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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手?有多高? ...


  •   清晨,青雾山上依旧雾气蒙蒙,偌大的行宫里平时看不见人影,气氛不禁冷冷清清。

      山门前站着三个男人,一个身穿黑袍,脸色淡漠,有一种俯瞰万物的轻蔑;一个温润如玉,衣衫淡雅,温柔的外表下包容着的一颗仁心;另一个则是少年的眉目,一手扶在腰间,纤细的身姿虽然比另外两人年幼,但却别有一番吸引力。
      在他们面前的紫衫少女,兴奋地蹲在地上,揉着一只黄澄澄的狗。

      “春福,我们就要下山喽。”

      眉目温柔的男人先开口道,“帘夕,要记得吃药。拿好银子,还有如果遇到危险也可以报我的名字。”

      孔白岚作为神医,在江湖上也有一番名号。

      “她是青雾山的人,为何报你的名字。”

      丰青鎏挑了挑眉。

      这两个男人之间好像有一股火药味。

      “好的,”李锦雨连忙应到,“不过,我已经有这个令牌啦!”

      李锦雨将丰青鎏的令牌从衣袖里拿出来,然后又神气道:“而且,我还带着这把剑!”

      那剑在银白色的剑鞘中,一看就只是女子的佩剑,拿在手里也很轻巧。

      自然是向丰青鎏求来的。

      之前从来没有机会摸过剑,她一脸得意地将剑拔出来,凌厉地指向面前的三个男人,装作大侠的模样。

      “尔等小人,纳命来!”

      “哈哈哈,帘夕,这么有气势啊。”

      迟恩看到她的表演,忍俊不禁,明明不会一招半式却有逞英雄的气概。

      李锦雨装腔作势挽了个剑花后将剑收起来,她双手作揖,附身低头。

      拔剑收剑,只此一招一式。

      “各位,小女子此去山下,不日后归,无须多挂念。”

      “三日之内。”
      “好嘞。”

      “帘夕宝贝,路上小心!”
      “好的,乖乖养伤哦。”

      “……”
      “迟恩就交给孔神医啦。”

      三个男人看着她的身影走在下山的台阶上,一手牵着变成幼童的春福,越来越远。

      这时,他们脸上的面容也冷了下来。

      “真的不跟着她吗?”孔白岚看向丰青鎏。

      丰青鎏冷哼一声,“跟着她干什么?”

      “那我去好了。”一旁的迟恩插嘴道。

      “不用。”

      另外两人的声音异口同声道。

      顺着山路一直向山下走,可以看到山脚下的村庄,到村庄里再沿着大路走就可以到附近的陌城城中。

      春福变成了狗,在她身边欢快地跑,也指引着前进的路。

      离开了他们,李锦雨感到心里有一丝期待,对这个世界,她本来就是异乡之魂。

      在这个世界感受到的每一阵风,呼吸到的每一口空气,似乎都充斥着一种压抑的气息。

      会不会被人杀死,这具身体原本的灵魂是否还存在,自己还能不能回去?

      都是未知数。

      而他们,又是对自己怎样的看法呢?

      李锦雨想到了丰青鎏,不禁咬牙切齿,就凭前几日那一剑,别说是系统任务了,就算不是系统任务,她也一定要想办法把这一剑从他身上刺回来。

      话又说回来,昨天洗澡时好像发现腹部的伤口已经完全好了,孔白岚不愧是神医,虽然在这山上,与丰青鎏打着交道,但两人有本质的区别,真是不错的男人。

      李锦雨一边想着,一边赶路。

      “春福,春福……”怎么一溜烟,春福不见了?

      “汪呜!汪汪——”春福的叫声从路旁的林子里传来。
      李锦雨赶快循声跑过去。

      看见春福的身影,蹲在地上,小手捡着地上红色的果子。
      “帘夕,这个果子很好吃哦。”

      李锦雨看到春福一脸兴奋地说道,眼里有点动容,这孩子真的很可爱。

      她伸手将他头上的落叶拿下来,然后将他捡起的果子装进口袋里。

      “春福,等到了山下我们去吃好吃的,就不用捡这些果子吃了。”

      自从前几日带果子回山门被夸后,春福一直都努力找更多可以吃的果子。

      李锦雨将果子在身上蹭了蹭,放进嘴里,“好甜,春福,真棒,我们边吃边赶路吧。”

