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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狗血文,非爽文 ...

  •   林默有些恍惚。

      眼睛勉强睁开一条缝,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幽闭、微微晃动的空间。四周镜面反射灯光,晃得他把眼睛又闭上。
      浓重的香氛让他感到窒息。

      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

      他明明应该在家睡觉,为什么会在电梯里?

      身旁传来女人的说话声,由远及近,拉回了林默的神智,但也只来得及听清最后一句。

      “蒋南城那个狗男人,奸夫淫夫不得好死!”

      喉咙干涩得厉害,林默盯着不断上升的楼层数,嘴唇翕动,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说谁?”

      “蒋南城啊,老娘今天非得手撕了他……”

      蒋南城……
      这名字怎么那么耳熟?

      倏然间,犹如一道惊雷横空劈下,裹挟记忆的阴云瞬间消退。

      蒋南城!
      那不是他昨天刚看的小说——《霸总为我狂》里男主角初恋情人的名字吗?

      《霸总为我狂》是近期火爆全网的一部万人迷小说。小说里的男主家世好,学历高,清俊高雅小白花,人人爱慕,只轻轻一笑,就引得城中名流竞折腰。

      林默兴冲冲点进去,发现文中配角竟然和他同名。这个同名配角抢了小白花男主的初恋,还对男主各种使绊子,最终被男主送进监狱。
      完完全全就是让小白花男主和初恋旧情复燃、感情升温的炮灰工具人。

      是以林默看到一百多章,在同名炮灰进铁窗之后,就果断点了叉。

      林默记得自己看过小说就关灯睡觉,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做梦吗?还是他穿书了?

      他被这个无厘头想法逗乐了。

      见林默不吭声,女人问:“林默,你没事吧?”

      林默腿发软,靠着轿厢壁才勉强站立。他闭了闭眼,女人的容貌变得清晰,却是一张陌生的脸,烈焰红唇大波浪,身穿香奈儿,手拎爱马仕,正满脸关切地看着他。

      “我没事。”林默按了按太阳穴,另只手隔着裤子狠狠掐了一下大腿,疼得他差点飙泪。

      场景没有变换。
      女人没有消失。
      电梯仍旧稳步上升。

      不是做梦?
      林默笑不出来了,扯着女人的胳膊问:“你是谁?”

      “我是顾茹啊。”顾茹涂着大红指甲油的手在林默呆滞的双眼前晃了晃,“你该不是被蒋南城气傻了吧?待会咱们进去,我负责撂倒蒋南城,你的巴掌就使劲往苏黎那个贱人脸上招呼,今儿非得抓花他的脸!”

      林默张着嘴,完全说不出话来。

      顾茹也是《霸总为我狂》小说里的炮灰之一,“林默”的好友。
      而苏黎,自然就是小说里的小白花男主。

      他该不会真的穿书了吧???

      “叮!”

      电梯到达次顶层。林默来不及反应,就被顾茹像小鸡仔一样拎出了电梯。
      这女人看着瘦,力气还挺大,跟小说里描写的一样。

      林默一阵绝望。

      顾茹几乎是拖着林默在走。
      次顶层只有顶头的一间总统套,走廊里连个服务员都没有,非常安静。

      在距离房间还剩几步的时候,林默往后蹲,用身体的重量拖住了顾茹气势汹汹的脚步。

      顾茹疑惑回头:“怎么了?”

      林默的脑子乱得很,但还是在顾茹的只言片语中抓住了重点。
      他们是来捉奸的。

      小说里的确有这么个情节。
      “林默”的老公蒋南城和男主苏黎久别重逢,在酒店幽会的时候,被“林默”和顾茹捉奸在床,场面闹得很难看。

      虽然还没搞清楚状况,但林默知道,这扇房门绝对敲不得。
      否则就等同于给自己买了一张通往监狱的单程票。

      林默干脆抱着膝盖坐在地上。
      顾茹盯着他头顶看了两秒,恨铁不成钢:“别告诉我你想打退堂鼓。”

      林默仰头看她,微笑:“嗯!”

      顾茹愣了,美目圆睁地盯了林默半晌,撂下一句“蒋南城这个龟孙竟然让我好朋友疯了这个仇我今天一定要报”,说罢甩了10厘米细高跟和爱马仕,助跑几步就要去踹门。

      眼见大事不妙,林默连滚带爬从地上起来,一把抱住顾茹的腰:“万万不可!”

