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7、47 ...

  •   从乌龟山上回来,谢家声精神像是好些了,沈绍想这个呆道士倒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不像潭柘寺里的傻和尚,只晓得念阿弥陀佛,别的一概不会。
      他将以前那些爱过,恨过,伤过的男男女女都梳理了个遍,还是猜不出那个即将见面的旧爱是谁,这个尘世如网,在这个线头上分开了,定然能在后面的哪个线头上悄然相见,只是他现在还望不到边。
      活着活着,沈绍竟也活出了一丝期待。
      他只知道他们很快会重逢,却没想到会这样快。
      约莫又过了一个月,沈绍的银行争到了一笔大款子,中央财政部下面两个处先后脚地存进来,究竟有多少谁也不知道,就看见经理的脸上一天到晚都笑出了褶子。在几个女职员的撺掇下,还答应周末晚上带着这十几个人去大世界舞厅跳个痛快。
      沈绍以前在北平和沈阳的时候就是舞厅的常客,号称是占山为王的寨主,什么快的、慢的、上得了台面的、上不了台面的,他什么都能跳几步,外行看来,还真不是简单玩玩。只是这几年艰难奔波,舞步都荒疏了,现在已是有力无心,懒得跟那几个小姑娘搅在一起。他给经理安排好了舞伴,便坐在吧台那里要了一杯酒,看别人跳,渐渐也有些微醺了。
      这时那几个女职员跳过三五支以后,早就盯上他。她们商量了一阵,公推一个身材样貌样样都说得过的年轻姑娘过来邀请沈绍。她颇有几分欢场手腕,一只手里端着杯酒,另一只手叉在腰上,微微往前挺着肚子,丝绸旗袍就将她身体的美态展露无疑,她神情也十分大方,毫不害羞对沈绍露齿笑道:“沈先生,待在这里有什么好玩的,要不陪我跳一会。”
      沈绍想,就凭你这两下子怎么请得动我,脸上却笑得像个以礼自持的正人君子,道:“我不会玩这个,别扫了你们的兴,再说我这老胳膊老腿的,也跳不动了。”
      那姑娘却不气馁,道:“沈先生说笑了,你哪里老了,看人家经理,都五十出头了还不服老呢。”说着向那灯火阑珊处一指,只见经理正搂着一个十七八岁,浓妆艳抹的少女在舞池中央翩翩起舞,他腰肥腿短,跳起舞来却是极为卖力,脑袋靠在舞女胸口,时不时被头发撩拨得一个接一个地打喷嚏,青丝白发,竟让沈绍觉得相映成趣,煞是好看。
      他对那姑娘笑了笑道:“我哪里能跟经理比,他每天都是当归人参的补着,自然是老当益壮。”说着便仰头,将一杯威士忌一口喝完了,顿时觉得有点头昏眼花。
      那姑娘还是不肯罢休,向一旁的姐妹们使了个眼色,那几个顿时都靠过来,拽着沈绍就往舞池里面走,胭脂香粉,桂花头油,熏得沈绍一阵阵晕眩。这时一个服务生模样的人过来,一鞠躬道:“请问这里是沈绍沈先生么?”
      “哎,我是。”沈绍连忙甩开那几只红粉骷髅。
      服务生道:“您等的人到了,让你过去找她。”
      “我等的人……”沈绍顺着服务生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角落里背着身坐了个女人,醉眼昏花的看不清楚,头发梳成个最时髦的发式,上面别着支银发针,她忽然极优美地一抬手臂,撩动乌发,现出底下一小截粉白的脖子。就这个样子,他想,倒有些眼熟。
      沈绍整了整被扯乱的衣服,将领口扣的严严实实——他的领结刚才不知道掉在哪里了。那几个女职员见他有约在先,也不再自讨没趣,转眼又找其他男人去。
      沈绍踉踉跄跄踱到那女人身后,闻到她衣服上的暗香,竟忽然不敢打招呼了。他知道他是识得这个女人的,可他已经不是沈二爷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背着手原地转了几步,一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开场白——他想要逃。
      “这里的音乐不错,”倒是这个女人先开了口,“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沈绍定了定神,不甘示弱道:“以前也来过几次,只是没看见过你。”
      那女人轻轻笑道:“我每天晚上都来的。”
      沈绍脸上一红,此时灯光昏暗,倒是看不出来,见那女人的手在沙发上拍了拍,道:“别干站着了,快坐下吧。”沈绍坐在她身边,见她捏着一只玻璃杯,搁在膝盖上,一边儿脸面都沉在墙壁的阴影里。
      “这么多年不见,想不到沈二爷还是这么讨女孩儿的欢心,你风姿不减当年,我却已经是人老珠黄了。”
      沈绍知道是她暗中解围,干笑几声绞尽脑汁想要说几句甜的让她高兴高兴,一低头正看见她的那一双手,匀称白皙,无名指上套着一枚镶珍珠的金戒指,成色上佳,颤巍巍地诱着人上去摸一摸。那女人像是察觉到沈绍在看,便将这戒指伸到沈绍跟前,道:“好看么?”
