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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最有嫌疑的…女人?男人 ...


  •   “等等,”斯黛拉突然说道,从地板上又挑起一根头发,“难道还有一个女人?”这根发丝是暗金色的,略带些波浪,看长度应该也是个女人。斯黛拉侧头研究了片刻,说道,“也许是什么人昨晚之前留下的吧?看来我们得好好问一下究竟这总裁办公室对多少人开放。”

      “你们就真的没有看见也许是男人的头发?”麦克突然问道。

      三个正在地毯式搜查房间的人一起抬头看着他们的上司。“你们看这个,”麦克说着举起了死者的手。只见他的右腕上有很宽一圈淤伤,青黑一片,几个指印清清楚楚。

      林茜惊得嘴都合不拢了,说道,“天,这家伙什么手劲!”

      “虽然不能排除特殊情况,”麦克说,“但是我实在无法相信一个女人的手可以有这样的力道。等等,这是什么?”他从尸体右侧的地板上用镊子捡起一朵白色的绢织假花。“还是女人的东西,”他喃喃道,小心将尸体翻了过来,又道,“这里有一个脚印,你们过来看一看。”

      斯黛拉照下了地上的鞋印,却忍不住皱眉道,“这鞋印看上去不过是七码,最多八码;就算是个男人,也是一个子偏矮的男人。”

      “个子矮也不代表人没有力气,”郝克斯随口说道;他还在仔细研究尸体。好半天他说,“这个致命伤口其实是位置扎得巧妙,并不需要很多力气,女人也能做得到。有可能一个人抓住沃伦?布莱克的手腕,另外一人杀了他。”

      “有很多东西光用眼睛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斯黛拉说道,“继续工作吧,伙计们。等回到实验室,我想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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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实验室后正好是上午九点。麦克对众人吩咐了一声,“你们做分析的尽量要快。斯芬克斯的员工正陆续到达,丹尼和弗拉克两个也正在那里问话。你们尽快锁定一点什么,最好能在那些人想起找律师之前把事情问清楚。”

      各人点头应了。谁都知道曼哈顿城里的这些白领精英实在不好对付,若是慢了一拍,待他们找到律师跟在后面,无论是问话还是索取指纹,DNA或者衣物什么的都会极为麻烦。几个人用最快的速度将证物分类送到各个部门。

      麦克仍是一如既往地直奔验尸间听老法医西德解说实体的情况。“这尸体大概是这个月来最正常的了,”西德告诉他,“死因是心脏衰竭;那根发簪刺中了右心房。老实说,这个布莱克也算是十分不幸的了。只要这发簪刺得浅半英寸,他就能活下来。我唯一不能理解的就是他衬衫上的血迹:照理说,这种刺伤,凶器也留在伤口里,怎么也不应该流那么多血。”

      麦克沉思了片刻,问道,“那么如果凶器拔出来过,会不会大量流血?”

      西德点头,“嗯,如果凶器拔出来,这血迹就容易解释了。不过凶手如果曾拔出凶器,为什么又把它插回去?就算怕洗不干净血迹,扔下水道里总可以吧?”

      “不错,如果是有预谋的杀人,一般情况下凶器都会被处理掉的,”麦克捡起发簪,小心地检查着,“这好像挺名贵的。”

      “DKNY的新货,白金加白银打制加南海珍珠,限量生产五千枚...”

      麦克看了老法医一眼。

      西德耸肩道,“女儿马上要订婚了,我在给她找礼物,DKNY的售货小姐极力向我推荐这个。”

      “这么名贵的东西,凶手故意把它留在现场,甚至已经拔出来之后还插回到尸体里,我到觉得像是...”麦克顿了一顿,“嫁祸。”

      “那么这个手腕上的淤青怎么说?”麦克又问。

      西德一脸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根据愈合情况来看,应该是死之前一小时以内造成的。只是这太恐怖了。我当了这么多年法医,都没见过。你看,这指痕如此清晰,明显是手捏的。但是要造成这种淤青...更何况这劲度的恰到好处:我估计握的再重一份,倒霉的布莱克先生的手腕就要断了。”

      “会不会是女人?”