      “你干什么,别拦我,我今天一定要手撕渣男……”顾茹两腿悬空乱蹬,一副要拼命的架势,就好像在总统套里偷情的人是她老公。

      林默死死抱着她不放。

      就在此时,隔着门传来一声低低的呻/吟。

      两人顿时石化。
      都是成年人,当然知道这声音意味着什么。

      这是港城唯一一家七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房门隔音效果自是不用说。他们站在门外都能听到动静,可见里面的两人有多激烈。

      林默无所谓,他是穿书来的,连蒋南城的面都没见过。见顾茹安静下来,林默松开手。

      这期间又传出几声断断续续的低吟。

      林默听着墙角,心里啧啧两声,又一阵后怕。万一刚才他没拦着顾茹,让她一脚踹门上,把正在兴头上的蒋南城吓得萎了可咋办。
      这笔帐肯定还得算在他头上。

      想起原主的凄惨下场,林默不禁后背发凉。

      林默拉了拉顾茹,声音跟做贼似的:“走吧。”

      顾茹像是刚回过神,机械地转过头,看林默的目光带上几分探究。

      林默对上她的眼神,心下一跳,不动声色地道:“狗男人,没意思。”

      语气三分幽怨四分讥笑,还有三分看透红尘的凉薄,让顾茹心里发酸。
      她红了眼眶:“是,狗男人,没意思。”

      说罢一只胳膊搭上林默的脖子:“走,带你去个好地方。”

      林默被她压得腰都直不起来,这女人到底对自己的力气有没有点认知啊。
      “去、去哪儿?”

      顾茹穿上高跟鞋拎起包:“去一个给狗男人头上种草原的好地方。”

      *

      顾茹说得好地方是港城的一家夜店。

      港城是个不夜城,这会儿刚11点,纸醉迷金的夜生活才刚拉开序幕。

      得知顾茹来,经理亲自在门口迎接:“顾小姐,包房已经给您留好了。”

      顾茹一撩头发,把玛莎拉蒂的车钥匙扔给一旁的泊车小弟:“最近有新人吗?”

      经理秒懂,点头哈腰:“有,有,一会我就带去包房。”

      进了包房,顾茹把外套脱了,和爱马仕一起随手扔在沙发上。

      林默没动。音乐声吵得他脑仁疼,再加上他还沉浸在穿书的不真实感之中,现在只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好好捋清现在的情况。

      见林默杵在门口,顾茹道:“蒋南城去风流快活,你要比他更风流快活。”

      林默心里呵呵,他有那个胆子给蒋南城戴绿帽子?嫌活得太久了吗?

      顾茹强按着林默在沙发坐下,打量他几秒,突然变得伤感:“我真高兴你能想通。当初你和你哥闹分家,低价转让股份帮蒋南城上位。他现在得势了,就跑去找什么白月光初恋。狗都知道感恩,蒋南城真他妈连个狗都不如。”

      林默沉默了,拿起桌子上的矿泉水灌了一口。

      原书里,“林默”也算港城富二代中的风云人物,容貌出众,追求者无数,却偏偏对蒋南城一见钟情,下药上床一条龙,不顾家人反对和彼时式微的蒋家二少蒋南城结了婚,更在父母车祸去世的第二天就要求分家,甚至不惜和唯一的哥哥断绝关系,也要拿巨额遗产帮蒋南城。这才有了后来蒋南城在家族斗争中成功上位,成为新一任蒋家家主。

      妥妥的恋爱脑。
      可惜命不好。

      “林默”虽然作了点,但本质并不坏。他作为一个读者,都觉得蒋南城实在是太渣了。
      但谁让“林默”在书里就是个炮灰呢?
      活该被虐。

      “小兔。”顾茹忽然叫林默小名,猛地一拍他后背,“三条腿的□□没有,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多的是?”

      顾茹个头172,体重不过百,但手劲贼大。林默被她呼得差点从沙发上滑下去,还没来得及纠正她这个称呼,包房门突然打开,呼啦啦进来十几个年轻帅哥,一字排开站在他们面前。

      林默愣了下,看顾茹:“?”

      顾茹暧昧地冲他眨眨眼,眼神放佛在说:刚说到男人,男人不就来了吗?

