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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

  •   《殊色藏骄(双重生)》
      冼清秋/文
      2023.1.10
      晋江文学城独家首发

      元向依觉得,身上的血几乎要流尽了。

      她身中十余处刀伤,五脏六腑都是翻滚的剧痛。血迹干涸成暗红的颜色,却半分透不出霜寒的铁甲,唯有和皮肤黏连的血衣,轻轻一扯都是钻心的疼。

      枯草一般的发丝贴在脸颊上,她顾不得抬手拂开。只觉得额头止不住流下的鲜血浑浊了视线,直到将这天地之间都尽染成一片耀目的红。

      她本是澧朝唯一的女将,自从被赐婚成为康王妃后,十年再未动武。即便如此,握紧手中的红缨枪时,虎口的老茧依然让她回忆起了昔日的勇武。

      而她之所以在这里血战,是因为北狄人已然兵临城下。身后就是澧朝国都盛京,若她后退半步,澧朝千年国运也将就此断绝。

      望向四周,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昔日并肩作战的同袍手足,已经尽数化作亡魂。此时此刻她浑身浴血,身旁断肢残体堆积如山,而澧朝的新帝、曾经的康王、她的夫君陆时安,却在那琼楼金殿中醉卧美人膝,不知今夕何年。

      新帝即位,她作为原配王妃,却没有得到任何封号。

      脑海中浮现出陆时安淡漠的脸,他声音阴狠低沉,仿佛毒蛇咝咝吐信,连话语都淬着剧毒。

      “元向依,皇后的位置你也配?元家已经没了,你对朕而言,已经是个无用之人。若不是朕宅心仁厚,也不会留你到今天,十年,你该知足了。”

      对,元家已经没了,湮没在惨烈的夺嫡之争中,激不起半点尘埃。父亲乃至整个将军府,都是被她王妃的身份所拖累,才赔上了全府上下的性命。而元家统率的三十万虎贲军,死的死,伤的伤,最终存活下来的,也都折在了和北狄的恶战中。

      想到这里,她抬眼直视陆时安,眼中是毫不遮掩的讥诮:“陛下这条狗命,怕是也享不了几天清福了。”

      只消一句话,陆时安便勃然大怒:“贱妇!真以为朕不敢杀你吗?”

      元向依的眼眸中,闪烁着笃定的光芒:“你不敢。只因北狄大军压境,而你已无将可用。”

      陆时安疑心极重,甫一即位便血洗了前朝旧臣,那些登基前与他有过争执的文臣武将,到底都没有逃开清算,整整一月盛京的大狱人满为患,每天都有人头落地的场面新鲜上演。

      北狄就是在此时趁虚而入,陆时安回过头才发现,朝中早已无人可用。

      元向依缓缓道:“我会上阵杀敌,但却不是为你这等跳梁小丑,只为继承我父兄攘外的遗志。若不是为了元家世代忠良的清名,我现在便一刀剁了你的狗头。”

      说罢在陆时安忿恨的目光中,从容地走出金殿,没入无月无星的夜色。

      “臣领旨。”

      自称“臣”而非“臣妾”,一字之差,天差地别。

      她是行伍之人,在战场上为国尽忠,才是她的归处,深宫中的白绫三尺或毒酒一杯,委实太过委屈了她。

      她的身体如风中残烛摇摇欲坠,耳边已听不见荡气回肠的喊杀声,只余一片死寂。

      原来死前,人会这般平静。

      她的思绪飘向远方,茫然的眼眸中,映出一步步围上来的重重敌军,以及敌军后方,由远及近的滚滚烟尘。

      勤王的军队,她终究是……等不到了。

      *
      残阳如血,笼罩在盛京城下的黄沙烟雾散尽,露出绵延的“温”字战旗。

      有一人纵马而来,到了昔日巍峨的城门下,猛地一拉缰绳,红鬃马长长嘶鸣了一声,扬起的前蹄稳稳地落在了地面上。

      年轻的男子风尘仆仆,身披重甲,眼里血丝密布,下巴泛起一片青色的胡茬,看起来已经几日未曾合眼。

      他仰起头,温热的鲜血一滴一滴落在他的脸上。

      最后还是晚了一步吗……

      他忽地腾空跃起,将城门上悬着的头颅摘下护在怀里,像对待极贵重的珍宝。

      那头颅仍睁着双目,不肯闭眼,在场众人见了无不动容,别过脸去不忍再看。

      见男子一言不发,身边的副将上前请示:“侯爷,元将军的尸身已经寻到了,人死不能复生,还是让将军尸首合在一处,尽快入土为安吧。”

