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我是一只小幽灵 ...


  •   1.
      我曾以为,所谓生命终结,不过就是瞬息一梦,眨眼就从人间下了黄泉。
      可真的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份足够让人撕裂碾作齑粉的痛楚,哪怕变成鬼魂,也还残留着余韵,让人…不,让鬼难以承受。
      我紧紧抱住自己,靠在忘川河边一棵枯死的树上,不想上奈何桥。
      孟婆不肯放我回魂,说我有执念缠身,怕我化作厉鬼残害世人。
      我承认我小时候是浑蛋了一些,但自从和我爱人在一块儿后,也就都改好了,哪还有这么重的戾气。
      但是孟婆就是不信我,死活也不放我出去。
      可是我宁愿再也不入轮回,也一定要回人间一趟,去看看我的爱人。
      最终,我以轮回作赔,换得人间七日,七日后,魂飞魄散,此间再无我。
      无所谓,横竖往生也再见不到他。
      他是我的爱人,但是我记不起来他的名字了。
      大概是车祸把脑子撞坏了吧,我挠了挠头发。听说魂魄会在死后变回自己人生中最好看的模样,生前所累皆化作飞灰,因而此刻我身上连点血污都没有,猜不出自己到底受了多重的伤。
      也好,这样回去,也就不怕吓到他了。

      再睁开眼时,我以为我应当在我的葬礼上,或者我的墓地边,没想到,我会出现在一处公寓里。
      啊对了,这里是我爱人的公寓,虽然记不太清,但我能闻到屋子里残留着他的味道。
      电视上播放着新闻,报道着我出事的那场车祸,电视上显示的日期,是我出事后的第七天。
      我飘在客厅里,下半身半虚半实,最后一节化成小尾巴一般,依托在一块小小的牌位上。
      好简陋的牌位,不过就是一个木头片子上写了我的名字,一点也不帅。
      很可惜,我不认得上面的字了。
      我想去拿起那块木头片子来仔细看看,却眼睁睁看着我的手指穿过木片,没有留下任何实感。
      也对,毕竟我现在只是一团会思考的空气而已。
      还是一团脑子不好使了的空气。
      茶几上堆积了不知道多少酒瓶,还有数不清的烟蒂,在这本就阴暗的小房子里漫上阴郁的气息。
      我很抱歉,因为我的死亡,给我的爱人带来了这么沉痛的伤害。
      可是,我死活也想不起来我们的名字,连同我们的故事也一并忘了个干净。
      我懊恼地敲了敲脑袋,试图唤起封存的记忆。
      无果,我还是什么都记不得。
      哎,那我回这趟人间有什么用处呢?
      正当我漫无目的地在客厅里飘来飘去的时候,房子的门锁发出细簌响动。
      一只小猫从卧室里飞快地窜出来,蹲到门口,等他进来后,就躺在地上露着肚皮撒着娇。
      进来的男人将钥匙挂在鞋柜的钉子上,脱下外套来,一手撬着猫粮罐头的拉环,说道:“海苔,领着爸爸去你的饭盆好不好呀。”
      我心中一阵悸动。
      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奇怪,可以依附于任何感官,或是外貌,或是声音,或是他身上的味道。
      我喜欢他的一切,却又忘记了他的一切。可是即便失去了这些记忆,我仍旧会对他心动。
      他一直低着头,跟着猫猫的脚步往屋内走来,身上还萦绕着散不掉的烟味。
      我以为他看不到我,无所谓了,只要我还能看得见他就好。
      何况,一般人看到鬼魂,总是会害怕的吧。
      可当他跟着猫来到我身前时,眼神明显在我身上聚焦,眼中的光晃了又晃,其中情愫流转。
      我好像吓到他了。
      “回来了?”他不可置信地望着我,嘴唇颤动着。
      猫猫蹭了蹭他的裤腿,被他一把抱起来,举到我面前。
      “海苔,看看,谁回来了?”
      不才,我真不记得这只小猫了,虽然它很可爱。
      海苔应该也不记得我,因为它冲我哈了一口气,还炸了毛。
      可能,我是死人,身上阴气太重,它把我当怪物了吧。
      但是它哈过我后,舔了舔嘴唇,直愣愣地看着我,还想拿爪子勾我,像是想跟我玩的样子。
      他将海苔放回到地上,拍了拍手上的猫毛想要来拥抱我,一双手穿过我虚幻的身体扑了个空。
      我尴尬地笑了笑:“幽灵嘛…和你不在一个世界里,当然抱不到一起去。”
      他面色在一瞬间变得痛苦,眼眶泛着红,双手在半空顿住,而后堪堪放下。
      我选择自称为幽灵,而非魂魄鬼怪什么的,因为我觉得幽灵听起来可爱许多,或许可以冲淡因我离去而给他带来的痛苦。
      可是我忘了,这几种称呼本质并不相同,都一样可以重申我已经死了的事实。
      对不起,我嘴笨。
      “抱歉啊,我什么都忘了,所以可能说起话来没有分寸。”我飘得低了些,可以与他对视。
      他推了下眼镜,掩饰着擦泪的动作,摇了摇头:“没关系,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都讲给你听。”
      好啊,真好,我想听。
      他说,他叫夏常捷,曾经是我的学生。
      而我,名为洛启,是县一中的老师。
      那段被我忘却的爱情故事,堪称俗套,但我喜欢。
      诚然,如今这副人鬼情未了的样子,也是十分可歌可泣。

