰望也是一种幸福。”

      “啧。开始说起大道理来了,行,你想什么时候上去都行,我都陪你。”

      沈林玉点点头,依旧在逛着手机。

      薄唯宁给他吹好头发又拿着吹风机自己去一边吹头发去了。

      想了想,沈林玉还是给秦桑发了短信,让他帮忙设计一个纪念品,最好能时时刻刻都戴着的那种。

      秦桑之前的专业是珠宝设计,不过跟了二叔后他就不设计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那边只回复了一个“好”字,就没什么下文了。

      到处都是春天的味道,沈林玉里面穿着白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米色的风衣正站在镜子面前拾掇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也没怎么掉了,最近长得还有些长,额前的刘海都能把眼睛给遮着了,后面头发也有些长了,该剪头发了。

      挑了半天,穿了一条黑色小脚裤,他的腿又细又直,黑色的裤子裤子将他的腿拉的还挺长的。

      白皙好看的巴掌小脸神采奕奕的,对着镜子自恋了好久他才出去。

      他比较喜欢穿着舒坦的休闲装,当然偶尔也要酷酷的。

      薄唯宁穿着黑衬衫,袖子撸到手腕,他正在打电话,见沈林玉出来了眼睛亮了起来,沈林玉皮肤很白,穿这种风格的衣服显得他特别温柔好看,头发偏长,将他的脸映衬的更小。

      “盯着我做什么。”

      沈林玉被他看的脸红。

      “多看几眼,谁让我媳妇儿这么好看。”薄唯宁把手机放进口袋里,走过去将他抱在怀里。

      沈林玉给了他肩膀一拳头,“谁是你媳妇儿。”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的,你要是反悔,可是愧对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了。”

      沈林玉忍不住的翻着白眼,薄唯宁这家伙真的是越来越过分了,鼻腔里传来一声“哼”。

      他在薄唯宁这儿几乎天天都是居家服,要么就是在病房里穿着那宽宽松松的病号服,都很久没有穿这些正常的衣服了,加上他身材这么好,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服架子,薄唯宁乍一看,当然是觉得非常惊艳的。

      下午三点多,两人到了顾村公园。

      四月份,正是樱花盛开最好的时期,等到中旬这儿的樱花就会开始凋谢,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

      每年三四月份,都是上海顾村公园樱花开放,旅游最好的季节,这儿也会举办一些樱花展。

      穿梭在顾村樱花的海洋中,沈林玉浑身都得到了放松,看到有人在顾村烧烤,也让薄唯宁下次带着非苑和薛白一起来这儿,他提出的要求薄唯宁从来都是满足的。

      樱花树下,沈林玉躺在薄唯宁的腿上闭着眼睛,阳光从树缝间洒在他们二人身上,别提有多温馨。

      薄唯宁穿着黑色衬衫,两只手的袖子都撸到上面,露出那小段健硕有力的胳膊,他手上拿着一朵飘落的樱花正扫着沈林玉的鼻尖。

      沈林玉被他弄醒,瞪了他一眼,“别闹腾,让我睡会儿。”

      昨天晚上被他折腾一夜,早上又做了一次,吃完早饭两人就去商场逛了一上午,当然都是为了给沈林玉买衣服鞋子之类的,好不容易能在这儿眯会儿他还得在这儿闹腾。

      樱花好看,人更好看。

      薄唯宁低下头吻了一下的薄唇,他的嘴唇还是有些发紫,不过这个颜色真的很好看,都不用涂唇膏了,他的唇也特别的柔软,唇齿间也总是有甜甜的水果糖的味道。

      沈少爷说吃糖能长肉,家里都是各种各样的水果糖和巧克力。

      公园里许多穿着汉服的正在拍照,也有一些婚庆店的在拍婚纱照,到处都是热热闹闹的。

      薄唯宁伸手给沈林玉遮挡着阳光,视线就一直放在他那张好看精致的脸上,这张脸真是百看不厌。

      脑海里印出与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个满脸笑意,穿着白色小衬衫的孩子回头冲他微笑着,阳光洒在他身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从那一刻开始,这个孩子就一直在他的梦里,多少年都挥之不去。

      以至于往后的几十年间,那一幕成了他们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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