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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 77 章 ...

  •   十三岁的时候,程向珩想,世上怎么有那么蠢的人,给他吃新鲜的包子,她自己吃馊掉的,能当板砖的面饼。

      当时程向珩看着平安递过来的包子,可有可无的笑了一下。

      餐馆给她三个包子,她自己中午吃掉一个,给程向珩一个,晚上再给程向珩一个,她吃发馊的面饼。

      他家破人亡倒是一斤没瘦,她的气色却越来越差了。

      程向珩接过包子,没吃,抬起头看平安,平安已经转过身去写作业了。

      她的脑子不太好使,需要很努力才能赶得上进度。

      有时候程向珩真想问平安,值得吗?

      程向珩会偷偷跟过去看平安打工,他那时才十二岁,平安也是,她站在半人高的浆面条桶前,吃力的给人家打饭,来来往往的都是四五十岁打工的中年男人,她的大腿还没有他们的小手臂粗。

      有个别不正经的男人对平安开着毫不客气的黄腔,她只低着头,当做什么也没听见。

      偶尔老板娘会过来帮平安把那些轰走,可一茬又一茬,老板娘不可能一直护着她,平安站在鱼蛇混杂的地方,她逃不脱这些。

      程向珩以为平安会很快把他赶走,可她没有,她坚持去打工,辛苦的赚那一点可怜的钱,也没有把他这个巨大的拖油瓶扔掉。

      程向珩因为被人抛弃,坚信平安也会抛弃他,所以一直都对她的苦难冷眼旁观。

      可直到她将冰冷的馒头放进怀中暖着,只为了等回家的时候,让他吃一口热饭的时候,程向珩突然想起来他们曾经在禁闭室相依为命的日子。

      回到家,程向珩接过平安递过来的馒头,看她转过身去吃发馊的面饼。

      小厨房里,她背对着他,艰难的咽下恶心的食物,瘦弱的脊骨高高耸起,像是一道坚韧又脆弱的桥。

      程向珩心里那层厚重的坚硬与倔强,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夜晚,被平安瘦弱可怜的样子击打到溃不成军。

      他垂眸看向自己手里的馒头,白白嫩嫩的,柔软的,带着平安体温的馒头,然后坐在了平安的身边。

      在平安惊讶的目光中,将馒头掰了一半,递给她。

      沉默了一年的少年,像是忍过冬天严寒的幼苗,风霜成了他成长的养料,他终于开始迅速长大。

      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开始笨手笨脚的学着对平安好。

      直到有一天,程向珩发现自己成长的速度并不够快,因为他看到平安被跟踪了。

      有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跟踪了平安好几天,有好几次他都想对她下手,平安却一无所知。

      他们住的地方太差,这里来来往往的人乱七八糟,她一点都没有察觉到不对劲。

      直到中年人想对平安出手,程向珩直接冲了出去。

      结果就是,少年人的力量不足以对抗一个做惯活的中年人,他弄瞎了对方的眼睛,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程向珩开始迫切的希望自己长大,最好能像自己那个猪狗不如的父亲一样强大,这样平安就永远不用接触这些恶心的人,也不会被肮脏的淤泥围困。

      这个时候,只操心自己和程向珩明天吃什么的平安并不知道程向珩在想什么。

      可程向珩很清楚。

      ——幼猫一样瘦弱的平安在精神上保护程向珩,像青松一样坚定的程向珩在生活上照顾平安。

      十四岁的平安为了减轻负担想退学,十三岁半的程向珩在这一夜彻夜未眠。

      于是这一年,程向珩开始装高中生,给初中生补课了。

      他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又被越来越会照顾人的平安养着,哪怕只有十四岁,程向珩的身量也比同龄人高出一大截,他装高中生轻轻松松,但还不够。

      程向珩迫切的想带平安去更好的地方生活,还想给她吃世界上最健康的食物。

      他学习厨艺,学习怎么照顾人,小姑娘终于被他养的白净了一点,脸上也有了点肉。

      可还是不够。

      一个未成年人赚钱确实会产生很多麻烦,比如他攒够了钱,要带平安去好一点的房子里住,但因为是未成年,所以只能买通一个成年人帮他们。比如程向珩给小孩儿补习,被赖账却只能闭口不言。

