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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芦花深处(8) ...

  •   英英一愣。

      她从莫师傅的口中隐约知晓青杏的事情,这个可怜的女子与自己遭遇大抵相似,被掳劫来此后因为做了侍女,方才免遭采生折割。只不过在小公子这里也并不是什么安全所在,她约莫是失了职责,便立马被灭了口。

      悄无声息地从这世上消失了。

      如果英英能知晓前因后果,便会明白她的推测已经八九不离十。

      青杏确实已经死了,死于没看护好曦云公子,让他独自走出别院还跌了一跤。

      在这所偌大的宅院里,小公子的安危就是天,让他伤着哪怕一丝毫毛,就是万死不辞的罪过。

      英英嗓子有些发紧,试探性地问:“公子为何要这么说?”

      她还记得临走时莫师傅阴冷的眼神,此时并不好与眼前陌生的小公子无话不说。

      若真的这样没脑子,还怎么能逃出去,还怎么能找到音音?

      还有黄炎朝,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呢?

      英英心里一片愁云惨雾,不知不觉中思绪又开始飘飞。

      “青杏姐姐曾经说过,她家里头只剩个瘫在床上的爹爹了,又哪来的娘亲呢?”曦云摇了摇头,似是有些落寞,不过那表情只一瞬。

      英英眨了眨眼,眼前的小公子又恢复了温和模样,好似前一秒的神情只是少女的错觉。

      他没有再继续地说下去,而是转向英英的方向温和道:“不必总是‘公子公子’地喊,我是何曦云,你叫我曦云便好。”

      他浅灰色的眸子里润泽而清透,嘴角浮着微微的笑,让人自然地想要亲近。

      英英却还是提防着,只应声道:“我出生在云家村,名字叫云英,大家都喜欢叫我英英。公……曦云,我刚刚来还不熟悉,这里是?”

      她强装作镇定,将心底里最想要搞清楚的问题状似无意地问出了口。

      “这里是我家,我爹便是莫伯伯他们口中的‘何九爷’,做毛皮生意的。”曦云没有不耐,很是随和地说着他对于这里的认知:“爹爹经常在外,家里好多事情是莫伯伯在帮衬,你若是见了他须得恭敬些。

      不过也莫要怕,伯伯很好的,不会为难人。”

      皮毛生意?

      莫师傅人很好?

      听着这些与事实完全相反的说法,英英的脑袋几乎要炸了。

      她很想亲口告诉曦云,他口中的“生意”实际上是掳掠无辜少年进行惨无人道的采生折割,而所谓“很好的莫伯伯”就是执刀的刽子手。

      那些“毛皮”,是数不尽的被收割的人命。

      然而憋闷得红了的脸,还是生生地咽下了所有愤怒,英英控制着让自己的身子不至于颤抖,“嗯”了一声后便不再说话。

      她怕自己会忍不住破口大骂。

      “英英,你的声音很好听。”曦云没有察觉出异样,还是乐呵呵的模样:“跟我娘亲的声音很像呢。

      娘在我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自小看不见,到现在唯一能记得的,也只有她的声音了。”

      在说到娘亲的时候,那双云雾样的眸子里,似乎也在发着光亮。

      看着曦云纯粹的眼睛,英英觉得心里头一口气哽得紧。

      他是何九爷的儿子,可他也只是一个自幼盲了的,对一切都无所知的局外人。

      自己那满腔怒火,面对着曦云这堵棉花墙,似乎是无处可发了。

      “你以后可以为我念书吗?”曦云的语气款款,似乎带了些期待:“以前都是青杏姐姐念的,可惜她走了,我很喜欢听书里的故事呢。”

      “我……我不识字”,英英瞬间红了脸,但随即面色又变得煞白起来。

      自己不识字,对于小公子曦云来说,就没了满足他听书的作用。

      如果不能让他满意,那……

      还能活吗?

      英英瞬间想到了这个致命的问题,立马脱口而出:“我会唱歌,我唱歌很好的!我可以学认字,曦云,不如你教我认字啊?”

