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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哥谭(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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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忒弥斯快速的把那瓶葡萄味利口酒全部喝完,随意的把空酒瓶摆放在躺椅脚旁,站起身把小王抱进怀里,玩闹了一阵。
随后,她从保温箱中翻出个埋在冰里的苹果,再次躺到躺椅上,颇为悠闲的眯着眼咬了一口苹果,话锋一转,八卦起了小王和杰森认识的经过:“小宝贝,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和杰森是怎么认识的?
关于小王和杰森认识的经过,阿尔忒弥斯已经从杰森那里听过一遍了,但她还是很好奇,从小王的视角,她是怎么看待自己和杰森的相遇的。
“怎么认识的呀?”小王勾了勾手指,一个桃子从保温箱中飞到了她的手上,接着有样学样的也半躺下来,咬了一口,桃子是脆桃,在她的口中,发出了‘嘎达嘎达’的咀嚼声:“那天晚上,我在速食店附近巡逻、觅食”
“忽然感觉到有一股视线暗搓搓的盯了我好长时间”
“我就暂时停下了觅食活动,用眼神问他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回答,也没有把视线挪开,还是那样盯着我看,我们两个对视了好长时间”
“我就以为是来跟我争夺领地的”
“正打算发动攻击呢”
“他忽然问我,饿不饿,说要请我吃饭”
“我当然是拒绝了呀”
“为什么拒绝?”阿尔忒弥斯突然出声,打断了小王的讲述:“是觉得可能会有危险吗?”
“危险?”小王听见这个词后,忽的笑了一下:“没有哦,我从有记忆开始,就没有遇见过什么对我来说能够称得上‘危险’的事情”
‘所以,不是因为警惕’阿尔忒弥斯判断道。
“那你是怎么想的?”阿尔忒弥斯出声追问。
事实上,从杰森告知他们这件事情之后,她的心里就存了这么个疑问。
而在小王把杰森猜测的‘警惕’这一选项排除之后,她就更加好奇了——明明都已经饿到要翻垃圾桶了,什么要拒绝来自旁人的示好和帮助呢?
“原因啊……”小王皱眉思索了一会儿。
然后她发现,‘自我剖析’这种脑力劳动,对她而言难度着实有些太高了。
于是,她选择了放弃。
“原因挺多的,我也说不出来,究竟是哪个原因占比大一点”小王挠挠头:“但当时的第一想法就是拒绝”
“可能是因为我已经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了?”
“也可能是因为……”
“哎呀,我不知道…反正就是不想要,不喜欢”
小王没有给出回答,无论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愿意,阿尔忒弥斯都决定尊重她的意愿。
于是,阿尔忒弥斯点点头,放过了这个话题:“然后呢,发生了什么?”
“然后啊”小王回忆着当时的情景:“我的夜视能力很好,所以看出来他的摩托车上有不少污渍,然后他的车也很贵的样子,我就想着推销一下业务,说不定能接到工作呢,就把我做的名片给他了”
“虽然没有能成功承接到洗车的业务,但总算接是到了自来到哥谭的第一笔委托,也算开张了”
说到这里,小王来了劲:“别看我个头小,实际上我很能干的哦”
“我会捕猎、会种花养草、会做饭,会基础的机械装卸维修工作……”
“还有什么修理草坪啊,洗车啊……”
“我都会做,可全能了”
小王一边叭叭,一边挺了挺胸,很自豪的样子。
还顺便给自己那段时间的落魄找补解释了两句:“我那个时候接不到工作,主要是刚来哥谭,人生地不熟,也没有名气,大家看我个子小都不信任我”
“实际上,这也很正常嘛”
“毕竟,大部分人都是没有办法在一堆沙子里准确找出金子的”
“但金子总会发光的”
“所以,我现在找到工作了”
“而且,还是一份福利待遇很不错的工作”
小王顿了顿,在疑似同事·阿尔忒弥斯的面前吹了一波老板:“我们老板布鲁斯·韦恩不愧是哥谭最大的公司头子,他是那种慧眼识珠的人,他能够发现我的劳动的价值,并且给予我跟我劳动价值相等的报酬。我会跟大家一起配合,好好为老板效力,为韦恩集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嗯,为了更美好的世界,为了更美好的哥谭,还有更强大富有的韦恩”
小王说着说着,降低了音量,狗狗祟祟的打探职场情报:“我们公司有工会制度吗?其他的同事好相处吗?工作压力大不大?”
最后,小王声音极轻极轻的问了一句最重要的:“卷吗?”
阿尔忒弥斯:?
阿尔忒弥斯:我的猫猫女儿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
阿尔忒弥斯:作为一个祖籍天堂岛移民沙漠芭娜-麦朵尔的亚马逊人,要理解亚洲豹亚科的思维,还是有些过于困难了
阿尔忒弥斯:但不回答是不是不太好,会不会影响在猫猫女儿心目中,我雄伟高大又充满智慧的形象?
