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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ole-摩尔 ...

  •   五年前,她们总共约过两次,一次激越,一次细腻。
      第一次,就在首次见面的两小时后。两个人都喝得半醉,灯光全开,畅快淋漓,叫人印象深刻。
      第二次,是再一周之后,与上一次截然相反的缠绵。整个房间漆黑得没有一丝光线,黑暗中摩尔的嗓音高鸣低吟,婉转入耳,能把人的骨头都化掉。

      次日中午,霍绯箴还趴在被子里,摩尔已经穿戴整齐连妆都化好了。
      “我们互相删掉联络方式吧。”摩尔淡淡说道,“再约我要爱上你了。”
      “不好吗?”
      “不好,我有男朋友的,虽然暂时出了点问题。”
      “哦,真可惜。”也不知道可惜的是哪方面。
      然后她们就互删了联络。

      等摩尔走了一阵,霍绯箴爬起来洗了个澡,然后才慢吞吞去退房。
      那时,她不在这个城市生活,只是短暂逗留几天参加比赛——花式调酒大师赛。而就在第二次约摩尔的前一天,她刚拿下了赛区冠军,取得了参加全国赛的资格。
      朋友说,你总是在一个地方待不住,一年换一个城市没个定。今年如果还没想好去哪,打完全国赛就来这里落脚吧,应该发展不错。
      她觉得是个好提议,这个城市够繁华,人来人往,有山有水,还能看到海。

      从酒店出来看到路边有个卖烟的老旧小档口,霍绯箴忽然萌生了想抽烟的念头。她从小生活在周围的人都抽烟的环境里,因此她也很小就会抽烟。不过,会是一回事,实际上她很少抽,而像今天这样偶尔有念头冒出来时,她也不会抵触。
      在小档口搜寻一圈,发现柜台角落有款也叫“摩尔(mole)”的烟,就买了。
      很少人抽的老牌子,绿色的外包装,深褐色的烟纸,打扮得像根小雪茄,然而根本不是雪茄的味道。不过也好,她不喜欢雪茄,雪茄的味道过于豪华,霸道得久久都不会散。

      炎热的夏季,站在路边抽着烟,看来来往往的路人,脑子里想的却是昨夜的种种。她约会过很多漂亮的女人,什么类型都有,但她很少会在激情过后都离开酒店了还回想。
      论脸蛋,比摩尔漂亮的大有人在;论身材,好是好,但也总有比她更好的;论情趣,比她经验多更会玩的也不少……反正说不出哪里特别。
      哦,对了,是节奏!摩尔能轻易且自然地配合她的所有节奏,无论缓急遽变。这不是经验技巧,也不是刻意逢迎,更像是一种天赋。
      还有,在那一片漆黑之中,在体躯交缠间,她觉得摩尔既柔软又似蕴含着沉郁与决绝,既顺从又似依违两可,既肆意又似有所保留,既投入又似心不在焉……而这些相反的东西竟能共存着——以微妙的平衡。
      总之一不留神就回味了。
      体验这种东西很难描述的,如果用加点想象力的说法:就像摩尔是一个晦暗混沌的空间,她闯了进去,却发现竟是无边无界的。
      需要想象的点在于:如何从没有边界的空间里出来?出不来的,因为没有边界了。

      然而,她们已经互删了,若想再遇上,只能靠巧合了吧?
      常住人口那么多的一个大城市,要偶遇一个人不容易,但想找还是有办法的。比如说酒店的前台就有登记摩尔的身份证信息,她们刚从同一个房间出来,要从前台套出信息并不难。
      然后呢?再约?一而再再而三?
      哦你说摩尔说她有男友所以才要互删的?霍绯箴认为这个层面的问题不是她需要考虑的,她只管自己能掌控的部分。
      然而霍绯箴不打算做什么,刻意追逐不是她想要的。相比必然性,她更喜欢偶然性。未知的巧合才有惊喜,那些按部就班一成不变的事物,很快将索然无味。
      猜不到的才有意思。

      抽完烟,霍绯箴又改变了关于去向的主意:不在这个城市落脚了,改去两百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城市。

      ···

      全国赛之后,她就在新的城市找酒吧打工,也依旧约会不同的女人,交短暂的女友。
      不知为何,那时她抽了将近一年的烟,平均两三天一包的量。抽的都是这个叫Mole的牌子,尽管这烟太偏门,不太好买到。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抽烟影响了她的味觉,有些细微的差别尝不出来了。对于调酒师来说,味觉变迟钝不是好事。
      然后她便说戒就戒,抽掉最后一根后就再也不碰烟。
      连同那花里胡哨的生活方式,也戒了。也许说严重了,只是忽然想换个生活方式,挑战些新事物罢了。
      至于原因嘛,没什么特别,任何东西时间长了都会腻,厌倦了就换新。

      ···

      维娜姐问她为什么不再去比赛,三十岁上下可是调酒师很吃香的年龄段。
      “不想再表演杂耍了,想专心做出自己风格的出品。”
      “这么快就赢够了,想遁世了?”
      “嗯,闹够了,想安静一段时间。”
      “有新女友了?”
      “真没有,就是自己想。”
      “哈哈哈,我可是知道你的哟,我的小徒弟。你既怕吵闹,又怕寂寞,别扭得很。”
      “维娜姐真了解我。”
      维娜姐何止了解她,而且仍如以前那般对她特别好。出钱盘了个店给她打理,从装修到运营都按霍绯箴的意思来,一点都不干涉。虽然盘个小店这点钱对维娜姐来说没多少,她手里光酒吧就有七八家。
      如果霍绯箴开口说想要,维娜姐能手一挥就把店送给她。但无功不受禄,又怎能摊开手掌要东西呢?
      霍绯箴原本只想借一笔启动资金,可维娜姐却不愿意跟她之间有任何借贷关系。维娜姐也是别扭,给她店给她钱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借。
      所以,在她攒够钱把店盘下来之前,维娜姐都是背后的大老板,而她是全权负责经营的店长。
      “一开始亏点不打紧,做想要的东西要沉得住气。”维娜姐这么说,就像那些父母出钱支持初次创业的孩子。
      光出钱不管事还没有盈利要求,这跟借给她有什么区别?有:没有利息没有期限。
      维娜姐对她就是这么好,比亲姐妹都还要大方。
      而关于这个店,关于“酡晓”,只有一样是维娜姐拿主意的:店址。

      霍绯箴问为什么选这个城市,明明有很多城市可以选。
      “你说想去能看到海的地方嘛。那可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相信我,你会喜欢的。”
      “再说了,你还年轻,别光顾着避世,大城市好发展。我妹也在那儿,妹夫是工商的,保你店开得稳。哦还有,我回去看他们时还能多见见你。”
      维娜姐考虑事情还是那么周全,一举多得绝不含糊。
      于是,说机缘巧合也好,说鬼使神差也好,她又来到了这个城市,这回一待就将近四年。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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