      “自然好看。”
      女人笑了两声道:“那是戒指好看,还是我的手好看……沈二爷你一定在想,这个女人背着丈夫到这种地方来,定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戒指哪有你的手好看。”
      女人闻言,将手指收在胸口,缓缓摩挲几下,道:“都三十二了,还能好看到哪里去?”
      沈绍想,他一辈子也没见过几个好女人,遇见他,多好的女人也装不下去了。“你像是对我熟得很。”
      女人又笑道:“二爷忘了么,这个戒指还是你送给我的。”说着,她微微探出点身,给沈绍点烟,烫得端端正正的头发顺着圆润小巧的额头三七分开,高挺的鼻子两边,漏出两点莹莹碧色,沈绍脱口而出:“楚碧君,是你!”
      “二爷可算是认出我来了。”楚碧君从小坤包里面拿出张手绢在眼角上沾了沾,“我还想着,若是二爷将我忘了,我可算是不知廉耻了。”
      沈绍自觉对这个女人还是有点真感情的,从不向他要钱,也不给他找麻烦,召之即来,好聚好散,是让沈绍相处起来最轻松的一个情人。当年离开北平的时候还想去跟她道个别,她却已经不在原本住的地方了。他又想起楚碧君的那一对混了俄罗斯血统的绿眼睛,波斯猫儿一样,顿时竟十分想念起来。
      “那房子是我买来送给你的,你怎么不要了,好过现在这样颠沛流离。”
      “这儿可不是说这些的地方。”楚碧君收拾东西站起来,她银亮亮的小坤包挂在手腕上,一晃一晃的煞有风情。她叫过一个服务生吩咐道:“你去跟经理说一句,我今天先走了,要是有人找我,叫他们明天再来。”说罢搀起沈绍的胳膊道:“二爷,若是不嫌弃,就去我家里坐坐吧,我有些话想同你说。”
      沈绍鬼使神差就跟着她走了,刚出了门,被凉风一激他就有些后悔,甭管从前如何,现在他们都是一般落魄,他摸不清楚碧君肚子里有哪几根花花肠子,两只脚都踩不到地下。楚碧君却是历练出来了,瞅着他笑道:“二爷放心,我就是再没出息也不敢来打你的主意,我一不找你借钱,二不向你要债,只是有一句体己话,想了几年,这下终于能说出来了。”她挽着沈绍的手高一脚,低一脚走在猎猎红尘里,沈绍觉得他玩儿了一辈子情人,现在想来,却是被一个个情人牵在掌心里给玩儿了,以前要什么买什么,活生生当了那么多回冤大头还心甘情愿乐呵呵的,搁在如今,只怕有这个心也没这个力了。
      沈绍跟着楚碧君从大世界夜总会的后门出去,一溜水似的小巷子,条条深处都是黑漆漆的,连盏路灯都没有。他搂紧了楚碧君的腰,这个女人一点都不见老,那里还是这样的柔软。沈绍不信,借着抽烟打火的时候,拢着点光将她脖子上上下下仔细看了一遍,白倒是极白,但根儿上已经有皱纹了,扑了粉都遮不住。他这下才觉出心满意足了,凭着酒劲在楚碧君耳根子下面道:“你老公真有福气,等会要是有机会见面,我可得好好儿谢谢他,将你养得一点儿没掉肉,还是这么漂亮。”
      楚碧君用手掩着嘴不说话,只弯着眉轻轻的笑,嫌弃他酒气似的,却一手将他的烟夺过来抽了几口,鲜红鲜红的嘴唇玫瑰花苞一样,一开一合。沈绍索性将整个人都偎在她身上去,软软的一皮囊肉,已经不似当年紧实。
      “二爷,这里小心碰头。”楚碧君腰身一转,跨上几级楼梯,登时吱吱咯咯的响成一片,她回身又去牵他的手,“二楼就是我住的地方。”
      沈绍摸了摸额头,他还当自己戴着那顶宽边的黑礼帽,冲楚碧君微一点头,跟在她身后上楼去。狭窄的楼梯像是受不住两个人的重量,摇摇晃晃,楚碧君胳膊上挂的小坤包如同半爿招摇的月亮,发出规律的光彩。
