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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梦中 ...

  •   A医大食堂。

      “江叙,我有个问题。”唐可看了一眼身边的沈方煜,对江叙说:“为什么他最近总跟我们在一块儿?”

      江叙喝了口只有萝卜没有排骨的排骨汤,冷漠地摇了摇头。

      沈方煜把盘子里的鸡腿夹到江叙碗里,对唐可说:“我在追他,你看不出来吗?”

      唐可瞳孔地震了两秒,望向江叙,“真的假的?”

      江叙叹了一口气,“他非说我是他十年之后的对象。”

      “是的,”沈方煜补充道:“而且唐可,你还算是我俩的媒人。”

      唐可的筷子咣当一声掉到桌上,红烧的汤汁溅了一身。

      除了唐可,临床八年制一班的同学们也很快关注到了两人的变化。

      从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位卷王现在每天都同进同出,除了睡觉各自回自己宿舍之外,基本就跟一个人一样,没分开过。

      虽然多数时候都是沈方煜追在江叙身后,絮絮叨叨不知道说什么说个不停,不过偶尔江叙被唠叨烦了也会回答两句,身形相仿的两个大男孩儿并肩走在一块儿,竟然有些诡异的和谐。

      江叙对此不堪其扰,拒绝了无数次,沈方煜就跟听不懂似的一次又一次地黏上来,每天他一打开宿舍门就看见沈方煜提着早饭靠在他门口,还趁他不注意顺走了他的书包跨到自己肩上。

      “我帮你背着,你吃完了再给你,书太重了,你背着吃东西对身体不好。”

      江叙不理解:“你天天这样不累吗?”

      “不累,”沈方煜说:“我穿过来之前也天天给你买早饭,习惯了。”

      “你……”

      江叙无奈地咬了一口卷饼,蒸腾的热气混合着食物的香味唤醒着他的味蕾,说不清是什么缘由,那句“你脑子这毛病什么时候能好”也跟着卷饼一起被他咽了回去。

      从前他俩在自习室里都坐得远远的,生怕挨着对方,可现在沈方煜直接把书包收拾了坐到他同桌,说什么也不挪窝。

      唐可从身后探出脑袋问沈方煜,“你该不是偷想看江叙的学习进度吧?”

      沈方煜直接从包里翻出一沓资料递给江叙,“这是最近几场考试的部分考题,不过我就记得这些了,特别简单的那些我都给忘了,你拿去看吧。”

      江叙一开始不信,直到连着几门考完,沈方煜把所有题都押中了,他看沈方煜的目光终于多了几分异样。

      某天,他突然问沈方煜:“十年后的我是什么样的?”

      沈方煜一边帮他削红蓝铅笔一边道:“是个特别优秀的医生,业务水平很高,年纪轻轻就评上了副主任医师,你对患者很用心,患者也都很信赖你,主任很欣赏你,科室的同事们也很尊重你,”沈方煜说着说着忍不住笑了一声,“不过你的学生们有点怕你。”

      他吹了吹削好的铅笔尖,递给江叙,接着道:“因为你对他们很严格,还有点凶,但他们也很喜欢你,因为你会认真地帮他们改论文选课题,为他们的毕业和就业奔波,还会把你的所学毫无保留地教给他们。”

      “还有,”沈方煜想了一会儿,看了眼江叙套在身上的卫衣,“十年之后你不爱穿这样的衣服了,整天不是黑白就是蓝灰,我得天天哄着你,你才肯穿花里五哨的颜色,那会儿你的而且性格也要比现在要更沉稳些,不过……”

      沈方煜故意停顿了一会儿,卖了个关子才道:“还是每回一碰上我就炸毛。”

      江叙听到这儿,拿红蓝铅笔画血涂片的手突然顿了顿,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状似无意地继续画下去,伴着一句尾调微微上扬的点评,“那是你讨人嫌。”

      *

      从那天之后,两个人也算是破了冰,沈方煜终于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意志硬生生挤进了唐可和江叙两人之间,成为了三人干饭小团体的一员。

      唐可最开始对此非常不满,但奈何沈方煜给他送的小蛋糕比李亚雷和霍成春他们送的还好吃,慢慢他也就接受了沈方煜的存在。

      倒是沈方煜的两位室友怒气冲冲地堵过他一回,“你不是和江叙是死对头吗,为什么我俩听说你在追他?”

