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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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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
裴轻猫着身子走下楼,小心翼翼不让头碰到墙。
这是娜塔莎租的半地下的房子,每次下楼时都像是在走地下通道。
这几天雪大,裴轻每次出门前都要先拿着铲子把堆在门外的雪铲掉,清理出一条路才行。
裴轻胳膊底下夹着一本旧书,上个月路过跳蚤市场时瞥见的,花了一百卢。
当时他瞅着那上面的汉字分外亲切,也没管内容是什么,封面又是多么俗套的粉红玫瑰,直接掏钱买下。
他很珍惜看书的机会,这里的书都很贵,二手的也不便宜,中文版本的就更加稀罕了。
冥冥之中皆有注定。
他看着书里某个人名,愣住许久,直到卖二手书的老头轰他走开,别挡了其他人的路时,他才回过神来。
书里某个配角的人名居然跟他一字不差。
那是一个爱上主角的悲惨炮灰。
出生贫寒,流落国外,打工时遇见了主角攻,对他一见钟情,舔狗似的死缠烂打。
气质阴冷,性格有缺,不管走哪都带着霉运,没人喜欢他。
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着和主角受相似的脸蛋,主角攻一次恍惚,把他当作心上人,后来干脆和他签订了包养合同。
他白天在主角攻的娱乐公司里打工,晚上做主角攻见不得人的地下情人。
但炮灰男的存在只是作为主角间的情感推动器,开头没几章就死了,像个背景陈白。
接下来才是本书的主线,两主角分分合合,酸甜苦辣,终于迎来美满结局。
……
裴轻认为这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炮灰男实在傻的可怜。
他对主角攻掏心掏肺五年,却不知道主角攻永远都是属于主角受的。
这段时间一得空,他就蹲在角落里翻这本小说。
裴轻五六岁就被娜塔莎带出来,娜塔莎没读过几个书,把孩子当野猫儿养,根本不会关心小孩儿的开蒙读书之类的问题。
汉字是裴轻自学的,也多亏五六岁那会儿也算是能记点事了,不然在巴瑙尔十几年,唯一学的那点拼音都得还了回去。
裴轻看这本书还有点吃力,边读边翻二手字典,还剩下十几页没看完。
也有可能是时间忙,没得闲,不过他看过炮灰男的结局后对这本书的兴趣也失了一大半。
“回来了,再去老胡子那给我买瓶酒……”
娜塔莎醉乎乎倚着沙发,脚搭在桌板上,仰面朝天,偶尔有气无力发出几句呢音。
他没开灯,裴轻仅凭感觉就能知道哪里倒放着酒瓶子。
“禁酒令了,老胡子那小货亭子早关门了,哪里去给你搞酒来。”
裴轻将书放在自己的小桌板上,又去客厅收拾桌子,空酒瓶子摆整齐,齐齐整整码到墙角。
“他肯定要偷着卖的,你去瞅瞅……”
“不去。”
“你这小畜生。”
娜塔莎用脚狠狠踹了下他。
裴轻安静受着。
见他没反应,娜塔莎被酒精麻痹的脑子生出一分火气,他突然站起来,甩出几根手指拍了拍裴轻的脸,低声斥骂:
“翅膀硬了要反天是了吗!现在都不听我的话了!我要你去跑个腿都当聋子,哪天我死了,让你抬下棺材你是不是都不干!”
娜塔莎开始竭斯底里的发怒了。
他发怒很有特点,先是站起来质问,伴随着轻微的肢体攻击,那人造的硅胶胸脯开始颤抖,随着他上下起伏的胸膛滑动,凹出清晰到可怕的锁骨脖颈来。
这时候裴轻只能安静站在一边,不然就会被那长长的指甲划烂脸。
有时候娜塔莎喝得太醉,顺手提起酒瓶往他身上招呼,紧随着就是一系列暴躁的打骂。
但今天有点特别,可能是雪天阴湿的环境所致,娜塔莎站起来斥骂后又坐下,一个劲揉着自己发疼的胸脯。
娜塔莎真名叫许强,是个人妖。
这词还是裴轻后来才知道的,因为那卖烟的中国老头每次被娜塔莎赊了账,都会大声朝着他的背影咒骂“死人妖”。
“钱给我,我自己去买酒。”
“这个点没有卖酒的。”
“我去酒吧买,快点,钱拿出来。”
裴轻看着他上挑的眼线,不紧不慢从兜里掏出两张一百卢布的钱。
“你肯定还有,我瞧你还有闲钱买闲书呢。”
娜塔莎走过去抓起书,鲜红的手指甲翻腾了两页。
“啧啧,又是什么酸掉牙的狗血肥皂文。”
他翻了几下就不愿意翻了,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字就头疼。
许强上完小学就出来混社会,生平第一讨厌看书。
几张纸从他的手底下飘落,书脊早就破损,包不住书页。
“瞅这缺页少页的样儿,花了多少钱?”