      2014年春,我结束实习生活,正式成为了县一中的政治老师,并且被教导主任委以重任,要我去给高三的一个普通班代课一个月。
      那完全就是吊车尾的一个班级,领导不怕我给他们教坏,横竖,他们早就没什么下降空间。
      百日誓师大会上,我第一次见到了夏常捷。
      他因为扰乱大会秩序被领导揪到了会堂外,而我,正因为迟到不敢进去。
      他笑着看了看我,指尖在鼻子上搔了一下,对我说:“老师,您衬衣扣子扣错了。”
      我低头一看,才注意到自己因为起晚了而慌乱穿上的衬衣,从第一个扣子就错了位,就这样还能胡乱系上领带也是奇迹。
      我手里抱着许多材料,又想要调整衬衣扣子,手忙脚乱间反而将文件掉了一地。
      他忙蹲在地上帮我捡起,重新摞了摞,忽然看到那一堆资料顶上的工作牌,抬起脑袋来问我:“您是我们班的代课老师?”
      我解开领带重新系上:“对,我叫洛启,你可以叫我洛老师。”
      “我们班竟然能有您这么帅的老师?”他眨着大眼睛,说得一脸真诚。
      谁能拒绝少年人的夸赞呢,我一边伺候着系成红领巾的领带,脸上不觉一红。
      他将资料放在一旁的台子上,冲我伸出手来:“我会打温莎结,我可以帮你吗,洛老师?”
      我怔了怔,看着会堂外时钟已经快要走到预定结束的时间,倘若让领导看我这副德行,肯定是要骂我。
      “麻烦了。”
      他将被我卷得乱七八糟的领带捋平整后重新围上我的脖子,站在我面前,慢条斯理地将领带掏过来又掏过去。
      他比我稍高一点点,双唇抿成一条线,温热的鼻息吹过我的睫毛。
      这个姿势太过暧昧,我低下头不去看他,却又显得太过生疏。
      毕竟以后就是师生,我不想显得尴尬,便问道:“你…叫什么?”
      “哦,我叫夏常捷,时常的常,告捷的捷。”他帮我将打好的温莎结整理妥帖,微笑着看我。
      好有志气的名字,只不过,他的学习成绩可是差得出名,虽然品行好像并没有传闻中那么恶劣。
      我推了推眼镜,作出老师威严的样子:“名字不错。还有一百天就要高考了,好好努力吧。”
      那个时候,我对他还是有期许的,我不是那种会抛弃学生的老师。
      不过后来发生的事证明,我似乎把他想得太好了些。
      我原以为,不爱学习的孩子大都也不会太喜欢老师,但他却开始缠上我,甚至,戏弄我。
      他留过级,而我早上了一年学,于是,满打满算,我只大他不到三岁。
      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他开始张狂起来。
      我有在课前写好板书的习惯,可他却会趁我回办公室拿水杯的空当里将我的板书擦得干干净净,还说误以为是上节课老师遗留的板书才擦的。
      还有一次,上课时我端着书在教室里一边讲课一边一列一列逛过去,到了最后一排,他就拿他那只拆钢笔染了墨水的脏手来碰我的白衬衫。
      他还会在我课上举手提出一些无聊的问题,打断我讲课的思路。
      这样的孩子,真的很不招人喜欢。
      于是有一天我气极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将他叫到讲台前批评他。
      我责问他为什么擦我板书,他说,他上节课睡着了,他真的以为那是别的老师留下的板书。
      上节课是历史,这得多不学习才能把历史和政治的板书搞混。
      我又问他,为什么要用墨水搞脏我的衬衣,他说当时我的身上落了一只好大的蜜蜂,他只是想提醒我,没注意到手上沾了墨水。
      那为什么要提乱七八糟的问题来打断我讲课。
      他双手插在裤兜里,校服敞着怀,一副混世魔王的样子,开始耍无赖。
      “老师,您现在给我开批/斗会,才是在耽误同学们的时间。”
      当时,我真的是再也不想见到这个冥顽不灵的学生了。
      但当我辞别人世,最放不下的人,也是他。
      2.
      夏常捷坐在沙发上,示意我飘过去。
      他清了清茶几上的垃圾,剥了桔子放在我面前让我吃。
      可惜,我一只小幽灵,只能闻闻味道这样子。
      他问我,想不想跟他回学校看一看,去回忆一下我们的青春。
      他拉开窗帘,我才注意到,原来外面还是白天,只是阴云密布,远处的房子上还有未化干净的积雪。
      我摇摇头:“不去不去,学校那种地方我肯定进不去。”
      学校是唯物主义圣地,我一介宗教信仰下的衍生品,进去怕是要灰飞烟灭。
      他浅笑着,指了指茶几上那个木头片子,也就是我的牌位:“你钻到这里面,我抱着牌位进去。”
      我将信将疑,将我的“小尾巴”往排位上戳了戳,见它果然可以进到牌位里面。
      好神奇。
      原来就是因为这个牌位,我才能重返人间的吗?
      就这样,我钻进牌位里,由夏常捷抱着我走出这间房子。
      路上颠簸,我昏昏沉沉得睡着,还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牵着一个人,赤脚在河滩上漫步。河滩上的沙子不如海滩绵软,有些硌脚,我没走两步就觉得脚心生疼,抬起来一看,原来是被什么尖锐物给割伤了。
      伤得不深,只是破了点皮,连血都没流出来。但是我敏感,又有些想撒娇,于是腻腻歪歪的就要身边的人来背我,还将脚上的沙砾都蹭在了那人的西裤上。
      我不知道他是谁,也看不清他的脸。梦里的他像个木头一样,不管我怎么闹他都不会理我。我知道,或许真实的记忆不是这样,只是我的脑子都被火化了,很多记忆都被付之一炬,哪里还能记得请过去的事情。
      还好,夏常捷会讲给我。
      这种不清不楚的梦最没意思,我很快就醒了过来,感觉到我的牌位正在移动。
      “夏常捷?”
      我试探着叫他,他听到了我的声音,指尖轻轻叩了牌位一下,声音平淡又温柔:“醒醒吧,我们到了。”
      原来我们刚才的房子离学校这么近。
      现在还在寒假,学校里只有执勤保安,还有一院子落了雪的银杏树,秃的。
      夏常捷敲了敲门卫室的小窗户,一个老大爷打开窗子探出头来。
      夏常捷礼貌地笑着,语气带着请求:“陈老师,我想回学校看看。”
      老大爷的脸色阴沉得厉害,目光扫在我的牌位上,让人…让鬼胆寒。好在他没多说什么,只是把电动门打开,让我们进去。
      夏常捷微微欠身:“谢谢。”
      老大爷没有理他,缩回开着暖气的屋子里。在他拉上窗户的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一声很低的咒骂声。
      “疯子。”
      我一愣,关切着夏常捷的脸色,却见他云淡风轻的,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纵使夏常捷抱着一个牌位来学校,也总不至于受人谩骂。
      我第一次期盼我可以成为厉鬼,然后回来把那个臭老头的脑袋拧下来给夏常捷当烟灰缸。
      可惜,我只是一只小幽灵。
      我只能任由夏常捷抱着我往校园里走。
      这学校不大,毕竟不是什么重点学校,设施都有些陈旧,都找不着一堵不掉皮的墙。
      他抱着我往一个教学楼走去,在教学楼前,他指了指那里一处低矮的建筑说,那里是每年百日誓师的会场,我们初遇的地方。
      我看着那里,没来由地问了一句:“百日誓师都誓些什么呢?说些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之类的空话吗?
      他脚步顿住,沉默了片刻,吞吞吐吐地说:“……对,差不多。”
      看来他真不是什么好学生,连百日誓师这种热血沸腾的事都不认真参加,宣誓词也不记。
      他学生时代的教室在顶楼,爬上去应该是有些累,他的呼吸都有些不稳,
      我在牌位里替他吃力,便给他加油道:“再坚持一下,很快了。”
      他白皙的脸挂上一丝笑容,说很久之前运动会,我就是这么鼓励他冲向终点的。
      “你从小时候体力就这么差吗?你行不行啊?”
      他不理我了。
      果然,不能说男人不行。
      尤其在他真的不行的时候。
      我隔着牌位看到了那间教室,教室里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满了书,教室外的走廊上贴着一排排成绩单。
      “曾经,你…我的成绩也被贴在了这面墙上,那一次我从年级600多名考进了年级200名。”
      夏常捷指了指墙上的一块空白的位置:“就在这里。”
      他记忆力可真是好,我撇了撇嘴,觉得当人类真是太麻烦了,还要考试,还要比排名,我不喜欢。
      夏常捷好像猜出了我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没再多说什么,将我放了在窗台上。
      “你干什么?”窗台的瓷砖有点冰屁股。
      “教室上锁了,我想办法撬开。”夏常捷在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一枚卡子。
      我坐在窗台上看着他把那卡子掰直戳进锁芯里,左右活动了两下就把锁打开。
      他说,一开始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后来因为成绩进步,被班主任给调到了前面第三排。第三排的位置在教室里属于vvvip,但他偏偏不坐,非要坐到第一排当粉笔灰净化器。
      我知道,他是想离我近一点。
      哎?我怎么知道呢?可能是因为自恋吧。
      我确实是个很自恋的老师,夏常捷说,我当年完全颠覆了前任政治老师的教学方案,用自己的逻辑帮学生们梳理知识。
      不过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学生不学习,再好的老师也是白费。
      我熬了不知道多少大夜设计出来的教学计划,最后只有夏常捷一个人愿意跟从。
      虽然事实证明,跟着我的计划是对的。
      最后90天里,夏常捷的成绩进步得飞快,好像开了挂一样,从年级倒数一步一步爬到年级前150,最后稳定在120左右。
      毕竟对于一个从小没好好过学习的人来说,他要补的是将近二十年的亏空,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是不错,何况,我对他本来就没有多高的要求。
      我只希望,他能考上一本,差不多就可以了。

