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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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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岁清明,我与家人一同上山祭祖,跪拜之时,我不慎被草木割了手掌,霎时鲜血四涌,旁人多道是不祥之兆。
我平时最恶此怪力乱神之事,豪爽大笑,撕了衣衫将伤处包扎,只道旁人少见多怪,大题小做。
二十四岁,我在湖中垂钓时钓出一尾金色鲤鱼,鲤鱼不停拍打鱼筐,意图逃命。
我以为此鲤鱼定是异物有灵,将其放生,其后垂钓无一不是肥美鲤鱼上钩,不多时便满载而归。
二十六岁,我与李家嫡女李檀儿订下婚约,约定两年后便成亲。
我签订房契,买入一座泥瓦房,两座茅草屋。(=^▽^=)
二十八岁,我成亲了。
二十九岁,我出城办事,傍晚城门将关闭之际,想起娘子嘱我所带之物未曾买到。
我返回采买娘子所托之物,误了时辰,归家时城门已关闭,我只好在城外野地露宿一宿。
三十岁,我被赐字:西元。
三十四岁,李檀儿怀了我的孩子!
我决定把孩子留下!(??-ω)(ω-`?)
三十五岁,与我一处的族兄弟处处矮我一头,心中记恨,趁我在榻子上小憩之时,将灯油挥洒,滴在我的面上,好在未有大碍,族兄弟求我莫要追究,不若他便要受长辈责罚。
我内心恼怒,誓要追究其错,让长辈好好地责罚了一番。(?`~??)
我的妻子为我诞下了一女,取名
?伏弟魔!
三十六岁,我与友人一同下象棋解闷,我一步下错,被友人抢了先机,眼瞅就要将我的军。
我自知此盘输局已定,便认输重下。
三十七岁,早些时候,我的娘子与邻家几位娘子摸骨牌输钱输狠了些,在家自个儿生闷气躺床上,不甚搭理我。
我拿钱补上娘子的空缺,让娘子尽管痛快去耍,娘子拿了钱,脸上喜不自禁,只道我善解人意,对我越发尽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