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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两地书 “任何人任 ...


  •   周志强开始正式追求许婉芸。
      他隔三差五就给许婉芸买些女生会喜欢的小礼物——碎花手绢、雪花膏、塑料发卡,都是最时兴的东西。

      情书就不用说了,他白天在厂车间帮忙,晚上趴在书房台灯底下写,写了撕、撕了写,一个暑假下来,许婉芸在医务室的个人抽屉都快塞不下了。
      有一回她拉开抽屉,一沓信纸像爆米花一样涌出来,散了一地。

      周志强站在旁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暑假结束,周志强回省城上学,许婉芸继续在厂里上班。
      两人开始写信保持联系,时间在一封封的两地书往来中流逝。

      这年的物价和工资一样一直在上涨。
      邮票从八分涨到两毛,周志强每个月生活费是五十块,在同学里算中等水平,他能省出五块钱买邮票和信纸。
      许婉芸不知道的是,有几个月他为了多买几张邮票,中午只吃两个馒头就咸菜。

      周志强写给许婉芸的信越来越短。
      暑假写的那些情书已经耗尽了他的词汇量,他翻来覆去就想不出什么新鲜词儿。
      所以这个阶段的信里,反反复复就是“天冷了多穿衣服”“工作累不累”“注意休息”“有空可以去榆城湾公园走走,那里风景不错”之类嘘寒问暖的话。

      有一回他实在憋不出内容,居然把食堂的菜谱抄了一遍寄过去——炒青菜、红烧豆腐、西红柿蛋汤,底下还注明“今天的红烧肉有点咸”。

      许婉芸收到信笑得前仰后合。

      她的回信倒是越来越长。
      她讲自己最近看了什么书——琼瑶的、三毛的、还有厂图书室里翻烂了的《红与黑》,除了分享自己读过的书,她也讲厂里的事,谁家生了孩子、谁跟谁吵架了、食堂的包子馅越来越少了,讲医务室来了什么病人,哪个病人脾气差不讲理,还有一回有个青工手指头被机器轧了,血糊了一地,她给缝了十几针。

      周志强读着她的信,觉得她就在跟前跟他说话似的。

      信封上贴的邮票又从两毛变成两毛五,信纸从普通的横格稿纸变成带香味的彩色信笺,但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名字一直没变。

      一九九〇年,春夏之交。

      张秀英在省城师范继续完成剩下的学业。周志强临近毕业,学校里没什么事,就常来她学校看她。他每次来都给她带徐福记糕点,她最爱吃的那种沙琪玛,用油纸包着,外面再套个塑料袋。

      他站在师范学校门口,穿着一件洗得一尘不染的夹克衫,手里拎着点心,被门卫大爷盘问了半天才放进去。

      张秀英的同学们起哄:“秀英,你哥又来了,他对你可真好。”

      张秀英笑着说:“不不不,我哥现在心里只有我婉芸姐。他对我婉芸姐,那可真是好到令人艳羡,你们是没看见他写的那些信,跟记流水账似的,实在没东西写,连食堂菜谱都往上整。”

      同学们嘻嘻笑。

      周志强站在一边,脸红得说不出话,额头上青筋跳了两跳。

      一九九〇年暑假。

      周志强毕业回厂,和许婉芸正式订婚。

      两家大人一起吃了顿饭,就在厂门口那家国营饭店,点了六个菜一个汤,红烧鱼头、糖醋排骨、炒腰花、凉拌黄瓜、西红柿炒蛋、爆炒猪肝,外加一大碗酸辣汤。

      刘淑芬带了一条红双喜烟,周德福开了一瓶洋河大曲,两家人围着一个圆桌,算是把婚事定下来了。

      刘淑芬一开始对这门婚事有点意见。她嫌许婉芸是外地来的,在榆城没根基,怕将来有个什么事,娘家也帮不上忙。这话她在家叨叨了不止一回,周志强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有天晚上,周志强终于忍不住跟妈急了:“您当年不也被我奶奶嫌弃过吗?外婆家是外地的,奶奶当初怎么对您的,您忘了?将心比心!反正我这辈子非婉芸不娶,不娶她,你就看着你儿子打光棍打一辈子吧。”