      西德继续摇头。想了半晌,又说,“当然,如果是一个女子举重运动员,我也许可以考虑一下。”

      “这真是奇怪,”麦克若有所思地说,“凶手握住沃伦?布莱克的手腕,很用力,但却明显控制了自己的力道。他然后再用一根簪子刺死了布莱克,将凶器留下嫁祸给一个女人,尽管布莱克手腕上的淤青明显不大可能是女人造成的?”

      西德耸耸肩,说道,“会不会是两个人呢?不过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么多;剩下的要靠你了。”

      麦克从验尸间出来,在DNA工作室外面碰上了林茜。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条狗,”林茜说。

      “什么?”麦克被她说得一头雾水

      林茜晃了晃手中的文件夹,说道,“那根亚麻色的长发属于一个女子,但是那根暗金色长发的DNA显示那是一个男人。还有,艾奥里亚在门厅的一根大理石柱边发现的毛发?那是狗毛。准确来说,苏格兰牧羊犬。”

      “我好像记得那栋大楼是严禁动物的,”麦克说道。

      “而布莱克曾站在大楼前门的摄像机头下,明显地没有狗,”林茜笑着说,“看来我们的凶手们不知为什么杀人前在遛狗。”

      这个时候艾俄洛斯和艾奥里亚也捧着文件夹出现了。“那根金发真是一个男人?”艾奥里亚问,“看来我们已经勾勒出第一号嫌疑人了。”

      “你们两个弄到了什么?”

      艾奥里亚打开文件夹,展示了几张车轮痕迹的照片。“昨天晚上大楼后门的路面好几处刚刚补了沥青,所以留下了清晰的车轮痕迹。我已经在数据库里搜查过了:去年出的宾利跑车。”

      “等等,”林茜说道,“凶手开着宾利,带着苏格兰牧羊犬,从后门外走过,在前门拴狗,然后上楼去杀人?这怎么应该也说不过去。”

      “不,我猜应该是这样,”艾俄洛斯若有所思地说,“一个人带着狗从前门步行进入,说不定当时正在遛狗;我们在办公室找到的鞋印属于运动类型的鞋子,遛狗也说得过去。而另一人则是开车从后门进入。我猜宾利车应该是那金发男人的:那车的式样并不受女性欢迎。”

      “一个开着去年款宾利跑车的金发男人,”麦克总结道,“你还有点什么,艾俄洛斯?”

      “这个男人还有一枚特殊的戒指,”艾俄洛斯答道,“看这些照片:布莱克手腕上的淤青这里有一道清晰的戒痕。可以看出是一枚很宽的戒指,多半是男势的。而且最为特殊的是,当我将这些图片放大加锐后,可以看出一个半词,...nem brüder。”

      “德文?”

      “不错。我想全文应该是‘für meinem brüder’,送给我的哥哥。这枚戒指应该不难找;毕竟底面刻字的戒指不多。”

      “正好弗拉克还在现场,”麦克吩咐道,“艾俄洛斯,你打个电话给他,告诉他我们要找一个开宾利跑车,金色微卷长发,有德国血统的男人。告诉他从斯芬克斯的工作人员开始,然后看一下布莱克的私人联络。”

      弗拉克接到电话时正在地下停车场和一个刚到不久的部门经理说话。挂了电话后,弗拉克直接问道,“女士,你们这里有没有谁开去年出品的宾利跑车?”

      女经理指了指,说道,“诺,他正好到了。”

      弗拉克转头一看,见一辆黑色的宾利正无声无息地拉进了最里面的停车位。然后车门开了,一个男人正从车里走下来。他一米八几的个子,有一幅运动员一般的好身材,看上去像一只豹一般优雅而危险。披过肩头的暗金色长发虽然似乎不合情理,却并不让人觉得突兀。

      弗拉克“啪”地合上了笔记本。

      “Bi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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