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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   既然温铮对她行踪了如指掌,程娇也懒得遮掩了。

      第二日下班后,她又去了一次唐家庄园。

      她可以肯定唐书辞回来了。

      她之前来过那么多次,都没见过这只橘猫。
      而那日见到时,它的毛色干燥粗糙,但肚子却是圆的,很明显是近期突然被人喂养过。

      一定是唐书辞。

      程娇带着这种猜想在庄园里找了一圈,果然在以前他们常常喂猫的屋檐下发现了一只干净的碗。
      碗里有剩余的猫粮。

      但她后来连续来了几日又不见有人往碗里添加食物。
      看着猫粮越来越少,她自己买了一袋填满。

      又是一个普通的清晨。
      程娇正常出门上班,下楼时发现楼道堆积的杂物上趴着一只橘色小奶猫,小小的一只,身上很干净,不像流浪猫,正发出喵喵叫声。

      不知道是谁家的猫,程娇也不敢乱碰,担心小猫身上沾了自己气息,会被母猫认错,正好家里有猫粮,她就取了一些放在它面前,继续赶着去上班了。

      没想到回来的时候,那只猫竟然还在,看起来无人认领,她再抬头看了眼杂物上面有个坏了的窗户,该不会是失足掉下来的野猫吧?

      程娇瞧着它毛色漂亮,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怎么记得早上看到它的背上有一块花色,现在又没了。

      也可能当时时间匆忙,她看走眼了。

      但见这只猫颜值超高,她的手指忍不住伸了过去,一开始它还躲了下,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朝她喵喵叫,但在她摸了两下后,察觉到她没有恶意后,姿势就放松了下来。

      毛绒绒的小脑袋,摸上去的手感超级好,程娇彻底心动了,和它打起了商量,“要不要和我回家?”

      “喵~”

      “那就当你答应了?”

      于是,程娇把它抱回了家,还用纸箱和旧衣服做了个简易的猫窝。

      不过小猫怕生,一转眼就跑沙发底下躲着了。

      程娇拿各种食物玩具逗了好久才把它逗了出来。

      在投喂几次食物后,它才渐渐和她熟悉起来,终于肯让她抱了。

      程娇已经很久没有个伙伴陪伴了,她抱着一晚上爱不释手,连睡觉都想一起藏被窝里,要不是后来查了下养猫知识,才知道应该要先给猫做驱虫和打针才能正常接触。

      她立马预约了一家宠物诊所。

      ***

      温铮近期受邀请来参加鹭岛的一场商务活动。
      正好遇上了游艇俱乐部的负责人蒋贺城,对方说起他们一年一度的酒会,希望他能来参加。

      每年俱乐部的慈善榜上都有他的名字,但他从不出席活动。
      蒋贺城也就是正好遇上了,又听说他最近常在鹭岛,就提起这事,本也没多大指望,没想到温铮今年没有一口回绝。

      温铮问道:“我听说今年代表弗洛珠宝来参加活动的人是洛家那位新女婿?”

      蒋贺城:“温先生消息果然很灵通,的确是他。”

      温铮眯眼笑道,“早就听说洛老很器重他。”

      蒋贺城点头附和,“可不是,洛家这两年品质最高的钻石都是来自南约矿坑,这矿坑是他发现的。”

      蒋贺城也是个人精,知道温铮是在和他套消息,于是在活动结束后,又请他喝酒。

      在这之前,他与温铮接触不多,更别提能在这种场合约上他,自然是好好招待,不仅让人从酒窖里取了几瓶珍藏的红酒,还叫了几位朋友和美女作陪。

      但他却不知道温铮这人,烟酒都碰,唯独不碰女人,甚至在鹿城的圈里还有关于他厌女的传闻。

      年轻貌美的女人见温铮拿出烟盒,娴熟地举着打火机要为他点火,“今晚很乐意为您服务。”

      温铮避开她的手,自己点火抽了一口,双指夹着烟蒂,微笑着瞥了她一眼,“你知道上一位和我说这句话的女人发生了什么吗?”