      即使后来把小孩堵在放学路上恐吓一番泄愤,也改变不了被赖账的结果。

      钱要一块一块的挣,花却像流水一样的花出去。

      程向珩不知道平安之前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他那么难养,她却一点都不想抛弃他。

      不过,虽然赚钱的时候辛苦,但给平安花钱的时候却一点也不心疼。

      程向珩给平安买衣服,买学习用品,还要给她每天五块钱零花钱。

      她越来越开朗明媚,他就越高兴。程向珩喜欢在平安睡后的深夜,给她洗干净衣服,又在早上五点将干透的衣服叠起来,工工整整收进简易柜子里。做完这些,他就开始准备饭菜,顺带将家里的卫生打扫干净。

      七点的平安起床吃掉他亲手做的食物,然后被他载着去学校。

      人的欲望是不断增长的,程向珩给平安买了一百块钱的裙子,就想给她买五百块的、一千块钱的衣服。即使补课的钱全给她花,程向珩却还是觉得不够。

      他说不清楚这种感觉是什么,好像平安漂漂亮亮、高高兴兴的待在他的身边,他就觉得舒服,身体里那种久旱般的难受会消失。

      直到他们上了高一,某天夜里,程向珩在梦中突然醒来。

      他低下头,感受身下的濡湿,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他对平安的感情不太正常。

      高中的平安出落的越来越漂亮了,她就像是温室里的栀子花,娇艳欲滴,灿烂明媚,被无数经过的人窥伺,很多人都想要将她采撷下来把玩一番。

      但没有人敢当面和平安表白。

      他们都知道她有一个很不好惹的表弟,程向珩就是温室里的玻璃罩,把栀子花密不透风的保护起来。

      平安经常会收到情书,那些小公狗们害怕挨揍,知道程向珩深得老师喜欢,甚至可以进出监控室,所以他们会在程向珩放学的时候偷偷将情书塞进平安的书包里。

      而程向珩每天会在放学的时候给平安拿书包,含笑听她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到家,她第一件事就是冲到零食箱前炫零食,程向珩就会在这个时候打开平安的书包,将里面的情书拿出来。

      有次他拿着情书被平安看到了,她还以为是别人送给他的。

      真单纯,真可爱。

      程向珩会在晚上等平安睡过去之后,慢慢拆开那些人给她写的情书,仔仔细细的看。

      平安并不是个很会讨好别人的小姑娘,她虽然长得漂亮,但在班里成绩不算好,又不会说话,很多男生女生不愿意和她玩,不过她善良温和,很容易引来一些臭虫的注意。

      有些情书根本就不是情书,而是一封充满意淫的猥.琐垃圾,对比,程向珩很不高兴。

      刚好,这一年程向珩开始在酒吧打工,认识了一些人。

      没过多久,那些臭虫就退学了。

      平安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每天最大的苦恼就是程向珩给她布置的单词,以及根本根本看不明白的数学题,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攒钱买到了喜欢的明星画报,还有程向珩带回来的小甜水。

      程向珩以为这样的生活会持续下去,直到他在监控里看到有人在公然靠近平安。

      那是个叫贾空迢的男生,长了一张丑脸,性格也垃圾,却自信的很,敢用平安和别人打赌。

      程向珩使了手段,很快他就退学了。

      但在贾空迢退学之前,程向珩在监控里看到他去和平安说自己的坏话。

      平安根本不相信贾空迢,可程向珩还是第一次尝到了害怕的滋味,他在患得患失。

      程向珩的幼年时代被扭曲到无以复加,花园里的玫瑰欣欣向荣,养料是程夜铭仇人的血肉。

      血肉被分割,切成一个一个适合被埋葬的小块的时候,程向珩就在旁边看着。

      程夜铭要求他不允许害怕这些,甚至残忍剥夺了他“喜欢”的权利。

      程向珩幼年的时候还在哭喊,他用哭喊来反抗,后来他就麻木了。

      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程向珩一直都一无所有,现在,他有了平安。

      他的平安,他一个人的平安。

      如果失去了平安,程向珩就会死掉。

      他在放学后亲吻了平安,心里向从来不会聆听他的神明祷告,希望平安能快点意识到他和别人的不同。

      快一点爱上他吧,快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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