      夏常捷将我的牌位放在讲台,而他就坐在讲桌正前方的那个座位上。
      晨光透过窗户,微风荡起窗帘,光晕将他的脸照得半明半昧。
      真好看。
      这不是我才有的评价,是我几年前就有的评价。
      我一直觉得,面前这个男人,帅得惨绝人寰、天怒人怨。
      或许用词不当,但意思到位就可以了。

      三个月的时光在高压下过得飞快,夏常捷最后不负我所望,擦着一本线上了我们省内的大学,虽然综合排名一般,但胜在离家不远,也就两小时车程。
      因此,他成了他那堆学渣兄弟心中的神,在谢师宴上给他灌得烂醉,好像报复一般。
      夏常捷憋了三个月没犯浑,狐朋狗友跟他闹他也不觉得烦,就跟他们一起胡闹。
      我因为鼻炎受不了任何辛辣刺激,避免了学生轮番敬酒这一难题,只浅尝了几口。
      散伙后,等将其他同学都安心送走,我扶着晃晃悠悠的夏常捷慢慢挪出酒店。
      日暮西山,橙黄色的光划破地平线映在夏常捷醉得通红的脸上。
      酒店不远处有一条河,说是运河的分支,宽得过分。我将夏常捷拉到河岸上吹吹风醒酒,找了块石头挨在树边,让他坐下休息会儿。
      夏常捷靠在树上,醉眼朦胧地看着我,纤长的睫毛垂下,给本就不清白的眸色染上一层氤氲。
      我半跪在他身前看着他,心脏跳得飞快,只能靠深呼吸来缓和心率。
      他喉结滚动着,呼出一口酒气,纠结地抓了抓蓬乱的头发,过了许久才说。
      “洛老师,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
      我怔住,下意识地将上半身朝着远离他的方向挪了几分,却见他前倾着身子追过来。
      他说:“我们已经不是师生了,和我在一起不会损害你的名誉。如果你也喜欢我的话,我们谈恋爱吧。”
      我的脸已经在发热,我酒量不行,虽然只浅尝了一口白酒,但还是晕晕乎乎。我对着他灼灼的目光,鬼使神差地将自己与他靠近了些,然后吻住了他的唇。
      醉酒的人嘴唇总是格外的热,我们拥在一起,直到喘不上气才松开。
      我说,好啊。
      我们谈恋爱吧。
      少年的爱炽热明媚,我们两情相悦,深陷其中。
      我将他带回了公寓里,做了我早就想做,又一直不敢的事。

      “喂,干什么的?教室不可以随便打开,快出来,不然丢了东西要让你负责的。”
      我们的回忆被门外突然出现的巡楼老师打断,他语气凶得很,还拿手里的棍子砸了下门,催促到:“赶紧出来吧***。”
      后面三个字我没有听清,因为夏常捷把我塞进了怀里,羽绒服那么厚,我的耳朵就跟被鹅毛堵上了一样。
      他逃也似地破门而出,往校外跑去。
      我陷入愁绪中。
      年少的爱恋大都无疾而终,我们也不能免俗。
      只是我们又不太一样,我们分开,是因为我死了。
      应该能算得上是我抛弃了夏常捷吧。
      我有负于他。
      出了学校,夏常捷停下来,扶着路边的行道树喘个不停。
      我可以从牌位里出来了,飘在他身边,看着他塌下去的脊背,想要轻轻拍拍他帮他顺气。
      可我的手即便伸过去,也只会穿过他的身体,并不能触碰到他。
      多么残忍,我只记得我爱他,却不记得我们的任何故事,不记得他的模样、声音,乃至他的名字。
      我确实,有负于他。
      3.
      夏常捷毕业后,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抓紧暑假的时间将驾照考下来。
      我没有他这么顺理成章,我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假期甚至还不满17岁,不够考驾照的年龄,后来大学期间又懒得厉害,以至于到了生命的尽头还是没拿到驾照。

