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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成傻子 ...

  •   六月,枣林庄。

      烈日当空,暑气腾腾,大黄狗吐着舌头趴在门口。

      林家厨房里,林启慢条斯理的翻找着。许久,才在一口大瓮底部发现薄薄一层黑面,捻起一点儿看了看,分不清是什么做的。

      要是在末世,这点儿黑面就值当普通人高兴好久了。可惜林启是一个空间异能者,在末世也不缺吃喝。

      况且,这也不是末世,而是古代。

      林启穿越了。

      在他被同父异母的弟弟林然踹下卡车,跌进丧尸堆,被丧尸分尸而亡后,他穿越了。

      死前,看着父亲躲躲闪闪的目光,和继母微微翘起的嘴角,他就明白,这不过是三只喂不熟的白眼狼罢了。

      凭借他的空间异能,他们一家四口在末世过得并不赖。除了他会跟着队伍出任务外,其他三人只要待在安全区就有吃有喝。

      只不过,他的空间打不开了。

      末世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他的空间逐渐变小,丧尸却越来越多,队伍搜集物资也越来越困难。

      在一次搜集物资时,他为了保护队伍里一个怀孕的女性异能者,被丧尸咬了一口。虽然被治疗系异能者及时清除了丧尸毒,但空间再也打不开了,他也开始发热,整个人虚弱不堪。

      他的空间没了,林然却正好觉醒了雷系异能,再留着他这个病秧子已经没有价值了。

      于是,他就被推进丧尸堆。

      林启闭了闭眼,不再多想。

      把大瓮上的竹帘盖上,拍拍手,一瘸一拐地走出屋子。

      他身上依旧虚弱无力,还伴随着阵阵燥热,应当还是在低烧。只是不知是原身受伤引起的,还是末世时的虚弱也带过来了。

      他回想着原主的记忆。

      原身也叫林启,是枣林庄有名的“傻子”,整天沉默寡言,见了人也不知道问候,有活没活就在自家的二亩地里转悠。幸好他哥林昭生得孔武有力,平日里又会做人,才没有什么人作弄他。

      父母在他七八岁时就去世了,哥哥林昭拉扯着他长大,是原身最放不下的人。

      但林家太穷了。

      两个大小伙子守着两亩薄田和两间破旧屋子过日子,别说娶媳妇了,养活自己都成问题。

      所以,林昭总会去镇上做短工。只要给林启准备好吃食,让他独自生活三四天还是不成问题的。

      这次林昭离开时忘了给他备足柴火,两天后柴火就用完了。

      原身犹豫一天,不知道该不该上山砍柴。哥哥以前就叮嘱过他,山上有狼,不许他往那边去。可是家里没柴了,柴都长在山上,不上山就没有柴,没有柴就不能做饭,不做饭就会饿肚子。

      饿了一天的林启第二天还是上山了,山路不好走,他又东张西望的找柴,脚底一滑,就跌下悬崖没命了。再醒来时,壳子里已经换人了。

      林启接收了原身的记忆,发现原身也不算很傻,他能感受到善恶,哥哥嘱咐过的事都能记得请。

      他只是对很多事情都缺乏关注,注意力要么放空,要么集中在他关心的事物上,这导致他学东西很慢,和他说话也要先吸引他的注意。因为他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唉。

      林启恹恹的坐在院里的草棚里叹口气。

      竟然没死,成了一个“傻子”,还这么穷。穿越这样的好事儿,给别人多好呢,偏给他。

      上辈子有空间,虽然不用饿肚子,但每天提心吊胆,提防着突然出现的丧尸。后来空间越来越小,食物也拿不出来了,他每天也不过吃些过期、变质的食物填肚子。日子实在称不上好。

      队伍里每天都有人员伤亡,人类生存的希望越来越渺茫,所有人都生活在绝望和悲愤之下,他也早就接受了自己有一天变成丧尸的可能性。

      更何况……连最亲的人都能轻易放弃他。

      人活着,好像真没有什么值得执着的,人生苦长,何必挣扎呢。

      林启越想越没劲,起身走到卧房,眨眼间功夫,就消失不见了。

      小河潺潺,不知流向哪里,两岸绿草茵茵夹杂各色小花儿,牛羊三五成群,悠闲地吃着嫩草。

      河岸一侧坐落着一个小木屋,屋后大片大片的土地上栽种着各色蔬菜瓜果,种类繁多,果实丰硕,看着就让人心喜。

      消失的林启正坐在小木屋里,眺望着对岸远处的树林。

      这就是他的空间!

