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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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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贼心,也有贼胆,并且也真做了贼。
A.
后来,我在一家陌生商厦看到了那件乔治白衬衫,明亮的专柜里,它以红木衬底,安静地挂着。
那天下着雨,行人不多,远远望去雾蒙蒙的。我却看见你,白衣黑裤,坐在灯下看书。太清楚是幻觉,因此我买下衬衫,拿回来和我的桃红披肩一起挂在“酒窝”高高的檐角上,秋天的雨落下来,它们就在雨中相亲相爱地招摇。
“酒窝”是我开的小酒吧,驻场乐队擅长热辣拉丁舞曲,主唱神似金城武,随便哪天店里都会爆满。但这些都和我没关系,请来的几位服务生会机灵地帮我打点,大多时候,我只愿呆在二楼的露台听听歌,发发呆,顺便想一想你。
丽江是个好地方,一年前我们到这里旅行,我就爱上了它。我不喜欢泡吧,在古城漫无目的长时间走路,也就记住了路边的一朵花的颜色,边跑边笑的孩子的黑眼睛,远方模糊的夕阳,以及你。你同样喜欢走路,和我并肩前行,闲聊几句。我偷偷比划过,和你隔了五个拳头的距离,这让别人都明白,我们不是情侣。
决定辞职到丽江开店时,玫瑰打来无数电话,她说众人一窝蜂跑去,商机早就被开采光了,我就算搭上全部家当也分不了半杯羹。我回答说是是是,趁她松口气再告诉她,机票都订好了,三天后就出发。
玫瑰把我拉到“缘”里喝酒,企图作最后挽救,她痛心疾首,责备我冥顽不化,我朝她笑:“你可别妖魔化丽江,那里遍地都是醉生梦死的艺术家,我正努力爬起来,昂首阔步走在猎艳道路上。”
玫瑰鄙视我:“得了吧,瞧你对温寒那醉生梦死的想念,就算到了丽江,只怕有贼心没贼胆。”我夹一筷子椒盐基围虾堵住她的嘴,又灌给她一大杯桃乐丝。半个小时不到,她就失控,痛陈男友的种种劣迹,抖抖索索地翻出面巾纸胡乱揩脸。女人大约都是这样,除了自己的,基本上能解决所有人的爱情问题。
B.
温寒,你还想得起来我们是哪天相遇的吗,我想你忘记了。但是我记得,2003年9月7日晚上,你走过来说你好,我结结巴巴,盯着你看了半天,说:“你真好看。”我承认这会让我显得很肤浅,可你就是好看。
那天是我的生日,被玫瑰拉到酒吧里庆祝,你们那一桌比我们闹得还厉害,一群人围着你拼命灌酒,你穿一件乔治白衬衫,青年才俊长什么样,你就是什么样。而且你还真是青年才俊,刚刚升了职,他们嚷着让你请客,付帐的时候你掏出一叠粉红的票子,我看了看,扭头对玫瑰说:“我和你打赌,那人手中的钱一定是两千四百块。”
玫瑰不信,看看我,又看看你,跑过去问:“喂,那个,你有多少钱?”她指一指我,说,“我的朋友说是两千四!”你很吃惊,点点头。你的同事们起哄,叫你再拿一些让我猜,你笑得好尴尬,摸着头说:“啊我还只有三张钱。”
你可真诚实啊温寒,我就喜欢诚实的男人,这叫人感到可靠,像棵树。我们认识后,你无数次问我,为什么能看出那些钱的数目,我的答案和第一次如出一辙:你真好看。你拿我没辙,走到一边抽烟,我趁机把一张购物券塞到你的钱包里。没一会儿你就发现了,举着它兴高采烈地说:“我中奖了,旅行社提供往返丽江的机票。”
购物券是假的,温寒,接下来的安排是,兑奖处的工作人员是玫瑰的男友所扮。诚实的人通常很笨,你也不例外。我说:“真巧,我和玫瑰也想去,结个伴吧?”