阿尔忒弥斯沉默了一会儿,才想出了一个合适的答案:“我不是韦恩集团的”
“啊?”小王有些惊讶:“但杰森跟我说……”
“杰森是韦恩那边的,其他法外者都不是”阿尔忒弥斯解释道:“我们是因为一些事情相遇,结下了友谊,觉得对方是可以信任,志同道合,可以做队友的,就组成了法外者这个团队”
“这样啊”小王点点头,三两口把桃子啃光,压了压惊,接着把桃核放在桌布上,打算洗干净以后自己在院子里种一株桃树。
“嗯,所以有什么关于韦恩集团的问题的话,可以去问杰森”阿尔忒弥斯也用手中的苹果压了压惊,然后随手把苹果核丢进了垃圾桶中,接着又从保温箱中捞了一瓶朗姆酒:“我是亚马逊人,对哥谭和韦恩集团都不是很了解”
“那你和杰森是怎么认识的呢?”小王望向阿尔忒弥斯,有些好奇:“也是杰森上来搭讪,说要请你吃饭,这样认识的吗?”
阿尔忒弥斯:???
阿尔忒弥斯:等一下,在你心目中杰森究竟是个什么形象?
“不”阿尔忒弥斯摇摇头:“我们……”
“应该算是不打不相识吧”
“不打不相识?”小王更有兴趣了,从忽然一抖的耳朵、脸上的表情到乱舞的尾巴,她整一只老虎都进入了一种‘沉迷吃瓜’的莫名兴奋状态。
“是的”阿尔忒弥斯说道:“那时杰森在黑面具手下卧底,我则在追查拉神之弓的踪迹,在追查的过程中我得到消息,说拉神之弓被卖去了哥谭”
“我盯上了一辆运输货物的火车,黑面具也正组织手下抢劫那辆火车,所以我们撞上了”
“我们两个在争斗了一番之后,发现相互之间要的东西不一样,所以决定先联手”
“就在这时,黑面具的其他手下用直升机把整节车厢搬走了”
“然后被绕后偷家的你们火冒三丈,决定摒弃前嫌,携手暴打黑面具?”小王眨了眨眼,问道,顺便心里暗搓搓的给黑面具打了一个‘搅屎棍’的标签。
“差不多”阿尔忒弥斯伸出一根手指:“只是还差了一个比扎罗”
“我们在车厢里见到了比扎罗”
“后来,黑面具使用一种……有机融合病毒控制了比扎罗,他想以此统治哥谭”
“在我、杰森和比扎罗的努力下,黑面具的阴谋被破坏,他本人也受到了反噬变成了白痴”
“而我们三个则是觉得大家相互之间相处的不错,可以信赖,就组成了小队”
“黑面具变成了白痴?”小王回忆了一番,自己见到那个是叫黑面具没错啊:“但是他……”
“他当时确实受到了病毒反噬成了白痴”阿尔忒弥斯摊手:“但后来又恢复了,莫名其妙的”
“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谁知道呢?”
“也有可能是哥谭的问题”阿尔忒弥斯拧起眉,又跟小王分享了些消息:“哥谭好像有什么奇怪的反派‘总也死不掉’、‘一定会回来’的定律”
“像是什么所罗门·格兰迪、泥面人、利爪……”
“连原本没有超能力的小丑,也因为酒神因子有了不死之身”
“我出国旅游的时候,在古老的东方国度听说了一个叫做‘风水’的词”
“用他们的话来说——可能哥谭的风水就是这样的”
“哦哦”小王有些愣愣的点头。
此时,她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
先是被小丑坑了祖传金库了所有的钱,女朋友也被小丑杀了,后面还一度变成了白痴。
黑面具过的是这什么人间惨剧充满坎坷的一生?
哦,不对。
他被小丑坑了所有身家之后,苦练双枪技艺,跑去黑门监狱招揽了一群小弟,白手起家重新累积财富,成为在哥谭呼风唤雨的黑手党头子之一。
他在阴谋被法外者挫败,甚至自己遭到反噬,一度变成白痴之后,依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力恢复了过来,然后再一次的崛起,又成为在哥谭呼风唤雨的黑手党头子之一。
妈耶,黑面具这个人好励志啊……
这是什么反派男主充满苦逼和坎坷的奋斗史?
他是不是每天枕着枪睡在杂乱的木料上,拿苦胆当饭吃?
小王充满敬意的在心里给黑面具打了一个‘励志’标签之后,看向阿尔忒弥斯,再度发问:“所以,你在找的拉神之弓后来找到了吗?”
“找到了”阿尔忒弥斯举起左手,高声道:“召唤武器”
一把散发着耀眼光芒的弓出现在她的手中。
“这就是拉神之弓”
“太阳神之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