      英英急切地想要逃出被宰杀的阴影,然而话刚出口便意识到自己犯了个更大的忌讳。

      糟了!

      何曦云是个瞎子!他哪里会认得字?!

      自己让他教认字,不就相当于让哑巴教说话么?

      这不明摆着是针对他眼盲的伤病而进行的恶劣嘲讽?

      完了!

      英英面如金纸,右眼又开始作痛,连带着浑身都冷了下来。

      她的眼窝上,好似又起了龙鳞刀划过表皮的错觉。

      “好啊,我教你。”

      曦云的话轻飘飘地落入英英耳中,仿佛震荡的波纹一圈一圈地晃,她大脑一时错愕,有些茫然地问:“什么?”

      “你不是想学字么,我教你啊。”曦云说得很是坦然,随手指向书架的方向:“架子上右数第二排第三本,是《虬髯客传》。

      第四本是《板桥三娘子》,挨着它的是《枕中记》,再旁边是《谢小娥传》……”

      英英走了过去,一本一本地翻着,她虽不认得字,但封头上边文名的字数还是数的清的。

      曦云如数家珍地说了许多书的名字,且一一对应它们的位置,似是能看见背后的书架一般。

      让英英都惊疑不已,有了眼前人是装瞎的错觉。

      “我看不见,也不好经常出门,爹爹怕我寂寞就买了许多书回来,让人读给我听。”曦云好似已经猜度到了她的疑惑,解释道:“这么多书里,我最喜欢唐传奇,那么多巧思故事,里边天上地下神鬼凡人精彩极了!”

      说到这里他满脸都是喜悦,整个人都更活泛了些:“那几本是我最喜欢的唐传奇,已经听了无数次,上边的内容早都倒背如流了。

      英英,我可以一字一字背出来,然后你按照我背的顺序去看,这样不就可以识字了么?”

      话语落下,曦云笑得开心,终于露出一丝丝属于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应有的活泼,就连那双灰色的眼睛里似乎都盛满了的期待。

      “好啊!”

      英英重新获得了活下去的资格,心境上好似从万米高空坠地的过程中又飞上云端,不由地欣喜道:“谢谢你,曦云!”

      她站在书架旁边,手中拿着那本《谢小娥传》,暗暗地松了口气。

      看来何九爷的这个儿子还算天性纯良,而且从院落屋舍的布置来看,何九爷对他很是疼爱。

      或许,何曦云是自己逃出生天的契机。

      曦云站在书房门口,面朝着外边湛蓝天际,光洒洒地照了一身,他静静地站着,面上带着简单而浅淡的笑。

      英英走了过来,刚刚站定,就听他轻声道:“黄雀在叫,好听。”

      她疑惑地四处地看,终于在前边院落隐隐露出的树杈上瞅见一点嫩黄,雀鸟的声音夹在周围许多杂声之中,细细地分辨才听得出来。

      曦云的面孔朝向黄雀的方向,专注而平和。

      *

      在何家的宅院里做丫鬟,是个关系性命的职业。

      英英从未放弃过要逃跑的念头,所以趁着现在能在这小院落里活动,把周遭仔细地观察了一番。

      曦云生活的别院在大宅的最里,前边有个垂花门,门的那边有一进院子,似乎就是曾经关押自己跟黄炎朝等人的暗室所在地,因为英英在后来见过力哥往那个方向去。

      不过院子似乎很大,暗室在东边,西边的角落里还有个灰瓦的耳房,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而暗室院落再往前,隐约还能看见几间高耸的屋顶,想必是又一进的院落。远远地有犬吠声从那里偶尔传来,让她想起了些惨烈的回忆。