“五块。”
娜塔莎翻了个白眼,“白送我都不要,剩下的钱呢。”
“没了。”裴轻移开视线。
“你这幅心虚的表情哪能瞒过我。”娜塔莎冷笑一声,丢开书,直接上手去掏裴轻的衣兜和裤兜。
空的。
“你最好没有了。”他冷冰冰撂下这句话,自顾自走到门后的镜子前,擦了个口红,套上长靴子,又披上厚呢子外套,“蹬蹬蹬”踩着楼梯出门去了。
“喝死了我不会去酒吧门口给你收尸的。”
“用不着你收尸——”娜塔莎头也不回的喊。
等到脚步声彻底远离,裴轻才吐出一口气,扶着墙走到沙发旁,打开灯。
灯光太强,他眯了眯眼睛。
凌乱的桌子,乱放的酒瓶,桌布和沙发布都被人当作被子盖,上面撒着褐色红色黄色的液体痕迹,挥发着某种酒精与呕吐物混合起来的味道。
娜塔莎的丝袜和胸罩都乱堆乱放,按理说这样一个邋遢的人带出来的孩子也该是邋里邋遢的,但没想到的是,裴轻从小就爱干净,娜塔莎从来不管他,他也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
“娜塔莎,你不能把脏衣服放在地上。”
标准的普通话,即使在巴瑙尔长大,他也像天生就会这门语言一样。
“嘿,果然城里来的都有这臭习惯,你管我把衣服放哪。”
“城里来的”,这是娜塔莎的口头禅。
虽然不知道娜塔莎是用什么标准区分“城里人”和“非城里人”,但显而易见,他不把自己分进“城里人”的领域。
许强说普通话是带着点南方口音的,有着一身坏习惯,吃喝嫖赌一样不落,当然,他是被嫖的那个。
“你叫许强,为什么我姓裴?”
“你管我,我觉得裴好听。”
“你为什么取名娜塔莎?”
“好听。”
“你不是我妈妈,也不是我爸爸。”
“谁说的,老娘非得扇他两巴掌。”娜塔莎不客气的掐着小裴轻的脸,“你是我生的,知道吗!天塌下来都是我生的。”
“可你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只有女人能生孩子。”
“放他娘的屁,我就是女人!”娜塔莎声音尖锐起来。
小裴轻不得不捂住耳朵。
早知道就不要问了。
平心而论,许强画上妆是有几分颜色的。
他本来就长得阴柔,怪秀气的,皮肤白,眼睛大,如果不是常年熬夜喝酒熬出一双黑眼圈的话,他能去电视上演个反串。
打上粉底,擦个口红,站在酒吧里不说话的时候,常有人来搭讪。
高挑纤瘦,肩窄腰细,在卡佳的店里跳支火辣的舞能收到不少小费。
只有皮肤白这一点上,裴轻和娜塔莎勉强沾边。
没人认为裴轻是娜塔莎的孩子。
如果非要比,那么娜塔莎就像是巴瑙尔那跳蚤市场上的一面最普通的花鸟镜,几番摔打也完好无损,而裴轻就像是市中心最漂亮的那个博物馆里,艺术家收藏的珍稀瓷器。
五官优越精致,垂着眼时,就像是在流泪,碰一下就要碎掉。
但若是把它放到太阳光下,又觉得这瓷器是那么的晶莹剔透,天是什么颜色,它就是什么颜色。
……
糟,书湿了!
娜塔莎搜钱时顺手把他的书搁在了抹布上。
抹布湿淋淋裹了酒,现在连带着书都是一股子劣酒味儿。
裴轻快走几步拎起书,但拯救已经来不及,许多张书页黏在一起,光都透不过。
裴轻后悔花一百卢买它了,这些钱够他再买一大袋土豆。
他去衣柜翻了几个衣夹子出来,把这本浸了酒的小说倒吊在暖气片旁。
裴轻手下动作细致,害怕把纸扯坏。
他还等着书晾干了,看看故事的大结局呢。
晾好书后,裴轻把收到的那张大额小费小心翼翼从袖子里掏出来,他折了又折,用掌心把它压的又平又齐整。
走到床边,把床垫掀起来,仔细的把钱塞进床垫底下,那里的床板刚好有条长长的缝隙,里面已经塞了不少钱了,面额有大有小,但大多数都是最小的那一类。
裴轻又盖上几层老报纸,谁也看不出底下有东西。
“保卫日要到了啊……”
裴轻抬头望着日历,超市送的日历嵌满了广告,倒把日期挤的小小的。
保卫日之后的某一天被人用蓝笔画了个小圈,不怎么显眼,虽然平时也只有裴轻会看日历。
火车票上的日期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