      因着这位勇毅侯的固执,身边扈从依然称元向依为“将军”,而非“王妃”。即使这么多年来,他只能在宫宴上遥遥望她一眼。

      他定定地注视着她苍白的脸庞,薄唇泛起冰冷的笑意:“入土为安?你怕是不了解她。她这人最不安生,如今死不瞑目,就是要与我一同见证那暴君的下场。”

      因着元向依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盛京城中的百姓早已逃的逃,散的散,即使两军巷战,也无需再有所顾忌。

      他挥手下令,威严无限:“传我命令,一个时辰后再入城!”

      一个时辰后,只怕陆时安命都没了,早已被北狄的铁骑踏为肉泥。可军令如山,无人敢于质疑。

      他抱着头颅沉思,没过一会又自顾自和她说起话来。在这修罗战场上,看似毛骨悚然的场景,却因为他的低低絮语,透出一种伤感的温柔。

      “嗯?你说如果狗皇帝没死透,北狄以他为人质要挟我退兵,我应该怎么办呢?”

      “那自然是一箭射杀了他,皇室血脉并未凋零,择日另立新君就是。”

      “办法这不就有了?到时候你可要好好看着,我射箭一向准头很好。”

      “至于他日史书工笔,说我是大逆不道的弑主奸臣,我也无法左右。毕竟将康王妃强行葬入我温氏祖坟,也不大像忠臣良将会做的事情,你说是不是?”

      他就这样说了一个时辰的话,忽略了口干舌燥,忘记了即将到来的厮杀,只是这样陪伴着她。

      日薄西山,气息奄奄,既象征着北狄的末路,也预示着暴君的终局。

      *
      春日多雨水,即使在地处偏北的盛京,也没有丝毫例外。

      才放晴不久的天气,霎时又乌云密布,天色止不住地暗下来,惹得行人更是行色匆匆。不多时,淅沥雨声渐起,在天地间织成层层细密雨幕,空气中弥漫着湿润清新的气息。

      雨滴落在荷塘水面,泛起层层涟漪,池中锦鲤扭着圆胖的身子,迅速躲到了碧绿新荷下。那荷叶还是嫩绿的颜色,积了些雨水便不堪重负,向一边歪去。

      与这荷塘一廊之隔的卧房里,睡着位妙龄女子。

      她面容清秀,眉如弯月,一双清凌凌的凤眼此刻紧紧闭着,唇色朱樱一点,不难看出是个英姿飒爽的美人。

      只是她在睡梦中仍不安稳,眉头轻蹙,额头一层薄汗,因着高热不退,嘴里呢喃着旁人听不懂的呓语。

      雨声越来越密,如同鼓点一般,猝不及防间,一道春雷“轰隆”一声炸裂天际,滚滚而来。

      元向依猛然惊醒,惊惧之间大口喘着气,手指下意识揪紧了身上的锦被。她浑身发软,却感受不到一点疼痛,反而有些飘飘然。

      但她不应该在这里,因为她清晰地记得,自己与北狄血战到最后,断然没有生还之机。

      她撑起手臂,试图坐起身来,却还是不成,无力地仰面躺了回去,发出“咚”的一声脆响,惊动了碧纱橱里的人。

      那人转了出来,是个半大的小丫头,梳着对双环髻。见她醒了,面上又惊又喜:“小姐醒了!”

      元向依烧得迷糊,嗓音都有些嘶哑:“水……”

      那丫头忙转身倒了水过来,将她扶起在床头靠着,又在背后垫了个软枕,才递水到她唇边,见她渴得狠了,忙连声劝道:“小姐,慢点喝。”

      清凉的茶水润过喉咙,元向依的眼神逐渐清明起来,认出了她:“小桃?”

      小桃应了一声,眼圈也红了:“小姐这高热好生厉害,可吓死奴婢了!多亏菩萨显灵,保佑小姐平安渡过此劫。”

      不,不对。早在盛景二十三年的时候,小桃就被陆时安下令杖毙了,理由是怀疑她暗地勾结睿王府。

      元向依当然知道小桃是清白的,小桃不过是看她因元家败落忧思成疾,借着皇亲们去玉佛寺进香的机会,向睿王妃的贴身丫鬟讨了两个食疗的方子,就被扣上这等莫须有的罪名。

      不管怎么说,能再见到活生生的小桃,真是太好了!

