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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计 ...

  •   余岁岁是古早狗血玛丽苏小说重度患者,一向热衷于淘出各种天雷滚滚的小说打发闲暇,而且十分坦然的承认自己就是只土狗,就爱这一口。

      当初她淘到这篇很有年代感的古早抱错文时,室友还给她开玩笑,说让她熟记书中剧情,她和书里的恶毒真千金同名同姓,说不定下一个穿书的就是她。

      此时此刻,余岁岁很想把那个乌鸦嘴的室友拉出来暴打。

      不过也多亏了室友,她确实熟记了这本小说的剧情。总结来说就是——

      出身卑微从小被抱错的假千金在身份暴露后被暴躁恶毒真千金欺负地可怜兮兮的同时赢得了男主男二男三男……各路美男的爱情最后和男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中间的剧情包括但不限于被欺负,嘤嘤嘤,靠男X号帮忙,再被欺负,再嘤嘤嘤,再靠男X号帮忙……

      看书的时候余岁岁看得很爽,看小说嘛,带什么脑子,爽就完事了。

      可身临其境的余岁岁不得不说,这什么扯.犊.子的破剧情!

      假千金可怜,真千金就不可怜吗?莫名其妙被抱错,好好的千金小姐被养成了连字都不认识的村女,突然被带回侯府又被本来的亲人嫌隙,处处和自小娇养的假千金对比。

      真千金是不该因嫉生恨,可有人好好引导、教育过她吗?假千金被抱错虽然无辜,可在真千金看来就是抢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心存不平也是理所应当。

      侯府舍不得浪费掉辛苦培养的假千金,还要求半路回家的真千金也是个知书达理,温柔乖巧的圣母白莲花,不如他们的意就如此苛待亲生血脉,脸咋这么大呢?

      余岁岁越想越气,连跟前那两人早已离开都没有注意到。

      “岁岁姑娘!”

      昨日的漂亮丫鬟跑近前,才叫回了余岁岁的心绪。

      “姑娘,奴婢找到厨房里去,只有这些剩菜了,好在没人动过,姑娘凑合着吃吧,等晚上奴婢早些去。”

      余岁岁感动得不得了。

      这个丫鬟,想来就是书中余岁岁身边的晚桃,因为是原主回京后侯府新买进来的丫头,自幼困苦,所以极为同情余岁岁的遭遇,对她特别的好。

      在书中假千金的描述里,晚桃是余岁岁身边助纣为虐的一份子。可对于眼下的余岁岁来说,晚桃就是她的小天使!

      “晚桃!你真好!”余岁岁不禁抱了一下她。

      小丫鬟脸一红,竟羞涩了起来。

      “坐下来,咱们一块儿吃吧。”余岁岁不顾晚桃的推拒,强行把她拉坐在回廊上。

      按书中所写,这个时候的余岁岁已经十岁了。

      身为恶毒女配,余岁岁的容貌是不差的。可看着自己现在这瘦几麻杆的蜡黄样子,余岁岁决定要多补充些营养,赶紧长身体才是。

      十岁,在侯府看来是已经定了性的年纪,因此并不想费心教导她。但正经的血脉也不能废了,侯府之后也还是会给她请启蒙先生的。

      哼哼,她堂堂21世纪大学生,还能怕了古代启蒙?

      哪怕学不出女主余宛宛什么才女的名声,也要扭转原书中半文盲的设定。

      至于恶毒女配的本职工作——给女主添堵……余岁岁表示,她惹不起躲得起。

      穿书一回,就是重新活一世,她可不想把人生浪费在没有用的事情上。

      反正侯府也不重视她,等她长大了就拿着侯府的钱周游天下,半点不沾男女主的爱恨情仇。

      凑合着吃完了午饭,余岁岁休息了一会儿,就开始在院子里活动身体。

      她爸是警察,教过她不少擒拿术、健体操之类的。现在的小身板力气虽然大,可只是干农活干出来的,并不系统。

      她得尽快锻炼身体,为今后的周游天下打好基础。

      余家老大余荣从外头喝酒回来,就见自家二弟站在院子里,又是踢腿又是抡拳的,嘴里也不知道在哼哧些啥。

      “老二干啥呢,晚饭做了没,就搁这儿呼呼哈哈的。”余荣张嘴就是斥责。

      余璟手上动作不停,回了一嘴:“好了,我都吃完了。”