      春福被夸奖后,开心地点着头。

      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能有春福这样一个孩子的陪伴,真的好幸福。

      经过三四个时辰的路程,李锦雨终于看到了远处的城池。
      那里人来人往,有各色的人,衣着不同。有的华贵,身后跟着奴仆,有的衣着朴素,带着斗笠,看不清面容,手上提着刀,好像神秘侠士,还有的是一行人,身上穿着相似的服装,大概是同一门派的师兄弟,当然也有架着小车上面拖着麻袋的伙计,牵着孩子的妇女,看上去是普通农家。

      春福跟在李锦雨身边,摇晃着尾巴。

      走进了城池之后,果然不同凡响。

      入眼可见华丽的阁楼,远处还有一些宫殿,露出造型美丽的檐角,路上时不时经过一辆用漂亮锦缎铺盖的马车,车上的马夫配着长刀,脸色严峻。

      除了走街串巷的小贩,往来的家仆,还有一些闲逛的行人,总之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李锦雨一眼扫过去,谁是不是高手,那可太容易判断了,这次下山,不是要隐藏身份,畏畏缩缩的来吃饭的,而是来碰瓷与丰青鎏比肩的高手的。

      所谓毁灭大魔头的计划,一定要以身涉险,富贵险中求——
      欲使其毁灭,先使其膨胀!

      最好各大门派,顶尖高手都挑衅一遍,还不能太刻意。

      但是此时肚子却叫了起来,是“咕咕——”

      算了,还是先去填饱肚子吧。

      李锦雨拉着春福的小手走进了一家酒楼。

      在她身上的钱袋里装着孔白岚给的碎银,还有几张万两的银票,按照孔白岚的说法,就算把最有名的酒楼里最贵的菜全点一边也不会超过二十两。

      碎银可以随意吃喝,万两银票以备不时之需,不要随意显露。

      李锦雨摸着钱袋,心里内流满面,孔白岚他真是一个大暖男,有钱还温柔。

      这酒楼里,更加吵闹,多得是正在喝酒划拳的大汉,当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拉着一个五六岁的男童走进来,几双赤裸裸的目光便落到了她身上。

      “客官,请问楼上有人吗?”小儿过来招呼,见一女子和孩子走进来,便以为是楼上哪家的女眷。

      “没有。”

      “那您这边请。”小儿引着她到一张空桌子。

      这时周围喝酒的人中已经有人小声议论。

      “客官您要吃点什么?”

      李锦雨想了想,“要最好的荤菜与口味清淡的粥,肉只要鸡肉,鱼肉和牛肉。”

      不知道这样点行不行,但是又没有菜单,好在小二听后点头便下去准备了。

      突然茶楼里一阵骚动,一个身材高大面容猥琐的的男人站起来,他和同一桌坐着的人身上穿着相似的衣服。

      那男人走了过来,就在李锦雨以为是想找事的时候,男人却掠过她身边到了另一张桌子旁。

      “美人,是否赏脸跟我们走一趟啊?”

      原来另一桌坐着的女子,容貌更加美丽,身着淡黄色的长裙,柔美叠在头上的发髻,插着冰蓝色的琉璃发饰,圆润的耳垂上带着珍珠耳饰。

      眉目更是超凡脱俗,白皙的皮肤透着红润,小巧的鼻梁,朱唇艳丽,浑身上下有一股灵气。

      李锦雨看到这女子,面对这人的挑衅完全不放在眼里,便知道这不是一般人。

      这个挑衅的男人真是愚蠢,一看这女子就是不好招惹的人啊。

      李锦雨准备看戏,只要这男人一出手,就会被美女打趴在地上。

      要问为什么,就是直觉。

      高手都是深藏不露的,越漂亮的美女越是有故事。

      只听得这猥琐男人道——

      “美人,我可是在四大门派之一的赤王阁,我们师父是这陌城数一数二的高手,你若跟了他决不吃亏。”

      四大门派?

      李锦雨听到话里那句数一数二的高手,眼光一亮,这不就是个好机会吗?

      美女依旧淡定地坐着,对这男人不理会。

      男人见她不说话,就想向他伸手。

      “高手?有多高?”

      就这这时,一把银色的剑将他那双想要触碰的咸猪手挡住。

      这男人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

      “你是谁?”

      他看到一个小丫头居然敢用剑拦住自己,不禁怒道。

      “我只是一个想安静吃饭的客人而已。”

      李锦雨不慌不忙道。

      男人嗤笑,瞪着眼前的少女,“区区一个没有功力的黄毛丫头,也敢来多管闲事。”

      说着,他就要伸手。

      但她抽出了剑,寒光乍现,下一秒,剑就抵在了他的脖颈上,瞬间划出了一道血痕。

      看到这剑,那男人眼中露出了慌张。

      这是那个女人的剑,难道说她就是丰青鎏的大弟子帘夕?
      “我告诉你,我可是丰青鎏座下弟子,敢动我的话,他分分钟屠你满门!”