      夏常捷告诉我说,当年他学驾照的时候,我经常去陪他。

      他脑子灵光不仅体现在学习上,还有运动全能,连学车都比别人学的快,甚至已经开始教训教练。
      夏日炎炎,科目三选了个荒无人烟也没有树遮阳的地方练车,太阳底下手机屏幕都看不清,夏常捷又不想跟同组别的学员有牵扯,于是大多数时间都是自己练完后在马路牙子上蹲着等散场。
      当时我作为教职工还在学校里有开不完的会、做不完的集训、改不完的卷子,等终于放假,我看着微信上夏常捷发来的地址,骑着我的小电车去郊外找他。
      路边都是玉米地,绿油油的一片,他穿个白得反光的短袖格外扎眼。
      他就蹲在路边,垂着脑袋看蚂蚁搬家。
      我将小电车停到一处民房外,跑过去,将伞撑到他脑袋上。
      “不看天气预报吗?这么晒也不打伞,回头该晒成黑炭了。”
      他抬眼看来的人是我,憨笑着,问我有没有带水,他快被柏油路烤干了。
      我就知道他这人出门都是光溜溜的什么也不多带,我来就是给他送伞送水送防晒霜的。
      他接过我的保温杯晃了晃,疑惑到:“三伏天还喝热水啊?”
      我挑了下眉毛,笑他这脑子不转弯的样子:“有没有可能,保温杯并不只保热,还保凉?”
      我在水里加了冰块,凉得他打了个寒噤。
      “我靠,这冰水可真带劲。”
      他喝足了水,指了指我举着的伞:“大老爷们撑个碎花太阳伞,娘不娘啊?”
      我知道他的脾气,他向来都是宁死也不用这些女生圈子里更流行的东西。
      但是这种高温下很容易晒伤,我只能哄着他说:“我是给我自己撑的,只不过你恰好蹲在了伞的影子里。”
      夏常捷会心一笑:“随你。”
      他又说:“天太热了,你好不容易放假,还不在家里吹着空调舒舒服服的,出来干什么?”
      我全然没听到他在说什么,眼镜一直落在他刚刚喝完水,红润红润的嘴唇上。
      我蹲了下去,将伞歪了歪挡住我们两人,然后亲了他一下:“想你,想来陪陪你。”
      他先是微微一怔,而后眯上眼镜沉浸在了这个吻里。他的吻技见长,灵巧的舌头撬开我的牙关,舔舐着我的上颌,又与我的舌头缠绕在一起。
      忽然他身子倾了一下,与我分开,一手撑住地面一手扶着自己的腿,半跪半坐在路沿石上:“蹲太久腿抽筋了,好痛。”
      看他那狼狈的样子,仿佛被捕兽夹咬住的小兽一般,我忍不住笑出声,将伞扔在一边,帮他按摩着腿:
      “是这里痛吗?”
      “再往上一点。”
      “这儿?”
      “啊啊啊更痛了,算了算了你别碰我,我自己缓一会儿也就好了。”
      他越是这么说,我就越是想闹他,作怪去挠他腰上的痒痒肉,看他最终笑趴过去,压倒了身后的玉米秆。

      夏常捷说,其实他最怀念的就是那段时光,那时我们两人都没有什么压力,可以好好沉浸在爱情之中。
      我飘在他身后,被路边的各种小摊吸引了注意,一个一个闻过去。
      这就是做幽灵的好处,可以不付钱就将美食尝个遍。
      他见我停留在一个小摊前,便跟了过来,问道:“喜欢吗,要不要买一份吃?”
      在我的视角看来,我知道他是在问我,但是于外人看来,他就是在自言自语,又说得过于大声,明显是在问什么人。
      摆摊阿姨像看神经病一样地看着他,直到瞟到他脖子上挂着的蓝牙耳机才将眼中的疑惑抹去,换上商业化的笑容:“帅哥,要点什么?”
      校外的小摊大多身兼数职,譬如这个摊子上就是一张铁板煎万物。
      我早就已经将这些食物的“灵魂”尝了个遍,其中最好吃的一定是铁板鱿鱼。
      “铁板鱿鱼,多加辣。”我闻着味道,断定多加辣一定会更加好吃。
      夏常捷犹豫了一下,喉结滚动着,从那一筐鱿鱼串中精准挑出一大把我喜欢吃的鱿鱼须递给摊主:“多加辣。”
      鱿鱼没几分钟就能做好,夏常捷拿纸巾裹着沾了油的木签,将鱿鱼送到我嘴边:“吃吧。”
      我闻了闻,果然辛辣够劲。
      “我吃好了。”
      我冲他拍了拍我鼓起来了的肚子:“你吃吧。”
      他怔住,显然是忘记了幽灵不能吃东西这个设定。
      或者,他是在恍惚中又忘记了我是幽灵这一件事了吧。
      他堪堪将鱿鱼须咬在嘴里,小口小口吃着,好像他吃的不是地摊上几块钱的小串,而是什么珍馐一般。
      “吃快点啊,磨磨唧唧的。”
      听了我的话,他吃得急了些,被辣椒呛住,猛得咳嗽了一下,辣得涕泗横流。
      对不起,我真没想到他这么菜。
      好在他随身带了纸巾,摘下眼镜来擦拭着辣红了的脸颊。
      我感到有些难为情,提议道:“我的坟离这儿近不近?要不…你把这一把鱿鱼串当祭品供给我吃算了。”
      虽然等我回地下的时候可能已经化作飞灰,也吃不到他的供奉。不过,也总好过扔到垃圾桶里。
      他默了一下,而后跟我解释道,头七这一天是逝者回家的日子,一般是不能去坟地祭祀的,不然怕冲撞亡魂,让逝者贪恋尘世,不愿转世投胎。
      不才,鄙人无需谁的冲撞,现已在尘世里沉溺着了。
      何况,他好歹也算个知识分子,怎么能信这些。
      “不怕,你带我去就好,正好让我看看我的坟修得怎么样。”
      他没有再多推辞,只说是想回趟家,去取些祭祀用品来。
      要的要的,最好多带些纸钱,让我在下面过得富足一点。
      他不只是去拿了东西,还换了身笔挺的西装,可能是为了显得庄严一点吧。
      我们县并不大,他回家拿好东西,骑上小电车带着我往郊外走,将近一个小时才到了墓园。
      这里林林总总长眠了不知道多少人,虽然我同他们一样,但还是觉得心中一阵抽痛。
      倘若不是我死了,现在我与他应该会很幸福吧。
      我的碑在比较偏的位置,唔嗯,应该是最低配的吧,雕刻得好粗糙,而且石料看起来也比别人的碑要小。
      也可能,因为我死的时候还太年轻,生平没什么可记述的,所以用不到多大的碑来刻上繁琐的碑文。
      夏常捷拿了毛巾来,将我的碑仔细擦了一遍,然后打开他随身带来的包,从里面小心拿出来一个白乎乎的东西。
      我好奇地看着,见那是一团白纱。
      哦,是结婚的时候新娘会戴的那种头纱。
      他在我的碑前,虔诚地半跪下去,将那个头纱戴在我的墓碑上。
      我飘在一边,我仍旧不认得字,我看不懂那些碑文写了什么,我只能大概猜出来那上面是中文。
      但我看得出来,他是要向我求婚。
      他将戒指盒冲着我打开,里面立着一枚简洁的银戒圈。
      他问我,如果还有机会,我愿不愿意永远跟他在一起。
      他说,他欠我一场婚礼,现在补给我,希望不算太晚。
      墓园里萧瑟肃穆,我们的婚礼没有宾客作陪,只有寒鸦发出呜咽悲歌,就当作喜乐了吧。
      我当然愿意永远同他在一起,不然我也不会回到人间来。
      可惜,他的戒指戴不到我的手上,我只是一只小幽灵。
      他哑然一笑,捧着戒指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飘到与他半跪着同高,仔细看了看那枚戒指,然后轻轻吻了它一下。
      “这样,就当作我已经戴过了吧。”
      他看着我的动作,睫毛颤动着:“能不能,也吻一下我?”
      他嘴唇微微翘起,期待着我的亲吻降临。
      我笑着同意,手指虚幻地捧上他的脸颊。
      他注视着我,待我的嘴唇敷上,却只吻到了凛冽的寒风。
      我只当是寒风替我与他紧紧相拥在一起,世间已无我,我只能拜托日月山川替我照顾好我的爱人。
      他失落地垂下头去,从西装内兜里掏出一张大红色的纸展开,将上面的内容轻声念给我听。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系足,没世不逭,松萝共倚,琴瑟相偕,勉求鸳俦凤侣,归止石泐海枯,谨订此约。”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签了婚书,就圆满了。
      他此行还带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年代的本子,里面有好多像是树杈一样的图,他指着最后一个树杈上短短的几个字,告诉我说,那是我和他的名字。
      他说,他将我加在了他家的族谱里,国家不承认我们的关系,他家承认。
      4.
      夏常捷说,毕业的那个暑假,他学完车后就在家里闲得发慌,而我却频频被叫到学校里加班,又是要集训,又是要开会强调暑期安全,忙得不可开交。
      因而难得夏常捷清闲三个月,我却都没有机会好好陪他几天。
      我开始思考,现在这份工作是否真的适合我,我到底是真的喜欢教学,还是只是喜欢教夏常捷。
      最终我决定,还是辞掉工作,投身2015考研大军。
      目标院校,就是夏常捷的大学。
      还好夏常捷那个笨蛋没考进清北复交,不然不到半年的努力,我就是累死也考不到他身边。
      2015年9月,在夏常捷大二的时候,我去了他的学校就读研一。
      “哇,四人间的宿舍哎,真高级。”他帮我将行李搬上宿舍楼,顺便表达了对于我住宿环境的羡慕。
      虽然我的志向并不远大,但是我可不希望他满足于这么一个普通学校:“985的宿舍才好呢,明年你准备考研的时候可要把目光放远些。”
      他帮我铺好床褥,跟我说着玩笑话,话里话外都表达了自己不想读书的想法。
      他说他想赶紧挣钱,养活自己,只有经济独立了他才能思想独立,才能去跟他父母出柜。
      我相信他这话是真心实意,但是他的行动力还是惊到我了。
      大一大二比较清闲的时候 ,他就已经开始到处打工,然后把他几十几十挣来的零钱都交到我手里,说让我代为保管,不然他肯定忍不住乱花。
      他倒是放心我,明明我也不是一个多么节俭的人。
      2016年,我试图劝他考一下研究生试试,不然白瞎了大学四年这些奖项和还不错的成绩。
      他怎么劝都不听,说是那些奖项和漂亮的成绩单找工作也一定用得上,何苦非要去读什么研究生。
      除非我读博士,那他就去我读博的学校找我。
      算了吧,老夫一把年纪了,实在不想再动我这锈死了的脑袋。
      2017年,夏常捷开始到校外实习,出于方便考虑,我们决定在学校附近租个小公寓来住。
      “哇,同居哎~”在跟着中介看房子的时候,夏常捷看中了一个一室一厅的户型,抱着我的胳膊撒娇。
      押一付三,我看着卡里的余额被划出去一大半,还是稍微有点心疼。
      “是啊,同个居,我当年教你挣来的工资就花干净了。”我有些幽怨地看着他。
      他抿着嘴,看着我笑,然后学着电视里霸道总裁的样子,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卡来:“没关系,老公养你。”
      他那张卡的磁条上被剪去一角,明显是作废了的。
      “得了,你的积蓄都在我这儿呢,装什么装。”
      “什么你的我的,都是咱们的。”
      新房子虽然装修不错,家具也全,但是却没有家的感觉。为了找到这个所谓的家的感觉,我和夏常捷陆陆续续往房子里添了好多东西。
      其中包括一只小猫。
      有一天我因为写论文在学校呆到很晚才回来,一楼的灯坏了,漆黑一片。我这人怕黑,当时时间又太晚,所以当角落里传出来一声猫叫的时候,差点给我这个一米八多的山东大汉吓得原地起飞。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一笑,看着他在寒风中缩成一团的瘦削身形,觉得他应该有些夸大其词。
      “你是山东大汉?大?你有一米八?”
      “裸高一米八一点五。”
      行吧,反正我只能飘着,也看不出来他真实的身高。

