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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了和白鹤/一

      校园里发生的事 有时会太难忘掉有时又太难记起

      林知之坐在咖啡馆,手攥着吸管,咖啡里的冰块发出清脆的声响,她在听向夏说起孟鹤。

      这个人对她来说,是个太难记起的高中同学。
      她记着孟鹤高三做了她一年的后桌,少年那时就很高,林知之起身去卫生间时,他恰好起身总会撞到他,抬头只看得见他的下巴。
      其它的记不清了。

      林知之是个记性很差的人。
      这点好,也不好。
      比如现在,和恰好碰见的高中朋友聊起过往,她实在插不上嘴,只听向夏不停地说。

      咖啡店门上的铃铛响起,林知之瞥了一眼,思绪有点散漫。
      她想今日果真不该出门的,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把狗狗送到宠物店洗澡,自己在咖啡馆看会书,结果呢?
      结果撞到了高中时玩得不错的好朋友,向夏。

      林知之是个挺讨厌回忆过往的人。
      这对她来说太没用,不能让她如同死水般的生活变得更好。
      所以没用。

      她对着向夏神采奕奕的目光,心里沉沉的叹了口气。
      怎么还是那么有活力呢?
      真好。

      向夏突然说,“你知道孟鹤那会儿喜欢你吗?”

      林知之一哽,眼睛一眯,却想不出什么细节,她有些懵,“怎么会?”
      语气有些自嘲,对方没听出来。

      向夏继续滔滔不绝:“那会儿,坐在周围的人多多少少应该都看出来了,也就你一心只想学习,注意不到。你记没记着高三有次你成绩下滑地厉害,每次都吃不下饭,瘦了很多。他每周都带很多零食,说是爸妈非要塞的,其实就是怕你饿,所以才给了一遍,后来——后来你又考回第一,你见过他带零食吗?”

      林知之听着自己并不熟悉的事,蹙着眉,脑海里似乎出现了一个高高的少年,总是在她做数学题时,扔过来几包零食,她谢着接过。
      那时候偶尔想起来时,会把在家里带来的水果分给他,他不接,只摆手说不吃,然后拿着篮球就走。
      她那会儿,只觉得男孩子不太在意那种来回馈赠的感觉。

      可是除此以外,也没有什么交际。
      如果不是今日向夏提起他,他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过客。
      没给她的生活带来什么波澜。

      林知之的感知很钝,有时会让人觉得情商低,但大部分时间不熟的人只觉得她温柔,不爱说话。
      可亲近了,就觉得冷血。

      想了半响,她决定把那个毫无关系的男生从脑海里踢出去。
      她还是讨厌回顾过往。

      林知之抿着唇,咖啡见了底,只有冰块晶莹剔透,晕染了几分咖色。

      “是吗?我记不清了,或许有吧。”

      “哎——反正都过去了,想不想得起来,也不重要。”向夏咬着吸管,吸了一口快要融化的奶盖,“不要总是我说啊,你现在怎么样啊,过得好吗?”

      林知之太阳穴凸的一跳,最怕别人问她过得好吗?
      我好不好,我自己都不知道。
      怎么告诉你。

      “挺好的。”
      万能模版。

      向夏不吱声了,叹了口气,林知之这么久不见,更加沉默寡言了。
      搞得她也有些尴尬。
      不知道说什么好。

      聊来聊去,她不小心提到了一个名字。
      路桉然。

      “那你还记得路桉然吗?他最近要结婚了。”

      糟糕了,向夏想她自从怀孕之后,脑子愈发不好使了。

      林知之这一刻真的耐心要丧失了。
      她盯着玻璃杯上的水雾,又瞟了一眼窗外的烈日。
      太阳这么大,离开咖啡馆也不知道去哪。
      她好想一个人把书看完,然后领着小狗回家啊。

      “是吗?那挺好的。”

      “对不起,知了,我不是故意的提到他的。”

      林知之听到这个称呼,倏地心一软,没了防备。
      高中时,也不知谁看错了她写的字,导致人人都叫她知了。她没阻拦,任凭他们叫,久而久之,还挺喜欢的。
      一个沉默温顺的人,被他们叫做知了。
      也没错,她的心没有一刻不叫嚣。

      “没事,早就过去了。”

      她的初恋路桉然。
      其实哪怕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她的禁忌,是她的刻骨铭心。
      林知之都没有这样想过,她没放在心上。

      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路桉然向她表白了。
      她对他的印象蛮好的,有心动,但不多,可她答应了。
      他在全校毕业典礼向她表白,她连个退路都没有。
      她是性子淡薄,但她害怕那种场面。

      后来呢,故事挺简单的,没有转折,没有歇斯底里,就只是他劈腿了而已。
      从夏天到那年冬天,只是半年而已,林知之那次千里赶去他学校时,看到他和那个女生在一起,脸色涨红而已,甚至没有质问,没有咒骂,她转身走了。

      然后不知是谁在高中班群里说起这件事,大家都在作吃瓜群众,不亦乐乎。
      谁不愿意看那时谁都干不下去的文理第一的神仙情侣跌落呢。
      这时候的人,觉得学霸的爱恋也不过如此,同样不堪,没什么可清高的。

      林知之退出了所有的高中群,再也没和那些人联系过。
      她早就想这样做了,这正好是个理由。

      向夏又拉着她聊了会儿,说了半小时,才被姗姗来迟的男人接走。
      林知之看着她被男人揽在怀里,一脸娇嗔,笑了。
      和高中那会儿,向夏对自己未来的畅想一点都没有偏差。

      向夏说,我要的不多,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爱我的男人,包容我的臭脾气就足够了。
      现在看看,真的实现了。

      只是,林知之那会儿对自己的未来是怎么想的呢。
      首先要摆脱那个精神失常的母亲,她成功了,虽然过程太过痛苦。
      其次是做一名钢琴师,她失败了,因为她母亲将她的琴烧了,手指砸了。

      林知之的小拇指动了动,她舒了一口气,幸好还在。
      她有时候总在做梦,做梦自己的十指都被母亲砍去,鲜血淋漓。

      她按捏太阳穴,把书扔在桌上,与杯壁上流淌下的水滴接触。
      好潮湿,好闷好闷。

      她的未来也就是这样了。
      从前那么耀眼的少女,变成了这样普通的人,她甚至在做小区物业管理。
      林知之想了想刚刚向夏听说后的惊讶,无奈笑了。
      有什么办法呢。
      她只想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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