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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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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念归刚进到酒吧,吉他声就闯进了耳朵,他不是很懂吉他但也能听出这吉他弹的好,因为那不断变化的和旋、音色和曲调实在是太绚烂流畅,并且没有一声突兀。
绝对是个玩儿吉他的高手。
小鹿眼被吸引了过去,只是蹦蹦跳跳的观众,那些挥舞的手臂阻挡着他的视线,让他只在偶然晃过的缝隙中,看到了他日思夜想的人。
脚步僵在了这里,再无法移动。
垂在腿边的手一点点收紧,他曾经无论多么努力都见不到的人,那个不要了自己,把自己卖掉的人,现在就这么出现在了眼前。
那么鲜活的。
浑身的血液都往心脏处流去,让那只有拳头大小的心脏几乎要受不住的炸掉,疼的他单薄的肩膀往一起扣去,微微佝偻,可眼睛固执的没有在易子期身上离开,他要看清他现在的样子。
那些手臂都变得虚幻,在五颜六色的光景中,只有易子期是真实的,他嚣张的抬起一条大长腿踩着前面的音箱,抱着吉他的身体稍稍向后仰去,手指在琴弦上绚烂的游走,音乐就如同按了加速键般流泻而出,让人的呼吸跟着不住的往上提。
在窒息的前一秒,他的手利落的向下扫去,发出最后一声裂帛般的断音,人们的呼吸这才开始恢复正常。
一切都被他掌控着。
易子期潇洒的转过身,单手握住身前的立麦,垂下头,灰色的狼尾遮挡住他的脸颊,诱人亲吻的嘴唇离麦克风无限接近,握着麦克风的大手从小指一根根落下,仿佛他搂住的是爱人纤细的脖颈,即将落下甜蜜的亲吻。
有人在吞咽口水。
有人在轻舔唇面。
而易子期抬起他泛碧的眼眸,幽幽的。
睫毛的光影打下完美的幕布,虚幻的。
低沉的嗓音带着些微的哑,清唱着:“就跟着我的起伏陷入这迷雾,放空你的大脑来跳舞,抬高——双腿,再加速——”(这段是歌词。)
鼓声起,敲着心脏怦怦狂跳。
贝斯温柔的加入,好似轻飘飘落下的衣服。
键盘滴答滴答,是水声响起。
满场安静,明明只是一首歌而已,但是每一个人都听的有点热,热的口干舌燥。
程念归应该是在场唯一的一个例外,那双眼睛全神贯注的停留在易子期的脸上,原来他长大后是这个样子,骨相上倒是没什么变化,多了成熟的魅力。
长肉了,不像以前干巴瘦。
但是他今年都25了,他20岁时是什么样子?他18岁刚成年时是什么样子?他刚开始长肉时是什么样子?他开始抽高拔条时又是什么样子……
这些自己都不知道,那紧紧握着的手,几乎要抠破滑嫩的皮肤抠进肉里,眼中涌现出愤怒,这些都是易子期欠自己的,都是他要还的债!
歌曲一首接着一首,气氛愈加火热。
到了下半场的时候,易子期唱着歌不经意的向下扫了一眼,突然发现之前那俩找事的男的正兴奋的挥舞着手臂。
和他对上视线后有一丝的尴尬,手臂都挥舞的不灵活了。
男人:别问,问就是真香了。
易子期眼角带笑的移开了视线,甩动着他的狼尾,汗珠在他的脖颈上滚落,流进能够让小鱼儿游泳的锁骨窝,而后再往下。
前排的几个已经严重忘记自己是来看乐队演出的了。
全都是星星眼,沉醉在易子期英俊的脸蛋和性感的肉.体上,现在的主流是白幼瘦,像易子期这种宽肩蜂腰大长腿,性感小麦色肤色的简直不要太少见。
分泌的肾上腺素刺激着他们的口水,让他们嘶哈嘶哈。
眼看就要两个小时了,台上的易子期丝毫没有累了的感觉,并且蹦达的越欢了,他享受舞台的样子看上去是那么的肆意美好,光落在他身上都是梦的颜色。
人们可以清晰的从他的身上感受到那种快乐并且被传染。
所有人都带着笑容在摇摇晃晃。
舞台上易子期正在和小爽对着弹,两人看样子都很兴奋,撑着吉他和贝斯的腿都要贴到了一起去。
不同于易子期这种浑身上下充斥原始野性的气质,小爽虽然瘦的皮包骨,但是长得白净又秀气,颇有一种病态的破碎感。
台下已经有人在小声嘀咕:“哇~好配啊~”
还有拍照的。
程念归乌黑的眼珠刀子般扫了过去,才不配呢!没有眼光!