在丽江,我又忍不住说我喜欢你,你立刻拒绝了我,我难受得掐自己,伸出胳膊给你看,上面青紫一片。你坐在沙发上看电影,面无表情地盯着同样面无表情的教父。我摇晃着你,你侧身躲过,我蹲下身,揪着头发,一揪就揪下一缕,你看了我一眼,冷冰冰地甩出一句:“无聊!”站起身,推开酒吧的门向外走去,你说,“女孩子不要自虐,还有,我的未婚妻明年春天就回国了。”
这是你第47次拒绝我,我知道这次我再也赖不了皮,把你拉回来。于是你走了,时间是2004年12月19日23点48分,距离我们相识,过去了1年3个月又12天。
你摔门的力气真大,我抬头看天花板,靠门楣的地方居然震开了一条大口子,一只小壁虎正爬出来。我对小壁虎说,温寒,你知道为什么我能看出那些钱的具体金额吗,因为我爸爸是会计,我妈妈是出纳,我从小耳濡目染,对数字特别敏感,长大后更是起劲地把财会学了四年,可这么久以来,你从没问过我到底做什么工作。
C.
自从你走后,我的头发掉得很凶,凌晨三点睡觉,下午六点起床,打电话叫外卖,边吃边看碟,屏幕上任何镜头都会让我想起你,哭着哭着睡过去,次日照旧。你看,天下大同,女人失恋之后全都一个德行,我也没有好创意。
某天冷空气来袭,理所当然地感冒,感冒后引发肠炎,一天恨不得往卫生间跑十次,只好裹了一件厚外套下楼买药,用披肩遮住大半张脸。我知道我很邋遢,但女为悦己者容,啊不,女为己悦者容,你再也不理会我了,我要扮美艳给谁看?
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就这么窝囊地死掉,再不济也得学习茶花女,死也要死得风雅一些,洁白大床,蕾丝长裙,颦眉咳嗽,一抹芳魂香消玉陨后,爱人胸前别着茶花,哀伤地悼念。要是死于拉肚子?我的老天。
阳光出奇地好,日头亮白,猎猎的风无声穿行,我觉得随时可以在这样的下午走失,永不回来。拿了药,拐到报亭买了一份报纸,和一个行色匆匆的男子擦肩而过,他在讲手机,说要去机场迎接未婚妻。我转过脸去看他,年轻的脸上洋溢着期待的笑容,那是恋爱中的人才会有的神情。
在报纸的第二版上,我看到了一则招聘启事,是一家大机构,对于财会专业出身的人来说,它简直是圣地。那好吧,头破血流蒙个创可贴就是了,第十二天后,我成为这家公司的一员。
你走后,世界并无不同,太阳东升西落,鲜花朝开暮死,而我上班放工吃饱再安睡,不过是人群里面目模糊的女子,所以,被信贷部主管追,于我是件顶意外的事情。那男子站在玻璃窗外叫着我的名字,黑西装红玫瑰,像个笑柄。我吓得发抖,想钻桌子,他走进来,将十二朵玫瑰往我怀里一递,邀请我共进晚餐。
部门的人鼓掌,都说新来的Daisy沉默寡言,竟迷住了公司有名的钻石王老五,好生了得。然后在大厦楼下,我拒绝了王老五,我说我有男朋友,他说感情不讲究先来后到,我说国庆节就回家乡结婚,他说还有三个月,再说当一名逃跑新娘也挺时尚,我说你去死,他说好的,等五十年后就去。
我无话可说,掀开帽子给他看,只是一名黑瘦半秃的猥琐女青年,他真可怜,饥不择食成这样。王老五怔了怔,不见退缩的意思,反而说我营养不良,这就带我去喝汤。由此可见“王八瞅绿豆,对上了眼”这一说法确实客观存在,但也许我才是紧张怯懦的王八,贴着河沿探头探脑,一有风吹草动就缩回黑色壳子里,对全世界闭上眼睛,就以为全世界看不见我的窘迫拙劣。
王老五展开鲜花攻势,一天一打,我招架不住,直接办了辞职手续。惹不起还躲不起嘛,这一躲便躲到了丽江。
D.