      故事继续。
      在听到我一声惊呼后,那只猫停住叫声,我们似乎是互相吓了一跳。
      楼上传来脚步声,夏常捷趿着拖鞋下来,一路唤起楼道的声控灯,还将手机的闪光灯也打开来。
      楼道里变得光明,他急匆匆地到我身前来,牵住我吓得冰凉的手,关切到:“怎么了,没事吧?”
      他说,楼里的灯坏了,他见我这么晚还不回家,想着下来迎我,没想到我比他早了一步。
      我捂着跳个不停的心脏,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堆杂物,说:“那里有一只猫。”
      “猫?”
      他将手机交给我,让我帮他打好光,他去找猫。
      在一辆废弃的自行车下,我们发现了还没有夏常捷手掌大的海苔。
      他是一只小狸花猫,通体大都是白的,两处狸花纹一处像是面罩,一处像是花臂。
      我们都挺喜欢猫,在物业群里确定这是没人要的野猫后就决定收养它。
      一开始夏常捷想给它起名为“大哥”,被我严词拒绝。
      我可不想以后被这只猫当成小弟。
      最后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这只小猫获得了“海苔”这一可爱的名字。
      因为它的脸有点像是一个包了海苔的饭团。
      “那为什么不叫饭团呢?”
      “你是不是想挨揍。”
      在夏常捷面前,我就是独/裁者。
      其实一开始我们都没想过这么一个不到两个月大的猫能养活,但是夏常捷格外执着,最开始每两个小时定一个闹钟给它喂奶,然后帮助它排便。
      当时夏常捷正在肝毕业论文,忙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加上还要伺候这么个小祖宗,等海苔能自己吃饭的时候,夏常捷已经快被折磨的快入土了。
      或许因为是他一手奶起来的,所以海苔跟他更亲近一些,特别喜欢趴在夏常捷的脸上睡觉。
      我觉得这猫可能真的只是想捂死夏常捷,于是我连夜下单了猫别墅,等我们睡觉的时候就把猫关进去。
      于是海苔就更不喜欢我了。
      当然,所谓的不喜欢只是跟夏常捷比起来,如果我手里有吃的的话,海苔跟我还是很亲的。
      这样的日子闹腾又安逸,我们都以为这种生活会一直继续下去,夏常捷甚至准备就入职他之前实习的那家公司。
      直到,
      直到2018年6月,夏常捷毕业,他的父母没有打招呼就来学校接他,跟舍友打听过后才知道夏常捷早就搬出学校宿舍,并且和一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我皱了皱眉,围着夏常捷绕了一圈,他的眉眼掩盖在刘海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问道:“两个男人住在一起也没什么吧?说是好朋友不就好了。”
      他脑袋垂得更低了些,苦涩一笑:“嗯,如果没有让他们看到我和你赤裸着睡在一张床上,垃圾桶里还有些不堪的东西。”

