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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01]
      忤逆克制执迷不悟,反抗上帝。我本来也不想这样,从一开始他对我笑就不对劲了,那时候我不知道我将为某一个人神魂颠倒,莫敢忘怀,从此一生。
      我们不是恋人。我们是认识十年以上的亲密无间的异性朋友。
      我们之间,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02]
      他就一整个儿混蛋,但难以置信我妈居然会喜欢他。有一次我旁敲侧击问我妈,为啥喜欢他,我妈乐呵呵地说他小时候长得像个福娃,白白胖胖一大胖小子,她就喜欢那样的。
      我没敢问,我没敢说要是大胖小子当你女婿会怎么样。
      后来大胖小子长大了,瘦了,五官显出俊逸的轮廓来,身量拔高,像小树一样抽条,比我高一个头,四目相对时我必须仰视他。
      我讨厌仰视,这个角度意味着由下至上,意味着居于下位。但值得庆幸的是,他看我时也必定要为我而低头,我权当他是惟这一次低眉俯首,一生里有一次就够了。

      [03]
      我俩认识十来年,大小算青梅竹马。有时候自己也会觉得不对味儿,怎么着认识这么久还没把他杀了祭天。我不认为这是容忍。一开始那是因为友情与包容,到后来变味儿越界,我出格出错。
      后来几次回想,我和朋友说,这是一盘死棋,其实从一开始就走错了。

      [04]
      那么多年我都坚信我是一见钟情派,后来老天作弄命运作祟,要教我做人,告诉我日久也可以生情。
      人生本就是永不停歇永无止境的折磨,上帝折磨我,爱折磨我,理智与清醒反抗感性,也将我无休无止折磨,纠缠不休。

      [05]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其实早就不记得了。我和朋友讲是我自我攻略,处女座总是善于自我攻略。我说他从始至终没有抛下哪怕一个陷阱,我说从头到脚都是我自投罗网,我一步步走进海里,却忘了自己不会游泳,无人营救,只有迎来窒息结局。
      朋友怒赞:你说得对,二臂。

      [06]
      总之我喜欢他了,我不断出格不断出错,但与生俱来的理性不允许我为情感折腰。于是我不断在海里挣扎,最终学会狗刨蛙泳自由泳相结合的半吊子泳姿。
      我劳心劳力游回岸上,深感劫后余生,不晓得大浪淘沙再次拍过,我将会被重新卷入海底两万里,深不见底的黑暗里,我连如何狗刨都忘记。

      [07]
      我下头了,我又上头了,死灰复燃,反复多次都是折磨自己。可是他对我笑。
      有一天喝多了,我用醉醺醺迷蒙的眼睛看他,我当时迷糊地趴在沙发上,无所谓今夕何夕,只想闭眼睛睡觉。
      有人从上边忽然掐我后颈,我以为是一位女性朋友,心想好啊趁人之危,可算让我逮到了,速来挨骂!
      于是我笑骂两句,抬头去看,也望进他的眼睛。我好像明白为什么大海深不见底。

      [08]
      我本来不想反复下头又上头折磨自己。
      可是他对我笑欸,也用醉醺醺的眼睛看我勾起嘴角。我不能说他眼睛里的笑意温柔,但确实有一种柔和的静谧,像圆月照人和夕阳黄昏。那时候我想如果我的眼睛是照相机就好了,如果我能永远记住就好了,又或者如果从来没发生过就好了。
      那时候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我被那种感觉惊到了,直觉是一种留不住的朦胧的美好。

      [09]
      因为太过于美好,所以留不住,没有未来也没有前路,说什么都是堪忧令人犯愁。
      别再对我笑了。如果从来没有遇见过就好了。我本不应该丢盔卸甲,我本不必如此软弱。

      [10]
      其实从这件事里我就应该大彻大悟,人真的不能喝酒,酒精不会让人幸福。
      可是我没有,我不长记性,从小到大都是,一辈子都是,额头撞南墙上耶不会回头,我们倔驴都这样。

      [11]
      关于我喝多了吐完之后强吻竹马并强取豪夺这件事,我本来不太想说,但却觉得应该记得。
      文字是一种平静温和的记忆。我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于是也就无所谓忘不忘记,时光停留此刻,像流淌在一首诗里。
      然后我将会忘记,我将会继续前进。

