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豇豆苗苗(十二) ...

  •   距离妖界三日游已经过去十来天了,我早早被天青送回了天庭。
      浅绛作为芳草门宣传主干事,隔三差五的催我将游记发到博客上,然而我太懒,一直没有动笔。
      我满心满眼念的都是珐琅香兽的仙姿仙踪,以及它背后那笔代表着二郎神阴险狞笑的百万巨款。
      ——友好旅行社已被天庭工商局查封,黄衣算盘仙卷款潜逃,金秋葵是一去无踪影了。

      自古红颜多薄命,在二郎神上门讨债前,我抱着过一天就少一天的想法,将妖界带回来的花种洒在后院的苗圃里。天界里这么多GOD FIVE的粉丝,肯定会有仙子对“结婚狂”感兴趣。为赚钱,为生活,既然锁匠当不了,改行做个花匠也不错。

      这天我正蹲在苗圃里浇水,忽闻门口风铃清响。
      “噢来来,噢拉拉。”
      我那风铃是带了来人显示功能的,只有对芳草门弟子才会响这歌。我想多半又是浅绛来催我写游记,于是头也不抬道:“莫慌莫慌,在天庭真理报截稿日之前,定将文章送上。”
      身后人噗嗤一笑,无限娇俏。
      我丢了水壶回头看去,却见来人是甚少登门的芳主,不由得有些惊诧。
      “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拍拍手里的泥,我赶紧给她拖来一把香樟木雕花椅。

      “来看你过得好不好呀。”
      芳主以袖掩口,美目似月牙儿弯弯,整个人仿佛水葱般娇滴滴青嫩嫩。
      ——唉,明明是千年老仙,外表还偏偏跟个二八少女似的,真是令人嫉妒!

      “没有打板子,没有关禁闭,已经是很好了。”我在绝色美人前总有几分紧张。
      “不用担心,珐琅一事,玉帝不会再追究了。”芳主自云袖中探出玉白无暇的手,轻轻搭在我半握成拳的五指上,“我去找王母求了情,另外圣君他……”
      想了想,她微微一笑,并未将话说下去。
      天青做了什么,其实我一点也不想知道,所以我也没继续追问。

      “好妹妹,这次你下妖界,可有接触什么好玩的东西么?”
      话锋一转,芳主开始关心我的妖界奇遇来,眼睛有意无意的朝苗圃飘去。。
      我禁不住觉得好笑,不管浅绛还是芳主,怎么都这么想知道我在妖界的所见所闻?难不成是她们在天庭呆闷了,也想去妖界泡个绝世美男?
      “妖界挺多丑八怪的,没什么意思。”出于某种邪恶的私心,我隐瞒了自己跟霁蓝的相遇,“倒是花花草草挺特别的,我就带了些种子回来养着玩。”
      “胡闹!”芳主娇嗔一句,似是松了口气,“妖界的花自然要长在妖界,天庭里怎好养的活?”
      “死马当活马医呗!”我无赖的笑笑,虽然心里多少有些失望,“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傻丫头,我是芳草门的芳主,司百花万草,你说我是知道不知道!”芳主蹙眉瞪我一眼。
      我被她这凌空一瞪瞪的浑身舒坦仙乐飘飘,仿佛每一根汗毛都做过了离子护理,柔顺飘逸潇洒自然。
      “不养了不养了。”赶紧挽住芳主的胳膊撒娇,“芳主说什么,我就做什么。”说罢还踢了那水壶一脚。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想要是我前世是男人,定是死在美人销魂的裙下。

      “你呀……”芳主纤纤玉指一点我鼻尖,三分无奈七分宠溺,“听说这回是黑无常传你消息的?”
      我点点头,将脸埋在她肩颈中深深吸一口气。
      唔,好香,这就是让那老色狼吕洞宾心心念念难以忘怀的至纯花香吧!
      ——要是能把芳主变为一个小小的玉人儿收在袖子里,天天看她对我抛媚眼,每晚睡觉前跟她一起洗个花瓣澡,不知道该有多幸福呢?
      我正飘飘然胡思乱想着,却听芳主声音幽幽道:“黑无常早已与那紫竹仙子有了婚约,虽说他们千年过了都未完婚,但这婚事毕竟是玉帝钦赐,紫竹仙子又是观音座下的人,你还是不要与黑无常频繁来往……”
      一提黑无常,我便悲从中来的泄了气,从芳主身上悻悻撤离:“……知道了。”
      芳主欣慰点头,然后又犹犹豫豫道:“这次圣君亲自下凡接你,消息传开,仙子们都十分羡慕你,你对圣君……作何想?”
      我瞧她杏眼圆睁神色闪烁,真是忍不住很想作弄她一番。
      “没想法,没感觉,没冲动。”话出了口,却还是真心实意,毕竟人家是我的直接主管,过于频繁的太岁头上动土不好。
      芳主凝了眉,似乎不怎么相信:“……圣君他……有很多人喜欢,你还是不要……”
      我知道她吞吞吐吐的是不想说出“肖想”二字,心中忍不住感叹芳主就是芳主,不似浅绛那般直白大胆,人家顾虑周全,生怕拂了我的面子。
      “芳主大人。”
      我搬正她身子,深情而热切的凝望她。
      “如你所知,我是走文艺路线的。作为一个文艺女青仙,自然越小众的东西我越喜欢,越没人喜欢的我越喜欢。如果有谁正被很多人喜欢,那么,很抱歉,我一定非常的不喜欢。”
      言下之意——你大可不必担心了。