      夏常捷丢三落四的,为了防止有一天把自己锁在家门外,于是在舍友那里留了一把备用钥匙。夏父夏母很容易就从舍友那里拿到了钥匙,然后去往我们的出租屋。当时天还早,我们都没有睡醒,夏父夏母轻手轻脚地走进来,看到了玄关处掉落的外套和衬衣扣子,还有扔在沙发上的润滑液,也就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夏常捷说,我们的甜蜜太多,以至于他沉醉在我们的感情中,却忘记了,我们在一起,原本是不被世俗允许的。因而所有我们苦心粉饰的美好,都会在现实的重击下如泡影般破碎殆尽。
      他的表情太过悲伤,我不知道该怎么才能逗他开心一点,只能说一些尴尬的玩笑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要太晚起床,哈哈。”
      我干笑两声,他却不配合我。
      确实,是我害他这样的,我有什么脸笑。
      5.
      我们一人一鬼静默地注视着墓碑,他将族谱收好,然后将那枚戒指埋在了我墓边的草丛里。
      “被人挖走了怎么办?”
      “那你就爬上来挠他。”他拍打了一下手上的泥土,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天不早了,咱们回家吧。”
      我看着放在祭祀台上与其他贡品画风格格不入的那一把鱿鱼串,有些不舍得,但还是点了点头:“走吧。”
      祝我在灰飞烟灭前还能再吃一口。
      “你还敢来!”一束白菊花伴随着中年妇人尖锐的叫骂声,劈头盖脸迎着夏常捷而来。
      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少年死死拦住妇人,冲着我们大喊:“哥,快跑!”
      夏常捷面露惧色,颤抖着后对几步,眼神慌乱地与我对视,然后背着包扭头就跑。
      妇人还在骂着,拿手里所有的东西扔过来,丁零当啷的声音响了好久不停。
      我飘在夏常捷的身后,看着那个少年跪在地上抱住妇人,哭着求她别喊了。
      这次我们逃得比在学校还要狼狈,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见不得我们安安静静地呆在一起。
      从夏常捷的口中我得知,妇人是他的妈妈,少年是他的弟弟。
      很难想象亲生母子之间会有这么深的仇怨,我坐在小电车后座上,打听着这背后的故事。
      夏常捷说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他爸跟着个男的跑了,留下夏母一人抚养他。后来为了日子好过一点,夏母再婚,和现在这个男人一起又生了个孩子。
      于是在这个家里,他几乎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即便继父对他很好,但是没有血缘的捆绑,他们之间总还是隔阂着些什么。
      我撑着下巴思考着,可不嘛,他亲妈都不疼她,难不成她妈的新老公能多疼他。

      因为夏常捷生父的原因,夏母极端地反对同性恋,所以在知道我们的事后,她以死相逼把夏常捷从我身边带走,锁在家里,切断了他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我了解夏常捷的性格,他这个人死脑筋,凡事除非自己想明白,否则就是打死他也改变不了他的看法。
      我怕他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来,于是联系到了他高中时的班主任,要来他家的地址,去他家找他。
      我求伯父伯母,我说我可以跟夏常捷分手,但是求他们让我再见见他,我去跟他好好说,不要逼他,千万不要逼他。
      那天我在夏常捷家门口跪了很久,疯狂砸门,直到被物业赶出来。
      夏母说,如果我再去躁扰夏常捷,她就报警,去告我强制猥亵学生。
      我不知道她在胡扯些什么,但是,我怕了。
      我怕夏家都是她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我怕我再坚持下去夏常捷会被为难。
      如果这样,我宁愿我们的感情无疾而终。
      我退掉了我们同居时租的房子,搬回县一中的职工宿舍,带着我们的猫藏在那个不会被人找到的逼仄小屋里。

      “就是早晨那个房子吗?”我问道。
      他将车子停在了一栋居民楼下,答道:“对。”
      “那…这是哪里?”我飘在他身侧,打量着面前这老旧的小楼。
      “……我家。”
      他带着我上了三楼,在西向的一户门前停住,说我当时就是在这里跪了一整天,然后被物业当神经病拉走了。
      我不懂他为什么要带我再来看,可能,对于他来说,这是很深刻的记忆吧。
      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我不喜欢,催促着他快点离开。
      他抬头看着门牌号,盯了许久,像是要把这里印在脑子里一样:“我是个路痴,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记得这里。”
      我叉着腰先往楼下飘去,问道:“今年什么年份了?”
      “2019年,12月9日,宜祭祀、祈福、嫁娶。”
      明明我没有问后面那一堆,他却一股脑的说出来,仿佛小孩子在炫耀自己的学识:“你还信这些呢?”
      他跟着我往楼下走,声音低沉着:“你走后才信的。”
      我怔住,恍然大悟:怪不得他看见我的时候并不害怕,原来是相信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

