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县案首:县试第一名
2、乡试:院试后合格者为秀才,之后秀才参加的考试就是乡试,乡试合格即为举人。
3、阑珊……潇湘:出自一丛花·咏并蒂莲,清代,纳兰性德
4、书院对联:出自《格言联璧·接物类》
科举相关
科举入仕一开始,读书人必须通过县试、府试,而后才能参加童试中最后的考试——院试(也叫道试),取得乡试的资格,乡试之后是会试,再之后是殿试。
1、县试:为童试考试中的第一场,在县署礼房报名,由儒学署教官监试。童试是预备考试,通过才能取得府试资格。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连考五场。第一名叫县案首。
2、府试:是明、清两朝科举考试程序中,“童试”的其中一关。通过县试后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参加府试,报名、保结,与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但保结的廪生要多一名。府试通过后就可参加院试。清朝府试多在四月份举行。连考三场。第一名叫府案首。
3、院试,是童试中最后、最关键的考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是由朝廷派往各省的负责全省教育事务的专职官。明代称为提学御史、提督学道。清代称督学使者、学政使,又称提学使,学院、学宪、学台等。与其称呼相对应,学政主持的考试被称为院试、道试、学台考等。第一名叫院(道)案首。
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合格后称为生员,也叫秀才,不合格的仍旧是童生。
成为秀才后,得到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1、参加乡试(省一级统考),考试合格者为举人,第一名叫解元,连中三元的第一元,有做官资格,三年考一次,八月举行;
2、接着参加会试,会试者,共会一处,比试科艺,由礼部主持,在京师贡院举行考试。由乡试考试合格者举人或贡生(府州县秀才中成绩优秀到京师国子监读书的人)参加,考试合格者为进士,第一名叫会元,连中三元的第二元;
3、最后是殿试,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共三甲,第一名叫状元,连中三元的第三元,共三甲:一甲进士及第,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