丽江还是那么安详,它包容我一如包容任何一个避世远遁的人。我看中了一幢白墙灰瓦的小楼,付了一年的租金,开起了“酒窝”。房东说地段宜人,怂恿我多租几年,但我的钱只有这么多,况且一年……也差不多够了吧。
露台上有张沙发,我把脚翘起来喝酒,不管是花雕还是拉斐,对我而言没有分别。楼下歌舞喧闹,买醉的有长发的画家,沧桑的摄影师,滥情的流浪歌手,度假的白领,也有新婚夫妇来这里度蜜月。那天“酒窝”就接待了这么一对,男子高大女子温柔,穿情侣装,十指相扣,甜蜜几乎会流淌出来。
我又想起和你之间五个拳头的距离了,趴在露台上,俯身看了许久,将桃红披肩取下来蒙在头上,走下楼去。我喜好这类装扮,披头巾,穿长袍,小酒保评价说,很像印度女人。
那对情侣点了靠窗的位置坐下,女子坐在藤蔓编织而成的摇椅里,微眯双眼专注地看着舞池中恣意狂欢的人们,男子已不在她身边。我将他们点的晚餐送去,顺着女子的目光,我知道她看的是自己的爱人,那眉目英挺的男子和乐队主唱聊着天,不时朝这边看过来。我端上意大利面条:“我请客。”
女子露出疑惑的表情,她让我想起幼时读过的童话故事:白雪公主的头发像乌木一样黑,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我自我介绍说是“酒窝”的老板,但凡来到小店的情侣都会有薄礼相赠。她这才微微笑,说谢谢。
说话间男子已接过主唱的麦克,站到舞台中央,宣布要为新婚妻子献歌一首。女子的脸颊微红,朝他抛了一个飞吻,端起酒杯晃荡,跟随节奏轻声哼唱。我笑道:“你真幸福。”
她点点头,目光如雨,落在男子身上,我又说:“从未见过你们这样恩爱的夫妇。”
她笑,脚尖一下下点地,给我讲起和夫婿之间的故事。沉浸在幸福中的人都会这样吧,总想向全世界宣告内心欢喜。她和他青梅竹马,相识多年,早早就有默契。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上海打拼,她则去澳洲留学。三年后她学成回国,嫁给了他。
男子唱的是保罗.西蒙的《寂静之声》,温寒,这是你擅长的歌,在去年的丽江,也是这间酒吧,你曾经唱过,我总是记得的。虽然当初这间酒吧并不叫做“酒窝”,它叫——旧情。
我走回吧台,调了两杯鸡尾酒送过去:“他唱得真好。”
咖啡酒里加入忌廉,就会出现一个嘴唇。我试验过多次,终于可以调出两个嘴唇了,这却是第一次送与他人品尝。细长酒杯里,是两唇亲吻的图案,诱惑而甜美,她问:“它叫什么?”
“天使之吻。”我拍拍手,走开。
一曲已终,男子走下舞台,快步朝这边走来,转身之际,我听见他说:“咦?你点的吗?真漂亮。”
女子轻轻笑:“是老板夸你唱得好,送的小礼物。”
我没有回头,男子高声道:“谢谢你!”我背对着他们,不能移动半步。温寒,去年今日此门中,你就坐在我的右侧,然而如今你认不出我了。
E.
是在去年十二月,我被查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多次化疗后,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医生宣布我顶多再有一年的寿命。我不想留下遗憾,找个机会和你同游丽江,再次向你表白,而你,温寒,你毫不知情,狠心抽身离去。
是在三月,我感染肠炎,深恐大限将至,出门享受阳光。在路上,我偶遇前往机场迎接未婚妻的你。你最大的心愿便是迎娶她,而我最大的心愿,除了你,就是能加盟那家自学生时代就神往的公司,我去应聘,并如愿以偿。
是在七月,我离开上海,带上所有积蓄来到丽江开了这家小酒吧。
是在今年十二月,你带着未婚妻来此度蜜月,恰好选在了我的“酒窝”。我当这是你的念旧使然,又或者是偶然。如果你不来,我就在这里静静死去,如果你来,无非是再见一面,我依然静静死去,结局只有一个。如同无论我生,或死,你都不会爱我,结局也只有一个。
玫瑰那时说我去了丽江,面对满目香艳,只怕有贼心没贼胆,不,不对,我有贼心,也有贼胆,并且也真做了贼,就像觊觎邻居铃铛的那个人,一手捂耳,一手小心翼翼地伸出来。
千年来流传的故事结局我们都已知晓,爱错人,表错情,会错意,再怎么策划,再怎么捂住耳朵,只要铃铛不愿意,声响大作,再高明的贼也会失手。温寒,你是铃铛,我是贼,她却是主人。但这不重要,我已经看到你们相爱甚笃,输也输得心服口服,有个成语怎么说——含笑九泉?多么贴切。那五个拳头的距离,从身到心,将我和你的一生,隔开。
歌仍在唱,舞仍在跳,而那对人,不见了。我走回露台,取下围巾。好了,温寒,你彻底走了,我也不必再强撑,从此可以无所顾忌,公然老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