      夏常捷说,自2018年夏季到2019年冬,我们两人一年半没再见面。
      起先我偶尔还会不死心地去他家楼下蹲他,后来夏母真的报了警,将我带走批评教育一顿,我才彻底放弃。
      我不知道他当时经历了什么,我只知道,一年后的那个冬天,我从他的高中同学那里得知,他要结婚了。
      那是我第一次酗酒,发狠似的去超市里搬了两提青啤,还有一瓶汾酒。
      老实了一辈子,内敛了一辈子,一切修养在被爱人背弃的时候顷刻崩塌。
      我自以为酒量不行,却在那天千杯不醉,甚至越来越清醒。
      一开始我是埋怨夏常捷的,但是到了后来我才想明白,这一年他母亲一定逼了他不知道多少次,他是以为我真的消失了才妥协的。
      不是他背弃了我,而是我背弃了他。
      婚礼的那天日子不好,12月3日,诸事不利。倘若真的爱她,又怎么会挑这么个日子,一定是他父母见他终于点头,于是等不及就要安排婚礼。
      而他高中同学的话也印证了我的猜想,他说,夏常捷都还没有领证,只是仪式婚。
      翌日,我等不及太阳升起便跑到了他家小区。
      我并没打算做什么,我只是想再见见他。
      他家小区门外立着彩虹桥,门口贴着硕大的喜字。彩虹桥上落了雪,化成水冲掉了新娘的名字,但是我看得真切,新郎的名字,是他夏常捷。
      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移情新娘,如果是真的,我绝不会搅和他的婚礼,并且,我会彻底离开他的视线。
      我躲在围观的人群里,看着他被伴郎簇拥着接新娘下轿。
      一年半不见,他瘦了好多,西装松垮垮地套在身上,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人群里有八卦的大爷大妈,正对着疏离的新郎新娘指指点点。
      他们说,新娘是从夏母老家聘来的,彩礼30万买断,花光了夏母一生的积蓄。原本这样也不错,但是新郎官死活不同意,说他们没有感情,形婚不尊重女方,说什么都不肯领证,甚至拿了菜刀架到脖子上,宁死不从。
      夏母没辙,又给女方置办了金银首饰,说是先办仪式,等生了儿子再领证。
      我听着这些混账话,太阳穴止不住地跳。
      我与夏常捷曾经达成过共识,说男子汉大丈夫,既然有心出柜那就当得起这个责任,无论如何也不形婚,绝不凭白耽误一个女孩。
      我爱上自己的学生已经是罔顾人伦、离经叛道,我害得夏常捷这样已经是罪孽深重,不能再将这份痛苦蔓延到另一个人身上。
      我不自觉地往接亲队伍靠过去,身前的围观群众只当我是好热闹,纷纷退到一边给我让路。
      视野逐渐清明,我终于看清了他,看到了他今天打着有些俗气的红领带,胸前别了一小束绢花,垂下来一片锦缎,上面写着“新郎”。
      他脸色苍白没有血色,再喜庆的妆面也掩盖不住疲态。我看到他衬衣领子下虚掩着一块创可贴,应当是自残留下的疤痕。
      他,真的拿命去为我拼过了,他没有负我,我也就没有了放弃他的理由。
      我向他奔去,高呼着他的名字。他失神的双眼中忽然有了颜色,看了一眼楼上自己家的位置,然后挣开伴郎们的拉扯,向我跑来。
      他将胸前的花摘下来扔掉,落在拥挤的人群中,任人群将它踩破。
      他牵起我的手,拉着我往外面跑去,说他的车停在小区门外,上了车,我们就安全了。
      我看到了他手腕处的勒痕,不敢想象他父母对他做了什么。
      他说,他早就想来找我,然后带着我私奔。
      我以为私奔只会出现在传说中,没想到,奔跑中的我们,正一起笑着,策划着一场周密的私奔。
      我们都有些积蓄,都有学历,可以先去个偏远的小城市落脚。
      借由接亲,夏常捷提前将车加了满满的油,足以开到隔壁市里去,然后我们乘坐可以中途上车的大巴,查不到我们的行程,这样去随便哪个城市安身立命,以我们的本事,不愁没饭吃。
      我不知道他这个计划想了多久,但我想,这个计划是行得通的。
      等我们安定下来,如果夏母想通了的话,我也愿意同她好好相处;如果她想不通,那就不要怪我拐跑了她的一个儿子,横竖她也不止一个儿子。我无意挑拨夏常捷母子的关系,可我总不能看着夏常捷真的逼死自己。
      我们一路猛跑,终于到了小区门口的路边,通过彩虹桥时,我心中忽然有一个想法,或许那个被雪水冲掉的新娘名字,原本应该是我。
      他掏出车钥匙打开车门,车上居然还放了些吃的。他说,此行匆忙且路途遥远,他怕我饿。
      我想起了当年陪他练车的日子,那时万里无云,骄阳灿烂,而今天,雪下得路上的线都看不清了。
      他挂档起步,车轮空转了一下,然后正常行驶。他笑了笑,说雪天路滑,他忘记准备防滑链,不过开慢一点,没事的。
      他车技娴熟,科目一到科目四都是一把满分,我自然信他的话。何况城里会撒盐化雪,等上了大路也就没事了。
      我们顺利地驶上主路,车辆较少,我们开始轻松地谈起未来的生活。我说我还是想当个老师,哪怕是培训班的那种,我喜欢跟小孩子呆在一起。
      他说我到了喜欢孩子的年纪,以后安定下来,可以考虑领养一个。
      有一瞬间,我想,如果男人也会生孩子就好了。
      我们沉浸在美梦中,加上雪天里目光所及都是白茫茫的,我们都不自地把大脑放空,以至于在后面的车鸣笛之前,我们都没有发现。后面那辆车前盖上还有摆成心形的玫瑰花,那是他今天的婚车之一。
      我俩具是一慌,他狂踩油门,奈何积雪下结了冰,没有防滑链,我们前进的十分艰难。
      我想起来,前面那个路口右拐,是个微微下坡的路,而后路口左拐,就上了外环,那条路上走的都是货车,且风雨无阻,想来积雪早就已经化成雪水,路面没有那么滑,车跑起来,会容易一点。
      他听了我的建议,驶上那条下坡路。我们都欣喜的发现,如我所料,外环路上明显没有积雪,路面都是柏油的黑色。
      后面的车跟的越来越紧,他看着外环路上长久没有来车,索性油门踩到底,提高车速冲上外环路。

      我越听越觉得危险,而他的神情也验证了我的担忧。

      外环路上,一辆大型货车忽然出现,而我们正在高速驶上外环路。
      他猛踩刹车,可是路面湿滑,刹车失灵,我们听到货车震人的鸣笛声,却无力回天。

      我记得,我死于一场足够上新闻的车祸。
      6.
      夏常捷带着我去了事故地点,那里现在一切如常,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天空好生吝啬,我这么帅气的人死掉,居然也不曾为我洒下几滴泪来。
      夏常捷将车子停到一边,抱着我坐在路边的长凳上,静默地望着不远处公路上飞驰着的车流。
      他说,他以为我们五年的感情要絮絮叨叨的给我讲很久,没想到,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可以给我讲到结局。
      我看着已经西沉的太阳,淡淡一笑:“是啊,太阳都要落山了。”
      太阳要落山了,我们的故事也要结束了。

      在那个大冷天里,夏常捷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车即将撞上货车,身后紧跟着的婚车中传出学生母亲绝望的呼喊,嘶哑的声音穿透云霄,但即便她霸道强势,仍旧无能为力。
      洛启连车都没开过,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将手紧紧抓住门顶的把手,慌乱地看着他的爱人。
      夏常捷与他的目光相错,眼中侵入复杂的情绪,而后迅速解开安全带,身子往副驾驶上倾去,同时猛地向右打方向。
      他整个人护到洛启身前,说了最后一句话。
      他说,洛启,我对不住你。
      撞击的声音轰然炸开,轿车的左侧直直地撞向货车,一瞬间火花崩裂,车上的各种零件碎裂断开,飞得路上到处都是。
      洛启被护得很好,只是腿上有些轻微的擦伤。当他从惊惧中回过神来时,他清晰地感受到紧紧抱住他的人逐渐脱力,身上各处流出的血液迅速将他的衣服染红。
      他几乎可以摸到夏常捷身体里碎裂的骨头和内脏,血流到他手上,起初还带着一点温热,却在寒风中迅速凉透。
      好冷……
      原来今天的天气,这样冷……

      这就是我的一生,只消一日就可以将得差不多。
      我有几分后悔,后悔我曾经蹉跎岁月,白白浪费了和夏常捷最好的时光。
      真奇怪,我一直以为幽灵会在晚上才精神,可是随着日落,我却越发感到昏昏沉沉。
      夏常捷看我快要飘不动了,于是拿出我的牌位来。
      “累了的话,可以进来休息,我带你回家。”
      他的声音一直都是这么温柔。
      他用他温柔的声音,给我讲着哄睡小故事。