      不同于普通空间异能者的仓库型空间,他的空间更像末世的一处桃花源,完全复制了末世前的自然环境,甚至包含了末世前常见的一些生物。

      他带着外物进来,只要往空间一丢,空间会自动归纳到合适的地方去。也可以带着空间里的东西出去,独独不能让其他人进入空间。

      这也是为什么他上辈子还要在末世挣扎求生的原因,因为他没办法带家人躲开末世。

      呵,现在看来真是个笑话。

      林启自嘲一笑。

      他为了让那三个白眼狼过得舒服点儿,时不时从空间里取出新鲜的瓜果蔬菜,别人只以为他的空间有保鲜功能,并没有多想,甚至对他多有优待。要是被人知道他有一处桃花源的话,恐怕会被人绑在研究室里研究进入空间的办法吧。

      对岸的树林看不清边际,只能看见鸟群时上时下地翻飞。

      林启蹙蹙眉,空间比以前大了两倍有余。

      在末世他就知道他的空间和环境联系紧密,想来是末世的环境太差,空间就小,穿越来古代,没有丧尸病毒弥漫,空间就变大了。

      想明白后,林启收回视线,翻身躺在末世搜集来的双人床上,两眼无神地发呆。

      距离他穿越过来已经一天了,这一天里发呆是他的常态,不想动,甚至连脚上的伤也懒得处理。他觉得自己更像一棵树,不悲不喜、无欲无求,立马就能坐地成仙。

      自己应该是心理方面出了点毛病,林启想,但不重要,这样也挺好。

      他闭上眼睛,就这样安安静静的,真的挺好。

      ---
      山路崎岖难走,两侧灌木丛伸展出来的枝条不时划过腿脚和手臂。何安然背着刚打好的一捆柴下山,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又擦擦额角的汗。

      不早了,和刘家说好今日要打一车草送过去的。

      他脚下飞快,再晚恐怕来不及。

      路过通往未了果树的岔路口时,却有些犹豫。

      上次给了林二几颗未了果,也不知道他吃了没,青果子虽然酸涩,但也带着果香呢。

      何安然想着又有些沮丧,未了果实在不算好东西,村里除了顽皮的小孩儿,没人会摘来吃,更何况还是青的。也只有自己会在饿肚子时用来裹腹。

      哄傻子也得用点儿好东西吧,几颗青果子实在拿不出手。

      可每日打草、洗衣换的钱连一家人糊口都不够,想买点儿糖给他都有心无力。听说糖比熟了的未了果甜得多,只是价也高,他从没吃过。

      赚来的铜板都有数,且每次他还没焐热就得交给他娘。买糖是没指望了,还是再摘些青未了果吧。

      何安然脚步换了方向。

      林二昨天摔下悬崖,也不知道今天怎么样了。他这会儿去看他,就是刘家三郎说的雪中送炭,他应当……能记住自己了吧?

