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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公孙敖当街卖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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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岚与平阳公主聊得正欢,外头便有仆人来报说卫青求见,平阳公主面上一喜,忙让人传了他进来,卫青掀开珠帘,见孤岚近日忙着食肆的事情,身躯越发的瘦弱,心里不自主的微微一痛,上了前去向平阳公主屈身一礼又冲着孤岚点点头,孤岚见他面色不好,心想必定是和菱香有关,便也没和他多说什么,只垂了眸子和平阳公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待到日头渐沉,天色不早时孤岚起身告辞,平阳公主留她用过晚膳再走,孤岚却知道,刘陵郡主定然对她很是不满,若是留下来一起用膳保不准会弄得大家都不畅快,便回绝了,平阳公主也知这当中的微妙之处,便也没过多挽留,只嘱咐了卫青送她们回去后便去了刘陵房里。
近八月的天依旧酷热,日落后的长安城比正午还要热闹。孤岚和卫青并行在前面,菱香默默的跟在身后,孤岚虽与卫青谈笑着,眼神却时不时的往后瞟瞟,看菱香的脸色果真如竹简所想的一样不好,却也没说什么,忽闻得前面一阵锣鼓熏天,卫青笑道,“那边有好东西看,要不要去瞧瞧?”
孤岚放眼往卫青所看的地方望去,只见上百号人围着一舞抢弄剑的年轻莽汉,叫好声不绝于耳,孤岚笑,“你不是本身就懂这些吗?怎么也对这把戏感兴趣?”
“不是感不感兴趣的问题,只因那人是我朋友,免不得要去捧捧场!”
孤岚笑,“哦?既然是你朋友,那我不去凑凑热闹还真有点说不过去了!”说罢便和卫青一同往那场地走去,菱香看着孤卫二人眉开眼笑,自己却一句话都插不上,心里的苦味越来越浓,刘陵郡主的话也越发的清晰起来!
众人见一身上好华服的孤岚进来,长得又是极其的清秀,均以为是哪家贵族公子,便纷纷让出了条道,孤岚冲着众人微施了施礼,便和卫青及菱香一同站在了人群的最前端,“倒是一身的好功夫!”孤岚看着那人耍了一段长枪,由衷的赞道!
“自小一起习武,谁都未曾间断过,我这朋友,就是性子粗鲁了点,脑子一根筋,其他倒还好,尤其讲义气!”
孤岚笑望着场中之人,“这样的人才真够得上‘好汉’二字,不知这好汉大名是?”
“公孙敖,祖籍义渠!”卫青说着冲那场中正舞剑的公孙敖挥了挥手,那公孙敖早就看到了他们,提了提斜斜的浓眉以示招呼后便又接着舞剑,身旁菱香见他这举动倍觉滑稽,本是忧郁的脸上竟然也抽出了丝笑意。
“多谢各位父老乡亲捧场,公孙敖献丑了,若是觉得还行,就请赏个脸,留下几个铜钱,公孙敖感激不尽!”表演结束,公孙敖说罢便弯身至地上拾起一个铜盘,开始向周围的人讨赏,奈何这群围观者,看戏时意兴盎然,叫好不绝,这个时候却一个个都舍不得银子,挥挥手便走人,公孙敖微有点失落的来到了孤岚卫青面前,孤岚从袖中掏出一锭黄金,轻轻的放到铜盘上,浅笑道,“公孙大哥若是能带上一个帮手,在表演的过程中趁着众人热情高涨时收钱,我想这铜盘里的黄金就不会这么孤单了!”
公孙敖看着卫青身边的这公子如此豪爽的拿出一锭黄金,心里微微愣了愣,只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却见卫青冲他点点头,才知这上面摆着的果真是金灿灿的黄金,一时间竟然忘了说谢,只一个劲的拿眼睛观察着孤岚,想他出手如此阔绰,又提出如此中肯的建议,还是跟卫青一同出现,定然是平阳公主府里头的厉害人物。
“傻眼了?这是天下客的大掌柜,还不谢过?”卫青望着愣头愣脑的公孙敖笑说道,公孙敖才回过神来朝孤岚千叩万谢的,孤岚忙将他扶了起来,道,“大丈夫膝下有黄金,怎可如此轻易下跪,快起来!”