      小哑的尸身被拖拽出去之后,那些狗也叫得欢快。

      所以总的来看,这是处三进三出的大宅院。

      英英很想过去看看,但这处别院的垂花门前一直有人把守,看起来面色不善。她壮着胆子靠近了些便被恶狠狠地斥退,无奈只好悻悻地退回来了。

      自己毕竟不是曦云那个少爷,可以无视规矩地穿行也无人敢阻拦。

      守门人是不会让一个丫鬟乱走动的。

      但她并未灰心。

      眼下事情错综,音音的下落还不知道,须得慢慢地打听查探;而且黄炎朝就在第二进的暗室里,总要想法子去看看他,就算逃也得算上他才行。

      黄炎朝救了自己许多次,英英都还清楚地记得。

      况且这宅中人员错杂,所以事情急不得,徐徐图之。

      天刚亮,晨露打湿了墙角的草叶。

      英英定了定神,端着一盆清水敲了敲卧房的门,等到里边传来窸窣的起床声,她便推开门进了去。

      曦云摸索着从横架的木杆上取下外衣,那是英英按吩咐一件件固定位置摆放好的。他熟稔地穿着,边穿边向她道:“桌上有治外伤的药,你拿去一些吧。”

      英英端着盆的手有些不稳,心里警铃大作:他怎么知道自己伤了呢?

      清水在铜盆中激激地晃,荡起泠泠的微响。

      然而英英思虑还未褪下,就听曦云继续说着:“昨日里我去前院路上跌伤了,莫伯伯遣人送了药膏来的。药太多了用不完,你先拿一些自己放着,回头若是有什么也好随时取用。”

      听到这里,英英目光如炬地看了过去,曦云的手上果然抹了些黑色的药膏,只是量很少她最开始进来并没有发现。

      好像,他真的只是善心地给予小丫鬟关怀,并不是有意为之。

      英英放松了些。

      她将水盆放下,袖子往上捋了捋便道:“那就谢谢了。

      曦云,先来洗脸吧。”

      说罢把布巾投进铜盆,浸入了清水里泡,揉了几下后又捞出来,打算拧干净后为他擦脸。

      “不忙”,曦云摆了摆手,脸上绕着丝丝缕缕浅淡的红:“我自己来就行了,别院里的每处我都熟悉,可以单独做很多事情。

      英英,你先把药膏拿走吧,回头去书房里,我教你认字。”

      见他有些羞馁的神色,而且又坚持要自己洗脸,英英自忖这是小少爷的自尊心作祟。她也正好想要取药,就不再推辞,拿了两瓶装着药膏的瓷瓶便退出了房门。

      英英很是欣喜。

      有了药在手,自己的眼伤也好,黄炎朝的脚伤和身上的伤也好,都可以治了。

      只是如何把药膏送到黄炎朝手中,还需要费些心思。

      英英半是喜悦半是忧心地走了。

      待她走后,曦云慢慢地摸索着走到了铜盆前。

      他捞出布巾拧了拧,擦了擦脸后又抹了抹手。

      原本被涂抹的一点点黑色药膏被擦了下来,他并不在意,反而把所有涂了药的地方都擦了个遍。

      擦完之后,露出一双白藕似的手。

      那上边轻微的擦伤痕迹几近于无,仅有的划痕也早就愈合。

      根本没有涂药膏的必要。

      曦云打开房门静静地站着,玻璃样的瞳孔里,凝固成琥珀样的眸子眨也不眨。

      远处,隐隐传来渺远的犬吠声。

  • 作者有话要说:
    唐传奇是唐代的文言小说,大多是短篇。
    许多故事都是是奇闻异事,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很有意思。
    虽说唐传奇不如明清小说那样多样鼎盛,但也有其独特的魅力。当然因为时代局限性,里边也不可避免地有一些不合当今时宜和价值取向的内容,读者朋友们若是有兴趣,也可翻阅看看,权且作闲暇之乐。
    我个人比较喜欢《聂隐娘》(就是后来侯孝贤导演,舒淇主演的电影《刺客聂隐娘》的原著),写了一个很特别的侠女。
    其次就是《霍小玉传》,故事还是现在看起来老套的才子书生和娼门少女的纠葛。但当初读完这篇,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霍小玉临死前的一番话:
    “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
    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几句读来既辛酸又惨烈,带着股飞蛾扑火的决绝,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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