      小桃看她的反应,却是吓了一跳:“小姐……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大夫!”

      元向依指尖抚过脸上湿痕,这才发现自己竟已落下泪来。她连忙拉住正要起身的小桃,胡乱用衣袖抹了抹眼泪,破涕为笑:“我是太高兴了,不打紧。”

      小桃嘟囔着,拿过梳妆台上的铜镜递到她面前:“还说不打紧,小姐您看看,两只眼睛都肿成核桃了!”

      铜镜里的面容是她不假,虽然因为连日发着高热,苍白的面色泛着不自然的潮红,人也消瘦得不成样子,但到底肌肤细腻平滑,眉梢眼角尚显稚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二十八岁的她。

      她的手无力地松开,铜镜落在锦被上,发出闷闷的钝响。

      她的声音如同呓语,仿佛仍在梦中:“现下……是哪一年?”

      小桃道:“小姐怕不是睡糊涂了?如今正是盛景十六年,岁初的时候,小姐刚刚擢了贞武将军呀!”

      盛景十六年,元向依不过十八岁,正是明德帝下旨,为她和陆时安赐婚的那一年!

  • 作者有话要说:  带带专栏预收文
    《这个和亲公主我不当了!》
    【明艳泼辣土匪公主x能说会道落魄使臣】
    萧歧自幼长于山野,还在襁褓中的她,被山寨里的土匪头子收养,自此三位当家成了三个爹。
    姑娘长到十六岁,山下突然浩浩荡荡来了群人。
    本以为是来剿匪的军队,三个爹把刀磨了又磨,正准备杀出一条血路,却听那些人喊话,让他们交出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谁?
    三个爹齐齐把目光投向萧歧。
    少女一身劲装,手里握着雪亮双刀,一脸兴致勃勃地问他们:“爹爹们!什么时候杀出去?”
    萧歧被接回了宫里,陛下赐名萧绮,封号绮玉公主。
    萧歧不喜欢这个名字,珠玉罗绮,不是她的归处。
    绮玉公主在宫里闹得鸡飞狗跳,让便宜爹很是头痛。
    正巧边关战事议和,陛下大手一挥,着绮玉公主前去和亲!
    她这才明白,原来他是为了保住自己最喜欢的掌上明珠,才认回了自己这个流落在外的公主。
    他不是便宜爹,她才是便宜闺女。
    萧歧坐在去和亲的马车上。
    一路风萧马嘶,荒凉极了。
    她越想越憋屈,这个劳什子和亲公主,她不干了!
    “懦夫才会和亲,真女人就真刀真枪地干!”
    自此,世上再无绮玉公主,只有边陲落草为寇的女土匪萧歧。
    听闻这萧歧雁过拔毛,兽走留皮,手下精兵悍将无数。周边小国曾想合力对付她,反被打得落花流水,岁岁来朝。
    站稳脚跟后,她火速把土匪爹爹们接来检阅成果。
    爹爹们齐齐点头:“不错,但作为山寨里的当家,你还需要一个压寨夫郎。”
    萧歧坐在沙坡上,望着遥远的天际发呆。
    驼铃轻响,有商队经过,领头的少年面纱扬起,惊鸿一瞥,她嘴里叼着的狗尾草都掉了。
    黄沙漫天,她大马金刀,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跟不跟我走?不走我就直接抢了啊!”
    *
    裴路曾有幸见过绮玉公主一眼。
    她生机勃勃,鲜妍明媚,不该困于这寂寂深宫。
    可惜了,他心想。
    再想想自己根本配不上公主,他更可惜了。
    听闻公主做回了老本行土匪,陛下命人前去招安。
    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伤了公主是一条死罪,被公主伤了……基本也是一条死罪。
    没人愿做的事,他愿意去。
    即使他们都说他为了前程不惜性命。
    他们都错了,公主才不是那样的人,不会对他怎么样。
    嗯……是不会对他怎么样,顶多把他强抢了做夫郎。
    裴路觉得,自己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容易的驸马。
    直到后来,公主开通商路,联合西域诸国,打造了长治久安的太平盛世,他还是觉得,自己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容易的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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