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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   七载庄的夜空是极美的。

      我们决定了今夜先休息一夜再前往七载庄的地下暗城。

      连夜的奔波费心费力,未来要面对的是整个十八镇,想来并不会轻松。

      现在已经到了三月二十四,若往常在长安,不说草长莺飞,枝桠也能抽出嫩芽了。
      可在昭则以北,按宋百灵的说法,起码要等到四月冰雪才能消融,露出地下顽强的草来。

      目之所及,依旧荒凉。

      我在屋子里待久了,有些闷,便出来走了走。

      宋百灵找的这间房子想必是自子关内而来的富商所建,说不准还是在大陈偏南的地方长途跋涉而来。
      那碧瓦飞甍,雅致的亭台小榭,皆为关内风格,内里的床炕却采用了北面传统,尤其正门前还有两座威风威风凛凛的貔貅。

      能在十八镇见到一套这样的建筑实属不易。

      我拍了拍院中石椅上的冰屑,找了个水渍少些的地方坐下了。

      不知何时,身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我甚至不用回头就能知晓——那是谢明阚。

      只有他是这样不急不缓,中庸温吞的脚步。
      这个人除了偶尔在我面前泄漏出一点本性,大多时候都保持着中庸之道。

      不显得过分愚蠢,也不显得过分聪明,最好全身上下找不出一丁点儿突出的地方。
      这是他在大陈生活的习惯。

      他大摇大摆在我身侧坐下,手里捧着一个冻梨放到了我面前。

      我伸手接过,也不知冻了几日,才能冻出这样漂亮的形状。

      谢明阚偏头凝视着我,过了良久才轻声说:“公主,我既忧你若到了谢,需得和亲、为质,再做不了翱翔九天的鹰皋,又怕你领兵到了我的故土,两国再无和平。”

      “你对南谢,感情倒是挺深厚”,我打趣起来,却又习惯性地尖酸刻薄一句,“你祖父为南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被抄家问斩时却无一人站出来求情,你的母家上下两百余口,血流成河,为何你还能为南谢而忧?”

      谢明阚闻言反倒笑了,大概是被我刺多了,也就免疫了,此刻还能温声回答:“我十四岁时,也就是我母家被废前,我尚且还是父皇身侧最重用的皇子。”

      “大多奏章他都丢给我处理,我母家被废前一天,我还领命在南北边陲控水。”

      “那时我想的是,若我治理百姓,必然尽我所能不让他们受离乱灾害之苦。”

      “我被兵卫带离,扭送回都府时是我治理好那处水患后本就计划要离去的时候,我走得并不多体面,被押解进一辆小马车,可受我恩惠的百姓并不知晓我是被扭送,父皇给了我最后一点体面,又或者该说是给了谢国皇室一点体面。跟在我的马车后面的百姓欢欣鼓舞一路相随,感激我对他们所做的一切。”
      “公主知道我那一刻在想什么吗?”

      “什么?”

      “我在想,其实皇室并不比平民高尚多少,我在皇宫中与兄弟姐妹甚至我的父皇没有多少亲情,步步阴谋算计,可到了边镇,反倒感受到了真情与善意。哪怕离开地狼狈,那也不虚此行。”

      “你什么意思?”
      我站起身,居高临下俯视着他。

      此刻他又露出了离开长安时的自在随意,笑着说:“我会担忧公主,也会担忧南谢百姓,那是我治理过的国,是我待过的故土,更是我得到过的善意。若我真的不再担忧,变得那样冷血无情,我想你才不会再留我在身侧。”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领兵到了南北边境,你待如何?”

      谢明阚温润的眸子里有锐利一闪而过,他如实回答:“若在北陈,大概会不择手段地制止,若在南谢,大抵会主动领兵与公主兵戎相见。”

      我与他对视,终于再次见到了被他深埋下的野心与抱负。
      那并不会因为他经历过的坎坷不平而消磨,也并不会因为在我身侧而改变。

      他的眸光中,在此刻,坦然向我展露的唯一想法是——他会不择手段回到南谢,并且永不改变。

      南谢的六皇子,藏了根倔强而孤傲的骨头。

      我问了问自己,若我遭受到他这样的不平,我会如何。
      思来想去,发现我大抵也会做和他一同的选择。

      而我如今是占于上风的公主,当我发现他要离开,并对我造成威胁,那我也会不择手段地杀了他。

      奇异的气氛在我们两人之间蔓延,似是心知肚明的对峙,又似是相同的欣赏。

      “行吧”,我说:“现在说未来,略早了些,但比起你成了献媚邀宠的小人,我更喜欢你在我面前直来直去,不愿欺骗。”

      谢明阚噗嗤一声笑出来,“你先坐。”

      “嗯?”

      我并不常听别人的话,像是有根天生喜欢和人作对的反骨,让我坐,我偏站着,就如同苏先生让我好好学习,我偏要三心二意。
      谢明阚大概也习惯了,只悠悠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他冲我挥了挥手,露出一根嵌了珍玉的吊坠。

      是难见的紫色翡翠,清透见底,哪怕是我也很少见着这般剔透的玉石,仿若一抹水珠嵌在银链上一般。

      “前几日一直想着该如何让你消气,我母妃留给我的遗物不多,这回带出来的也就这块紫玉,从涟火庄来的路上又拼凑了一条银链。本想着若我的坦言还是无法令公主消气,便也只能看看财帛能否稍微挽救一点了。”

