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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气 ...

  •   隆冬腊月里,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了一整夜。
      彻夜的大雪,鹅毛软丝落了满地,将色彩沉重的蜀京妆点得如画一般。

      这是却涟漪重生后的第三天。

      两日前,她从满身是血的男人怀中闭上眼睛,再醒来,就发觉自己回到了十四岁。

      就是这年的冬天,她对杀千刀的玄明轩一见钟情,反倒是把那个将她事事都捧在心尖上的人弃如敝履。

      思绪来不及停留,急促的脚步声将她拉了回来。

      “见过郡主,夫人从宫中带回来两盒首饰,唤您去挑挑。”

      小碎步走过来的是齐云侯府女主人屠氏的贴身女使,白水。

      白水行了个规矩的礼,假装不经意地带了句:“世子今日也回来了,想来就在夫人处请安。”

      “沈酩殷回来了!”却涟漪眼前一亮,也顾不上那么多,提着裙子就上了雅廊,步伐微显凌乱。

      望着小姑娘欢欣雀跃的背影,白水勾唇。看来真的让夫人说对了,这位蕙安郡主并没有表面上那么轻视世子,反而此番看来,重视得很呢。

      却涟漪腿脚不算慢,可等她匆匆抵达正厅时,满心欢喜期盼看见的那位已经走了。
      但也就是前后脚,毕竟连他用过的茶都还升着热气。

      急忙掩下眼底的失望,她笑吟吟地走过去:“见过夫人。”

      瞧见她来,屠氏展颜,示意让她快坐。

      屠氏虽已年过四十,可相貌依旧昳丽非凡,沈酩殷作为她的儿子,于容颜上完全承袭了这份凤骨龙姿,尤其是那双如出一辙的桃花眼,不知令多少待字闺中的小娘子念念不忘。

      重生后的这几天,却涟漪也经常于侧卧近眠时痛骂自己当初的眼瞎。

      刚坐下,屠氏就抬手招人,把桌上的首饰盒抱到却涟漪那里,豪气万丈得让她随便挑喜欢的拿。

      乖巧应了声,却涟漪垂眸认真看向妆匣。

      里面每一样都是放在外面有价无市的珍宝,若不是亲眼瞧见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四四方方的小盒子里堆的是馒头松饼呢。

      想至此处,她的心窝又软下去两分。

      前世因为她的不成熟,害得屠氏这个打心底里对她好的长辈与世长辞,可自始至终沈酩殷都没怪过她,甚至连句重话都没有。

      越想鼻子越酸,她吸了吸,淡定地拿起一只红玉镯子:“屠姨母,我可以拿这个吗?”

      一声姨母,把在座的人都听愣了。

      倒不是因为逾矩,恰恰相反,屠氏在半年前刚把她接来时就说可以喊她姨母,这样显得亲近,可却涟漪面皮薄不好意思,又怕别人说她有意攀上齐云侯府,便一直都中规中矩地喊“沈夫人”。

      而屠氏虽然明面上没什么,可这事在她心底一直都是一块遗憾,她怕这孩子太过懂事活得不潇洒不自在。

      而眼下却涟漪这甜甜的“姨母”喊出来,可把屠氏听得是一个心花怒放。

      当即便说:“可以!当然可以,漪儿想拿什么都行,你把这一箱子全拿走都行!”

      看出屠氏又惊又喜,却涟漪盈盈一笑。

      直接拿着那只红镯坐去她身畔,亲昵地说道:“我突然觉得姨母你肤色白皙,好像比我更适合这只镯子呢。”

      说罢,她就准备将红玉镯套入屠氏的手腕,后者早就被哄得春风满面,看着自己腕子上多出一圈红,心里更是甜丝丝的。

      她虽然生了个人人称赞的儿子,但因身子渐弱,这些年并未继续生育,却也一直盼个贴心的女儿养在身边。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年她的好朋友也就是却涟漪的生母过世时,她才会用无比蹩脚的借口把这孩子接来。

      不想让她继续在那个蛇鬼窝里,省得连口气都喘不上来。

      想起她那个宠妾灭妻的父亲,屠氏在心里叹了声造化弄人。

      “过来。”

      屠氏让侍女把妆匣抱过来,亲自选了一只雀翎羽嵌珠步摇。

      抬着步摇在却涟漪发髻间比划了一下,最后满意地点点头,直接插了进去,倒是正好跟她原先戴着的两朵玉质小花相得益彰。

      突然想起什么,屠氏道:“对了,刚刚阿殷走得急,我忘了给他拿那支陛下御赐的紫毫笔,不如漪儿你辛苦帮我跑一趟?”