      “怎么还没到呐……”沈绍嘟囔了一句,却听楚碧君道:“到了到了,这就到了。”侧身掏出钥匙来开门。
      沈绍多年偷鸡摸狗熬练出来的身手还在,一把抓住她道:“轻些,小心吵着了你老公,那便说不清楚了。”
      楚碧君捂着嘴笑道:“那死鬼不知道多久没回来啦,他吃我的,用我的,不敢对我摆脸色。”
      沈绍听着这话,想起当初在床上同楚碧君即兴发挥的一篇女儿经,以他看来,这女人天生就该当比男人更有学识更能干,男人有了本事心就定不下来,终日想着养家糊口,养了家又想着赚大钱,富甲天下仍不够,还要盘算着怎样平步青云,过一过官瘾,及至位极人臣,那心便盼着长生不老当神仙,这世上许多争斗都是男子们人心不足,不像女子,便是有通天彻地的本事,好似那小说里的十三妹,到最后一切都还是为了心爱的男子。他这一番话虽是谬论,道理细论起来,倒还是不差的,讨相好的欢喜到了极处,活脱脱将他自己也不当成男人了。
      沈绍跟着楚碧君蹑手蹑脚进了屋,迎面就是一张供桌,墙上嵌着一笼佛龛,供奉的白衣观音看不清面目。他见这也有一东一西两个房间,霎时想起谢家声还一个人在家,不知道是个什么寂寞光景,虽有美人在前,也禁不住动了临阵脱逃的心思,正算计着怎样全身而退,却见楚碧君扭身就将外面的大衣服接下来摊在桌案上,她里面穿的是改良了的花布旗袍,腰身和肩膀都用白棉线狠狠掐过的,水蛇一般,方才在舞厅里没瞧得清楚,她领口上还用小珠子结着几道蝙蝠祥云纹,首尾相连,精致是精致,只是样式有些老了。
      老却还有老的好处,沈绍一眼就认出来,这衣裳是六七年前他在北平的瑞蚨祥里面亲自为楚碧君量身定做的,刚一制好就献宝似的哄着楚碧君穿上,佳人新衣,恰配得上沈二爷风流倜傥,少年意气。但现此地,他才真正发觉这衣服的好处来。原来穿旗袍最好看的不是那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大大方方露着脖子和胳臂,从骨子里带出轻浮来。偏偏是辛辛苦苦熬到了三十多岁,经了事,遭了难,有夫有子,那体态却越发圆润了,全身的衣料都被撑得微微凸出来,才是珠联璧合,两相得宜。
      那旗袍经了几百年,终是有年头的东西,便要同样有年头的女人才穿得出韵味——耐看。沈绍一边一边缓缓道:“那年……我是怎么就让你走了……这可悔死我了。”
      “这些都是命,”楚碧君从抽屉里拈出三根香点着了,对着佛龛拜了三拜,道,“你看我们现在不也见着了么,我们还是有缘分的。”
      她说缘分,呆道人也说缘分,沈绍想这世道人人都抓不住自己的命,只能推说是缘分。“这哪是什么缘分,”沈绍一时没有别的话好说,“我倒觉得是在做梦呢,这样漂亮的女人,不在梦里,哪还见得到。”
      楚碧君像个小女孩儿一样笑起来,推了沈绍一把:“二爷的这些话,留着跟别人说去吧,对我可是没用了。”
      沈绍眄着微醉的眼,也不躲闪,一头就撞在那供桌上,咚的一声,不见动弹。楚碧君惊了一惊,连忙去扶他,却被让猝不及防抱了个满怀。她知道中计,并不推脱,道:“你当着丈夫的面调戏良家妇女,小心遭报应。”
      沈绍当她虚张声势,将她抱得越发紧了,道:“将你丈夫叫出来,我要亲口告诉他,他来晚了,这漂亮老婆七年前我就睡过了。”
      楚碧君光是笑着却不说话,伸手往旁边一指:“二爷难道不识字么?”
