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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22章 ...

  •   两个人在教室里,在树阴下,在麦当劳,在街上对峙的场景。两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场景。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向车站的场景。两个人看电影的场景。两个人相拥着 哭泣的场景。两个人重逢的场景。两个人并排坐在海边,夕阳西下的场景……
      白衣的少年站在不远也不近的地方。蓬松的头发,泛着微微的棕,清秀面孔上的微笑,几分嘲讽,几分懒散。又有几分沧桑。
      她早知道,当初的少年,已不复存在。
      闭着的眼睛,缓缓睁开。钻戒被另一只手套入自己的无名指。白色婚纱的一角。于是,少年的身影,就那样消失,她想,将再不回来。

      雨声,还有汽车驶过积水的路面的声音。
      在答应江子筑求婚的第二天,下了这一年的第一场雨。不大,却从上午一直持续到晚上。迟月和祈夏约好一起吃晚饭,商量后决定到附近的一家店吃火锅。“这样阴冷的天气,最适合吃火锅这种热气腾腾的东西了!”在电话里,他是这样说的。
      四月初,也就是两个星期以前,他从美国飞回,当天晚上就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说:“我苏大少又回来了!哈哈哈哈,还是中国好啊,咱们的姑娘多么秀气和水灵……”阔别两年,他的变化实在不大,起码外表上是这样。就如她。而这两年,之于他和她,就像一道空气轻轻地从他们之间滑过,便再不存在一般。
      也许是因为一直用网络和电话保持联系的缘故吧。听他说多姿多彩的异国生活,金发碧眼的异国女友,还有,偶尔对早就逝去的某人的思念和乡愁。她呢,依旧是一成不变的校园生活,稳定安然的感情生活。
      转眼就过来了。两年。五年。
      迟月记得二十岁的某一天,她和乐一吟喝酒时说的话。那时的她们,感慨着年龄已从一字头变成二字头,并为之唏嘘感慨。现在,却都已经二十五了。人生最好的一半,差不多就这样过去了。在这半的生命中,她始终走着一条合乎常规、在别人眼中异常幸运与顺利的路,没有太大的偏离,并且,可以看到完满的归宿。
      而她周围的人,一吟还是祈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都是这样。
      回国之后的苏祈夏住进了她所住的公寓楼,她五层,他十层。到现在快一周了,在她不见江子筑而他又没有美人约的日子里,会一起解决晚饭,一起喝点酒。苏大少是个对生活品质要求很高的人,他家的地毯就有六位数。虽然她总是批评他说一个还没有收入的人不该这样奢侈,但她还是喜欢光脚坐在这个地毯上,享受那同样高品质的家庭影院和组合音响。
      大学毕业那年,母亲再婚了。也是在那一年,她的周末开始几乎全部在学校度过。工作之后便租了现在这套公寓,也许是心存愧疚吧,父母坚持为她支付租金。“就像陌生人的馈赠,让我不知所措。”她这样对一吟说。
      “但他们毕竟是你的父母。”公认的孝女乐一吟道。看样子,她已下定了一辈子不嫁留在家陪亲亲老爸的决心。“慢慢会好的吧。时间会让人淡忘,让人宽恕。”
      她听了,只是淡淡一笑。

      火锅店的生意很好,迟月到的时候,正赶上最后一张空桌。坐在那里,可以感觉到周围的一片热气腾腾。无名指上的钻戒,有些异物感,有些冰凉。昨天刚戴上的,她不习惯。
      十分钟后,苏祈夏到了。西装还没有换下来,看样子像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他这个以后要接任父亲总裁位置的家伙,不是一般的忙。“周六还要加班吗?”她给他倒茶。
      “是啊,烦死了。就像我不是我爸的儿子,而是他的牲口一样。”说是这么说,但可以看出来,苏大少的心情还是很好。刚工作的人嘛,有新鲜,有挑战,有激情。累点又算什么。忽然又像想起什么似的,问:“乐一吟还没回来吗?我回国后就一直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变成什么样了?”
      “她还得有三四天才能回来。”旅游节目的记者,在全球和祖国各地东跑西跑也是应该。“哦,对了……昨天的电话里,她让我跟你说,她期待和你重逢的那一刻。”
      “什么?”苏祈夏的眼皮开始跳。
      “嗯。”
      “哈哈哈哈哈,好,你跟她说,我也期待!”大手拍到桌子上,他瞬间变得恶狠狠。还记得大四那年乐一吟怎样跟他当时要追的一个女孩子说他的坏话,然后害得他平生第一次追人失败。那段惨痛的日子。现在又来挑衅?好,那就期待一场尔谀我诈,你死我活的较量吧!
      迟月叹息地喝一口茶。“点菜吧。”还是一样的幼稚啊。
      “等等……迟月,如果我没看错,那是戒指吗?”他指着她正端着茶杯的那只手。
      “不是戒指是什么?”
      “江子筑送的?”
      “是他。”
      “啧啧,以我专业的眼光来看,这钻戒不俗。他什么时候送你的?怎么都没见你戴过?”
      “昨天。”
      “昨天?为什么啊?”
      “求婚。”
      一分钟。迟月在数,苏大少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一分钟,这样的表情,丝毫没有变过。“拜托,这事有那么吓人吗?”
      “没有,没有。”他使劲摇头,飞速回归常态。“那这么说,你就要结婚了?天那,天那,蔚迟月这个女人居然要结婚了!当初我就想,蔚迟月交到男朋友就已经很不可思议了,现在,居然要结婚了!”
      这下轮到她的眼皮跳了。