      可惜在场没有一位了解温铮,就连蒋贺城也以为他在调情。

      女人脸上不见被拒绝的尴尬,仍是双眸含笑,声音温婉动人,“能让先生记得的,一定是很特别的故事。”

      温铮晃了下刚刚差点被她碰到的手背,“她碰到了我的手背,我嫌脏了,东西弄脏了可以洗可以扔,可是我总不能把自己这块肉给割了对吧?那我只能卸了她的手指……”

      他转过头,仿佛没看见她已经变僵的表情,将烟蒂放在她手指上方动了动,很认真地回忆说道:“几年前的事了,我也不记得是把烟头放在这,还是这……”

      女人在感受到烟头热度时,几近条件反射一般把手指抽回,脸色瞬间苍白。

      温铮收回目光,不再理会。

      这满屋子浓妆艳抹的女人,对着他的表情如出一辙的谄媚,十分无趣。
      他的脑中闪过那整天对着他寡淡又木讷的脸,明明比这更无趣,却觉得比这些别人顺眼。

      他冷笑了下,觉得自己无药可救。

      一杯酒喝完,他就放下了酒杯,和蒋贺城打声招呼走人,也没等对方答应不答应。
      但蒋贺城哪敢再留,刚刚那一出已经让他冷汗直冒,都怕得罪了这位爷,哪想得他还能和颜悦色地离开。

      出来后,温铮觉得口干舌燥,坐进车内就把领带解了,他给程娇打了电话,“在哪?”

      程娇:“在医院。”

      温铮清醒了些,“怎么了?”

      程娇:“捡了一只猫,在给它做检查。”

      温铮这才反应过来什么猫,直接问了地点。

      他到医院时,就见程娇抱着一只猫在和医生说话,在说完事跟着他出来,坐进他车里时,那只猫还在她怀里,并时不时蹭她的胸口,还舔了舔她的衣服。

      而她不仅纵容,还顺它的毛,一直在温柔地说话。
      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温婉一面。

      温铮觉得更渴了,喉结滚了下,“也不嫌脏。”

      程娇:“糖糕已经做过驱虫,也打过疫苗,不脏。”

      温铮听到这名字眉头更皱,一脚踩在油门上加速送她回公寓。
      他已经不记得上次来这儿是什么时候,连路也不认得,是程娇指的方向。

      本来可以直接回鹭岛天城,程娇执意要先送糖糕回家。

      不过程娇没想到温铮会跟着她上楼,并在进门后就把她压在了门板上。

      程娇品尝到了酒的味道。
      才知道他是喝了酒来发酒疯的。

      他急不可耐地在扯她衣扣,程娇连忙从他胸口挣扎出来,“这是我的房子。”
      温铮已经没所谓了,他吸吮着她的唇,“去洗澡。”

      狭窄的卫生间,连浴缸也没有,简陋得只有一个马桶和洗手池,以及一平方的淋浴空间,没有窗户,只有一个排风口。

      程娇从来没想过他们有一天会在这种环境下发生些什么,但一切就这么发生了。
      他就像糖糕那样一个劲地蹭着她。

      程娇痒得浑身难受,抬起被水湿透的长腿勾住他整洁的西裤,恶劣地把他也拉到了花洒下方。

      水珠从温铮的发丝淌下,湿透了他衬衣和西裤。
      温铮将她掀翻,“今晚你是不想我走了对吗?”

      老旧的铁床咯吱咯吱太响,引来了邻居抱怨的声音。
      程娇羞愤地想找地缝钻,和他说不要了。

      正常人在这种情况就不可能再闹出动静,但温铮显然不属于正常人的范畴,他只会越来越起劲,巴不得整个楼里都知道。

      她把他衣服弄湿的下场就是赔上了一夜安眠。

      明明上周末才……怎么就和素了八百年似的没完没了。

      最后两人都累了,赤着身挤在狭小的床上,他本就高大的身材占据了大半张床,程娇连动也没法动,二人胳膊贴胳膊,腿贴腿,结果就是都没法睡。

      温铮嗤了声,“好好的鹭岛天城不住,非得住这儿。”
      这床让他躺一分钟都躺不下去的,又硬又窄。

      程娇此刻身心俱累,只觉得最近应付得实在太频繁了点,以至于听到他的声音都没好脾气了。

      “又没让你住。”