      沈绍眼神往右边一飘,只见面前竖着个黑糊糊的物件,约莫两尺长,上面写着几个字儿,他觑着眼翻来覆去看了半日,才看清最下头的“灵位”二字,顿时沈绍浑身一僵,天灵盖都凉了,刚要叫出声,却被楚碧君堵住了嘴巴。“我丈夫在下面休息的好好的,你真要将他叫醒么?”
      “罪过罪过罪过!”沈绍蜷身从桌案上滚下来,两根指头指着楚碧君骂道,“人说最毒妇人心,二爷我今日算是信了。你这女人自个儿克死丈夫也就罢了,还存心让你二爷跟着下阿鼻地狱,真是尤为可恶!”
      楚碧君鼻子里哼了一声,瞅着沈绍冷笑道:“这会儿你想着下地狱了,三七年的时候连声招呼也没有,丢下我倒是爽快得很!”
      沈绍心中有愧,嘴上却还不服软,瞪着眼道:“你一不是我青梅竹马,而不是我明媒正娶,认识的时候就说开了互不相欠,我金山银山地养着你,你倒说说,我哪一点对你不起。”
      楚碧君这下就不依了,倚着桌子流眼抹泪道:“你说得到轻巧,我跟着你这么几年,没点虚情,总该也有点假意吧,一声不响扔下我就好几年没个踪影,若不是你,我哪会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沈绍生平最怕见到女人落泪,楚碧君这一哭,将他过去的那些荒唐岁月都哭回来了,数千个日日夜夜,都仿佛没有楚碧君一滴眼泪那样沉重的分量,时时刻刻压在他心头。沈绍知道楚碧君说的都对,一言一语,一字一句,他突然也想像这个女人一样痛哭流涕,破口大骂,骂这个世道、骂日本人、骂赵夜白、骂谢家声,骂这世上一切可骂之人,包括他自己。他想要大声叫喊出来,他深深地爱着北平,更爱北平的生活,衣食无忧,骄纵肆意。名车宝马、妖童媛女,还有饮不尽的东京酒,赏不完的洛阳花。多少青春和欢歌都抵不过一夜缠绵风流,若是用他的性命去换,他也愿意,区区一个谢家声,怎么和他比。
      “是是是,是我对你不住。”沈绍心灰意懒,一屁股在桌案上坐下来。楚碧君的头发油光水滑,长江水一样,沈绍看着看着就想伸手去摸,他向来是不会委屈自己的人,索性勾着那发梢就都摸遍了。“不过你也要体谅我些,我被日本人盯上了,再不走恐怕这条命就要断送在那里。不瞒你说,三八三九年我也回去找过你的,但听说你已经搬去了外地,我还想起来,还悄悄抹了两次眼泪的。”
      楚碧君掩着面凄凄地道:“你是说真的么?”
      “自然是真的。”沈绍道,“若有半句骗你,就让你老公找我来好了。”
      楚碧君突然破涕为笑,拉着沈绍的手道:“二爷这是说的哪里话,我方才都是逗着你玩呢。我姓楚的是何等人物,见过的男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从来只有旁人为我哭哭啼啼,我何时为旁人这样失态过。二爷你也太看得起自个儿了。”
      沈绍一愣,道:“你……你这女人,你男人定是被你气死的!”