      芳主盯着我双眼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努力想瞧进我的心里去。
      君子坦荡荡,我也就敞开了怀抱鼓起胸脯任她看。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良久,芳主终于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
      唉,她幽幽叹口气,似乎是放弃了。

      “你这糊涂性子,也不知是好还是坏……”芳主伸手附上我的面颊,眉宇间仿佛有挥不去烟雾轻笼。
      “难得糊涂,难得糊涂。”我赶紧捉住她的手甜滋滋吃豆腐。
      芳主摇头笑起来,十分无奈。
      “既然你喜欢种花养草,也好,花草娇贵需悉心照料,身边不可一日无人,以后莫再乱跑了。”
      我立即拼命点头,此时此刻,美人说什么都是对的。

      芳主留下一瓶玉露,说是养花的最好肥料,然后翩然而去。
      她走后整整三日,我的小屋里都还有清雅的余香环绕。
      无论我如何标榜自己的高雅文艺,这等与生俱来的天赋却是望尘莫及的,芳主她老人家才是真正的女神啊!
      可望不可即,看得到吃不到,我心中悻悻一阵,回家洗洗打算睡了。

      然而一连几日,我并未能好好安睡。
      夜里总有一些嘈杂而纷乱的奇怪声音,扰的我翻来覆去不能入眠。
      开头我以为那只是风声,然而往后几日,我竟渐渐从风声里听出一个单词来。
      “渺渺!”
      “渺渺!”
      “渺渺!”
      那声音是如此的低沉压抑,仿佛包含了上万年的苦痛悲怆,以及沉甸甸的担忧和不甘。

      “这里没有养猫呀……”被吵的实在睡不着,我索性从被子里支起身子——声音着实暗哑难辨,我下意识的,认定是哪只野猫在叫“喵喵”。
      下了床,蓬头垢面朝屋外走去,我循声来到了一个地方。
      ——没想到声音的来源地是那小小的苗圃。
      更让我吃惊的,本来早已打定主意不管的泥土里,居然冒出了一片小小的青嫩花苗!
      “渺渺!”
      “渺渺!”
      “渺渺!”
      那些绿油油的小花苗,迎着凌厉夜风,昂着头肆意叫喊着。

      我顿时又惊又喜——芳主不是说天庭是种不活妖界的花的?怎么我偏偏种出来了?
      然后又颇为遗憾,望着眼前这群被风吹的东倒西歪的花苗,我竟分不出哪些是真心花,哪些是结婚狂,哪些是遭遇背叛的大奶?
      “估计是芳主的玉露发挥了作用吧!”我嘀咕一句,蹲下身拍拍一株小青苗,心中颇有总算种出了金枝玉叶的唏嘘感成就感。
      小青苗还在低低的叫着“渺渺”,分外努力,分外执着。

      到底是喵喵还是渺渺,我怎么也分不清,困意袭来,只好边打呵欠边慢慢朝屋内走去。
      ——妖界的花本来就是不按常理生长的,你别往心里去。
      我还记得霁蓝的这句话。
      估计是当时挖错了种子,顺便连什么喵喵树汪汪草也带回来了吧!反正不会是真心花,真心花真心花,人家自然是要开了花才能说话。

      这些奇怪的花苗,很快没有对我的生活再产生什么影响。
      因为它们渐渐长高长大,也不再呐喊了。
      我悉心照料着它们,盘算着等它们开出花来,拿去买个好价钱。
      结婚狂得卖给GOD FIVE粉丝俱乐部。
      遭遇背叛的大奶要卖给天庭怨妇联谊会。
      真心花嘛……是卖给天庭刑部,还是卖给顺风耳开的那家私人侦探所呢?

      我活在美滋滋的幻想里,想象自己开了一家玻璃屋顶的花房,每天穿着优雅的豇豆红裙,娴静笑望来来往往的过客。如果遇到了霁蓝那样的极品帅哥,我便免费送他一朵“结婚狂”。如果是GOD FIVE来嘛,哼!哼!哼!
      ——为防止引起不良的生理反应,还是直接关门大吉好了……

      没了责罚,没了讨厌的二郎神,没了乱七八糟袒胸露乳的女妖,我每天都在暖和的阳光下含笑睡去。
      我爱天庭,发自内心的热爱。
      我爱这里的和煦,爱这里的宁静,爱这里的轻松,爱这里的自由。
      天青和芳主为何老担心我会离开天庭呢?不会的,并不会,我豇豆仙子的毕生理想就是好好修炼,成为一个有地位有尊严的上仙,然后永远呆在这旖旎景色里。

      我喜欢美丽的东西。
      即使得不到,哪怕无法占有,能留在他身边,也是很好很好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豇豆苗苗(十二)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