      时间急,何安然没耐心一个一个摘,索性折了一截挂着果的树枝。未了果树每年摘完果子后,都得把枝条修剪掉,来年会长出新的枝条,新枝条才能结果,所以折了枝条也不妨碍。

      林家就住在山脚不远处,无需绕路,又比较偏僻,距离村里其他人家还有些距离,不用担心被人看见。

      何安然敲了敲林家院门,许久都没有人开。

      突然想起曾听人说过,有些人看似伤得不重,其实早伤了内里,当时没事,过后发病十分凶险,不由敲得越发急切。

      林启听着空间外传来的敲门声,懒懒的不想起来。可敲门的人太有毅力了,好似打算没人开门就一直敲下去似的,林家没什么亲友,也不知道是谁来了。

      他只好出了空间,慢慢悠悠地去开门。

      吱呀——

      木门打开,是何家小哥儿,给过原身果子吃。

      林启脑中自动浮现出这段记忆,甚至连关于哥儿的事也一起浮现。

      原来,原身生活的世界并不是林启曾学过的历史朝代,而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这个世界分为汉子、女人和哥儿三种性别。

      最初人口稀少时,哥儿因为力气几乎等同于汉子,社会地位也与男人相差无几,且因身体构造不同,嫁娶皆可。

      可随着生活稳定富庶,哥儿的身体素质反倒越来越弱于汉子,又因哥儿娶妻后子嗣艰难,最近百年,哥儿多是嫁人,少有娶妻的。

      原主所在的大西朝也是如此。

      得到记忆的林启愣住了,心里惊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又想到何小哥儿曾给原身果子吃,不由一脸难以言说的表情看着小哥儿。

      这小哥儿面貌虽普通,但眉眼舒展,气质恬静,令人观之亲切。可没想到竟然喜欢傻子!

      林二不懂,只记得小哥儿给过他果子,他可是已经知道大西朝民风并不开放,乡下村民对于男女大防虽不像大户人家那样严格,但也没有哪个女人或哥儿敢在未有婚约的情况下给汉子野果吃的。

      林启不由重新打量小哥儿一眼,这小哥儿可真大胆!

      看到林二来开门,何安然松了一口气,连忙敛下眉眼。

      眼下看来,林二应当无大碍。

      只是……何安然蹙了蹙眉。

      上次给林二果子时,林二眼睛都没往他身上看,只盯着果子。这次他虽未抬头,仍能感觉到林二正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那目光如有实质,直叫他不自在起来,好生奇怪!

      他索性抬起头,反正林二不知事,没什么好害臊的。

      然后才看清,以往无焦的眼神此刻果然聚集在他身上。

      两人目光相触,林二眼中竟看不出傻气,反倒带些惊讶似的。

      不知为何,何安然突然脸颊一阵燥热,眼神不由闪烁,连忙把手里的未了果枝条递给他:“给你的!”

      没再看林二有无反应,匆忙转身走了。

      看着落荒而逃的小哥儿,林启心中感慨,这般羞涩的情态,果真是喜欢林二傻子无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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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却有一个娇滴滴的小哥儿当街扑到他怀里,连声叫他相公。
    众人看着他的黑脸,都当小哥儿看岔了人,今日要凶多吉少。
    却没料到霍戎不仅没发作,反而将人好好带回家,每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连坏事也不干了。
    凶名在外的霍戎,竟是就此浪子回头了。
    ***
    霍戎一开始只觉得烦死了。
    不知道从哪来的个不知羞的哥儿,一出赌场就向他扑过来,还哭喊着叫他相公。
    他一个好端端未开荤的老爷们,硬是被兄弟们误会成了负心汉。
    他解释不清,又见那哥儿细皮嫩肉,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一时鬼迷心窍就把人带回了家,没想到就此招了个祖宗。
    一颗黄豆就能硌青他的背,穿件粗布衣裳就磨红他的脖子,喝碗糙米粥都刮的他嗓子疼。
    为了这矜贵的小祖宗,向来过一日算一日的混子只能精打细算,攒银子给他买细布精粮。
    不知不觉就交了心,唯独不爽的就是这祖宗非死咬着自己已经和他成过亲。
    霍戎耐着性子:“都这会儿了,你不说这些瞎话我也养你。”
    孟沅却委屈摇头,“我说的都是真的,是相公你不记得了。”神情泫然欲泣。
    霍戎只好作罢,不提这茬。
    没想到日后一桩桩一件件,竟都与孟沅说的对上了!
    难不成真如孟沅所说,是自己忘了?
    霍戎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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