      要的就是气势,那男人果然怔住。

      李锦雨盯着他,少顷收回了剑,冷笑道,“没有功力又如何,你敢动我?”

      这种表情,没有错,虽然模样有所改变,但丰青鎏座下只有一个女弟子敢如此嚣张,那就是帘夕,这把银色的剑,名为映雪,就是曾被人说的帘夕的佩剑。

      居然在这里遇上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在她身上感觉不到功力,但是得罪了她,就等于得罪了丰青鎏,那个男人可能连师父也一定能敌的人。

      男人咬了咬牙,不服气的模样,他怒气冲冲,“帘夕,你给我等着,早晚有一天,青雾山就是你和那个魔头的葬身之地。”

      说罢,他与一桌的另外几个人走了出去。

      李锦雨望着他们走去出的背影,挑了挑眉。

      葬身之地?那么,求之不得。

      一旁的春福旁观了这一幕,眼里居然浸出了泪水,“呜呜呜,帘夕好帅……”

      说着,扑到了她的怀里。

      这才是他的帘夕,像以前一样,仅凭一个神情就能让人屈服,高傲美丽,不可一世,只属于他春福。

      这时,酒楼里一时间收了声,看向她的目光,也变成了偷偷地打量。

      这时已经有人认出来,在她腰间挂着的是丰青鎏的令牌,手上的剑正是映雪。

      如今江湖上传闻的丰青鎏的大弟子帘夕功力尽失,还变成了少女的模样,竟然是真的。

      可那又如何呢,帘夕的仇家自然是不少,其中不乏功力上乘的佼佼者,但是即使这样也没人敢到青雾山寻仇,听说前几天辟风门的副掌门去青雾山讨说话,结果人头分离,被跟随的几个弟子带了回来。

      谁人都明白,丰青鎏要屠杀一个门派,绝不会有半分怜悯之心。

      杀一个帘夕就必须背负灭门的代价,谁也不愿意冒这样的险。

      所以要想动帘夕,就必须先杀掉丰青鎏,只要丰青鎏一死,帘夕就会沦为阶下囚,青雾山门也不复存在。

      “多谢姑娘解围,”温柔的女声落在李锦雨的耳畔,“我名为慕容荔音,姑娘是叫帘夕吗?”

      那美人款款落坐到李锦雨面前,眼中有感激之意。

      “嗯,我叫帘夕。”李锦雨恍神,近看她的面容,更加完美,看美人真的赏心悦目。

      但她好像没有听过自己的名字。

      如果是依自己的猜想,她应该是个高手,既然是高手,应该有听说过作恶多端的帘夕与丰青鎏才对。

      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初来此地,没想到就遇上这种人,不过,看那人好像很怕姑娘?”

      “因为我有更厉害的靠山啦。”李锦雨笑道,“慕容姑娘不必放在心上。”

      原来是刚来这里,那么没有听说过自己和丰青鎏也就很正常了。

      慕容荔音轻笑,“姑娘跟刚才比起来,像变了一个人,如此直爽。”

      李锦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不知荔音姑娘来此地是?”

      “来看看一位故人。”

      李锦雨点了点头。

      这时,小二将菜端了上来。

      “春福,开始吃吧,慕容姑娘,一起吃吧。”

      慕容荔音目光落在春福身上,“这孩子好可爱。”

      “他叫春福,很乖。”

      李锦雨笑道。

      见她也喜欢春福,李锦雨不禁觉得她人美心善,两人相谈甚欢。

      等吃完饭后——

      “帘夕姑娘,我先走了。”

      “慕容姑娘,我在青雾门,有空去做客呀。”

      “好,改日定当拜访。”

      李锦雨走出了酒楼,和她分道扬镳,春福打了一个饱嗝,“春福好像感觉她有点熟悉。”

      “有点熟悉?”

      “嗯——”

      李锦雨想到她说是来这里找一个故人。

      “哎,听说城东的校场要宣布当今各大的门派的总主持了,上任主持病重,这一次不知道哪门派的长老能当选……”

      两个路人的话传来过来。

      李锦雨听的仔细,门派总主持?那一定就更有权威和实力了得,这是机会。

      “春福,我们也去看看,看看选出来的会是什么歪瓜裂枣,武林败类。”

      就凭那个弟子光天化日之下调戏美人,又要献给他师父,李锦雨就知道这些门派也没有多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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