易子期又分别往王飞和阿豹那里待了一会儿,之后唱了他们这次演出的最后一首歌曲【谢谢你来过】。
相比于之前的摇滚风,这一首歌更接近于民谣的曲风,不得不说,易子期卖力演唱了两个小时后的嗓音,唱起来特别的好听,好似一个吟游诗人又好似是一个老朋友,之前热闹的气氛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舞台上的人对程念归来说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他的样子,熟悉的是他的歌声,只不过比以前更好听,更成熟。
曾经无数个夜晚,在那个四处漏风的破烂房子里,他就在自己的耳边这样低声的哼着歌儿,哄自己入睡。
回忆起过去,他那双小鹿眼里的神色都温柔了,瞧着暖色的灯光落在易子期身上,把他灰色的狼尾也染成了更温暖的颜色,头发上的汗珠晶莹若王冠,他握着他的麦,半阖着眸子,仿佛处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一刻他神圣的让人想要跪拜。
而等待着被他救赎的人,在这一刻低声又怀念的念了句:“哥……”
因为太久没叫过,生涩的如同第一次破土颤颤巍巍迎接新世界的嫩芽,不知等待他的会是阳光还是雨露,满是胆怯的回音。
一曲终了,酒吧内很安静,过了很久众人才回过神,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差点把房顶掀飞。
易子期抬起头,笑的迷倒众生。
灯光变成了白色,易子期把话筒从立麦上拿下来:“谢谢大家热情的呐喊和掌声,这两个小时辛苦大家了,还请大家不要着急离开,等一下酒吧有小礼品送出,每人都有。”
尖叫更热烈了,吵的程念归皱起了眉头,很快耳朵就被两只手堵上。
程念归看向过于体贴的阿莱,台上的易子期还在说话,他着急的甩了下脑袋。
耳朵这才恢复听觉。
易子期向下鞠了一躬:“现在请给我一点时间介绍下我们的乐队,大家好我是失眠乐队主唱和吉他手,我叫11。”
程念归将这个奇怪的名字重复了一遍:“11……”
“我身边的这位帅哥呢叫小爽,是我们失眠乐队的贝斯手,今年才18岁,正经小鲜肉一枚。”
小爽害羞的笑了下透着些稚嫩的可爱,接着又来了一段非常炫酷的贝斯solo,这反差感的确很吸引人,大家都很捧场。
只有程念归脸臭臭的。
易子期又抱住王飞的肩膀:“王飞,我们失眠乐队的键盘手和曲作家,真正的艺术家。”
王飞的键盘弹的很妙,他并不是单纯的炫技,而是弹了好几段以前经典电视剧的配乐,神乎其神,一下子就把大家的回忆都勾了起来。
掌声热烈。
易子期迈着他的大长腿向舞台偏后方走去:“最后我要介绍的这位重量嘉宾,就是我们失眠乐队的队长兼鼓手。”
阿豹抢过他的话筒:“什么重量级,我可一点都不胖,大家说是不是?”
观众们有喊是的有喊不是的,都很开心,只能说阿豹不愧是队长,之后他的单独表演,那鼓槌耍的,迷倒好几个。
全员介绍完毕后,易子期重新回到前方位置:“再次感谢大家今晚的到来,这里是夜色酒吧,我们是失眠乐队,现在我宣布今晚演出到此……”
“再来一首!”
“是啊是啊,再来一首!”
易子期向第一个喊话的人看去,赫然就是最开始针对他的男人。
也有其他的观众认出来了,故意问道:“呦~还在呐,怎么不嫌弃了?”
大家都好事的看着。
男人脖子一昂:“操,老子又没在你家床头上,我承认之前是我说错话,你们这乐队牛逼,我服!”
就听一片笑声响起,男人还想给自己留点面子,故意又加了句:“但是我最服的可不是你,鼓手牛逼!”
忽然被夸夸的阿豹还有点发蒙,不大好意思的挠了挠胖胖的脸。
男人凝视着易子期,不知道他会是什么反应,大家也在等着看,这个年轻野性的主唱会说什么?
易子期竖了个大拇哥:“有眼光,我也觉得我们的鼓手牛逼,大家觉不觉得?”
“觉得!”观众齐声喊到,心想这个年轻的主唱不错,有格局。
易子期和男人相视一笑泯恩仇。
男人从最开始的针对到现在的欣赏:“那必须得再来一首了吧!大家说是不是!”
“是!是!”
安可曲目都是有准备的,像这种小乐队会视观众情况唱或不唱,应该说有没有资格继续唱。
现在观众的反应,说明着他们失眠乐队有资格。
易子期握着麦克风,台子充满热情的观众,震耳的呼喊,这就是他喜欢舞台的原因,正准备开口,耳朵忽然嗡——的响了一下。
那一瞬间感觉脑袋都要炸了。
还好他习惯忍受疼痛,没有任何表情变化,真是不能熬夜啊,起码不能熬一整夜,老了老了。
“既然大家这么热情,那我们就再唱一首。”
欢呼如海啸般此起彼伏,易子期把吉他放到地上。
“我有点热,脱下外套。”看得出来他的确是很热,脸上的汗就没有消过,脱下他那件五彩斑斓的黑色外套,里面是一件简单的黑色工字背心。
就听哇声一片,观众们更热情了。
程念归瞳孔猛缩,漂亮的肌肉被易子期健硕的骨架撑出流畅的线条,紧致的没有一丝松垮,虽然露出的部位并不算多,但是蓬勃健康的生命力扑面而来,以及混在汗水中的野性,让人的呼吸都跟着灼热。
尤其是观众们的呼喊:“再脱一件!再脱一件!”
“易子期!”
“你穿成这样骚给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