      沈方煜一边吃爆米花一边说:“就许你俩喜欢他,不许我喜欢?”

      李亚雷神色僵硬一瞬,略有些心虚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你那天……听见了?”

      沈方煜抛起爆米花用嘴接住,闻言道:“十年后知道的,你信吗?”

      霍成春翻了个白眼,“我信你个鬼。”

      沈方煜笑了笑,把爆米花递过去,“吃吗,今天跟江叙去看电影,他给我买的。”

      看见两位室友逐渐握紧的拳头,沈方煜见好就收装完就走,转头就去了隔壁宿舍找江叙串门。

      电影当然不是他和江叙两个人一起看的……还有一个唐可。

      不过这话他不会跟那俩室友说。

      现在的江叙对他就是不冷不热,附带一点好奇和关注,敌意没那么重了,但爱意还得从零开始积累。

      转折点发生在江叙的生日那天。

      那天A城降温又下了雨,整个天上都雾蒙蒙的,连带着第二天又得小测,江叙其实没什么心情过生日。

      他买了个蛋糕跟班里同学分了,又请宿舍吃了顿饭,耽搁了不少复习的时间,故而晚上熬得很晚还在看书。

      那天照例是他和沈方煜熬到最后才走,沈方煜帮他把大包小包的礼物提回宿舍,又把他叫出去,从书包里掏出来一只憨态可掬的粉兔子塞到他怀里,“生日快乐,绒绒。”

      江叙愣了愣,便听沈方煜说:“十年之后你跟我说,你因为小时候兔子玩偶被剪碎的事情,总做噩梦,直到后来上了大学,你又给自己重新买了只粉兔子才慢慢好起来,虽然不知道时间线改变之后,我送的还有没有用,不过还是想试一试,能让你早一天开始不做噩梦也好。”

      怀里的毛绒玩具柔软而温暖,走廊昏黄的光在男孩专注而真诚的脸上打下一片深邃的阴影。

      江叙怔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声心绪复杂的“谢谢”。

      那晚江叙是抱着那只粉兔子睡的。

      后来又过了几天,有次江叙在宿舍楼下喂流浪猫,沈方煜跟过来递给他一盒猫粮,江叙忽然偏过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是从十年后来的吗?”

      这是这么久以来,江叙第一次问他这个问题。

      “真的。”

      沈方煜蹲到他身边,“不过我最近已经想开了,你不相信也没关系,我再追你一次就行了,虽然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跟我开这样的玩笑,不过……能陪你再把学生时代走一遍,我也开心的。”

      他笑了笑,看向学生模样的爱人,“之前净顾着赌气较劲儿了,都没好好看看你,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所以老天爷才让我回来的吧。”

      月亮盛在他的眼睛里,明亮而深情。

      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晚,他抱着一只粉色的兔子,站在安静的走廊里,温柔地叫他的小名。

      江叙和他对视了一会儿,心跳莫名有些加快。

      身前的小猫等了半天没吃到东西,不满意地“喵”了一声。

      江叙的眸色一颤,匆忙地偏开头,打开了提前准备的猫罐头。

      “你别胡说八道。”他说。

      “我怎么就胡说八道了,”沈方煜看了眼吃的正香的小猫,又看了眼低着头不肯看他的江叙,笑道:“江医生有江医生的好看,江同学也有江同学的可爱,我都很喜欢。”

      他的话音落下,江叙突然站了起来,没等沈方煜反应过来,他便不顾三七二十一飞快地把他的书包从沈方煜肩上扒拉下来,头也不回地跑上跑进了宿舍楼里。

      肩膀上还残留着男孩指尖的温度,眼前却已经没了他的踪影,沈方煜意外又好笑地望过去,却看见刚刚从他身边消失的男孩推开二楼的窗户,双手围拢在嘴边,对他喊了一句:“晚安!”

      夜色遮掩下的宿舍楼门口,热爱运动的学生们在跳绳,三五成群的姑娘们在闲聊,羽毛球场时不时传来叫好声,如胶似漆的情侣们依依不舍地接着吻。

      谁都没有留意到这声短促得像是怕人抓住小尾巴的“晚安”,还有窗户后一闪而过的身影。

      那是独属于沈方煜的一刻。

      他揉了揉发烫的脸,把小猫吃完的罐头盒捡起来丢进垃圾桶里,压了半天也没把嘴角压下去。

      跑得那么快,他才是小兔子。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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