      玩这么大吗?
      林默做了个吞咽的动作。

      顾茹也不勉强他,随手点了几个看得顺眼的。

      包房的灯暗下去,一个和顾茹相熟的小鲜肉坐到她旁边,另一个点歌活跃气氛,最后一个肌肉猛男坐在了林默边上。

      “林少第一次来?”猛男笑道,“我叫Tony。”

      Tony身上有很浓的香水味,林默觉得腻歪,往旁边挪了挪。

      Tony也跟着挪了挪。按理说干他们这一行,察言观色是基本功,林默的表情明显在排斥,但Tony还是忍不住凑过去。

      因为林默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

      一进包房Tony就被惊艳到了。林默有种吸引人眼球的魔力,光落在他身上都要亮几分。他五官精致,黑亮的杏眼,浓睫根根分明,鼻梁挺直,鼻头微微有些翘,可爱又娇憨。皮肤白皙通透,一丝瑕疵也没有。
      虽然眼底有两块乌青,神色也显疲惫,但丝毫无法掩盖他的美,反而让人生出强烈的保护欲。

      这家夜店算是港城顶级,不乏明星光顾,Tony也陪过不少,但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林默。
      简简单单的T恤牛仔裤都能穿得像走秀。无论长相、身材还是气质,均是顶级。

      Tony简直挪不开眼,在迷离的灯光下,态度也越发殷勤:“林少喝什么,红酒还是威士忌?”

      林默实在被香水味熏得头疼,又往旁边挪:“谢谢,我喝水就行。”

      顾茹听到了,从小鲜肉怀抱中挣脱出来:“怎么能喝水呢?那个谁,给林少倒杯红酒。”
      说着她便举杯,等着和林默碰杯。

      林默正要拒绝,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起来。掏出一看,吓得他差点没把手机直接扔了。

      屏幕上的来电显示两个字——

      老公。

  • 作者有话要说:  狗男人打我电话!
    坑品很好的作者求收藏,么么哒~
    下一本预收:《重生后和渣攻死对头HE了》
    沈洄前世因为一封信爱上渣男,帮助渣男在家族斗争中上位,却被渣男哄骗为一起商业案件顶罪。
    他这才知道自己爱错了对象,不肯配合,在一个雨夜被车撞倒。
    一年后,沈洄在另一具身体中醒来。
    巧合的是,那人与他同名,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别无二致,左耳后侧也有一颗米粒大小的朱砂痣。
    沈洄偷偷去墓园拜祭自己,发现墓前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手持一束白菊,宽阔的双肩被细雨沾湿,从天明站到日暮。
    竟是渣攻最大的竞争对手,陆竟诚。
    后来,沈洄阴差阳错进了陆竟诚的公司,成了陆竟诚的秘书,听到陆竟诚在醉酒后喊出他无人知晓的小名。
    *
    陆竟诚为人冷漠刻薄,每次见到沈洄都不假辞色,但没人知道他暗恋沈洄十年。沈洄死后,这两个字就成了他的逆鳞,无人敢提。
    直到公司来了一个同名员工。
    陆竟诚为员工出头,还把人招到身边做秘书。
    看着那双肖似的丹凤眼,陆竟诚让沈洄戴上眼镜,没多久又让摘掉,盯着沈洄,命令道:“看着我。”
    沈洄无语:“……”
    听着那道熟悉的清冽声线,陆竟诚让沈洄闭嘴,没多久又低咳一声,挑刺地问:“怎么不叫人?”
    沈洄无奈:“……陆先生。”
    沈洄自以为掩饰得很好,但还是暴露。
    某次出差,陆竟诚假借酒意将沈洄抵在宾馆墙上,阴影掩盖喉结的滚动,他揉着沈洄耳后的朱砂痣,哑声问:“阿囡,是你吗?”
    再后来,渣攻破产,跪在沈洄面前求原谅,被陆竟诚当胸一脚踹开。
    至此,人人才知,陆竟诚的秘书是他的眼珠子,碰都碰不得。
    至此,沈洄才知,原来上辈子给他写信的人,是陆竟诚。
    口嫌体直深情总裁攻vs外冷内热骄矜美人受
    注:叫阿囡是因为受小时候长得太漂亮,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女孩,长辈开玩笑这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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