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1、五十一朵云 ...

  •   天光透过残破的屋顶照在地板上,石缝中抽出的野草倒了一片,按照酒馆里那人的说法,现场前后经历过了凶手、巡防营、布刑司的造访,狼途还能从中找到的线索少之又少。

      狼途只是环顾了一周,一只手摸上了手腕处的一根粗糙手环,那是他的储物手环。他取出一个灰布口袋,袋口捆扎的很严实。

      布口袋普通人打不开,狼途单手捏决,袋口自然打开,袋子不鼓囊,却从里面掏出了一把绿色粉末,轻轻想空中一吹,四散的粉末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板上放悬空静止,一块,两块。

      在阳光下,这些粉末星星点点的闪烁着,阴影里的粉末则是泛着幽幽的绿光。

      这是一种来自冥界神物身上的粉末,能够附着在失去生命的肉·体上,即使是几个时辰前的。

      尸块零碎,唯左臂很完整,而这只左臂没有像其他尸块一样安静落在地上,而是一直诡异的定在半空,狼途皱眉。

      狼途对尸块悬浮的时辰没有把握,若是在巡防营发现之前,那就是凶手拿着左臂,若是巡防营发现之后,那应该就是布刑司拿走了左臂,为确认这一点,他转身就去了布刑司的停尸房。

      大白天敢闯布刑司的也就狼途这样的修仙者,他没有垂云的隐身符,来去都靠着敏捷的身法,躲避布刑司的重重防卫。

      那女子的左臂不在布刑司。

      所以凶手带走了死者的手臂,这是为何?狼途不解,他曾遇到过取人内脏的妖,取人四肢倒是少见。

      人族查案靠头脑,但是那也得要有线索,狼途查案靠他收集的那些稀奇古怪的道具。狼途回到那间破屋,等夜色完全降临,他又从手环中拿通体黢黑的小盒子,推开盒子的上盖,一只蓝绿色蝴蝶从中飞出。

      垂云听到这里,好奇的问,“我之前就想问狼途师兄了,那神奇的粉末是何物,这蝴蝶又是何物?”

      狼途从手环中取出他提到的那个黑色的木盒子,拿给垂云看,“它叫幽冥灵蝶,来自冥界,不能出现在阳光下,我撒出去的粉末就是它身上掉落的鳞粉。”

      这时候天快亮了,只能看装它的盒子,想要看到它美丽的翅膀还要等到晚上。

      狼途当时就是等到了晚上。

      幽冥灵蝶煽动着它那来自冥界的翅膀,每一次起伏,都会从翅膀上落下蓝绿色的粉末,这些粉末够新鲜,能够让更久之前的尸体浮现出影响,加之幽冥灵蝶有趋逐尸体的喜好,被凶手带走的断臂,被带走的左臂消失的路线慢慢浮现。

      狼途追着这些鳞粉的踪迹,越过皇城街区的屋顶,朝着皇宫的方向。

      想到之前在清风寨遇上的元婴,狼途在宫墙外停下,召回了幽冥灵蝶。

      而在狼途追踪的时候,在皇城的另一角再次出现了受害者。这也是第二天他才知道。

      凶手的猖狂程度让慕容鞘目眦欲裂,听到消息的时候手中的杯盏都被捏碎。吓得他的手下更加小心谨慎,不敢出一点差错。

      布刑司没有丝毫的线索,但慕容鞘隐约感觉凶手不简单,除了让司卫寻访目击者,还让交代不要单独行动,可能是他们应付不来的对手,一旦遇上切记恋战,立即回禀。司卫无不应是。

      这一次,狼途还是追踪到了皇宫,他害怕再次出现受害者,在城墙外犹豫片刻,最终跟上了灵蝶。

      灵蝶的指向是一座精致的红色宫殿,狼途收回灵蝶远远看过去,殿首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百凤”,拍晕看守刚踏进殿门,一股血腥之气扑鼻而来,稍一顿紧皱眉头,心中的怒气越盛,快步踏进殿中,里面却空无一人。

      一人悄无声息的在狼途仔细观察四周的时候出现在他的身后。感受到这人的气息,猛一转身,与那人对视上。

      这人狼途见过,就在清风寨。

      两人眼中皆是寒芒四射,身体虽然没有动分毫,却好似已经过了百招,最后那人侧身让出一条道,做出请的动作。

      狼途看一了他最后一眼,还是压制心中的不快,离开了这里,他还不能在这里贸然与其动手。元婴期算半个大能,要在这里动手不知道要有多少凡人遭殃,何况他来的路上又看到,皇宫中好像还有晚宴。

      对方不想兵戎相见,主动请他离开,他走便是。他的眼睛会一直盯着皇宫,盯着那个元婴。

      狼途走后,从殿外的阴影里走出一个手拿浮尘的佝偻老者,超那元婴鞠了一躬,元婴也消失了。

      这一晚布刑司没有在皇城内发现第三具尸体。可惜这样的安静没能持续太久。当布刑司发现新尸体时,案子总算有了些进展。

      凶手的做法好像变温柔了,除了左臂,终于能够看到全忽的尸身,他们也终于能确认受害者身份。

      之前的碎尸没有人前来认领的原因总算找到了,她们都是皇城附近村子上的女孩子,跟随家人来到皇城,她们失踪之后,父母以为她们自己回去了,有的认为是被拍了花子,左右不过是个丫头,便没有花精力去寻,甚至没有报官。