      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那天的最后,电梯里,祈夏这样评论她和江子筑。其实,他并没有表面的那样惊讶,只是逗她,开玩笑罢了。“十月结婚吗?那你就要搬走了吧,我们也只能做五个月的邻居了。呵,你要想清楚哦,单身生活多么自由,多么快活,五个月后你就没有了哦。”
      她笑着瞥他一眼,走出电梯。
      木已成舟。事情该是怎样的,就是怎样的。她要做的,只是顺着它,走下去。
      祈夏虽然说的轻松,但他的单身生活又能维持多久。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他说:“也许,我就会这样子孤独终老也说不定。”可现实并不允许。他的父母会为他挑选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成为,成为苏家的媳妇。
      这些,祈夏不会没想到。
      回到家,洗澡,然后坐在镜子前把头发吹干。不知什么时候了,她在自己的脸上发现了第一条皱纹,细细的,在眼角处,并不明显。只是现在,又何止一条了呢。
      “也许,是时候该把结婚的事告诉妈妈和爸爸吧……算了,再等等也没关系。”
      吹好头发,十一点,雨差不多停了。打开窗户,铺面而来的空气凉爽而清新。她坐在窗边,把电脑放在腿上,面对着外面的夜空与星光,开始审改稿件。
      同一时刻,纽约的上午,宋亦晴拉开白色的窗帘,对身边的人说:“我想出去走走。”

      李雅牧推着轮椅慢慢行走。今天的天气很好,晴朗,无风,只是太阳有些大。在一处幽静的树荫下停住,他问轮椅上坐着的人:“这里可以吗?”
      “嗯。”她点点头,不看他,亦不再说话。
      苍白的脸颊,清秀的侧面,有些凌乱的黑发。他坐到离她有一段距离的长椅上,远远地看着她。这么多年了,可他依旧可以记起当年的那个少女。打台球,他输给了她,然后,她成为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他们交往了两年。后来,高中毕业,他要出国念书,临走的那天,他们理智而和平地分了手。也就是那天,她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两周后,已在美国的他正为入学租房等一系列的事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接到了她的死讯。
      他总是把事情看得很淡。有一次聊天,他曾对她说过:“有什么东西会一直存在呢?没有。产生,消亡……这是一切事物的规律,再自然平常不过的事情。包括人的生命。”
      但在宋亦晴死亡之前,李雅牧并不曾真正体会,人的生命,原来可以消逝得这样突然,迅速,没有任何征兆。机场的最后一面,那个笑着对他挥手的少女,那一刻,他真的很想看看她多年以后的模样。
      现在,他的确是看到了。可却怎样也无法将眼前这个女人与记忆中的少女联系起来。曾经的她,活得肆意而明朗,任性蛮横的表面下隐藏着偶尔的温柔与忧伤。
      现在的她呢……
      四个月前,她转到这家医院,接受下肢的神经康复手术。还在实习期的他当然不会是她的主治医生,但既然同属精神外科,自然也就遇见了她。
      她坐在轮椅上,沉静如深谭的眼睛,像是丝毫没有认出他。
      或者说,她根本没有认出他。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没有事先看到她的资料,没有听闻关于这个即将到来的病人的种种,他又怎么会认出她。
      收回目光,他静静地站起来,离开。自始至终,不发出一丝声响。