那公孙敖这才起身道,“公孙敖不是不懂这个理,只是一直为钱所迫,吃了上顿没下顿,时常靠着朋友们接济,如今掌柜的一给就是一锭黄金,我那一家子大半年的开销这就有了着落了,你说我能不给你下跪吗?”
孤岚低笑一声,“公孙大哥也不要气馁,凭你的这一身武艺,不愁无出头之日!”
公孙敖傻笑两声,右手往耳后不停的挠着。
到家门口时天已渐黑,卫青也没进去坐会儿,道了声辞便回了平阳府,菱香望着卫青离去的背影,愁苦之情又开始泛滥,孤岚自是知道她的心思,在身后轻拍着她的背,“好了,人都走远了,进去吧!”
菱香点点头,进了内院。
一进门便有一仆人迎上前来回话,“姑娘,这是近日晌午凡爷让人送过来的!”
孤岚接过她手里头的竹简,脸上微微一笑,七夕之后二人还未见面,凡云傲这段时间忙着生意上的交易,孤岚也整日在天下客打理,连去凡府走走的时间都没有。
“我知道了,赫连伯用过晚膳了没有?”赫连枸自从离了天下客,整天闲着总觉不自在,这身子骨也越发的不中用,食欲越来越差,想是一时间不习惯过这么清闲的日子。
“已经用过了,赫连伯近日倒是比之前好了许多,想是已慢慢习惯了!”
孤岚点点头,那仆人又道,“今日前来送竹简的倒是换了人,不是平日里的那个汉子。”
孤岚微微一愣,“换了人?谁?”
“是个叫易生的小伙子,还在家里等了姑娘一整个下午,方才见天色已晚,怕家里人担心便回去了,可巧姑娘这就回来了!”
“说了是为什么事没有?”孤岚料想凡云傲特意让易生来送竹简,定然是有事。
那仆人摇头,“没有!”
孤岚点点头,“我知道了,明天他若是再来,就让他去食肆找我!”
“知道了!”
推开房门,里头已昏暗,晚风透过窗格拂入,吹得粉红的帘幔微微荡漾,菱香去了客厅用晚饭,孤岚便直接拿着竹简进了房,在漆案上的铜盘里取了膏烛点上,便跪坐至案前摊开这竹简,孤岚浅浅一笑,今日这竹简上所陈之文竟然是凡云傲亲自所做:
发之覃兮,施于细腰,人家袅袅。粉蝶轻轻兮,误为木芍药。
手之素兮,修如簪摇,拂风若照。马尾铮铮兮,琴音必清嘹。
有淑一人兮,立于林中桥,颦颦舒舒兮,我心甚怜窈。
有美一人兮,色比红药俏,叹叹吁吁兮,却被世人扰。
第一次给你作诗,文笔拙劣,勿要介意,作此诗并无它意,只是纯粹的表达我对你的感觉,还有就是为了给我们的友情留下点见证,今夜我将启程回三川郡办件大事,若是顺利大概一年半载的就可以回来,若是不顺,怕是再也不会相见,你也不要因见我如此说就担惊受怕的,好好照顾自己即可,食肆的事情若是不高兴做大可放下,你这些月来挣的银子也足够你潇洒几十年了。你院子里不是有株老树吗,手头真紧张的时候可以拿把锄头,在树根的正东面三尺处我已暗地里给你埋了个锦盒,里面有一定量的黄金和各种珍宝。还有就是小易,这次特意让他来送竹简,一个是因为这份竹简大概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卷了,很独特,所以得让一个相对独特一点的人来给我传送,还有一个就是因为小易是我的好朋友,前几日刚被他的抠爷掌柜给辞了回来,我希望你能替我照顾下他,他是个机灵的小伙,应该很适合跟着你。
酉时正出发,你若是得空可以来送送我,若是忙,免了也罢!
凡云傲笔
孤岚起初看到这首诗心里头止不住的高兴,可是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后来看至凡云傲独白似的留言,心里头什么都没了,只留一阵一阵的惶恐,望望天色,忙搁下了竹简冲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