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给新月吃点儿好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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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个叫“小胖科学家”的养狗网红翻车了……
咋说呢,我是在B站上看到的,他家小胖确实跟他不怎么亲,但是以我已经把我家狗养老送终并认识全小区大部分狗的一点点微小的眼力……他那个澄清视频里的狗应该还是小胖。
狗的“表情”跟人类是完全不同的,狗/灰狼物种并没有使用面部肌肉表达情感的本能(补充:一些研究认为狗在驯化过程中出现了专门用于和人类交流的面部表情,然而其并不完全与人类表情一致)。小胖那种特殊的“委屈”表情很可能只是一种眼部动作搭配面部特征,因为与人类的表情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才会被观众识别为“表情”,这也是它能够出名的原因之一。
因此我认为小胖的“表情”很可能是偶然形成的特征,短时间内再找一只狗而具有相同特征的概率较小。
至于是否存在虐待,因为我没有看过该名网红的视频,只是在B站上看了几个截取其疑死虐待的片段(针扎、图钉、掉毛、掉牙),暂时还无法判断。不过我个人认为针扎和图钉那两个片段解释为虐待比较牵强,针的那张截图有眼睛的人都应该看得出来是桌子的边缘,图钉的片段我觉得看不出来是图钉,掉毛和掉牙是虐待嫌疑最大的证据。似乎已经有警方调查了,看鉴定结果吧。
(此外补充一个,又看了一下小胖呲牙叫和之后澄清的片段,感觉它跟该名网红平日的关系很差,算不算虐待不敢肯定,但是肯定不属于值得倡导的饲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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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巧我家狗曾经就是很爱叫的类型,就想稍微谈一下狗的性格……
我家狗跟猫是相同的养法,定时定点喂食,其他时候只是撸一下不会给零食,狗比猫多的是一天两遛,所以互动稍微多一些。结论就是我家狗(年轻的时候,老了之后不爱动换了)基本上把我当自动梳毛器(因为我不喂食只遛狗),它高兴的时候我可以随便把手伸它嘴里,但是它也可能突然就不高兴了开始对我呲牙叫(但是不会咬人);领地性极强,任何人都无法靠近它的窝,而且任何人进单元门电梯都会触发嚎叫报警系统;平时只有它来找我梳毛,我叫它虽然会过来但75%概率就是看我一眼就走了,服从性等于没有(因为确实没有经过训练),外出必须拴着否则只有它遛我。
这个性格可以说是较差了,但是饲养方式怎么也谈不上虐待。不同品种的狗确实有性格的差异,而性格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像我家狗这种捡的串儿,平时又是低互动的饲养方式,就完全无法预测到底会形成什么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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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很多网红动物的奇特行为其实是50%天生/偶然形成+50%刻意训练,而“训练”和“虐待”的区分往往是要看结果上是否损害了动物的健康。对于排除了虐待行为的偶然行为/训练结果,观众可以表示不喜欢/反感,但也不应把其上升到道德层面(这句话针对现在巨量的搞笑类宠物博主,而不仅针对该名翻车网红)。
而且对于该名翻车网红,重点不在于到底有没有/有多大程度的虐待,而在于其公开发表支持虐待动物博眼球的言论,对网络社区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从法律和社会道德上,宠物属于人的私有财物,私下如何处置是其主人的自由,但是含有暴力的视频/图片/言论不应在公开场合发布。同理,观众抵制低俗网红是观众的自由选择,不应与法律/社会道德谴责相混淆。
另外再谈一下虐待动物是否应该进入法律……有一个重要的事实需要明确,就是一件事写进法律的必要条件是它具有可操作性。
在我国还存在大量欠发达地区,各种不规范饲养宠物的情况下,仿照一些欧洲发达国家(比如德国)修改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其执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别的不说,法律禁止虐待等同于法律同样要禁止遗弃和/或官方对所有流浪动物进行收容和绝育,否则流浪动物将会对居民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影响。
而现在我国连狗均接种狂犬疫苗都实现不了(因此浪费了巨量资源在人用狂犬疫苗上),就更别提找到遗弃者并进行处罚了。而且在法律规定养宠标准后,原本无法提供足够条件的养宠者也会选择遗弃宠物。至于官方机构对流浪动物进行收容,其花费过大,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完全不值得(甚至对发达国家也不值得,欧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捕捉+收容一段时间等领养+无害化处理)。
因此我等普通人应该抵制的是低俗网红用宠物博眼球及其他在公开场合发布低俗暴力内容的行为,而不是要求全社会禁止虐待宠物,因为后者是目前无法实现的。
(又:不炮击虐待宠物行为是因为不能把欠发达地区的养宠人一棍子打死,并不代表给某些人的故意暴力行为开绿灯,确实个人财物自己处理外人管不着,但别人要是知道了也有远离他们的自由)
另:以上“低俗”的标准指「设计出违反事实的剧情博眼球」,例如设计出狗是因为嫌人唱歌难听才呲牙叫的剧情(实际上以狗的智力,对于所谓的唱歌难不难听并无法进行判断,而呲牙叫可能有多种原因)。
不光是该名网红,现在很多宠物博主都有给宠物“强行加戏”的行为,先不论其背后的训练方式是否存在虐待,就说呈现出的画面和剧情也会对观众产生误导。
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地下室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