      一听有理由可以去见沈酩殷,却涟漪自然兴冲冲揽下来。

      直到她离开好一会儿,屠氏挂在嘴角的浓浓笑意都未消退。

      扭头看向站在一旁的孙妈妈,她感慨:“你说漪儿怎么突然变了性子?她以前可是最烦单独去找阿殷的啊。”

      孙妈妈回道:“许是郡主想通了吧,毕竟世子乃宸宁之貌,连陛下都赞不绝口。”

      屠氏颔首:“但愿如此。”

      —

      因当时屠氏的私心,安排却涟漪住的如意院和沈酩殷的既霞轩隔得很近,近到后面喊一嗓子前面就能听个十成十。

      从正厅去往既霞轩的路上却涟漪脑中的千丝万缕就没从那三个字上绕开过。

      上一世那人的生命停在二十二岁,刚过完生辰不过七日,而现在她即将看见的,是十八岁的沈酩殷,是那个鲜衣怒马的青葱少年郎。

      又垂着脑袋看了看手里装着紫毫笔的精致木盒,她不自觉笑出来。

      在外人眼中,沈酩殷写得一手鬼画符,曾经还被某个大人物笑话说拿根树枝叉子写的都比他好,但那些人不知道,他的字一点都不输他的人。

      清逸出尘,傲霜斗雪。

      只是他这个人有时候太不正经,觉得板板正正的字亮给别人看没意思,非得装拙,正因为如此,在后来科考时那副字字如游龙的文章甚至被考官说不是他写的,是找了代笔。

      当时他只能无奈又恭顺地当着那群人的面又写了一遍,这才算是结束了他荒唐的鬼画符字迹。

      想得入神,却涟漪没注意到前面陡然出现的玄青身影,一个不留神就直直撞了上去。

      起初还以为是堵墙,但当她后退两步摸了摸鼻子和脑门,不疼。

      “郡主还真是恣意妄为,说撞就撞上来了,倒是不见外。”

      男人的音色冷冽熟悉,没有听出里面的讽刺,却涟漪兴冲冲地抬头。

      果然是沈酩殷。

      色泽浓烈的桃花眸,形似远山边廓的眉峰,尤其是那颗落于眉心的红痣,仿佛是千里雪色中唯一的火梅。

      沈酩殷的长相是非常具有辨识度的,虽不至于攻击性强,却也是过目难忘,尤其是他笑起来时,真真可称得上是一句“浩如玉树临风前”。

      眼下他就在笑,不过却是刺骨的笑。

      陌生的感觉席卷全身,却涟漪能清楚感知到眼前这人与她记忆中的不同,这么冷冰冰的笑,真的是沈酩殷吗。

      心脏的跃动快了几分,她手忙脚乱地拿出盒中的紫毫笔,脆生生地说道:“屠姨母说你走得急,忘了拿。”

      “多谢郡主。”无波无澜的一句话,听不出什么情绪。

      这样的沈酩殷在却涟漪看来太过奇怪,看着他将紫毫笔拿起,她试探地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很紧张啊?”

      沈酩殷没接话。

      而他的沉默,在却涟漪眼里倒是成了默认,觉得自己猜对了,她急忙又说:“科考而已,你这么聪明,那些试题肯定难不倒……”

      “郡主,”兀得,一直居高临下看她表演的男人终于出声打断了他,只是说出来的话,格外不中听:“我自己的事情,就不劳烦郡主多惦念了。”

      “还是说郡主把我当成了一个街边的小猫小狗,觉得无聊了就来逗趣两句?”

      周围静悄悄的,只有时不时风过叶隙的沙沙声。

      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好看的柳叶眉接连皱起,却涟漪甚至怀疑现在是不是还在梦里。

      向来风轻云淡的沈酩殷,居然会说出这种为了挖苦别人连自己都不放过的话,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她磕巴道:“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关心你……”

      “郡主还是别关心我了。”

      沈酩殷又笑了,只是那寒冷的笑意不达眼底,像是一块沉入深海的冰棺,根本不等触碰,光靠近就把人冻得直哆嗦:“我不过一介庸人,哪里配得到郡主的关心呢。”

      似是厌烦了这种交谈,他不耐烦地落下最后一句:“沈某自认资质浅薄,就不在这里碍郡主您的眼了,告退。”

      最后一个字尘埃落定,沈酩殷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步子虽又急又快却不凌乱,如他现在的心境一般。

      待却涟漪呆呆地张口呢喃时,早就瞧不到他的身影了。

      前世的记忆像是海浪般一茬一茬打来,将原本空荡荡的心悉数填满,塞得满满当当。而那里面,都是沈酩殷。

      从初见算起,他们认识了整整七年,那年她十一岁,为了救太子飞身入水,太子倒是上了岸安然无恙,她却因为双脚抽筋一个劲儿地扑腾就是划不动水,那时候,就是他救了她。

      可她太蠢了,直到后来搬入沈家,与他所住之处只有一墙之隔,却也装聋作哑地不去回应他的心思。

      直到后来,甚是利用他的感情做尽坏事。

      越想脑袋越疼,却涟漪咬紧牙关逼迫着停下。

      脑中闪过一道白光,她猛然想起前世的这个时候,当时沈酩殷在太傅家跟太傅的小儿子不知道因为原因打了一架,虽然打赢了,却因为这件事挨了齐云侯一顿教训。

      所以,他是因为这件事影响情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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