      母亲到达医院的时候,亦晴刚吃完晚饭,正在看书。
      “妈,你怎么现在就来了?不是刚下的飞机吗?”把手中的书合好放到一边,她看见妈妈一脸的风尘仆仆,很明显,是从机场直接到这来的。
      “想马上见到我的宝贝女儿嘛。”宋妈妈手一挥,摘掉帽子和墨镜,坐到床边。 “亦晴,好久没见妈妈了,怎么反应这样冷淡,难道都不想妈妈吗?”
      亦晴刚刚挂上的浅淡笑容瞬间有些凝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您应该上个月刚来过吧。”而且是待了两周之后才走的。
      “唉呦,你这死丫头,一个月还不够久吗?对了,告诉你哦,昨天,你妈我终于正式退休了!终于可以一直留在这儿,想呆多久呆多久了!哈哈哈,你说好不好?”
      亦晴歪了歪头,凝固的笑容中又添了抹无奈。
      “妈,你没必要为了我……”这四个月来,大大小小的手术,几乎每进行一次,母亲都要抛下国内的事务飞过来陪她。而这回,大概也是因为两天后她将要接受最后一次十分关键的手术吧。决定她是否能够康复,重新站起来的手术。
      “STOP!亦晴,你是不是又要说‘自己一个人能行’之类的话了?……搞不懂你。说了多少次了,我来这里,是因为喜欢美国的小伙子!他们比家里那个死老头强了不知有多少倍!和你没有关系呀。”
      “……哦。”
      “啊,探视时间快结束了,我明天再来。小晴,你好好休息哦。”一向来去匆匆的宋妈妈突然站起来,戴好帽子和墨镜,不等女儿回应就向门外走去。
      早习惯这样的亦晴,淡淡地叹了口气。重新拿起旁边的书,准备阅读。
      高跟鞋的哒哒声,却在门口处停了下来。她听见母亲以一种前所未有的低缓声音说道:“前段时间,我见到祈夏。他回国之后就来咱们家拜访了。两年,那孩子依旧一副吊儿郎当大大咧咧的样子,却似乎成熟懂事了许多。他在你的房间待了一个下午,走的时候,又像前几年那样,眼睛红红的,还强装笑颜。”
      放在书上的手指,一点一点地蜷起来。
      “亦晴,祈夏这个可怜的孩子,我们已经瞒他够久了。”
      指尖扎到手心,微微地疼。
      “……我走啦,宝贝女儿,拜拜!”回过头一个飞吻,高跟鞋的哒哒声再次清脆快速地响起。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然后,终于消失。
      床头挂着的白水晶,轻轻晃动。祈夏,你知道吗,那一年,我走的时候,留下了所有,只除了它。
      好吧。如果这次手术成功,如果她能够再站起来。
      也许她会回去的。站在他的面前,笑着对他说:“白痴,你上当啦!哈哈,大白痴!”

      每天中午,李雅牧都会去看她。
      他还记得,重逢那天,他去病房看她。那时,她看他的眼神依旧陌生。白色的长袍,只印有英文名字的名牌,最近几年才戴起的眼镜。“嗨。”他冲她微笑。
      她礼貌地点点头。
      这样的微笑,似曾相识。陌生的眼神中添进几许朦胧的回忆与沉思。是谁呢,有着这样的微笑。没有温度的,冷淡中透着不易察觉的倨傲微笑……眉头轻轻皱紧,却始终无法凭借这一丝熟悉的感觉搜索到更多。“你……”
      “亦晴,很久不见了。”
      他还是那样笑着。像是在等待她慢慢记起他。
      不知过了多久。
      “雅牧。”叹息般地说出这个名字,“的确,很久没见了。”
      白衣的少年,台球厅,篮球场。一起玩遍所有能玩的东西。背着扭伤脚的她去医院,圣诞节,送给她温暖的围巾。争吵,冷战,她打他一巴掌,最后笑出来。打台球,在第一次之后便再没有赢过他。喜欢站在学校大门对面的路边等她,喜欢抽淡烟和喝烈酒。机场,她和他笑着告别,他不会知道,转过身的那一刻,她已泪滚双颊。
      往事是那样遥远。
      而且,又是年少时。他们彼此都清楚,当初他和她,都未投入太深。谁也没有占据对方心底最重要的那个位置。虽然他们一直在靠近,虽然他们渐渐觉出了对方的意义并希望可以一起走下去,最后,却无疾而终。而在这一切结束后,遗忘,亦并不算艰难。
      大二那年,李雅牧与现在的女朋友相识。医学院的同学,美籍华人。他们的性格和家庭背景都很相似,外形登对,可以说,是十分合适的一对。如果没有意外,她会成为与他共度一生的伴侣。他们已计划两年后结婚。而他,又一向是个按计划行事,不允许意外出现的人。
      宋亦晴,当然不足以够成这个所谓的意外。
      即使,有时,她会这样问他:“雅牧,在这个世界上,有你真正在意的东西吗?真正在意的人?”
      如果是别人问他,他一定会回答得很好。他会说:“这简直是废话。我爱我的未婚妻,我爱我的职业,并且,珍惜他们。”但在面对她,被那样一双清澄无比的眼睛注视着的时候,他只能保持着一贯的浅淡微笑,说不出话。
      “从小到大,我很少去思考自己真正在意什么,只做该做的事,能带给我成功、尊敬与荣耀的事。我活得很自我。人只有一辈子而已,满足自己,我从不认为这有什么错。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我不怕别人的置疑,更很少去置疑别人。亦晴她,和我不一样。至少,她有真正在意的人。她的父母,还有,她不曾说起过,但我却可以猜出的那个人。
      “那一次的手术失败了。她的双腿能够恢复知觉的可能性只剩下10%。这意味着,余下的半生,她可能都要以轮椅为伴。她没有哭,起码在我面前从未哭过,只是有一次,她懒懒地自嘲地道:‘看来,一时半会儿是无法回国了。’我没有问她这句话的意思。正如我不曾问过她,为什么当年要伪造死亡的事实一样。
      “两个月后,亦晴转到了纽约的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我偶尔会去看她,一个月一次,但是她的情况却一直没得到好转。她变得更瘦,精神倒还好,平和稳定。半年后,最终放弃了治疗。也是在那之后不久,她离开了美国,到欧洲疗养。自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她。”