      说完这话,他把门一摔就出去了。

      刘淑芬愣住了。

      她一个人在厨房里站了很久,看着灶台上那锅还没盛出来的绿豆汤,眼眶渐渐红了。
      她想起自己年轻时受过的那些委屈,婆婆嫌她是农村户口,嫌她娘家穷,又说她自己上赶着要嫁给她儿子,都跟娘家决裂了,怎么着她都没所谓,反正娘家也没人给她撑腰,那些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只有她自己知道。

      第二天,刘淑芬去百货大楼给许婉芸买了件新棉袄,大红色的,带暗花,花了半个月的退休工资。她把这棉袄送到许婉芸手里的时候,眼圈还是红的:“婉芸,阿姨之前说话不好听,你别往心里去。”

      许婉芸接过棉袄,摸着上面软乎乎的棉花,眼泪差点掉下来。她当然不会跟刘淑芬计较这些,她能理解一个当妈的顾虑,谁都知道当然是找知根知底的本地人更适合自己儿子。

      她只是没想到,周志强会为了她,跟自己的妈吵成那样。

      周志强毕业那年,原本按政策可以留省城参加工作。他们班总共三十个人,留省城的指标只有六个,周志强成绩排在前头,完全有资格。但他申请回厂,填志愿的时候想都没想,就写了个“榆城棉纺厂”。

      最大的原因,是为了许婉芸。他不想再和她两地分开。
      情书他这辈子已经写够了。

      周德福知道后有点小失望。他在广州拼事业,心里盼着儿子也能往大城市发展,别跟自己年轻时一样窝在小地方。

      但他也没阻止儿子的决定,本质上他是个开明大度的父亲,只要孩子过得开心过得好就行,不像有些家长恨不得替儿女活一辈子。

      许婉芸知道后,偷偷哭了。
      她哭的时候不敢出声,一个人躲在医务室后面的小仓库里,拿白大褂袖子擦眼泪。

      许婉芸去劝了周志强留在省城,翻来覆去就是“机会难得”“别为了我耽误前途”之类的话。周志强死活不愿意,脖子一梗:“省城又没你,我留省城干嘛?一个人对着窗户发呆?”

      最后组织上将周志强分配回棉纺厂技术科工作。
      报到那天,他穿着洗的发白的白衬衫,别着校徽,在厂门口站得笔直,跟检阅似的。

      在广州忙生意的周德福脸上倍儿有光,高调地逢人就说:“我儿子是技术员!”
      只要不是接他以前的班、不干机修工就行。这些年他总是会想起丈母娘那句像诅咒一样的话——“你儿子将来跟你一样当机修工”。

      还好没有应验。

      许婉芸也替周志强高兴。
      她和他成同事了,医务室离技术科就隔了两排厂房,走过去不到五分钟。

      两人终于不用异地了,不用再等一封来回半个月的信了。
      她甚至偷偷想过,以后中午他们可以一起去食堂吃饭,不用再一个人戳米饭了。

      一九九〇年九月,北京亚运会召开。

      厂里组织大家看比赛,食堂那台十八寸的彩电被搬到最前面,黑压压围了上百号人。
      周志强和许婉芸挤在人群里,中国队每拿一块金牌,全场就轰地炸开,欢呼声能把房顶掀翻。

      周志强在人群里悄悄握住了许婉芸的手。

      她没挣开。

      同年年底,黄道吉日。

      周志强和许婉芸修成正果,喜结良缘。

      张秀英从省城师范学校赶回来当伴娘,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头发盘起来,比新娘还招眼,惹得厂里几个未婚青工眼珠子都快掉进她领口里。

      婚礼仍旧在厂食堂办的,摆了十几桌,圆桌从东墙一直排到西墙。
      主菜从红烧肉变成了红烧肘子,这些年物价涨了,但排面也跟着涨了。

      每桌一瓶洋河大曲、一碟花生米、一盘喜糖,碗筷上贴了红双喜剪纸,是许婉芸自己熬了好几个晚上剪的。

      结婚三大件也开始向“冰箱彩电”过渡。
      周德福用在广州创业挣的第一桶金给儿子买了一台东芝牌的十八寸彩电当作结婚礼物,全厂头一份,简直羡煞旁人。

      彩电搬进新房那天,半个家属楼的人都跑来围观,把楼道挤得水泄不通。

      洞房花烛夜,周志强喝了不少酒,脸红得像关公。
      他醉醺醺地拉着许婉芸的手,说了一句让她记了一辈子的话:“婉芸,我从第一眼见你,就想娶你,我从没想过和我结婚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人,直到你的出现。”