      楚碧君望了那牌位一眼,脸上不觉现出些恹恹的神情,道:“他不是我的丈夫……”话还没说完又立时改口道:“罢了罢了,他待我不薄,便且算是我的丈夫罢。”
      沈绍取笑她道:“这样吞吞吐吐,可不像是我认识的碧君小姐。”
      楚碧君竟没有理睬他的揶揄,,只轻轻啐了他一口道:“你的祸事我也听闻过,若是你肯少说几句,何至于惹恼了日本人,现在还不肯留点口德么。”她将那牌位捧起来,前前后后擦了又擦,沈绍看见那男人姓吴,想是不知道名字,只写了个排行在上面,名叫十一,想嘲讽几句,当着楚碧君的面却是不敢,只是道:“不晓得这男人前生修了多大的福气,才能让你心甘情愿地下嫁,这艳福虽然短,却也值了。”
      楚碧君道:“他根本没享到一天的福,我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晓得。”
      沈绍知道她预备着说故事了,便寻出条凳子,径自倒了杯茶水,安安心心坐下来听楚碧君摆龙门阵。
      这故事不很长,一盏茶的功夫便说完了。这个姓吴的男人是个走江湖的镖客,三七年楚碧君在北平也待不下去,就变卖了沈绍送的房子首饰,一路往南方走。没成想她雇的那几个脚夫见她是个孤身女子,带着的钱财却颇为可观,便起了歹心,趁着晚上将她洗劫一空。
      就在这走投无路的时候,遇见了这个姓吴的男人,他也是从北平逃出来的,两个畸零人相依为命,路上也好有个照应。走走停停到了河南地界,撞上了日本人的先头部队,年轻力壮的单身男人都被认为是中国的士兵,就地枪决。楚碧君事急从权,便和这姓吴的扮成一对夫妻,谁知过关时候,那日本兵瞧楚碧君年轻貌美,想要强占这个女人。姓吴的也是血性男子,和她虽是萍水相逢,竟是挺身而出,一拳便将那日本人打倒在地。
      “他对我说他家世代都是学枪的,耍得一手好拳棒,若不是西洋人带来了手枪大炮,等闲七八条汉子也不是他的对手。”楚碧君念起那男人的好处,时隔几年,更觉自伤自怜,“若我们真是夫妻,也是我的福分了。”
      沈绍暗骂一声红颜祸水,若楚碧君只是个寻常村妇,哪会惹来这般祸事。但转念一想,若她只是寻常村妇,何必离乡背井,全中国的颠沛流离,顿时又可怜起她来。归根到底,都怪那满世界不安分的外国人,坚船利炮,尤其可恶。“后来那姓吴的是死了么?”
      “死了,当时就被打死了。”楚碧君嘴角一颤,这个人仿佛是被她亲手打死的,她的两只手上都是铺天盖地的漫漫血腥,却还是存了一丝微末的希望,不敢承认,“过了几天我还回去寻过他,他被日本人挂在城楼上,形状都认不出来了。”
      “那就是死定了。”沈绍摸着脑门道,“倘若立时便死还算好的,我见过日本兵折磨人的手段,几天就吃不下饭的。”他存心吓唬楚碧君,其实并不觉有趣,只是这几年日子过下来,那脾气像是比从前更加古怪了。
      “他对我说起过,他还有个八岁的儿子,当初兵荒马乱的,被孩子的姥姥带走了,现在该在西宁,我托人找过,现在还没有眉目。”
      沈绍突然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滚落出来了,拍着桌子道:“你惦记着这个做什么,害死了他爸爸不够,还想害死别人儿子么!你也不看看你是个什么身份,从前是金丝鸟,靠着男人过日子,如今更不体面,还痴心妄想好让那孩儿认你做妈妈,也不怕被人用大扫把打出来!”
      楚碧君立在原地,伶仃仃一转身,那影子就映在穿衣镜里了,两旁的松木花边将她的身形压得越发纤弱,雪肤红唇,细腰长腿,好一朵乱世的孽海花,在枯萎的树干上生出了新的枝桠。她两只白花花的手轻轻按在身上,顺着脖子一路抚慰下来,扭头望着沈绍道:“这么好的女人……这么漂亮呀……怎么就过不上一天好日子呢?”
      沈绍觉得这个问题真是没有答案,他再也懒得去猜想,只觉得厌倦。他三十三岁了,却还梦想着将一切重新开始。
      “楚碧君啊……”他叫她的名字。
      “二爷。”她别过身,像一朵开累了的吊兰。
      “你要是……”沈绍咽了口唾沫,突然紧张起来,硬着头皮道,“你要是以后没地方去了,老了丑了没有男人要了,就来找我吧,我管你一口饭吃。”
      楚碧君当个笑话听着就笑了,没笑几声就有亮晶晶的东西从眼眶里掉出来,挂在脸上,比今夜的星光还要令人动容。
      今夜本是没有星光的。
      她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摸索着墙壁慢慢坐下来,离着沈绍尚有两三尺的距离,说悄悄话仿佛远了些,拉一拉手却是正好。于是沈绍一伸手就将她捉住了。
      两个人又闷着说了一会话,抬头见月亮都过中天了,楚碧君便起身送沈绍下楼。回身刚要关门,就听见沈绍在下面叫她的名字。她从楼梯弯环的空隙里望下去,只见沈绍正仰着头朝她做鬼脸,那么俊俏的鼻子眼睛都挤得变了形,她扑哧一声笑出来,再要仔细看清楚,那人却已走得远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