      三十一岁的周光愚仍旧单身一人。
      一年前他从家里搬了出来。学校早分给他的房子,简单装修了一番,添了些家具就住了进去。无所谓的,对他来说,只要有电脑,哪儿都一样。他只是受不了老妈为他安排的一次又一次的相亲,和每次相亲失败后她一阵又一阵的絮叨。
      “光昧人家孩子都两岁了,眼看第二个孩子都要出生了,你这个当哥的,我白白早生你四年!”
      这是她最常说的一句话。
      把方便面泡上,目光不经意地瞟过引水机旁边的日历,今天,该是小吟回来的日子。没良心的丫头,自己在外面玩得痛快,肯定又忘了他这个孤家寡人了吧。每次回来还总拿些破破烂烂的小玩意当礼物,用它们敲诈他一顿接风饭。然后没过几天,又会离开,免不了的送别宴。他的钱……
      不过,他也早已习惯了。习惯了她从很多年前开始的对他的敲诈,习惯了他们之间三天两头的争吵与抬杠。习惯了旁观她的快乐与精彩,习惯了安慰她的委屈与悲伤。习惯了成为她需要时的避风港,习惯了等她回来。
      “哎……现在的网络游戏啊,实在不及当年。我真的很怀念魔兽世界。”
      他吃着泡好的方便面,边盯着电脑屏幕边自言自语地说。

      父亲要再婚了。
      对方比父亲小三岁,四年前来到父亲所在的公司,他们成为同事。共事的第三年,他们走到一起。她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便再没与男人接触过。而他,为了亡妻,为了女儿,也已独身多年。他们同病相怜。
      都是温柔的人,也都是需要温柔和关爱的人。
      开始商量着准备结婚,是今年初的事情。“我能理解的,爸。可你不要用这样内疚的眼神看我。这是你的婚姻,你有做决定的权利,我也希望你幸福。但为什么你瞒了我一年?为什么你现在才告诉我?你以为我会反对吗,你以为我会阻挠你们吗?”
      “小吟,我不是这个意思……”
      “也许,是我一直太依赖你,让你有了这样的错觉。但我不是小孩,也没那么天真。虽然我对我的朋友说,我要独身一辈子在家陪爸爸,但谁都知道,那不可能。你需要一个可以照顾你,填补你感情空白的女人,有女儿是不够的。这些我都明白。”
      “你听我说,小吟……”
      她拿着行李,径直走出了门。下了飞机直接赶回家,前后逗留了不过二十分钟。多么可悲。长久以来,回家,对她来说都是那样一件让人愉悦快乐的事情。家里,有父亲的微笑和可口的饭菜。然而,这次,却是他准备结婚的消息,他还说,如果她反对,他可以放弃。
      原来,父亲这样地不了解她,在他眼里,她竟是这样一个不懂事的存在。而他也没有意识到,她的伤心与愤怒,与其说是因为他再婚这个事实,还不如说是因为他的隐瞒与误解。
      ……可是现在,她能去哪呢。迟月这个月眼看就要结婚了,她实在不好意思跑到她那添乱。“哦Shit,怎么谁都要结婚!”狠狠地骂一句,她甩了下头,没再多想便按下手机快速拨号的“2”,拨通后,那边一片丁零咣啷的枪炮声。
      于是她很大声很大声地嚷道:“周光愚,我回来了!而且,我离家出走了,你要收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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