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的时,特意查了许多关于各朝代赘婿的资料。
历代赘婿的地位是逐渐提高的,到明朝时,世俗普遍还是看不起,但朝廷并不禁止赘婿考科举,律法上也有了些保护。
看了几个明朝的判牍文书,很有意思。
有赘婿入赘后,依旧不放弃原生家庭,盗取粮食给原生家庭,被招赘人家告上公堂。
有入赘后改姓,等老丈人死了又要改回去的,还有老丈人家彻底绝户(媳妇也死了),赘婿卖老丈人家房屋,被老丈人同宗族人告上公堂的,还有招赘后三代还宗,带着孩子改姓回去被告的……世俗民情,形形色色的人心,让人忍俊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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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