      许婉芸红着脸没说话,给他倒了杯清茶解腻。
      周志强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炽热,盯着她的嘴唇吻了下去。

      后来的事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许婉芸唯一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会腰酸到下不来床。

      -

      张秀英参加完周志强的婚礼就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读书期间她一直都没谈恋爱。
      学校对她告白的男同学很多,排着队能从教学楼门口一直排到校门口的公交站。

      问题是没一个能让她心动的。
      要么太矮,要么太闷太油,要么长得好看了但说话像背书,要么人挺有意思但一张脸长得像被门夹过。

      她妈李桂香在电话里催了好几次:“你都多大了,再不找,好的都被别人挑走了。”

      张秀英在电话这头翻白眼:“妈,我才二十一。”

      直到一九九二年春,她遇见了那个对的人。

      彼时张秀英临近毕业,在系里帮忙接待来校调研的省教育厅教研员于建明。

      那天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扎着马尾辫,在会议室里给人倒茶,端茶杯的时候手指修长白净,于建明多看了两眼,就再也忘不了姑娘的身影。

      于建明时年二十八岁,北京大学毕业,穿着一件灰色中山装,戴着一副银边眼镜,模样周正,斯文安静,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就是那种站在人群里不说话,你也能一眼看出他肯定读过很多书,周身是掩盖不住的书卷气。

      于建明最初见到张秀英就被她独特的气质和谈吐吸引了。
      她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扭扭捏捏,说话大方,笑起来爽朗,嗓门虽然不大,但每句话都落在点子上。

      调研座谈会结束后,他特意去教务科问了她的名字。

      然后就开始主动追求。

      长途电话贵,一分钟好几毛钱,于建明就每周写信。
      他的信跟周志强那会儿写的完全是两个物种,文辞讲究,引经据典,偶尔还掉两句书袋子,但又不让人觉得卖弄。

      张秀英每次收到信都要读两三遍,读完了折好放进枕头底下。

      除了写信,周末他还坐长途车来榆城看她。
      省城到榆城,长途车要跑四个多钟头,中间还得翻一道岭。他从来不嫌远,周五下了班就赶车站,到了天都黑透了,住一晚旅馆,第二天出现在她家楼下。

      有一回碰上下雪天,长途车停运。于建明在学校传达室打了个电话,然后借了辆同事的飞鸽牌自行车,穿上军大衣就出发了。地上结了冰,车轮子打滑,有一段坡路他推着车走了快一个小时,军大衣下摆溅满了泥水。

      四个多小时后,他出现在榆城棉纺厂家属院楼下。头发上结了一层霜,鼻尖冻得通红,自行车后座上绑着一个保温桶。里面是他在省城买的热豆浆。

      张秀英看见他的时候,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眼眶红了。

      “这么冷的天,你非要过来干什么?竟然还敢骑车,路上都结冰了,你也不怕摔了。”她语气里有责怪,但手已经伸出去摘自己的围巾,把他脖子裹了个严严实实,又把围巾的另一半绕到自己肩上看,两个人像连体婴儿一样绑在一起。

      于建明把人揽到自己怀里抱紧,下巴抵在她头顶上,声音被冻得有点哑:“我太想你了,秀英。任何人任何事都阻挡不了我想来见你的一颗心。”

      张秀英一张小脸通红,一半是冻的,一半是羞的,她紧紧依偎着他,闻到他军大衣上冷风的味道和豆浆的香气混在一起。

      两人确定恋爱关系,自然是不能再瞒着双方父母。

      张秀英的爸妈一开始不同意。倒不是于建明这个人不好,恰恰相反,就是太好了,好得他们觉得不踏实。

      于建明家在省城,将来结婚,女儿相当于要嫁到外地去,离榆城远了不说,重点是男方比张秀英大了六岁。

      李桂香在饭桌上掰着手指头算:“你爸比我大三岁,我都嫌他老,你这大六岁,等你四十他都要五十了!”