      被司卫的门调查的时候,那些农人脸上还是一脸的麻木与无所谓。

      “我以为这死丫头,被皇城的富饶迷了眼,自己跑了,跑了就跑了,就是可惜了十几年的给一口饭。”

      “她不是你女儿吗?”司卫的声调,一个字比一个字大,吓坏了那个满脸黝黑的瘦小老头,小老头弓着腰,眼神躲躲闪闪,抬眉向上看司卫们的时候,额头挤出一条有一条的“蚯蚓”。

      “丫头片子乱跑,可不怪我们呀大人,我上有老下有小,可不能出事儿的。”小老头害怕的赶紧跪下,心里想却是农田里还有活儿等着他呢,丫头片能干什么,种田都没力气。

      司卫们语塞,看再问不出什么,只得挥挥手放他们走,小老头战战兢兢的跑了。

      难怪凶手会选她们下手。

      司卫们还在四周村子里排查哪家女孩儿失踪了,慕容鞘在布刑司衙门的停尸房,盯着少女的断臂处看了许久。

      死去少女的脸上安静苍白,嘴角似有若无的勾起,仿佛在嘲笑他的无能。他的拳头猛的砸在了停放尸体的木板上。

      身边站着的仵作头压得更低了,布刑司衙门里所有当差的都知道,他们的大人最痛恨的就是无能之辈,前几具尸体还好说,根据分尸力道给出凶手不似常人,猜测是个屠户的结论,这还说的过去,可现在一句几乎完成的尸体,他尽然验不出死因。

      慕容鞘之前就觉得凶手不一般,虽然这次的手法变了,但依旧消失了左臂,他判断凶手的人可能比一样了,但是他们有着相同的目的,很可能是一伙儿的。

      上一个凶手他查不出来,换的这个凶手普通人看不出来,他一眼便看出来了,杀害眼前这个少女的不是人,是个魔修。

      他能看见断臂处若有似无的黑气。皇室里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把斩魔刀,但是几乎没人知道他能看到普通人看不见的魔气,这种能力是一个普通人拜入仙门的敲门砖。

      慕容鞘捏紧手中的斩魔刀,誓要斩杀出现在皇城中的魔修,不管他是否是真正的凶手。

      布刑司的一切都被隐匿在暗处的狼途看在眼中,魔修的出现也被他知晓,师弟师妹们在完成自己的任务,想必不会和魔修这么快遇上,在那之前尽可能尽快找出,并消灭就可以了。

      还有所隐瞒的垂云,觑着狼途师兄的神色,这时候才说出来,她们已经和他口中的魔修打过照面了。

      “师兄你是没看见,我和那个慕容鞘就将魔修吓跑了,他也没那么厉害。”

      垂云越说声音越小,狼途与勾离大师兄不同,在她说话间,狼途的眼神就严厉起来,果然下一刻就开始训斥,“师妹怎么胡来,能独自出现在皇城的魔修岂非你和一个凡人能击退!师门长老不曾教导过如遇魔修该如何?”

      “若遇魔修不可单独对阵,避开高阶魔修通知师门师兄……”垂云像犯错的小孩,弱弱的重复着长老授课时所讲的。

      狼途还想继续教训,看了她身边无动于衷的白痕一眼,冷哼一身,心想这小子现在也不知道帮师妹拦着点自己,就任由自己冲一个女孩儿发火。

      他不知道,白痕也很不赞同垂云当时的贸然出手,但又不忍心说她,现在好了,教训这个小丫头的事情狼途揽了。

      狼途干咳了两声,毕竟她们不是亲师兄妹,师妹还是宗主的弟子,不好太过责骂,只能自己给自己灭火,“师妹知道就好,下次不可再犯,让师兄们担心。”

      垂云本就低着头,听狼途师兄有结束这个话题的意思,就往更低了点头。

      被垂云这么一打岔,狼途也没有耐心继续细讲,草草说了之后的事情。

      他一边注意着布刑司的查案进展,一边盯着皇宫百凤殿中的人。

      后来知道住在百凤殿的皇室是一位非常受先帝宠爱的郡主,狼途说这位郡主忽然开始喜欢收集年轻女子的左臂。而她不久前刚看上了丞相府姑娘的左臂。

      垂云一脸怪异的表情,这是什么爱好?

      狼途也是无意中听到她说,“毕竟是丞相家的姑娘,不好轻易动手,那就在京城外的法渡寺动手。”

      在后面的事情,垂云就大致知道了,狼途得到这一消息便转告了慕容鞘,让慕容鞘在明面上动手,自己暗地里追踪魔修。

      宋鹿鸣被带走的那天,狼途发现了魔修,一直追着魔修,等他追到之后,魔修消失在了他的眼前,他才明白自己被遛了一整天,赶往法渡寺的时候,已经谁都不在了。

      “师兄,你也被魔修发现了。”

      狼途苦笑,点头承认。
note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五十一朵云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