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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探花郎(BL) ...

  •   「楔子」

      “新科探花郎纵马游街,好不威风。”

      马蹄趵趵,响彻巷道。

      街头巷尾,人头攒动,争着一睹新科探花郎的风采。

      方觉夏骑马扬鞭,所过之处,惊起一片尘土。

      街肆喧闹中,一声清脆的铜钱落地声幽幽响起,方觉夏收了势,顺着声音源头看去,只见阳光之下,金灿灿的铜币向自己滚来。

      然后转了个弯,滚进了路旁的下水道里。

      “哟,没瞧准。”少年懒洋洋的声音自前头响起。

      方觉夏登时晃了神。

      只见身着墨色襕衫站在人群中,八尺高的男儿,颇为惹眼。

      是覃玉琅。

      “许久不见,小书生。”覃玉琅歪了歪头,冲方觉夏咧嘴一笑,两颗虎牙难掩森然。

      方觉夏忽然觉得脖子后隐隐作痛。

      他捡的狼崽子,终是找上他了。

      「壹」

      在方觉夏还是个少年书生的时候,有个怪癖。

      他喜欢捡东西。

      于是在进京赶考的路上,他随手捡来的一只灰犬粘上了他。

      这狗东西生了对海蓝色的双瞳,叫他一瞧便爱上了。

      漫漫长路,有此狗相伴,实乃幸事。

      可这狗爪子不干净,会偷东西。

      “这肉你从哪偷的就放哪儿去,不然休怪我无情!”

      方觉夏提着狗的后脖颈,指着荷叶上那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咽了口口水。

      天杀的,鬼知道他扁着肚子有多么难受。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狗斜眼睨着他的模样……太欠揍了!

      狗鼻子喷出一声微不可闻的鼻息,随后挣脱了方觉夏的禁锢,向外跑去。

      方觉夏怔怔地看着灰犬在夕阳下奔跑的背影,后知后觉地想。

      夭寿啦!狗子离家出走了!

      「贰」

      方觉夏败得很彻底。

      他承认自己是个十足的狗奴,于是他踏上了漫漫寻狗路。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是个倒霉蛋儿,偌大的树林中,竟叫他遇见土匪了。

      “钱财拿去,给我剩点干粮便可,求您了大爷。”方觉夏是个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可对方不上道,见他生得漂亮,要抓他给什么二寨主做赘婿。

      这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见他抵死不从,那土匪便红了眼,举刀便砍。

      一道白光闪过,林子顿时亮如白昼。

      方觉夏痴痴地看着挡在他面前的飘飘白衣,恍惚觉得自己上了天国,即将往生。

      一圈土匪悄无声息地倒下,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嗝屁了。

      白衣的主人转过身,作势要扶他起身。

      方觉夏连连摆手,“恩人住手,我自己来,我可以。”

      待他站起身,整理完自己的衣衫,方抬头看清对方的面容。

      眉眼深邃,鼻梁高挺,薄唇微勾……微勾?

      这人生得极妖孽,笑得也颇具艺术感。

      正所谓三分不羁,三分宠溺,还有四分帅气。

      活的扇形图。

      方觉夏冲对方作了一揖,“今日之恩,方某无以为报,敢问恩公姓名?”

      白衣少年略一思忖,方正色道:“小灰。”

      方觉夏险些被口水呛到。

      小灰?

      哪个小灰?

      “我也觉得你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不太好听,你也可以叫我覃玉琅。”

      方觉夏看着对方勾起的唇角狠狠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恨扇形图。

      「叁」

      是夜,飓风忽起,几乎将二人夜宿的茅屋篷顶掀翻。

      方觉夏缩于屋中一隅,忌惮地看向身旁的男人。

      “主人,你若是觉得冷,大可以像从前一样抱着我。”

      方觉夏简直不知道覃玉琅是怎么用那张妖冶的脸说出这般不要脸的话来的。

      “你从前是狗,如今是人,不可同日而语。”

      还是个比他高出一头的男人。

      方觉夏莫名觉得委屈,扭过身不去看他。

      覃玉琅轻笑道:“错了,我是狼,不是狗。”

      方觉夏噎了一瞬。

      他承认,他从前的眼神是不太好。

      不然也不会招来这么一只……狼妖。

      “都说人妖殊途,过了今日,你便走你的阳关大道去,莫要与我这穷酸书生窝在一处了。”

      他说得决绝,覃玉琅也敛了笑意。

      “你若是不喜欢我变成人形,那我变回去还不成么。”

      话不是这么说的,理更不是这个理。

      方觉夏急了,扭过头看向面色委屈的覃玉琅,急道:“你摆出这幅样子给谁看,我可不是心软的人……”

      覃玉琅不言语,只是幽蓝的眸中闪过水光。

      方觉夏登时没了脾气,“好好好,你想跟便继续跟着吧。”

      狂风将半扇门揭开,“呼啦啦”往里灌风,方觉夏往草堆深处躲去,没能看见覃玉琅得逞的笑容。

      “实在是冷的话,我们挤挤?”他友好地提出建议,接着伸手将方觉夏揽入怀中。

      方觉夏触电般地抖了抖,在心中默念:都是男人,怕他做甚,抱一会儿也死不了,又不是没抱过。

      男人的体温比小狗还要暖和。

      方觉夏鬼使神差地想着。

      「肆」

      “君来客栈的麻辣兔头味道极好,我们去试试?”

      覃玉琅拉住方觉夏的袖口,往路前头指去,“再走上半个时辰就到了。”

      方觉夏从对方手中扯回自己的袖子,甩了甩,“我没钱请你吃什么兔头,甭想了。”

      吃不成兔头,覃玉琅也不恼,薅了把方觉夏的脑袋,直到将那一头软蓬蓬的头发揉乱,方才停手,轻叹道:“是该想法子赚钱了。”

      方觉夏觉得自己一定是出现了幻觉,不然,狼妖怎么会想去打工赚钱呢?

      这毕竟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不过这给他提供了逃跑的思路。

      看着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覃玉琅,方觉夏艰难地咽下口水,“我支持你,加油!”

      「伍」

      方觉夏跑了,像个丢妻弃子的白眼狼,丢下勤恳打工赚钱养他的覃玉琅,跑得远远的。

      这一跑便是一年。

      覃玉琅那狗鼻子居然没跟上来。

      真是稀奇。

      方觉夏虽心中不安,却还是乐得自在。

      只是时间久了,心中的苦闷却越酿越深,难以纾解。

      他想,他定是疯了,不然覃玉琅那张脸怎会夜夜入梦来?

      直到他一朝功成名就,成了新科探花郎,于街上走马,那道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眼前。

      “小书生,你想我了没有?”

      呸!

      这人还是如此的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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