      温铮咬了口这不识好歹的女人。
      算了,还是直接干事就好,他们不适合聊天。

      于是,程娇又被折腾了一回。

      天没亮,有人敲门。
      程娇一路捡着衣服穿起来。

      本不该她来开这个门,毕竟她现在仪容不太好,奈何那男人不着寸缕,她让温肖把衣服丢门口,等他走了,她再悄悄开门拿了进来,丢到床上就不管了。

      做了一晚,浑身黏腻,温铮起床又冲了个澡,换上了衣服,恢复人样。
      难以想象他这么洁癖的人,竟然会用她的浴巾。

      在他走后,程娇把房间收拾了一遍,衣服、床单全放进洗衣机里,把他的衣服丢进垃圾桶。
      既然他不想要,她又不可能留下。

      而她的糖糕,一整晚被压在温铮外套下没敢出来。

      ***

      这个月的鹭岛很热闹。

      除了游艇俱乐部在准备一年一度的酒会,程娇以前就读的贵族学院也迎来了百年校庆。

      她有一种预感,唐书辞会去,奈何没有庆典邀请函,她只能给苏夏打电话。

      这个学院是鹭岛几家财阀联合创办的,主要是为家族培养继承人,所以董事会里无一不是财阀家族的人,以前程阳是董事会的人,现在苏夏的爸爸也是。

      苏夏听她是为了去找唐书辞才想去的,又忍不住说了她几句,但还是帮她弄到一张邀请函。

      庆典那日,程娇和苏夏一起参加,遇见了很多老同学,但始终没有发现唐书辞的踪迹,也没有从任何老同学口中再得知他一点消息。

      苏夏担忧地看了眼她,怕她又沮丧。

      但这一回她看起来没有难过,她很平静地接受这个情况,“晚宴我就不参加了,你忙着吧,我自己到处逛逛。”

      苏夏正与几位老同学应酬走不开,又见她没事,便放心让她去了。

      程娇沿着曾经常走的路,在学院里逛着。

      她和唐书辞从小学到高中都在这个学院读的,可以说是除了家以外,第二个承载很多回忆的地方。

      她不知不觉走到了农场。

      那时他们有马术课,每人领养了一匹自己的小马驹,有专门的饲养员管理,她和唐书辞放学后时常来这里喂马,还喂了一些小动物。

      她想起快毕业的时候,他们一人写了一份给对方的信,放到一个盒子在这儿埋下。
      那时候他们约定,如果以后结婚了,就把信取出来。

      除了他们二人,这事没有第三人知道。

      程娇从马厩里找到一把铲子,走到风铃木下开始铲土。

      她不相信温铮的话。
      唐书辞不可能抛弃她。

      “说好的来找我,为什么这么久还没来?”

      哐哐哐——
      铲子用力地刨着土。

      “你明明已经回来了,为什么还不来找我!”

      哐——
      铲子砸到了硬物。

      是他们当时埋的盒子。

      程娇蹲下身,用手抛开土,赌气一般地说道,“唐书辞你再不出现,我就要把我的信拿走了,你永远也不会看见!”

      “娇娇……”

      忽然,一道声音打断了她,程娇震住。

      “别挖了,我在这。”

      程娇不可思议地回头,不敢相信眼前看见的人。

      他逆着光站在马场的栅栏边上,一身笔挺的正装,哪怕他换了发型,变了气质,那熟悉的气息依然扑面而来。

      “书,书辞……”

      程娇冲过去狠狠地推了他一把,埋怨道:“你怎么才回来找我!”

      唐书辞握住了她的手腕,顺势将人拉进了怀里,声音充满了深深的愧疚,“对不起,是我太没用了。”

      在感受到他怀抱久违的温暖,程娇愤怒的声音最终化为了委屈的哭声。

      “你怎么才来找我……七年了……你这个混蛋!”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3-06-02 19:35:03~2023-06-04 01:35: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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