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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千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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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逐生感到自己周身正慢慢地松弛下来,谢小慈的双臂正环在他的腰上,脑袋无声地靠在他的胸膛上。
他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只小心翼翼地回拥着,享着这番得来不易的温存。
良久,他拍了拍谢小慈的肩膀,嗓音像干涸的田地,“前面是沼泽,我们不要再往前走了。”
......
郑悯人忽然睁开双眼,眼前是一片夜的寂静,窗外的烈风撞得木窗砰砰作响,他想起来却怎么也动不了。
浑身像被千钧压着无法动弹。
鼻腔干得像是要裂开,嘴里泛着一股血腥气,他只动了动指尖,便觉得浑身的骨头像是重装了一般,痛苦无比。
他强撑着伸出手抹了一把自己的脸,却只带下一块奇怪地像是碎片一样的东西,放在眼前一看,才发现是一块碎裂的脸皮。
郑悯人惊吓,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他丢掉碎片,痛苦地捂着自己的脖子。
他张着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青筋四起,整个人像是快要爆裂。
为什么,为什么,他在心里痛苦的呐喊。
从小他便身子积弱,习武,念书皆比不过旁人,可是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都要拼命,却还是会受到别人的欺负与折辱。
为什么,比武失败的人是他,中毒的人也是他,现在毁容快要没命失去一切的也是他,一次不如一次,为什么不幸的事总是发生在他身上。
郑悯人死命地咬着唇瓣,想要起身,却一下翻到地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彻骨的痛楚阵阵如海浪般袭来,他在冰凉的地面上挣扎许久,一步一步咬着牙,爬到桌边,伸手摸着桌上一只银亮的匕首。
郑悯人仰面倒在地上,后脑勺触及到地面,似乎麻痹了浑身的痛楚,他长舒了一口气,掀开衣袖,看着自己手腕上密密麻麻的伤痕。
匕首的银光投射到手腕上,郑悯人的嘴唇被咬出了血,他定定注视着手腕。
只要一刀,若是能换个身份在人间,这点痛楚也不算什么。
他猛烈地喘着气,刀刃抵在脉搏上,迟迟不敢下手,就在他下狠心的那一刻,门突然开了,涌入一团亮光。
郑悯人愣住,颤抖着转过脸,因惊恐而瞪大的眼睛中出现一个陌生的面孔,他噤若寒蝉,双手撑着地,步步向后挪去,直到不能再后退,只好靠在冰冷的床帮上。
“你,你是谁?”他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做着口型。
面前的人却没有回话,只是步步向他逼近。
小七这几日被谢小慈喂得油光水滑,抛弃了原来瘦弱的模样,倒真与鬼胡子口中所说的千里马有了几分相似。
谢小慈满意地摸了摸马的头。
“这下他总算能托得住我们两个人了。”温逐生温和地笑笑。
谢小慈闻言回想起那天小七驮着她和温逐生两个人在竹林里还没走几步就倒在地上,心有余悸地给小七又加了好些干草。
温逐生望着远方的一片霞空,瞳孔中映满紫色的霞光,他转过脸,对上谢小慈同样抬头看天的目光,声音像化在风里,轻轻道:“你决定好了吗?”
谢小慈点点头,“没有君子卷轴,留在乌川也找不到什么。不如直接去南疆,还有一线生机。”
风吹得岸边的青草如浪般摇曳,斜阳如注,金色的碧阳给万物镀上一层金光。
浮云如舟,碧空如海。
温逐生的双眸闪了闪,微微扬起了嘴角,揉了揉谢小慈的脑袋道:“以后你去哪,我都跟着你。”
“好,”谢小慈轻轻道,“我会好好保护你,保护你好好活下去。”
“与我在一起,不会再让你受欺负,受伤害,受僭越。”温逐生看着谢小慈,浅浅的笑意在嘴角绽放。
小七从干草堆里冒出脑袋,欢快地鸣叫了一声。又长又密像扇子一样的睫毛遮在乌黑的眼珠上,快活地扇了扇。
......
山上涌出晨烟,乳白色的云雾缠绕在半山腰,吊脚楼层层垒在一起,飞出的屋檐如同凤凰的翅膀,隐在浓绿色的山林中,下方绿水潺潺,鱼儿欢脱。春日雨多,木制的吊脚楼潮湿得能滴水。
这里是南疆的麓城,麓族土生土长的地方。
河畔有人拍打着洗衣,赤脚踏在光洁的黑石上,另一只脚落在清澈的水里,时不时有鱼儿在脚踝处打转。
阿蛮端着一木盆的衣服,赤着脚从河畔小心翼翼踏过,满头香汗淋漓。她小步走到一个人面前,满脸阴云地将木盆重放在地上。
“乌苏灵下回我可不给你洗衣服了!”