      “嘿,娘没吃,我没吃,你敢自个儿偷偷下嘴,活腻歪了?”余荣上来就想像从前一样,呼扇余璟的后脑勺。

      余璟一偏头,余荣就扇了个空。

      “明天三表叔喊我去帮他卖山货,要早起。”余璟说道。

      余荣一愣。

      三表叔是村里还算有点儿钱的人,以往也找余璟帮过忙,给了不少跑腿钱。

      一听这个,余荣也不多说什么,肃着脸就走了,心里却开始盘算着等明日余璟拿回钱来,他该怎么花。

      余璟一眼就看出他在想什么,轻嘲一声,摇了摇头。

      原来的余璟在余家就是个受气包,可他却没有继续受气的打算。

      今天他盘算了一天,要如何才能改变自己的现状。

      在古代,男人最光宗耀祖的事应该就是科举入仕,可科举比现代高考还难,余荣三十多岁才是个童生,余璟虽然是警校毕业,但也没把握能考上个秀才。

      不能当官,那就赚钱。

      余璟如今的年纪也就二十六七,总不能跟余家一样,一辈子这么穷下去吧?

      可赚钱也不是凭空想象的,他打算借着明天卖货的机会,先到县城里去探查一番。

      实在不行,他也可以像三表叔一样,去山里打些野山货去卖嘛。

      不过说到底,无论干什么,身体素质要跟得上。想当年余璟当过几年的特种兵,退伍后考了警校又当刑警,身体是绝对没得说的。

      好在现在这个余璟常年干活,身上也是有点肌肉的,练起曾经的功夫,也不算吃力。

      等回头去打点山鸡,有钱后再买些肉什么的,给自己补补。余璟打定主意。

      至于余家人……余璟目光闪了闪。

      以前的余璟,那是自己有十分,就会拿出十分给余家人的老实人。现在的余璟也是老实人,但却是那种有十分,只拿五分的老实人。

      “俺奶说井边的衣服别忘了洗,三叔过两天要相看媳妇。”一个黑瘦的男孩儿从余母屋里窜出来,朝着余璟颐指气使的模样像极了余母。

      这是余荣的儿子,余母恨不得含嘴里的大孙子。

      余璟挑了挑眉,决定再扣掉一分!

      第二天凌晨,余璟就跟着三表叔出发了,两个人一人一个担子,装得沉甸甸的全是山里的宝贝。

      “还是二小子知事,打小表叔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三表叔看着余璟大汗淋漓,还要帮自己扶着扁担,嘴里就是一顿夸。

      余璟憨厚一笑:“应该的。”

      三表叔却是打开了话匣子:“要说咱余家村,向来是人丁不多,田没几块儿田,长不了几根苗,要不是还有后头那山呀,恐怕早就延续不到现在了。”

      “我瞧着你这小子还有把子力气,听表叔劝,别总听你娘的耗在那地里。地里那活儿,谁干不是干?可山里的活计,你那文绉绉的大哥和混子弟弟可是干不了。”

      “现而今二丫也给人接走了,你也年轻着,得为自己多打算。你娘是个拎不清的,你就得多想想,赚几个钱,再娶上一房媳妇,生个小子。总不能指望你侄子给你个叔叔养老吧。”

      余璟没想到,三表叔还真是在为他着想,点了点头,眼中流露出几分期冀来:“多谢三表叔,我对山里的事儿都还不了解,以后还得请你多多指点。”

      三表叔一拍他肩膀:“你小子可终于开窍了,不枉费我劝你这么多回。你也别学你大哥酸不溜丢的说话,还什么‘指点’不‘指点’的。我若是不向着你,哪儿会找你跟我上城里去?”

      “是,我知道了,表叔!”余璟好笑道。

      他只是正常说话,可对于大字不识的余璟,和淳朴的三表叔来说,可不就是酸不溜丢嘛。

      “好孩子啊!”三表叔感叹道:“这回可别傻兮兮的把我给你的钱都交给你娘了,到时候都花到那俩兄弟的口袋里。”

      “嗯,记住了!”

      在县城的集市里坐了一上午,余璟大概有了些认识。

      这里是澧县,附近最大的县城。因此不是只有余家村来卖山货,周围各个村镇的百姓都会来卖。

      三表叔的山货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便宜的,所以生意并不怎么好。但即便是这样,也比死守着贫瘠的土地来得强。余璟觉得,三表叔的提议也不是不可以。

      但凭心而论,余璟不觉得自己是做生意的料,在现代也是吃公家饭赚辛苦钱。因此到底要怎么赚钱,他还得仔细想明白了才行。

      正想着,街边突然传来一阵骚动,还伴随着几声尖叫、啼哭和怒骂。

      余璟脑子里属于警察的那根弦,突然就绷直了。

      “咋了这是?”周围的百姓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不约而同地走出去围观。

      “好像是有人抢孩子吧……”一个男人踮着脚朝远看。

      “哎!哎!真是抢孩子,他们跑过来了!”

      下一秒,余璟像支离弦的箭,“咻”地一下就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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