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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秋 ...

  •   下课时间快到的时候,林西子照例简单交待了一下下一节课将要走的内容,然后转成中文,面带微笑地对大家说“再见”。她退回到讲台后面,慢慢收拾简简单单两本讲义,一边回应着孩子们的道别。
      有些语言天赋较高胆子也大的学生,已经能够大大方方地对她说出“再见”这两个中文字;也有一些天性腼腆的,半低着下巴很难为情地,但又因为实在喜欢这位老师,也不愿辜负了这门中文课,于是勉强着自己小声而快速地对林西子说了“再见”,便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
      因为东西少,只片刻之间林西子就已经拿好了所有东西随时可以走了。但她习惯等孩子们都出了教室,才跟在他们后面走出去。因为不赶时间,也因为美国中小学的教室都是老师的教室,孩子们每来上一节课,都只是临时。林西子觉得既然是自己的教室,自己就应该有个主人的姿态,等客人们都走了才能放心离开。

      留在最后面的是一个叫Kayla的女孩子和一个叫Jonathan的男孩子。他们不是不像别的孩子那样愿意马上离开教室,而是因为还有事情相持不下。因为是孩子的事情,林西子有些漫不经心,又有一点点好奇,便把他们的争执听了下来。把几句话连在一起,事情的前因后果大概是这样的:在前一节的美术课上,孩子们得到的任务是在一批素色的铅笔杆儿上画上画儿,然后送给彼此的搭档。Kayla和Jonathan正好是分在同一组,便按照要求互赠了自己的作品。而Kayla在完成了一支铅笔之后,意犹未尽,又多画了一支铅笔,于是现在Jonathan就坚持这支铅笔也是他的。
      Kayla是一个个子娇小金黄卷发的漂亮女孩儿,小小的五官每一件都长得惊人地精致。她此刻满脸委屈和愤怒,但因为天性柔顺,只是小声地反抗说:“快把铅笔还给我,你已经有了一支了,这支是我给自己画的!”
      Jonathan一脸蛮不讲理的表情,仔细看看又觉得可爱。他振振有词,不管有理无理先就扬高了声音:“什么呀,我们是搭档,Miss Tyler说了作品是要互赠给搭档的,你说这是不是你的作品?”
      Kayla显然已经觉得他不可理喻,但面对着这么霸道的男孩儿,尽管自己本来明明是占尽了理儿的,偏又有些词穷,于是小脸涨得通红:“可是我已经送给过你一支了,这支是额外的,不该归你!”
      Jonathan不依不饶,决定不再跟她纠缠,拿着铅笔就扬长而去:“Miss Tyler又没说额外的就不应该给,谁让你画了额外的了?这支铅笔是我的,我还要留给我儿子呢!”
      Kayla气急败坏,仿佛求助般地看了林西子一眼,却又咬了咬嘴唇什么都没说,只追着Jonathan出去了。林西子看着两个小小的背影,觉得有些意趣盎然,忍不住抿嘴笑了笑。美国的孩子都崇尚独立自强,他们不主动求助的事情,大人也不便插手。何况,只不过是孩子,又能有多大的事儿呢?

      见最后两个学生也出了门,林西子便抱着自己的东西也走出去了。这一截走廊的两侧都是储物柜,孩子们都集中在这里,放好刚刚下的那一节课所用的东西,换成下一节课即将需要的物品。好些刚刚下了中文课的学生,看见林西子走过来,都知道她这是要走了,便又对她招呼了一声“再见”。林西子语调温柔地一一回应,脚下却并不停缓,款步向大门口走去了。

      出了楼门就是停车场。这所学校不算大,从学前班到九年级,因为是私立学校,并不提供校车服务,全靠父母接送上下学,因而不需要很大的地盘。林西子只轻轻松松几步路就走到自己的银色本田旁边,手指在口袋里熟稔地按了一下遥控,车子清脆地叫了一声,锁就开了。她上了车,打着火,因为已经是深秋,气温很有些低,她坐着等了一会儿,看表盘上发动机的温度升上去而转速也降下来了,才把车慢慢驶了出去。

      这本来就是不大的一座城市,学校又在近郊,也还没有到大多数人上下班的时间,路上便有些空旷。沿路是两排高大扶疏的银杏和枫树,秋汛已有些迟了,玫红和橙黄的叶子大半都已厚厚地铺在地上,枝头日渐一日地萧疏。天空里有些多云,日光便显得薄淡而清冷,偶尔见到裹在透明的风里小巧翩跹的黄叶,闪闪烁烁地飘落,一如涂满了荧光粉的蝴蝶,折断了薄薄的翅膀。
      林西子扶着方向盘,满心柔静,让车子在这样一条秋意酣处浓且淡的路上平稳地滑过。CD里正在缓缓地放着《似曾相识》。这首乐曲,在很多年前她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觉得每一个音符都宛如一片深秋的黄叶,婉丽哀楚,不可陡触。
      清丽的乐音中,她又想起刚才两个孩子的吵架,不由得又一个微笑浮上唇边。小小的只有五年级的Jonathan,已经会想到自己将来有儿子的情形,而且,他暗地里所想象的孩子的妈妈,应该就是Kayla吧?这么复杂的想象,算是美国孩子早熟呢、还是这原是人伦之常,所谓的“早”,只不过是大人们一厢情愿强加给孩子的误会?

