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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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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本关于编剧的书,里面的很多内容,譬如:方法、背景设定、准备事项等等之类我都记不清了。
就我个人而言,其中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所有的剧本其实都能找到前人的影子。
这并不是说世界上所有的创意都被人想到了,写尽了,而是说它们的结构与类型总能找到些相似的地方。
就像生长在骨架上的皮相,千人千面,各不相同,皮相可以千变万化,但姣好的骨架是支撑起皮相的灵魂。
作者一直在强调“内核”对于故事的重要性,即吸引观众的灵魂,类似于简介与文案。我同意他说的每个字,但看到这句话时,我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复杂:
当创意变成了快餐化的商品,就需要去迎合顾客的口味了。
为什么我会对“迎合他人”这件事情感到抗拒呢?
因为这与我的初心相悖。
说实在话,迄今为止,我还没把自己当成一个合格的商业作者,有点佛系。
我是更喜欢做读者的,写文这件事情一开始也纯粹是为了“自我满足”。
在动笔之前,我常常会思考以下几种事情:什么样的故事会吸引我往下看?什么样的人会更加吸引我的目光?什么样的桥段会在我的想象之外?什么样的结局更符合我的期待?
当我想到了,我的脑子告诉我“这个想法不错”,“把它写出来吧,我想看看”,这时候,手便会自然而然地动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别人,没有观众,从来都只有我。我自成两派,一派是胡言乱语的读者,一派是埋头苦干的写者。
写作有点像是“我与我的对话”,看着有点孤独,读起来又有些古怪,但确实如此。(ps:我没有精分,没有!)
或许那位编剧说的是对的,你总要为了得到什么而失去点什么,一份有力的佐证就是:我现在还没靠写小说挣到一分钱。
以后的我会为了恰饭而改变吗?还是会继续固守己见?或者……干脆就停笔不写了?
这些都有可能发生。
我不知道,没人可以预知未来。
最后,读书真是件有意思的事情。虽然写文也有意思,可它比写文有意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