      [12]
      其实不记得是吐完之后亲的还是吐之前,我标题党了,因为断片真的不记得了。
      喝多了就喜欢找身边人贴贴的我,以及奇奇怪怪的竹马。很显然两个人都没有好果子吃。
      我俩的相处模式就是坐一起的时候我把腿放他腿上,朋友说我俩相处模式像情侣但脑回路显然不是那回事儿。我也觉得不是那回事儿,友达以上,恋人未满,那太超过了。

      [13]
      那天他也喝大了,我穿了吊带和短裤,我挂在他的身上搂着他的脖子,他似乎只是想揽过我的肩膀,之后干燥温热的掌心却按过我赤露的腰侧和肚腹,在半路改道,手臂环绕去搂我的腰。那一刻我似乎庆幸我有马甲线又似乎没有,我记得他摸到我清癯突出的肋骨。
      上帝知道我俩平时不这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亲他,也不记得到底是我先亲的他还是他先亲的我。反正亲了,就像人们说的那样,酒精不会使人变坏,只会催化和放大人的欲?望。
      很显然我现在就正在被催化和放大欲望。

      [14]
      在我为数不多的记忆里,我们在舌吻,我依稀记得我纠缠住他的舌头,在湿热的口腔里遨游和掠夺。可是醉鬼又能懂什么接吻技巧呢,那其实是下意识的索取,我朋友说像强取豪夺,其实也没有错。
      我还记得我搂着他问,你喜不喜欢,没说喜不喜欢我,具体的不记得。
      他说喜欢喜欢,我知道那其实是哄醉鬼的意思,尽管他也喝多了,不喝多就不会出格。

      [15]
      第二天我俩默契地装作无事发生过,要说他不记得我肯定不信,他都能记得我吐了,怎么就不记得交缠的唇舌。
      后来真相大白,他确实没断片,他都记得。我假装失去了这段记忆,痛苦地和朋友们讲,我断片了,我菜,我痛失酒神决赛圈名额。
      但我俩还是装作无事发生过。

      [16]
      我不是不喜欢他,只是恋人比朋友更难做,匿名的好友是形容这段关系最贴切的歌,所以友达以上,我被动选择了恋人未满。
      要考虑的现实因素太多,我俩不在一个大学,再加上他大概率不会喜欢我。
      他第二天没有找我说这个事就代表他没那意思。那时候报考恋爱脑上头我想离他更近一点,放弃985去报他城市的211,后来醒了,想我那时候到底年轻。恋爱脑没有好果子吃,处女座不做恋爱脑。

      [17]
      这段感情其实难以维系,就算我俩在一个城市,最后他处个对象,好家伙小丑竟是我自己,孤苦无依孤家寡人飘到遥远城市,我在异乡,自然就是异客。最后赌输了一无所有,跟人口 G 卖没啥区别。我缺乏豪赌的勇气和感性。
      那一天我想,我要记录我又一段感情无疾无终。我要睡觉,然后起来面对清醒和人生。

      [18]
      据我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朋友表示,那一天是我主动白给,我先化身贴贴怪亲的人。
      我大为震惊,我说他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母零,为什么不推开我啊,给我个嘴巴子也行,为什么不给我个嘴巴子啊!
      对不起,骗人的。我太擅长口是心非了。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你不要推开我。

      [19]
      朋友很为难,说人家推了呀,没推开。
      我说你放屁,我他妈九十斤,拿个杠杆都给我翘飞出去了,他推不开我?什么玩意儿啊到底,他就没拒绝吗?
      然后朋友说,哦那倒不是因为这个。
      他半推半就,最后从了。也确实有过主动回应我。
      然后第二天醒来,他选择装作无事发生过。

      [20]
      我其实不能明白为什么他不拒绝我,他明明可以拒绝我,只需要轻飘飘地推开我,男女力量差异,体重悬殊,那对他来讲轻而易举。
      可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又或者说忍耐顺从。
      我不想再想了,其实到这里就可以了。
      我不会再想了。
      那些前事旧路大梦一场,庄周梦蝶于黄粱,我都不会再想了。
      留不住的,圆月独不照人矣。
      这段无疾无终的感情,注定不能两全的爱恋,不被允许存在也不能谈及包容,我都不会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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