      在林西子的五年级,也有一个男孩子,有一天因为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同她打架。那时他坐在林西子后面,老是悄悄把手伸过来,在林西子的书包上乱写乱画。虽然只是铅笔,还是要费掉林西子许多精力去把那些奇怪而丑陋的字画一一清除。林西子忍无可忍,终于有一天,用自己尖尖的指甲把他的再度伸过来的爪子掐出了两道血印。
      出人意料的是,那个在幼儿园的时候会因为林西子剪了短头发、穿了新衣服就跑来把她打哭的男孩子,竟然没有以暴制暴。但他做了一件更可恶的事情:他站起来,拿起钢笔,拔掉笔帽,冲着林西子用力一甩,顿时就溅了林西子一身黑乎乎的墨点。

      脸上的墨迹还好说,衣服脏成那样就不容易洗干净了,而那还是林西子的父母刚刚给她买的、她在那段时间里最喜欢的一件运动衫呢。
      因为心疼和气恼,林西子趴在桌上呜呜大哭起来。肇事者当然也讨不了好,被老师狠狠训了一通,写了检查,还被责令将林西子的衣服带回家想办法洗干净。

      其实在老师责骂男孩子的时候,林西子自己也很有一些做贼心虚的紧张。说到底她没敢把自己掐伤对方手背的事情主动说出来,虽然大概算是正当防卫,或者还外加上正当报复,但孩子们从小就被教育着不管怎么样,打人伤人就是不对。林西子一边可怜兮兮地抽泣着,一边浑身的汗毛高竖,随时备战地等着对方反告她一状。在那个时候,她必须有一个很好的对策,或者能够咬死不认账,或者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借口。而她掐伤人家手的情形是被双方的同桌都看在了眼里的,就算蒙得过去,她自己也会很不好意思。再加上能把自己完全撇清的理由她又怎么都想不出来,一时之间又急又悔,不免哭得更加伤心了。
      然而大出意外的是,这么好的脱罪、或者至少是拉人垫背的情节,对方居然没有说出来,只是低着头乖乖听完老师的训,然后大大咧咧地回来,直面那些因为同情林西子而对他敢怒不敢言的目光。也许因为经常闯祸,早已皮糙肉厚的惯犯满不在乎地对林西子说了这么一句话:
      “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我给你买一件一模一样的,你这件我还想自己收着留给我女儿穿呢!”

      那个那么过分的男孩子,林西子当然永远也不会忘记他的名字。
      他叫俞乐怀。

      林西子也记得,俞乐怀并没有能够按照他所宣称的那么做。他显然并没有一个那么大方的母亲。林西子的衣服是俞乐怀的妈妈亲自拿到学校还给她的,看得出来已经尽力洗过,不但墨迹已经十分暗淡,不仔细看就不会看得出来,连整件衣服原本的颜色都褪掉了一层。漂白粉的作用吧?
      林西子还听见俞乐怀的妈妈在临走的时候恶狠狠地骂了俞乐怀一句:“女孩子的衣服,你留着干嘛?神经病啊!”
      要是也有专门清洗记忆的漂白粉就好了。

      车子拐过一段蜿蜒的斜坡,便遇见了一大片成熟的玉米地,枯黄的茎梗在柔和的西照里金澄澄的,田地的另一侧守望着一片五彩缤纷却已开始衰败的山林。这里像夏天的北加州,秀丽的景色里有一种迢迢遥遥的召唤,淡淡的阑珊的忧伤。
      林西子踩一脚油门,提高了速度,便上了一段高速,但没有走多久,就又重新下来,弯进一条静僻的小路,那么干干净净而细细长长地,直伸到树林子里面去。
      林西子所住的cabin,就在这片树林的深处。

      并不是林西子那么奢侈,穷学生一个,还非要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这是林西子姑姑和姑父的资产。他们夫妇住在湾区,一年四季温暖如春的气候使得他们常常渴念改变,因而来到五大湖区隆冬多雪的地方买了这么一座cabin,有时间便来住上一阵子。
      其实这里只是State Recreational Area,州级休闲胜地,而从这里往北再走一段儿就是National Forest,国家级森林景区,在那里买cabin应该更加划算。
      但是在姑姑看来,这一片地方已经足够美丽,而且位置就在城市旁边,不像National Forest地带,往往方圆无数里之内渺无人烟,放眼望去尽是幽暗无垠的荒怖。虽说住在这里的时间总归是少数,但越是不会老住在这里,姑姑就越觉得这样的房子没有人气,阴气森森令人心慌。

      姑姑胆子小,而这当中奇特的地方在于,就她这么活了一把年纪的人来说,她怕的是鬼,而不是通常成年人所认为的比鬼更可怕的坏人。在这一点上,林西子就恰恰相反,也正因为这样,姑姑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在这样荒郊野外的大房子里。

      林西子也许永远都没有机会去理解姑姑的这份恐惧。她相信害怕鬼其实等于是害怕死亡,然而死亡真的会比很多事情都更可怕么?譬如说,在几千年的寂寞守望与刻骨相思面前,死亡难道不是一件幸运而美好得太多的事情吗?
      有一次林西子和凌醒聊起了金庸小说里的经典情节,说到岳灵珊死后,令狐冲念及小师妹最怕一个人,便在坟边陪她直到次年春天。感叹之余,林西子随口说了一句:“像我这样不怕自己一个人的人,要是死了,也不需要有人在坟边陪我啦!”
      凌醒答道:“应该还是会有人要去陪的。”

      不知怎的,凌醒的这句平平常常的话,顿时就将那番情境拉到了现实中来,让林西子一时之间只感到满心悲怆,真想失声痛哭起来。金庸怎么可以用一个如此简单的情节,就把那种生死两茫茫的境地写得这般鲜明透彻!真的,为什么要怕鬼呢?他们是多少还在这世上苦苦煎熬的人们的梦中祈盼哪,如果真的可以见到,怎么还会有十年无处话凄凉的无奈?生死离别之悲,原就在于自那以后就永不得见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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