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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官场称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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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主要官职称谓
宰相:我国封建社会主管政事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意为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长。
丞相:官名。长期以来丞相常用作宰相的通称,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太尉:官名。秦时的太尉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汉初与丞相、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东汉又与司徒、司空并为三公。后代沿置,但一般为加官而无实权,至明代废。
御史大夫:官名。秦朝时始设,其位相当于副丞相。
侍郎:官名。汉武帝时始置的郎官,是常侍皇帝左右的近臣。
郎中:官名。始设于秦,在宫闱中掌皇帝宿卫。自隋代,为各司的主官,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部员。
卿:古代高级官员或爵位的称谓。
三阊大夫:官名。战国时楚国的三阊大夫,以掌王族中势力最大的昭、屈、景三姓子弟的教育事。
将军:官名。春秋时,诸侯以卿统率军队,始有将军的称呼。后用于都督军事的武官。
大将军:官名。战国时始置,汉代沿置,掌统征战,是将军最高称号。
太师: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加官,仅示荣宠而无实职。太师还是辅导太子的官,称太子太师。
太傅: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名同太师。西汉时把辅导太子的官称为太子太傅。
司马:官名。西周时始设。春秋、战国时沿用,掌管军政和军赋。汉代司马为兵部尚书的别称。隋、唐以后,司马地位有所削减。
巡抚:官名。始置于明太#祖朱元璋,职能同于中央官员巡抚地方的“钦差大臣”。
总督:是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
都督:汉末始设。三国时都督为率兵打仗的将帅,魏晋以后,都督成了驻地的刺史,成了辖区的军政总首长。
提督:清朝官居要职。一种为提督学政,又称学政、学台,掌科举大权;一种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临时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钦差大臣。
节度使:官名,武将统兵出战称总管,无事时镇守边地则称大都督。唐代,节度使权力不断增大,形成所谓“藩镇割据”。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讳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交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官职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词语: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如《后序》中的“于是辞相印不拜”,就是没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职。
(2)除:拜官授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3)擢:升官职,如《战国策?燕策》:“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4)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为易于区分,人们常在“迁”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一个字,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5)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中的“谪”就是贬官。
(6)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如《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7)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8)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如《张衡传》:“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