      张大勇在旁边哼了一声,没敢接话。

      父母还是希望女儿能找个门当户对、年龄也相当的本地人,平时有什么事,娘家也能帮衬帮衬。这万一嫁到外地去,人生地不熟,真有个什么事,他们也不能立即赶过去,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张秀英把这话转述给于建明的时候,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句:“我知道了。”

      即使有阻碍,于建明也没有放弃。
      他几次三番登门拜访,跟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似的,规规矩矩坐在张家客厅里,听张大勇讲那些他其实并不感兴趣的厂里旧事。

      他知道张大勇喜欢抽烟喝酒,这话是张秀英透露的,原话是“我爸就这点爱好,烟不离手,酒不离口”。

      于是于建明每次上门都带上两瓶茅台和几条中华香烟。
      那几年茅台还没涨到现在这个天价,但也绝对不便宜,他一个省教育厅的小科员,一个月工资才一百来块,光这两瓶酒就得攒好几个月。

      这样投其所好几趟下来,张大勇总算开始松口了。

      榆城的本地习俗是准女婿上门要过“酒关”,喝得越多说明诚意越足。
      这一点于建明是早就打听清楚的,他专门向同科室那位来自榆城的同事请教过,同事拍着他的肩膀说:“老于,你自求多福吧,榆城老丈人喝酒那是不要命的。”

      张大勇还是对这位准女婿不是完全满意。他全程板着脸,像审讯犯人一样坐在于建明对面。桌上摆着花生米、猪头肉、凉拌黄瓜,还有两瓶开了盖的洋河大曲。

      于建明笑着陪他喝酒,一杯接一杯,眉头都不皱一下。他酒量不好,平时在单位应酬最多喝二两,但今天他不想扫了准老丈人的兴致。

      张大勇举杯他就举杯,张大勇干了他也跟着干,脸色从白变红,从红变紫,最后紫里透着黑。

      张秀英在旁边急得直跺脚,给他使了多少眼色,他都假装没看见。

      最后于建明被准老丈人灌趴下了。他趴在桌子上,脸埋在胳膊里,耳朵和脖子连成一片红,嘴里还在嘟囔:“叔叔……我再敬您一杯……”

      张大勇端着酒杯,难得笑了一下:“这小子,还行。”

      李桂香把刚烧好的红烧茄子端到桌上,叹着气说:“这孩子实在,知识分子就是认死理。他那点酒量,哪里喝得过你这个把酒当水喝的酒仙,他连明远都喝不过,他们爷俩就合起伙来欺负人,是吧,秀英。”她把围裙解下来搭在椅背上,摇了摇头。

      张秀英心疼于建明,赶紧把他从桌子上扶起来:“别说了,妈,你赶紧来搭把手,先把人弄我房间去。”

      于建明迷迷糊糊感觉自己躺到了一张床上。
      这床有洗衣粉的味道,枕头软乎乎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床单上印着小碎花。
      耳边传来张秀英细腻温柔的嗓音:“建明,你还好吗?想不想吐?要不要给你去煮点醒酒汤?”

      “我没事,也不想吐。”于建明迷迷糊糊睁开眼,天花板上的灯泡在他视线里转了好几圈,“就是头晕,非常晕,看东西都有点晃。”

      张秀英坐到床边,低头看他。
      她的麻花辫垂下来,扫在他脸上,痒痒的。
      她板着脸,但语气里的心疼藏都藏不住:“建明,你以后别再喝酒了。尤其是别和我爸还有我哥喝,他们喝起酒来不要命的。我哥完全遗传我爸爱喝酒的臭毛病,有一回喝多了,把自己的同事打进医院,人家家属上门来要说法,他就去外面躲起来。我真担心他总有一天会因为喝酒出事。”

      于建明握住她的手。
      他的手很烫,骨节分明,指腹上有写字磨出来的薄茧。
      他笑了,酒气喷在她手背上:“今天是我头一回跟老丈人喝酒,肯定不能说我不会喝。你爸妈还有你哥本来就不太喜欢我,为了和他们拉近感情,我在他们面前必须要好好表现一次。今天这关我勉强算过了,剩下需要喝酒的场合也就是结婚那天了,以后我保证滴酒不沾。”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认真得要命,瞳孔里映着她的脸。

      张秀英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盖住他的肩膀,没再说话。

      窗外,张大勇还在客厅里咂摸着嘴跟李桂香说:“这准女婿,行,能处。”

      李桂香在洗碗,水龙头哗哗地响,她头也没回:“你就知道喝酒,人家孩子都快被你喝到胃出血了,你还行行行。”

      张大勇嘿嘿一笑,往嘴里扔了颗花生米。

      老丈人和丈母娘这关,于建明总算无惊无险过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两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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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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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