      我是一只小幽灵,在我昏睡时,我恍惚间听到有人在跟我讲故事。
      他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
      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
      他说,除去人的躯壳,所谓幽灵不过就是记忆的精神集合体,人对于世界的认识永远滞后于世界,但幽灵对于世界的认识却跟随在意识形成之后。如果有人将自己对于世界的认识强加于幽灵的脑海里,那么幽灵就会变成那一个人。
      人死后,头七那一天会回到自己生前最眷恋的地方,变成自己最幸福时的样子,重新回到自己爱的人面前去见他一面。之后,幽灵会随着时间逐渐魂飞魄散,各魂归各路,最后过了奈何桥转世投胎。
      他告诉我,幽灵眼里的自己,会是他生命中最幸福的样子,但是在别人看来,幽灵就是他死前的样子。
      那个鲜血淋漓,惊心惨目的样子。
      他说他很遗憾,没有见到过我生前最后的模样,说他从医院赶到殡仪馆时我已经火化,那天暖阳正好,他只能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我父母抱着装着我的木头盒子,跟我弟弟说,这就是同性恋的下场。
      他看着我的骨灰盒被随意地扔在车的后备箱里,被带去了不知道什么地方,后来他去墓园找了好久才见到我的碑。
      他去找了很多古籍,还去山上找了道士仙人,花尽积蓄求来了各路神仙,只求头七这一天我能来看看他。
      所幸,他真的又见到我了;不幸,他见到的我,还穿着结婚时那一套西装,系着红色的领带。那领带上还沾着血污,白衬衫都染成了红色的。他说,他不敢想象我死前有多痛。
      他说,他的时间太紧,想不到其他能留住我的办法,只能这样,他不知道将身体换给我后他会去哪里,也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是他能确定,至少这样我可以活下来。
      最后他说,小夏,我爱你,很爱很爱你。

      番外
      我感受到了阳光照在我身上的温暖,在梦中苏醒。
      我做了一个好长的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小幽灵,而我的爱人洛启为我讲了好久的哄睡故事,在我睡着之前,亲吻了我的额头。
      我躺在沙发上,随着我起身,盖在我身上的西装被掀起来,碰掉了茶几上放着的碗筷。
      那是一碗铁板鱿鱼盖饭,加了足足的辣椒。

      那不是梦,我就是变成了幽灵,然后回到人间来找我的洛启。
      他人呢?
      我猛地站起来,腿有些不听使唤,摔倒在客厅的试衣镜前。
      我看到,镜子中映出来的,是令我魂牵梦绕的,是我对人间最后的眷恋,是我的爱人洛启。

      不对,我不是洛启,我是已经死了的夏常捷。
      昨天他讲给我的故事还历历在目,但是那与我的记忆的视角不同,那是洛启的记忆,是从洛启的视角讲述的。
      他对我说了谎,他谎称他才是那个差生夏常捷。
      这是什么邪术,鬼上身吗?
      海苔跑过来蹭着我的脚踝,然后又往卧室跑去,蹲在门口冲着我喵喵叫个不停。
      卧室里有东西。
      我跟过去,颤抖着手推开卧室的门,被眼前的景象吓到。
      洛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而他的床上,此刻却摆满了各种神仙的雕像,都有些旧,不知道他从哪里寻摸来的这些东西。
      床头柜上,单独放着一尊神像,比其他的都要高大些。我不认得这些神仙,但是我认得神像前摆着的一本笔记,上面写着,还魂。
      这字迹我再熟悉不过,分明是洛启所写。他有在笔记一角记录日期的习惯,笔记的第一页,始于我死后的第二天。
      笔记上说,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于人死后分归三路,曰天路、墓地、地府,这三魂每年散一魂,人死,三魂各归各路,无以复原,只能用阵法引回一缕命魂,游荡世间。七魄在死后,每七日消失一魄,头七这一天,是我七魄最后的完整形态,且头七这一天,命魂回家,还魂术,或可一试。
      于是洛启,他在昨天,我头七的这一天,摆出各路神仙,供奉足足的香火,只求神仙能帮他还魂成功。
      命魂没有记忆,七魄虽然还在,但只是模糊的感观。如果想要成功还魂,必须要我以为,我才是洛启这具身体的主人。其实洛启并不知道怎么操作,只能带我去走他曾经走过的路,讲他心里印象最深刻的故事,让我慢慢消化,重塑记忆。将七魄匹配上实感,这是我的命魂能换到他的身体上的基础。
      所以他跟我讲的故事中,都是以他的视角出现。
      他演技那么拙劣,却还是将我糊弄了,因为我信他。
      其实他也不确定应该怎样把他的记忆换给我,他只有一颗虔诚的心。
      “最后,小幽灵相信了自己是洛老师,而真正的洛老师,成功地将自己的身体换给了他。”
      我看着手中的笔记,努力扯动嘴角,他费劲心力为我换来的重生,我理应活下去。
      我关上卧室门,站在镜子前,看着玻璃对面的他,那样一双好看的眼睛,红得像兔子。我想为他拭去眼泪,洛启也向我伸出手来,而后我的指尖与他隔着镜子相触,刺骨的冰凉。
      我触碰不到他。
      我想到了我的那个牌位,连忙找到它,拿在手里一遍遍地去叫洛启的名字。
      他不理我。
      这不是他的牌位,我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我看到牌位下压着一张折叠起来的纸,展开看来,是一封信。

      致亲爱的小夏
      小夏同学,等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我的身体。或许我会慢慢消散在冬日的寒风中,但不要紧,我本就应该葬身于那场大雪,以此来当作我身为人师却爱上自己学生的赎罪。
      但是我从未后悔过当初的选择。你不知道,当年谢师宴后,河边的沙滩上,你的发丝被夕阳染成金色,那个样子有多好看。即便再给我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仍旧会为那个意气风发的你而心动,仍旧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你。
      原谅我擅作主张,将自己的身体换给你。我知道我的身体远不如你朝气蓬勃,但是,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了。如果可以,请不要厌恶这具身体,好好活下去,帮我看一看,如果我们白头偕老,那时的我,会是什么样子。
      我所有重要证件都在书柜的抽屉里,银行卡的密码都贴在了卡上,虽然也没多少钱,就当作我娶你的聘礼吧。电子设备都已经解锁,你可以直接用,但是各种app的密码我实在不记得了,你用手机号慢慢找回吧。
      最后,小夏,愿我此后可以化作天上的一颗星星,哪怕不足以照亮黑夜,至少能陪伴着你,一直到时间的尽头。
      如果阳光注定只能照到一个人身上,小夏,我希望那个人是你。

      爱你的,
      洛启

      我将信纸重新折好,放在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已读。
      爱你的,夏常捷。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