乌苏灵看了她一眼,吐掉嘴里咬着的绿叶,她手里提着一双绣着红花的布鞋,丢到阿蛮的脚边。
“谢谢阿蛮。”她甜笑。
阿蛮蹲下来穿上鞋子,一边穿,一边絮絮叨叨道:“阿灵你都来南疆这么久了,还是没习惯这里的生活,总不能老是让我给你洗衣服吧。”
乌苏灵的眼睛黯淡了些许,她弯下腰端起地上的木盆,抬眼望向远处连绵不绝的群山,和吊脚楼一样潮湿发霉的,还有她的心。
“下回,我会自己洗衣服的。”她揽上阿蛮的肩膀。
“信你!”阿蛮嗤了一声,她是麓城土生土长的麓族人,皮肤水灵灵的,还带着些许健康的黑色,娇俏的雀斑均匀地扑在鼻翼两边,圆圆的脸蛋如一轮满月,笑起来还有两个甜甜的酒窝。
乌苏灵越看她越是欢喜,是她初次来到南疆时,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她初来南疆时,水土不服很是严重,四季潮湿的气候让她总是浑身骨头疼。
她躺在木楼的床上睡觉时,睡梦中被一只有毒的蜈蚣给咬了,直接疼醒了,要不是阿蛮救了她,乌苏灵估计就命丧于此了。
自那时起,她就一直住在阿蛮家,阿蛮家人丁不多,不像麓城其他人一家子拖家带口是几十口人,阿蛮从小无父无母,家中只有她哥哥阿风和阿蛮二人。乌苏灵自然而然就加入他们成为三口之家。
麓族人习惯将头发编成辫子,阿蛮就是这样,她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被编成一个大辫子,轻轻搭在胸前,有时候在河岸处洗衣时,会挥挥手,将辫子甩至背后。水灵漂亮的麓族姑娘是麓城的一大风景。
在晨起的时候,整个麓城像是浸泡在水雾之中,幽深的山林间到处弥漫着沉沉的雾气,青石板上响起清脆的脚步声,山坡上生着各色奇异的花树,花树间荡漾着悦耳的歌声。
夜幕降临之时,鸟蛇鱼虫出没,寂静淹没一个又一个村庄,漫过一个又一个声梦。总是湿漉漉的人间,有时候郎情妾意,山歌阵阵。
乌苏灵一开始不习惯这里的人总是脱了鞋子,光着脚走路,总是在洗衣服时唱歌,姑娘们总是穿着五寸长的短裙,深色衣服上绣有花鸟鱼虫、田野山川、日月星辰等图案。
后来她才发现光着脚走路时,脚掌落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发出的声音恰好地吻合着歌声的拍子,而绣有花鸟日月的短裙则抒发着麓族人热烈的感情。
阿蛮家住的木楼的门总是吱呀作响,二人回去时阿风正在修理着木门,左敲敲,右敲敲。
看见一双绣花的小布鞋踏过木门槛,阿风忙里偷闲抬起头朝着她们笑了笑:“阿蛮,你们回来了?”
阿风长相算不上俊美,但是很耐看,身材高大俊朗,麓城的门总是比较矮,他猛地站起来,头就会撞到门框。
“椿爷爷送了些熏肉来,阿蛮你去做成午饭吧。”他腾开一只手摆了摆。
阿蛮眼睛一亮,两只脚蹦跳起来,“熏肉?太好了!”
“阿灵,我们快去看看!”阿蛮揽起乌苏灵的手,就是往屋后的厨房冲,这是整个麓城已经被袅袅的炊烟覆盖,满是浓浓的香味。
厨房房梁上的竹竿果然吊着几根熏肉,阿蛮搬来小竹凳,轻快地踩上去,伸手取下熏肉,笑眯眯地在鼻子下闻了闻。
乌苏灵不喜欢吃熏肉,她总觉得熏肉有一股怪怪的味道。不过阿蛮告诉她,入了麓城就得入乡随俗,不然就得饿肚子。
潮湿的天气,怪味的熏肉,一切的一切都跟中原不一样。
阿蛮喜欢做饭,一头扎进厨房就是半天,等阿风修完门,她还在慢慢刷洗着熏肉。
阿风将头上的布帕摘下来,额头上已经结了一层薄汗。
他往厨房里投了一眼,习以为常地背过手离开,木质的地板年久失修,每走一步就会发出吱呀的声响,木条缝间时常渗出水来,一不小心就让人打滑。
“阿蛮啊!”阿风灌下一口凉水,“明日是麓城的双佩节,你带阿灵去凑个热闹。”
“这热闹有什么好凑的。哥哥,你是故意的吧。”厨房里飘来一个悠悠的声音。
阿风爽朗地笑了笑,“长兄如父,我怎么能不关心关心你。”
水壶被他重新挂在墙上,墙上同样挂着的一把柴刀又老又旧,被他取下来磨了又磨。
乌苏灵钻进厨房,挥了挥里面漫天的烟,凑到阿蛮耳边道:“什么是双佩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