      我喜欢首饰珠宝,这是所有人都知晓的事,越珍贵越喜爱,长安的公主府中有一整室我自四面八方搜集来的奇异玉石,颗颗价值不菲。他这一次的马屁,其实是拍在马屁股上的。

      哦,不对,不能说自己是马。

      “你为何会随身携带紫玉?”
      哪怕没有去过南谢,与谢明阚相处这么多日,也能让我知晓,他并不喜爱紫色,便好黑白。

      “因为这次长途跋涉,怕有地方得罪了公主,所以特意带一块公主可能会喜欢的,到时候也好赔礼道歉”,他将手伸至我面前,“算是我的一点提前准备。”

      “你还在昭则就想着要得罪我?”
      我接过这块紫玉,似笑非笑:“刚刚我与你已经和解,又为何还要拿出来?倒不如留着日后又与我”

      “公主您脾气瞬息万变,保不准我就碰到了雷点,自然需要早些准备”,谢明阚笑道:“在路上这块玉坠都已然制成了,本就是要给你的,早些给也无所谓了。”

      我轻哼一声,懒得再追问。

      眼见着夜深,外头的温度又降了许多,我裹了裹身上的大氅,无端生出些许困意来,冲谢明阚摆摆手,示意自己要进去了。

      “公主”,他站在原地叫了我一声,是个犹疑的语气,“我可以再问一个问题吗?”

      我站在台阶上,无所谓道:“什么?”

      “你在宋百灵与你分析十八镇的局势时,想的,是不是趁着这一次,再深入一趟草原?”

      我闻言吹了个吊儿郎当的口哨,“你猜啊。”

      “我猜是”,谢明阚凝视我,轻声说:“所以我期望您能活着从草原回来。”

      隔着这浅浅一段距离,我点了点他的眉心,勾唇笑起来,“你放心,要是去草原我肯定带上你,除非你们都死了,否则我不会死。”

      我超惜命的,才不会轻易死去。

      -

      第二日我起了个大早。

      七载庄并没有什么储备吃食,基本都被移入了地下,这几日我们吃的都是自昭则一路带来的食物,因天气寒冷,反倒不会腐烂,得以持鲜多日。

      孟於别看性子暴躁,可他的做饭功夫却是一绝,并不比谢明阚差。
      这些时日,大多是他利用有限的条件创造无限的可能,哪怕今晨吃个烤红薯都色香味俱全。

      我想,若他未来去昭则开家饭馆,我倒是可以投几分钱,毕竟谁还嫌钱多呢?

      我和谢明阚和解,那冷淡的氛围登时又与原来相同,连袅袅都看出来了,捧着红薯说:“公主和谢哥哥不吵架了吗?”

      谢明阚向她投去目光,解释道:“我没有和公主吵过架。”
      我也点点头,“他说得对,一般没有人敢和我吵架。”

      “可你们俩前两天明明——啊呀!”
      宋袅袅感受到后脑勺一痛,连忙解救起自己的羊角辫,面对给了她后脑勺一巴掌的宋百灵敢怒不敢言。

      “吃能堵住你的嘴吗?”
      宋百灵淡声道。

      宋袅袅瘪了瘪嘴,又捧起硕大的红薯啃起来,嘟囔道:“吃就吃,我出生到现在,还没吃过这么大的红薯呢。”

      原本因为宋袅袅过去对我的刺探而恼怒,哪怕我与她们说明情况后依旧别扭着的月牙闻言看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她手上快吃完的红薯,默默又丢了一半到她面前。

      “姐姐,你前些天不是不想理我吗?怎么今天又对我好啦?”
      宋袅袅是记吃不记打的顽劣性格,明明心里大多都知道,却偏偏喜欢促狭地说出来,逗弄起人来,丝毫不犹豫。

      月牙也她一眼,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你若不想要就还给我。”

      宋袅袅见好就收,连忙拿过那半边红薯,甜甜道:“谢谢姐姐,我很想要的。”

      孟於闻言轻哼一声,“就你变脸变得快。”

      “孟於哥哥,你要弄清楚,这一屋子里,只有你不是公主的人”,宋袅袅牙尖嘴利道:“你一个外人干嘛管我们内部的斗嘴?”

      没想到宋袅袅还挺会扯大旗,孟於顿时被气到七窍生烟,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转瞬,宋袅袅后脑勺又挨了一巴掌,这次是代菀干的。

      她笑出一口森森白牙,“宋袅袅,你还不是哦。等有了闲暇时间,和我们几个过过手,看看你这个草原刀锋的厉害再说是自己人吧。”

      宋袅袅摸着受苦受难的后脑勺,咧了咧嘴,“我的厉害,自然有公主认证,哪怕输给你们也无所谓。”

      我笑眯眯回答:“不,我不认证,到时候你们不要手下留情,和她好好打一场。”

      宋袅袅不说话了,宋袅袅有些郁闷,终于停下了这张一开口就让人想暴打一顿的嘴。

      我摸索着腕间的紫玉。

      我爱好收集珍宝,实际却并不喜欢佩戴在脖颈间。

      这上头的银链能让我在手腕上缠三圈稍微有点富余,成了个极好的手链,无聊时盘一盘触手温润的玉也不错。

      谢明阚见着了刚刚又给我将银链缩短些,现在恰恰好好,格外和贴。

      这场难得安静的早膳并没有吃太久,孟於拿进来的碗碟都被扫荡一空时昌奎也理好了行李。

      宋百灵在门前看了眼天色,问道:“公主,我们走吗?”

      我呼出一口气,点头:“走吧。”

      去会会被大陈抛弃了整整十年的草原十八镇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月牙这半个红薯绝对不会白白投喂哒!绝对是全文最贵的半个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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